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建設工程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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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993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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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建設工程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1 適用范圍1.1 為加強公司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預防起重機械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定。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2 引用文件2.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主席令第四號)2.2特種設備安全檢察條例(國務院549號令)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2.4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92號令)2.5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2、令166號令)2.6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第1部分:總則(GB6067.1-2010)3 術語和定義3.1 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3.2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目錄中起重機械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升降機、纜索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3.3 本規定所稱起重機3、械是指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起重機械、提升裝置和電梯等。4 管理職責4.1 公司物資管理部負責起重機械的日常管理。4.2 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4.3 項目經理對工程項目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和監督負全面責任。4.4 項目分管副經理對工程項目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和監督負領導責任。4.5 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項目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4.6 項目工程部負責工程項目起重機械的日常管理。4.7 項目安全管理部負責工程項目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4.8 機具租賃站負責工程項目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專項檢查。5 管理規定5.1 總則:起重機械管理按照公司制定的機械管理各項制度執行。54、.2 起重機械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起重指揮、司索人員、安裝拆卸人員,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取證,安全管理部定期對以上人員的培訓、取證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5.3 安全管理人員對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5.3.1 有關起重機械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程規定、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5.3.2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5.3.3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租賃、維修、使用過程的管理;5.3.4 起重機械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5.3.5 起重機械作業指導書的編制與審批;5.3.6 起重機械作業安全技術交底、作業票的審查與執行;5.3.7 起5、重機械的安裝、拆卸;5.3.8 危險、重大起重機械作業;5.3.9 起重機械檢查及缺陷的整改;5.3.10 涉及起重機械和起重作業應急預案的編制、培訓、演練。5.4 租賃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5.4.1 租賃起重機械在簽訂合同前的資質審查。資質審查內容主要有:制造許可證、起重機械制造監督檢驗證書、產品合格證,備案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流動式起重機械還應審查其安全檢驗合格證。各項證書、技術資料應與實物相符。5.4.2 禁止租賃下列起重機械:(1)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3)沒有經過相關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登記的;(4)未按規定監督檢驗或者定期6、檢驗不合格的;(5)沒有完整技術檔案的;(6)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5.4.3 租賃起重機械必須簽訂租賃合同及安全協議,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及運輸、安裝、報驗取證、使用、維修保養、拆卸等工作的安全要求,并有相應責任追究條款。5.5 起重機械進場準入的安全監督管理項目安保部依據施工項目部起重機械(工器具)進場準入制度對起重機械進場管理進行安全監督檢查。5.6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的安全監督管理5.6.1 資質(1)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或許可。(2)新購置的起重機械第一次安裝、拆卸應在制造廠指導下進行,其作業指導書必須經過制造廠審核。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操作人員應經過制造廠培訓。7、(3)購置的起重機械若為第一臺樣機,首次安裝、拆卸的安全技術工作由制造廠全權負責,作業指導書編制、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均由制造廠負責。5.6.2 告知起重機械和電梯安裝前應按照規定向施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告知。5.6.3 組織領導30t及以上起重機械、80t.m及以上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項目部必須成立安裝拆卸領導小組,明確現場總指揮和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負責人及其安全責任,并切實履行到位。5.6.4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必須編制專項作業指導書,并按公司有關機械管理規定進行審批和安全技術交底。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經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5.7 起重機械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主要內容:5.8、7.1 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的辦理。5.7.2 起重機械運行日志、維護保養、檢查記錄。5.7.3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執行情況。5.7.4 涉及起重作業的項目及重大起重吊裝作業的作業指導書及交底記錄。5.7.5 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復證。5.7.6 下列起重機械作業項目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1)重量達到起重機額定負荷90%及以上。(2)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3)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4)爆炸品、危險品必須起吊時。(5)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附近作業。上述項目作業時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安監人員必須在場監督.5.8 起重機械檢查的安全監督管理主9、要內容:5.8.1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每天作業前、停機后的檢查。5.8.2 起重機械運行維護人員每周對起重機保養性檢查。5.8.3 項目工程部組織每月對起重機械的全面檢查。5.8.4 機具租賃站每年組織二次起重機械的專項檢查。5.8.5 出現下列情況應由工程部、安環部、機械專業單位組織針對性檢查。(1)起重機械發現異常情況。(2)起重機械發生損傷或事故。(3)大風、雷雨、冰凍等惡劣天氣和地震災害前后。(4)改變工況(5)重大起重作業、危險起重作業。(6)更換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或重要部件。(7)拆卸前、安裝后。5.8.6 各級安全生產大檢查都要將起重機械列入檢查的重點。5.8.7 任何人發現起重機械設備和使用中的安全問題都要及時向項目部報告;發現危及安全的隱患要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逐級報告。5.9 專業分包商自帶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專業分包商自帶起重機械的管理應納入項目部起重機械管理。項目安保部應嚴格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各項要求進行安全監督管理。5.10 起重機械的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起重機械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