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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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963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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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總則1.1.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事故發生和職業危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xx管委會、xx管委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管理制度。1.2. 本制度適用于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包括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2. 安全管理2.1. 安全管理權限2.1.1. 各部門負責所屬人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者予以處罰。2.1.2. 運行2、科代表單位對公司的安全管理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者,予以處罰。2.1.3. 各部門對每月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者,在本月xx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2.1.4. 運行科每月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者,在本月xx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2.2. 安全管理制度2.2.1. 公司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經理任組長,副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2.2.2. 領導小組職責:在各項工作中,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上級法令、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全廠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對策,制訂安全管理目標及措施。2.2.3. 單3、位職工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本工種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作業事項。要安全作業,注意保護自己,關注他人安全,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各種設備操作都要遵守操作規程,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2.2.4. 車庫、庫房、檢修室嚴禁存放汽油和各種易燃品。違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2.2.5. 新職工在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公司、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人轉換工種,由安全員進行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必須通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2.3. 運行科安全生產職責:2.3.1. 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3.2. 負責公司職工的安全教育。2.3.3. 負責公司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編制和4、使用管理。2.3.4. 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對這些制度和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2.3.5. 參加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并負責統計上報。2.4. 安全教育與培訓2.4.1. 運行要自覺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術,提高業務技能。2.4.2. 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全廠性的安全學習,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能、安全知識的考核。2.4.3. 新進公司職工必須經過公司、部門、崗位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準上崗。2.4.4. 調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必須經過部門、崗位二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準上崗。2.4.5. 化驗、電工、金屬焊接(氣割)工、機動車輛駕駛工、鍋爐司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有害有毒5、物質檢測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準上崗。取得操作證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復審。2.5. 安全器材、特種設備2.5.1. 安全器材的配置,由運行科統一管理。2.5.2. 安全器材的維護、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安全器材必須處于良好狀態,如有損壞,要立即上報,并盡快修復。氣體檢測儀器儀表的定期檢定由所在部門負責,維護保養要按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2.5.3. 公司所購置的有關安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救護器材等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得使用。2.5.4. 特種設備由運行科統一管理。2.5.5. 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6、理,由運行科組織,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2.5.6. 對違反各項安全制度予以100元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200元處罰,對主管領導予以100元處罰,對責任人予以300元處罰。2.5.7. 運行科對事故的處理,在本月xx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2.6. 安全檢查制度2.6.1. 定期安全檢查2.6.2. 每季度及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由分管經理帶領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進行安全檢查。2.6.3. 每月由運行科組織各部門檢查兩次,檢查記錄作為考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依據。2.6.4. 各部門每月要進行兩次以上安全檢查。2.6.5. 公司各級干部、職工,要經常7、在本職范圍內進行安全檢查,邊查邊改。2.6.6. 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2.6.7. 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做好記錄,按照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定質量的原則,限期解決。2.6.8. 各部門每月對所屬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者,在本月xx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2.6.9. 運行科每月對公司各部門違反安全生產者,在本月xx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2.7.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7.1. 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龍帶、消防水龍頭、消防桶、消防锨、滅火器等。2.7.2. 各種消防器材由運行科負責,實行分片管理的原則,誰使用誰管理。2.7.3. 8、滅火器、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沙應定點存放于室內明顯和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挪動,改變存放地點。2.7.4. 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2.7.5. 水龍帶、水龍頭、消防扳手應定點放置在消防栓附近,其存放位置應明顯、取用方便、安全、不得與生產用水龍頭、水龍帶、扳手混用,不得隨意挪動和用于其它目的。2.7.6. 全體職工應熟悉本崗位內各種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性能及使用方法。2.7.7. 各種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失效、遺失等現象,要及時報告。2.7.8. 消防器材的購置、發放、配置應由運行科統一管理。2.7.9. 各種消防器材要定期維修檢驗,由運行科負責進行。2.8. 違反安全生產的處罰2.8.1. 凡違反安全生產規程者每次每項罰款100元。2.8.2. 每月處罰超過3次以上者,除正常處罰外,停止工作,進行安全教育,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安全教育期間停發工資。3. 中控室安全生產規程3.1. 在中控室內計算機上,只允許進行與設計工作內容有關的操作,不許進行其它無關的操作。3.2. 必須在接到分管經理或生產技術科批準后方可從微機室遙控開、關現場設備,并預先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確保設備及人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