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司工廠員工上班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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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916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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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公司工廠員工上班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XXXX電子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為確保本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規章制度,本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一、 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和法規,若有觸犯者,交由公安、司法部門處理。本公司將依法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二、 凡本公司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多次違反規章制度者,公司將立即予以辭退并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賠償公司相應損失。三、 應聘人員必須出示本人真實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未婚2、證)等有效證件,經人事行政部及用人部門面試合格后,將有效證件交人事部以便辦理有關進廠手續。凡使用虛假證件蒙騙公司入廠之員工,一經查出,立即辭退。四、 新進員工進廠后需交工衣費100元(在工資中扣除),離廠后退還本人。五、 全體員工有義務保護公司財產安全,未經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生產車間,違者一經查實,除給予罰款外,一律按自動離職處理。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擅自攜帶非本公司人員入住,責任人罰款50元/天。六、 員工必須服從工作分配安排。員工自動離職,其工資及所交工具費一律作為管理費和培訓損失費處理。入廠期滿30天并安排多個崗位無法勝任其工作者,按辭職處理。七、3、 全體員工必須穿著工衣、佩戴廠牌按時上下班。不戴廠牌者每次罰款5元,代人打卡者雙方各罰款100元/次。上班30分鐘以后進廠或下班提前超過30分鐘離廠,視為曠工一天。遲到、早退罰款30元/次。曠工一天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次不等。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八、 員工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打卡。不按規定時間打卡,且無部門主管簽發放行條者,一律作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需要加班者,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及公司領導批準后方生效。否則,一律不作加班計算。九、 上班時間,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工作安排(管理人員不得盲目指揮),對不服從安排者罰款30元/次。凡謾罵、威脅、甚至對管理人員4、進行人身傷害者,一經查實,除經濟處罰款并立即辭退,其上班工資用于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十、 上班時間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不準串崗、打手機、瞌睡、吃東西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罰款20元/次,屢教不改者,報人事部教育或視作辭職處理。十一、 對未經批準擅自停工或怠工者罰款50-100元/次,擅自停工或怠工一個月內累計三次或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對集體鬧事者全部辭退。對帶頭煽動鬧事者從嚴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勞動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十二、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必須保持自己工作區域的清潔衛生(包括設備、儀器、地板、工作臺等)。下班前必須將衛生打掃干凈方可下班,接班5、之員工發現衛生未達標,需即時向部門主管匯報,否則責任自負。生產主管隨時檢查環境衛生,發現衛生未達標的罰款10元/人次(不聽任何解釋)。十三、 員工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違章操作者,公司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未經設備主管批準,員工不得私自拆卸設備、儀器、量具等。因違章操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十四、 遵守消防安全條例和法規,嚴禁在車間內吸煙、嚴禁亂接亂拉電源線,嚴禁破壞廠內各種消防安全設備,違者罰款50元/次,情節嚴重或因之造成安全事故且經濟損失較大者移交公安消防部門處理。十五、 節約使用原材料、輔助材料和能源。愛護設備、儀器、保管好工具,對破壞設備、儀器、工具及浪6、費材料和能源者按財物價值的5倍處罰,情節嚴重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立即予以除名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十六、 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大小,每季度在各工序或班組中評選出先進員工若干名,公司給予現金或物質獎勵。十七、 各部門管理人員必須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技術培訓和廠規廠紀教育,員工有權通過正當途徑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設性的建議,公司對員工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切實可行的建議方案,公司采納并貫徹落實后,根據貢獻大小,給予建議者100-1000元不等的物質獎勵。十八、 員工因私事需請假或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必須嚴格按下列程序辦理請假手續:(1) 以書面形式如實填寫請假單,由請假員工所屬部門主管或7、課長審核簽名上報相關領導審批,當日送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請假才能生效,過期遞交作曠工處理??陬^、電話請假無效并一律作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示醫院證明。請假單不得涂改,若有涂改則視為無效,人事部一律不受理。(2) 一天以內請事、病假由部門主管批準生效,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初審,人事行政部經理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助理以上領導批準生效,三天以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生效,超越權限批假無效。如請假到期后超假三天未返回公司上班者,作曠工處理,超假七天者一律作自動離職,不予結算工資。(3) 請假者假滿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后,所上班時間與請假時間相等時方可領取工資。十九、 員工在合同期滿后方可辭職,辭職者需提前30天遞交辭職報告(管理人員辭職須提前30-90天遞交辭職報告)。報部門主管、經理、公司領導批準后,交人事部備案方可生效。沒有辦好手續,且公司暫未招聘相應人員接替其工作,擅自不來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予發放工資。離開本公司時必須交回廠牌及所領用保管的所有物品,一天內搬離宿舍,若繼續在本公司留宿,扣款50元/天。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