電力建設公司送變電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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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842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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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建設公司送變電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電力建設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1 目的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各職能部門安全管理分工明確、職責清晰、團結協作、運行高效的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管理體系,規范XX省電力有限公司電力建設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其負責實施管理的輸變電工程建設期間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行為,確保建設工程安全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規定。2 編制依據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2、作的決定安全生產職責規范電力建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公司的具體實際而制定。3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其負責實施建設管理的送變電工程。4 安全目標4.1 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4.2 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4.3 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4.4 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4.5 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4.6 不發生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的群傷事故,輕傷負傷率6;4.7 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電力大面積停電事故。5 安全管理體系5.1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建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副總經理為副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的行政負責人為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3、,負責領導、協調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委會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5.2工程管理部安全施工領導小組工程管理部建立以行政正職為主任,行政副職為副主任,業主項目部、監理、項目經理、設計和施工技術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本單位、本區域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工作。5.3 工程項目安全施工委員會(簡稱項目安委會)工程開工前應按照公司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建立工程項目安委會,并開展相應的工作。6 職責6.1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職責6.1.1 貫徹國家、國家電力公司和XX省電力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落實XX省電力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統4、一部署,指導并監督下級安委會開展工作;6.1.2 制定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監督落實;6.1.3 制定、更新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有關的實施細則,組織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和交流工作;6.1.4 在工程建設中全面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活動并負責監督實施;6.1.5 組織在建工程的安全大檢查和對重點施工工地、重要施工工序的安全監督抽查活動;6.1.6 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分析會議,分析公司及在建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協調、解決重大安全管理問題,并督促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6.1.7 參加或組織工程項目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5、;6.1.8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關的考核、獎懲制度,組織對公司各部門、下屬單位以及工程參建單位的安全考核,并實施獎懲。6.2 工程管理部安委會的工作職責6.2.1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國家電力公司和XX省電力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落實上級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部署;6.2.2 組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公司安委會備案;督促業主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組建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指導并監督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開展工作;督促工程各參建承包商嚴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安全條款,監督參建單位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的有效運轉;6.2.4 根據國家電力公司、XX省電力有限公司、電力建設6、分公司的重大安全活動(文件)要求,結合工程施工狀況,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議,一般每季度至少應召開一次。分析工程管理部及所屬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總體情況,提出協調處理重大問題的具體措施。提出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和XX省電力有限公司重大安全活動,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的具體措施和規定; 6.2.5 按季度(或按階段)對所管理的工程組織安全文明大檢查,并按項目做出安全文明生產評價;結合工程施工進度,不定期組織對重點施工工地、重要施工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抽查;督促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治理;督促檢查項目安委會對每次“不符合項”的整改,實行閉環管理;6.2.6 按公司的相關安全獎懲規定,對區域工程的參建7、單位安全文明生產進行監督、考核,在職權范圍內實施獎罰管理;6.2.7 對工程項目安委會的安全文明生產策劃方案進行審批、備案,并監督實施;6.2.8 參加工程項目人身傷亡事故、重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6.2.9 負責編寫區域工程安全簡報和安全統計報表工作; 對各項目負責人實施安全工作考核;工程項目結束后對工程參建單位的安全提出考核意見。6.3 工程項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6.3.1 貫徹國家、國家電力公司和XX省電力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落實上級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部署;6.3.2 督促檢查本工程各參建單位8、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國家、國家電力公司、XX省電力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6.3.3 組織協調、研究解決工程項目中的重大安全問題及事故隱患,并督促、檢查工程事故隱患(不符合項)的治理工作;6.3.4 適時組織或監督高危險性及安全事故易發工序的施工技術和安全保證措施的評審;6.3.5 按月組織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查找安全隱患;按月召開工程的安全生產例會,分析安全施工情況,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安全施工問題;6.3.6 組織或參加一般及以下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6.3.7 組織制定工程項目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并監督其正常運轉;6.3.9、8 按公司的相關安全獎懲規定,對工程的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進行監督,并提出考核意見;6.3.9 組織編制工程安全文明生產策劃方案,并報工程管理部安全領導小組審批; 負責工程安全周報、月報和安全統計報表上報工作。6.4 總經理安全工作職責6.4.1 總經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6.4.2 組織審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安排;6.4.3 批閱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調和處理好領導班子成員及各職能管理部門之間在安全工作上的協作配合關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10、并充分發揮作用;6.4.4 建立健全并落實各級領導人員、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將安全生產業績做為考核的重要內容;6.4.5 在干部考核、選拔、任用過程中,把安全生產工作業績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6.4.6 組織制定并督促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制度,對安全生產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懲;6.4.7 建立能獨立有效地行使職能的安全機構,健全安全監督體系,配備足夠的合格的安全監督人員,督促履行安全施工監督職責;6.4.8 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全分析會,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綜合分析安全生產趨勢,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措施;6.4.9 確保安全生產所11、需資金的足額投入,重點保證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以下簡稱“兩措”計劃)所需經費的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并建立安全施工獎勵基金;6.4.10 組織制訂并督促實施“工程項目重大事故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擔任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 按照國家電力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主持或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事故,應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必要時召開專題事故分析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參加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會議,參加或主持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審批人身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12、6.5 副總經理安全工作職責6.5.1 負責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建立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與考核制度,組織制定并貫徹執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工作要求和措施;6.5.2 負責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的各項要求,及時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6.5.3 在送變電工程建設中,確保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的措施得到執行,并組織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以下簡稱“三同時”)的規定;6.5.4 負責督促執行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管理制度。組織對施工13、單位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進行審查,規范合同管理,明確安全責任,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6.5.5 負責督促與指導各工程參建單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推行安全健康環境評價,并對施工安全進行監督管理;6.5.6 參加安委會,主持或參加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等活動;組織工程建設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經常聽取安全施工工作匯報;組織召開工程安全工作有關會議,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安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6.5.7 組織或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應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并召開專題事故分析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并督促落實;6.5.8 參加安全施工方面14、的重要會議,嚴格執行國家電力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組織或參加重大安全施工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6.6 綜合計劃部安全工作職責 熟悉電力建設過程和特點,了解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為公司領導提供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建議; 參與研究、擬定公司的重要安全生產工作文件; 會同工程管理部組織大型安全工作會議,并及時將公司領導的指示傳達給有關部門貫徹執行;6.6.4 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確認合同文本中含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的相關條款;6.6.5 負責對直接采購的送電線路物資、材料和變電設備,提出明確的產品安全要求并予以落實。6.6.6 負責在物資和設備的合同15、執行過程中,加強監造、驗收等工作的管理,避免因物資和設備的質量缺陷而引發安全施工事故;6.6.7 負責物資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時供貨,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施工的需要;6.6.8 負責在大型設備運輸招標、合同簽訂過程中,選擇相應資質的承包商,提出明確的安全工作要求;6.6.9 負責在大型設備運輸組織實施過程中,監督落實監理、運輸單位等各方安全責任;6.6.10 負責員工安全及勞動保護工作;6.6.11 負責公司生產和非生產設施消防管理,制定有關消防、危險物品管理的規定及制度,并督促落實;6.6.12 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對要害部門和重點部位應實施監控;協助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并對檢查中16、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3 負責組織消防知識教育培訓,使所有職工正確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4 負責在領導干部的考核、任用和選拔中,把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和獎懲情況作為重要內容;5 負責建立健全勞動保護、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定、制度;6 負責編制公司職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崗位技能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7 負責組織公司年度勞動保護計劃的編制、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8 協助建立健全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人員,確保符合安全施工工作,支持安全監督人員履行職責;9 協助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安全獎懲等管理制度,并負責安全業績考核、安全獎懲結果的執行;6.6.20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獎懲規定中17、對領導干部的處理決定。協助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撫恤及善后處理工作等;6.6.21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工傷認定工作。6.7 財務部安全工作職責 按合同要求及時撥付工程和設備用款,滿足現場的安全施工需要; 負責有關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資金籌措,確保“兩措”費用和安全獎勵資金及時到位,并檢查和監督使用情況,確保開支符合規定; 負責協調解決安全施工、勞動保護、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等所需的臨時性費用; 在制定業績考核和經濟獎懲方案時,要將安全生產指標作為其中的重要指標,并負責嚴格執行; 負責工程保險的相關工作。6.8 工程管理部安全工作職責6.8.1 負責在施工現場貫徹落實國家、國家電力公司及本公司對施工現場安全18、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措施要求;6.8.2 負責所轄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執行合同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條款,負責對工程參建單位(設計、監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考核意見;6.8.3 督促做好現場施工技術管理,確保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問題。對施工企業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執行進行監督;6.8.4 負責組織編制涉及施工現場的重大人員傷亡、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垮(坍)塌等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有系統、分層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的事故應急處理體系并組織實19、施;6.8.5 監督各承包商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的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并督促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責任制;6.8.6 負責在工程監理、施工招標合同簽訂過程中,選擇相應資質的承包商,提出明確的安全工作要求,執行工程建設安全施工保證金制度;確保電力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列與提取;6.8.7 負責在工程開工前督促組建工程項目安全施工領導小組;6.8.8 負責在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進度計劃編制、監督、調整時,充分考慮合理的建設工期。在新建或擴建工程建設中,負責督促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的措施得到執行,負責執行有關環境保護和職業安全健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規定;6.820、.9 負責組織在工程建設中全面推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策劃和實施工作。組織召開推廣先進管理方法、施工工藝、技術和設備的基建安全研討會,解決基建安全技術上的突出問題,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6.8.10 負責組織、協調工程建設項目中重大安全隱患的防治工作;6.8.11 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工作,協助組織工程項目的安全大檢查、抽查工作;6.8.12 組織和參加重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參加一般基建人身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事故,應及時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并組織落實。6.8.13 參加或主持工程重大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重要施工圖21、的審查工作;6.8.14 負責組織區域工程的安全檢查、抽查活動,參加并協助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抽查活動;5 參加或主持區域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審核安全施工事故調查報告;6 負責所轄的建設工程安全簡報、安全統計報表整理、填報工作。7 公司安全生產制度體系7.1 公司針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應急管理體系、事故管理體系建立相應的制度體系,制度體系覆蓋公司自身安全生產和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應嚴格執行。7.2 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安全風險評估、安全文明施工策劃與實施、工程分包管理、安全施工技術管理、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獎懲、安全信息統計等。同時,為進一步提高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可控、在控、能控”水平,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還應嚴格執行公司以下制度:(1)工程項目經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2)工程項目安全監理管理辦法(3)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指導書(4)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標準規定(5)工程項目違章作業處罰規定(6)工程項目重大事故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工程項目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規定8 附則8.1 本辦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8.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