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公司員工安全生產獎勵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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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854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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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公司員工安全生產獎勵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安全意識,規范員工安全行為,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維護我礦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健康和我礦財產安全,根據我礦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獎懲暫行辦法。第二條 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遵守礦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產的同時,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搞好2、安全工作。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把安全處罰與安全獎勵相結合,體現安全管理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的原則,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礦井整體安全防范效果,達到強化管理,保證安全,促進生產的目的。第四條 我礦安全生產實行分級負責、專職管理、群防群治和群眾監督,全體員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有義務確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對任何危害員工生命健康和損害本礦利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我礦對舉報有功的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三違”人員、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第五條 我礦以各單位和全體員工執行“三大規程”、我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標情況和現場安全管理效果等,作3、為進行獎懲的主要考核依據。第二章 獎懲原則第六條 安全獎懲應重點體現在與原煤生產安全相關的責任者和與之相關的管理人員身上。第七條 全獎懲應體現在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確定的責任大小,以及現場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標控制和對安全工作的貢獻大小上。第八條 實行獎懲制度,必須把安全教育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物質獎勵為主的原則;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礦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和實事求是、以錯定罰的原則。第九條 各部門按其責任大小制定獎懲辦法,落實分配,完善獎懲。并將獎懲方案報安通部。第三章 獎勵第十條 獎勵范圍、對象各級行政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4、,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檢舉違章,防止或搶救事故的有功人員。第十一條 獎勵的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礦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在事故預防、指標控制、隱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2、發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集體和個人。3、有效控制各類死亡事故,減少人身傷害,輕、重傷事故不突破礦下達的控制指標,實現死亡事故為零的目標,消除重大非人身傷害事故的單位。4、搶險、救災、救傷以及排查隱患有功的集體和個人。5、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5、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6、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有采納價值的。7、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第十二條 獎勵標準及考核形式。一、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或晉級四種。1、嘉獎:每次加發50元獎金。2、記功:每次加發100元獎金。3、記大功:每次加發200元獎金。4、獎金或晉級: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或晉升一級,由礦長特批。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時完成交辦的重大特殊任務者。2制止、舉報“三違”現象者。3有顯著的善行佳話,在安全生產以及事故預防方面,足為我礦榮譽者。4忍受困難、高溫、6、氣熏難受之工作并安全圓滿,完成生產任務足為楷模者。5小發明、小創新,經批準實行,可改善勞動生產條件者或提高效率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1對生產技術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2節約原燃料或廢料利用,以及在改善“人、事、物、環”方面卓有成效者。3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適宜者。4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辦防止損害為嘉許者。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失者。2維護員工安全,遇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3維護我卡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4有其他重大功績者。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1研究發明,對我礦安全生產確有貢獻,并使事故率降低、本礦井安全目標實現者。2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足為我礦同仁表率者。3一年內記大功兩次者。六、凡揭發、檢舉隱瞞事故真相者或舉報、制止“三違”現象的各類人員,從被舉報人員的罰金中分離50%作為其獎勵金額,并現懲現獎,獎懲兌現。第十三條 獎勵程序及審批權限1因安全生產及工作業績或表現達到獎勵規定者,其獎勵條件和標準由通風科會同生產科考評,總工程師審批,報礦長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