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管員崗位責任及爆炸物品儲存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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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985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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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保管員崗位責任及爆炸物品儲存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爆破員崗位責任制1、全面掌握各種爆炸品的性能,嚴格遵守爆破技術規程,自覺接受安全員的監督和公安機關的管理。2、負責在實施爆破作業前,核定爆炸物品的使用數量,領取并保管當日使用的爆炸物品,嚴禁讓他人代領、代管。對當天(或當班)使用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時清理退庫,不得隨處存放、私自留用或轉借、轉送他人。3、負責保管和使用爆炸物品消耗手冊。對當日領出、消耗、剩余的爆炸物品如實填寫在爆炸物品消耗手冊上,并由班組長或者現場負責人簽字驗收,嚴禁虛報消耗數量2、。4、裝配雷管、炸藥、導火索,必須在爆破現場進行,嚴禁在爆炸物品倉庫、休息室和其他人員集居的有地方操作。5、在爆破作業時,要聽從爆破現場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發現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報告現場負責人。爆破員有權拒絕執行各種違章指揮。嚴禁在雷雨天實施爆破作業。6、爆破作業出現盲炮時,必須在二十分鐘后進入現場,并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加以處置。盲炮排除后,要檢查和清理現場殘余的材料,確認安全時,方準作業。7、爆破作業結束后,對現場要進行認真檢查清理,不準留有殘余的爆炸物品。8、在爆破作業時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并積極協助搞好調查。保管員崗位責任制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儲存管理規定3、。在工作中要堅守崗位、格盡職守,不得飲酒,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辦,不得在庫區或庫房內會客、留宿。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嚴禁把火種帶如庫內。3、收存和發放的爆炸物品,必須當時登記、入帳,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對違反規定將爆炸物品出入庫的,有權拒絕發放和存入。4、定期清點庫存爆炸物品,發現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注意保護現場,并積極協助查找。5、嚴禁混存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嚴禁將其他危險物品存放在爆炸物品倉庫內。6、經常檢查庫內溫度、濕度,以及通風狀況和庫內外的安全設施,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對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清理,造冊登記。7、未經批準,不得4、出售和外借爆炸物品。安全員崗位責任制1、對本單位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購銷、運輸和使用,實施監督檢查。對違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及時指出,予以糾正。2、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報告單位領導或當地公安機關,并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加以整改。3、會同爆破員共同核定當天(或當班)爆炸物品作用量,對使用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時清理、退庫,做到不多領、不少退,凡不及時清理退庫,造成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要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4、監督爆破員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爆破作業,并協助爆破現場負責人組織好安全警戒工作。5、監督保管員和押運員按規定保管、押運爆炸物品。對違章作業行為,5、要及時予以糾正。押運員崗位責任制1、運輸爆炸物品,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規定,做到專車運輸、專人押運;必須事先向運往地市、縣公安局申領爆炸物品運輸證,并嚴格按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爆炸物品。2、裝卸爆炸物品時,必須認真查驗、清點所押運的爆炸物品品名、數量是否與爆炸物品運輸證上簽證的爆炸物品品名、數量相符。3、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不準與同車裝運,不準同時載運旅客和其他危險物品;運輸時車輛之間必須保持一定距離;爆炸物品要捆系牢固、嚴密,并要有明顯的“危險”標記;嚴禁使用翻斗車、拖掛車、拖拉機、摩托車、自行車和畜力車運輸爆炸物品。4、運輸途中停車時,必須遠離城鎮、交叉路口、重要建筑、群眾6、聚集處,且不準離開車輛,不準讓無關人員靠近。因特殊情況需要在中途停車住宿時,要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安全。5、運輸途中運到目的地后,要清點數量,認真交接,并負責在爆炸物品運輸證上簽注爆炸物品運達情況。7、嚴禁在運輸爆炸物品的車輛附近吸煙或使用明火。8、夜間運輸爆炸物品時,車輛前后必須按有紅色信號燈,行車速度保持每小時60千米以內,兩輛以上運輸爆炸物品的車輛,前后應保持在一百米以上的車距,遇有雷雨、風暴、迷霧等惡劣天氣,應將車輛停放在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守護員崗位責任制1、嚴格執行值班、值宿制度。值班時要勤走動、勤查看,不得在庫內吸煙、用火。2、不準出現脫崗、漏崗和替崗現象。交接7、班時要認真做好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報告。3、對進出車輛要嚴格檢查、認真登記。對證件和實物不符的車輛,要予以扣押,并立即報告單位領導。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嚴禁在值班時會客或者留宿他人。爆炸物品儲存管理制度1、儲存爆炸物品的倉庫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5745-1995)規定的民用爆破器材倉庫標準的要求,防盜、防火、防爆、避雷等安全設施必須完備。2、爆炸物品倉庫的保管員,必須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并經公安機關審查、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3、爆炸物品的儲存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必須分庫儲存。4、庫內堆垛之間、堆垛與墻壁之間、垛底之間距離及堆垛的高度、寬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要求。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制度1、爆破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技術規程。要有專人負責現場指揮,并設置警戒區域和警戒人員。2、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爆破員實施,嚴禁非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3、爆破作業時,必須有專職安全員在現場監督。4、爆破作業前要發出警戒信號,待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實施爆破。爆破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發出解除警戒信號。5、在居民集居區、風景名勝區和重要建筑設施附近實施控制爆破作業時,事先必須制定爆破作業方案,并經公安機關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爆破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