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員工及方可出入登記聯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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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941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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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園員工及方可出入登記聯系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幼兒園進出檢查登記管理制度為維護園內正常秩序,強化治安,預防、減少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衛國家和教職工、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1、按園內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開關大門。(上午7:30-8:00,中午1:00-1:30)2、門衛應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審查、登記制度,提高警惕,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及可疑物品的人員和神志不清、酗酒、衣衫不正及形跡可疑人員進入園內。3、對按規定允許進入園內,但觀其行為又有嫌疑的人,門衛應掌2、握其活動情況,并予以記錄,必要時請其出園。4、禮待來訪人員。對待來訪人員,應有禮貌,不卑不亢。有人來訪時,門衛必須及時聯系被訪人員或部門,經同意后讓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聯系不上或拒不登記的,門衛不得允許來訪人員進入校園。在來客登記單上,如沒有被訪人員簽名的,不得允許來訪人員離開校園。5、幼兒中途離園須班主任親自交接給家長。否則,不得允許其離開校園,并認真做好登記工作。6、本園師生或外來人員攜帶物品出校,需經有關部門開具出門證,門衛有權對進出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必要的檢查與核實。7、外來人員聯系工作,應憑介紹信或有關證件辦理登記手續。8、來訪人員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校園的,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應減速行駛,應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否則,門衛可拒絕其離開校園。9、假日及下班后,園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確需進入,必須由本園人員帶入并辦理登記手續,離園時辦理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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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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