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法律法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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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872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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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管理制度安全目標管理是通過目標的體系化,組織職工向安全總目標挺進的一種活動形式。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幾個要點:1、制定安全目標制定安全目標要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下達的指標,結合環境因素及歷史和現實,制定一個通過全體職工努力可以實現的安全總目標。這個安全目標,必須具備:(1)明確性。目標要具體明確,既有數量目標(如工傷人數,千人負傷率等),又有形象目標(如達到某某先進水平等)。為使全體職工明確努力方向,目標數量不宜2、過多,要重點突出。( 2)可行性。目標的高度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綜合確定,既先進又合理,既能鼓勵職工的熱情,又能通過努力而實現;( 3)系統性。要充分考慮各隊、班組業務之間的內在聯系與分工協作的關系,使目標具有可分性又有組合性;(4)應變性。礦山生產所處的生產環境十分復雜,經常變化,還受到自然災害的威脅。因此,在制定安全目標時,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總目標制定后,要逐級提出分目標,這叫目標的展開。通過目標的展開,明確劃分各部門及個人的職責范圍。分目標由下級提出后,必須經上級縱橫協調,綜合平衡后確定。2、建立管理體系安全目標制定后,要建立管理體系。管理體系3、,主要是組織體系( 1)組織體系。設立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由礦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有關人員為成員,班組設立安全檢查員,從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群管成網的安全目標管理網絡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網絡;( 2)制度體系。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在狠抓規程兌現的同時,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層層責任分明,事事落實到人,上至礦長,下至每位職工,人人肩負安全責任。3、實行過程管理在進行安全目標管理時,要強調過程管理和階段目標的完成。上級對下級要給以相應的、必要的權力,讓他們“自我控制”,自我發揮。同時,要對下級的目標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給予具體指導,進4、行各方面的協調。對于暫時無力解決的整體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匯報,爭取幫助。4 、評定安全效果安全效果的評定,一般分為定期評定和最終評定兩種形式。定期評定是每隔一定的時間(一個月或一季度),對照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評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總的評定。評定會由安全第一責任者主持,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加。評定的主要內容是:目標執行情況,哪些目標好,哪些目標差,好在哪,差在哪,為什么好,為什么差,總結經驗教訓,獎優罰劣。同時,制定措施,組織新的循環。 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識別與提升制度(1)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識別與提升制度(識別、提升、跟蹤)建立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影響安全生產的5、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制度,確定負責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進行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情況進行調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情況的調查涉及所有層面的員工。識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需求,建立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渠道,內部人員可以獲取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有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識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根據調查情況制定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的提升計劃,對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提升計劃進行跟蹤,按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法6、律法規意識提升的比例,有效跟蹤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提升行動的比例。(2)員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情況調查表向各部門、各車間全體員工進行調查。(3)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的提升計劃根據識別調查情況制定。按所識別的需求為員工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培訓,培訓時特別針對下列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內容:培訓要求,法律法規要求的員工測試,危害識別要求,個體防護用品要求,記錄保持和報告要求,許可要求,監測要求。(4)法律法規變化管理制度確定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識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需求,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渠道。識別的安全生產7、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進行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當變化發生時,及時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清單。當變化發生時,及時將更新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融入標準化系統。新的或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得到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的比例。當變化發生時,與變化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相關的標準化系統得以更新的比例。(5)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及文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6)安全生產法8、律法規與其他要求融入規定責任部門、人員及其職責,按所識別的需求為員工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培訓。 (7)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清單及文本。(8)培訓記錄記錄本章節需要培訓的主要內容。按所識別的需求為員工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培訓。培訓時針對下列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要求:法律法規要求的員工測試,危害識別要求,個體防護用品要求,記錄保持和報告要求,許可要求,監測要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1)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識別與提升制度(識別、提升、跟蹤)建立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影響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制度,確定負責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進行識別、獲取、9、評審與更新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情況進行調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情況的調查涉及所有層面的員工。識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需求,建立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渠道,內部人員可以獲取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有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識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根據調查情況制定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的提升計劃,對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提升計劃進行跟蹤,按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提升的比例,有效跟蹤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提升行動的比例。(2)員工的10、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情況調查表向各部門、各車間全體員工進行調查。(3)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的提升計劃根據識別調查情況制定。按所識別的需求為員工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培訓,培訓時特別針對下列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內容:培訓要求,法律法規要求的員工測試,危害識別要求,個體防護用品要求,記錄保持和報告要求,許可要求,監測要求。(4)法律法規變化管理制度確定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識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需求,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渠道。識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規11、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進行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當變化發生時,及時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清單。當變化發生時,及時將更新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融入標準化系統。新的或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得到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的比例。當變化發生時,與變化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相關的標準化系統得以更新的比例。(5)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及文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6)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融入規定責任部門、人員及其職責,按所識別的需求為員工提供安全生12、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培訓。 (7)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清單及文本。(8)培訓記錄記錄本章節需要培訓的主要內容。按所識別的需求為員工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培訓。培訓時針對下列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要求:法律法規要求的員工測試,危害識別要求,個體防護用品要求,記錄保持和報告要求,許可要求,監測要求。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的融入制度1目的建立并保持程序,融入獲取、識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2范圍適用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融入3職責3.1安環科負責建立有效途徑,便于員工和部門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獲取。3.2安環科負責制定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13、清單。3.3其他部門負責制定適合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3.4辦公室負責將各部門使用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匯總下發。3.5安環科負責建立識別、獲取、評審與更新影響安全生產地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制度。3.6內部人員可以獲取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3.7各部門遵守、實施本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4內容與要求4.1公司安環科要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各崗位責任制、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并將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融入其中。4.2將獲取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進行整理,裝訂成冊,分類發放到各個部門、車間和員工。4.3按所識別的需求,分時期分階段的對員工開展有針對性地、分層次、14、分類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規定的培訓,并進行考核。4.4設立宣傳欄,并在宣傳欄內張貼法律法規的知識,以及觸犯法律法規的案例,詳細分析案例,讓員工從根本上意識到遵守法律法規重要性。4.5安環科應及時根據更新的法律法規修訂責任制、安全制度、操作規程中的部門條款,并將新的責任制、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及時發放給員工。4.6員工要結合自己的崗位特點,盡可能的多掌握與自己相關的法律法規內容,清楚自己負有的安全生產法律責任與義務。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管理管理制度1 目的為確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生產經營,確保公司的生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15、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的任命。3職責公司領導小組負責機構設置及人員任命。4 內容與要求4.1安全機構的設置4.1.1 公司根據自身的狀況和需求,設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生產委員會:1)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均應書面任命,并明確其相應職責。2)委員會成員接受安全管理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能力。3)委員會成員中包括若干名員工代表和專職醫護人員或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發展方案,形成會議紀要并由主任簽發。會議紀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實施方案等。4.1.2 成立安環科1)由公司領導小組討論確定發文成立安環科,并配備一定比例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工區、廠及有關16、科室按規定配置安全專(兼)職人員。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由不低于中等專業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從事礦山專業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適應現場工作環境的人員擔任,并經安全培訓,持安全資格證上崗。4.2 人員的任命下列職位人員必須書面任命4.2.1安全生產管理者代表4.2.2安環科科長、副科長4.2.3安委會主任4.2.4安全督察員4.2.5員工代表4.2.6事故調查員4.2.7消防負責人4.2.8急救員 上述被任命的人員接受相關的培訓,并具備必要的知識和能力。4.3 確保所有員工能夠清楚員工代表的選擇標準和職責。4 權限和職責4.1 公司在成立各個17、安全組織機構時,就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4.2 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員時,同樣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為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意識,在員工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員工懂得安全生產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業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企業的培訓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車間的培訓由各車間的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的培訓由各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2、培訓計劃的制定根據企業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訓計劃;各車間、班組根據企業的培訓計劃,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3、培訓的原則要本18、著“要精、要管用”的原則,培訓應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4、培訓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業培訓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為主;車間、班組培訓以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藝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為主;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以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為主;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人員培訓以危險源的危險因素、現實情況、可能發生的事故、注意事項為主。 5、培訓的形式學習可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如課堂學習、實地參觀、實際演練、安全技能比賽、看錄像、研討交流、現場示范等。 6、培訓的學時要求(高危行業主要負責19、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學時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不得少于16學時;其他行業主要負責人培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不得少于8學時;新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4學時,高危行業不得少于48學時) 7、要求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8、建立培訓檔案,實行登記存檔制度要建立培訓臺帳,培訓結束培訓計劃、培訓名單、課程表等有關資料存入培訓檔案。特種工種管理制度1.0目的為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特種20、設備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作業,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2.0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我司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在我廠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作業人員包括:叉車、電動行車、電工、司爐工、化驗工、電焊工、其他相關作業人員等工種,以下統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3.0規定內容 3.1 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按照國家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有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培訓與考核合格后,持有相關行政管理機構核發的有效操作證件方能上崗作21、業。 3.2 特種作業人員應熟知本崗位及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相關規程進行操作。 3.3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前須對設備及周圍環境進行檢查,清除周圍影響安全作業的物品,嚴禁設備沒有停穩進行維護、檢修、焊接、清掃等違章行為。焊工作業(含明火作業)時必須對周圍的設備、設施、物品進行安全保護或隔離,嚴格遵守廠內用電、動火審批程序。 3.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嚴禁使用有缺陷的防護用品用具。 3.5安裝、檢修、維護等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作業技術規程,作業結束后必須清理現場殘留物,防止遺留事故隱患,因作業疏忽或違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視情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或移22、交司法機關處理。 3.6特種作業人員在操作期間,發覺視力障礙,反應遲緩,體力不支,血壓上升等身體不適等有危及安全作業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任何人不得強行命令或指揮其進行作業。 3.7特種作業人員在工具缺陷、作業環境不良的生產作業環境,且無可靠防護用品和無可靠防范措施情況下,有權拒絕作業。 3.8各車間應加強規范化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的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教育。 3.9安全主任有權對違章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3.10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和復審 (一)需要增加使用特種作業人員時,以書面報告經廠長批準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準后,由相關部門組織培訓和考核23、。 (二)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期間安排其參加脫產培訓,受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學習,參加考核。 3.11健全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不得隨意變動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如遇作業者本人不適合該工作崗位或本單位因生產實際需要變動,必須事先報告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方可變動。3.12特種作業人員到期復審和新增特種作業人員的初審,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部負責組織進行安技培訓。 3.1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到期需要繼續復審的,應當至少提前二個月將復審人員名單提供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部。 3.14安全部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生產作業活動進行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料檔案進行備份。 3.15外來人員在24、我廠從事特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規定,后勤部應將本規定落實到外來作業人員或單位,確保安全作業。 3.16違反規定的,依據安全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4.0特種設備管理規定: 4.1電動行車:4.1.1電動行車的日常檢查由各生產使用部門負責,每日每班開車前認真檢查,有故障、問題必須及時轉達下班或上報工程部及時維修,否則將承擔因此引發事故的主要責任。4.1.2工程部設備管理員負責對行車使用的監督工作,定時或不定時對生產部門的日常檢查監督,發現弄虛作假的上報給ISO9000辦予以處罰;隱瞞不報或落實不到位須承擔相應責任。4.1.3電動行車的保養維護工作由工程部負責,每周至少一次對電動行車鋼絲繩25、打油、檢查測試行車線路開關等。 4.2叉車: 4.2.1叉車定人定崗,非操作人員不得操作,違者按安全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4.2.2操作人員每天接班時必須按以下規定檢查叉車,才能開始操作,違者將承擔因此引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一、檢查燃油儲油量。 二、檢查油管、水管、排氣管及各附件有無滲漏現象。 三、檢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達到規定的容量。 四、檢查車輪螺栓緊固程度及各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定值。 五、檢查轉向及制動系統的靈活住和可靠性。 六、檢查電氣線路是否正常,接頭是否有松動現象,喇叭、轉向燈、制動燈、倒后鏡及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4.2.3叉車操作人員發現異常后,應立即向工程部提出維修申請;工程部維修人員接單后應進行相關跟進。 4.2.4叉車保養維護工作由工程部負責或由工程部外包給有資質的企業負責,不按時或未按規定做保養維護引發事故的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