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生產企業警衛人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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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012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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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材料生產企業警衛人員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警衛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良好的公司形象,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經營秩序,根據公司員工手冊及其他相關規章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警衛人員負責全公司人員、車輛、物品之管控與安全,代表公司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警衛人員必須紀律嚴明、作風正派、文明執勤、公正無私,以積極主動的精神來完成各項工作; 第三條、警衛人員工作職責: 1、人員進出管理;2、車輛進出管理;3、物品進出管理;4、執勤、巡邏、防2、火、防破壞、防事故及財產安全的維護;5、電話接聽管理6、生產廠區車輛停放及通行管理;7、行政辦公樓門窗安全管理;8、員工違紀、違規管理;9、消防、安全管理;10、緊急與突發事件處理;第二章 紀律 第一條、警衛必須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服從安排、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第二條、警衛應熟記公司各處電源、開關、門銷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及免臨危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立即通報行政部;第三條、警衛值班時應穿著保安公司統一的制服,保持整齊、整潔、文明執勤;警衛執勤時應注意方式方法,應避免與員工及外來人員發生沖突;第四條、警衛人員在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時,應公正3、嚴明,不徇私情,一視同仁;第五條、董事長、或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及貴賓與重要客戶等進出廠門時警衛應向其問好,并行軍禮;第六條、準時交接班,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警衛上班應集中精力,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警衛人員不得空崗;第七條、警衛室有一名警衛負責監控,立崗警衛一名; 第八條、一般員工不得進入監控室,管理人員非公事不得進入警衛室;第九條、無人員與車輛進出時,公司的生產區域大門和小門應關閉好;第十條、執勤期間,應做好書面記錄,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向公司行政部主管報告;第十一條、搞好個人衛生、警衛室及大門周邊的衛生,物品擺放整齊,位置適當,由當班負責人督查;第十二條、警衛交接班時一定要將上一班和下4、一班的情況交接清楚,下一班要清點廠區各種物品,無異常情況后在交接本上簽名,否則出現問題。雙方均應承擔責任,下一班應提前15分鐘上班,進行交接; 第十三條、禁止上班時間吃東西、打游戲、看書、看報、聽收音機、玩手機及做其它與工作無關之事;第十四條、班長或隊長對工作督導不周應受連帶責任;第十五條、嚴禁警衛人員工作不認真,不努力、懶惰、辦事馬虎,不服從管理等對工作不負責任的行為;第十六條、禁止拉幫結派,搞不團結;第十七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貪污侵吞公物;第十八條、禁止對員工非法搜身、威脅、刁難、打罵,搞打擊報復,禁止違章執紀,擾亂公司管理秩序,執法犯法。 第三章 人員進出管理第一條、員工出入5、生產區域時,警衛應檢查員工是否佩戴胸卡,不佩戴胸卡或臨時出入證者,或者胸卡中照片與本人不符者,警衛應不準其進入公司生產區域;第二條、男性員工穿拖鞋、短褲者,女性員工穿高跟鞋的不得進入生產區域;第三條、公安機關、勞教所管理人員、消防、工商、城管等行政機關人員來訪,需要有公司行政部、辦公室批準或有公司主要領導陪同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進入前,由警衛人員登記相關信息后,開門并行軍禮。第四條、重要客戶需要到生產區域參觀的,應有公司相關負責人陪同,經警衛人員登記相關信息后方可進入,開門并行軍禮。第五條、下列人員一律拒絕入廠:1、不遵守會客規定而強行要求入廠者;2、小孩與精神病人及醉酒者;3、被公司解除勞動合6、同者、曾在公司鬧事或威脅公司主管而離職者;4、持假證者;5、持有兇器或成群結隊者;6、以推銷產品為目的的推銷員;7、行蹤可疑人員或有可能作案人員;8、公司主管要求不能入廠有關人員;第六條、所有人員離開生產區域時警衛應嚴格檢查出廠人員是否將公司財物攜帶出廠;第四章、車輛進出管理第一條、騎車上班的員工在警衛室門口必須下車將車輛推行到公司停車點停放; 第二條、警衛人員應熟記公司辦公、運輸車輛車號,公司運輸車輛外出送貨,必須憑送貨單,核對數量無誤后方可放行;第三條、公司辦公車輛進出時如車上有領導或貴賓,警衛應及時開門并行軍禮;第四條、外來未帶貨車輛,外出時要將會客單交到警衛室才準放行,警衛應認真檢查車7、輛外出時是否將公司物品攜帶出廠;第五條、所有外來車輛進出公司生產區域車輛,警衛均應登記清楚;第六條、員工下班時需將自行車或電動車推行自公司生產區域大門外才準騎車;第五章 物品進出管理第一條、供貨商送貨到公司貨運進出口,由相關人員按規定登記后通知收貨部門收貨;第二條、警衛應嚴格檢查,凡攜帶公司物品外出者須有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放行單應經生產主管簽名,認真核對放行單上的貨物、名稱、數量等是否與實物相符,已包裝的物品或產品只需清點箱數或件數;第三條、垃圾外出可不開物品放行單,但應嚴格檢查是否混有其他物品,是否超過規定的裝車標準。 第六章 執勤、巡邏、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及財產安全維護第一條、除8、警衛室的警衛外,其他警衛應在警衛室外執勤,且必須是分散流動執勤,不能聚集在一起; 第二條、警衛人員夜班每2小時對生產區域巡邏一遍,關鍵部位進行巡更機簽到,并做好巡邏記錄,巡邏中聞到異味或是聽到可疑聲響,警衛應立即查明情況,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并認真記錄在警衛日志上; 第三條、觀察供電有無損壞,發現損壞并有可能發生火災時,必須立即報告公司行政部;第四條、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或是物品時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控,并及時報告;第五條、發現偷盜或其他不法行為發生時,應設法將犯罪分子擒獲并立即向主管領導通報,必要時送公安機關或及時報警;第五條、發現打架、斗毆應上前勸導制止;第六9、條 、發現火災應立即撲救并及時報警;第七條、發現瀝青罐、鍋爐房、膠粉庫、卷材車間、庫房、墻邊、墻角、室內外、洗手間等有可疑物品,劇毒或爆炸物品時,應立即作安全處理并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及時報警;第八條、巡邏時注意廠區內水、電路是否完好,門、窗是否關好或鎖好,易燃物儲放及防火設施是否安全妥善;第九條、警衛巡邏時不得進入車間(車間員工打架或是發生火災等事故除外),可在車間外觀察員工是否有違紀,工作懶散等行為,晚上巡邏時應注意各車間不需要開的燈是否關閉;第十條、巡邏時注意是否有人吸煙,如若發現,立即制止將其姓名、部門及編號記下呈交行政部;第十一條、如遇有違規而強行與警衛人員有粗爆或不雅動作或不文明語10、言時,應處理方法得當,盡量避免發生沖突,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十二條、遇有大風(4級以上)、暴雨等惡劣天氣應及時巡查廠區各處門、窗是否關好,廠區內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第十三條、靈活機智,不斷改變巡邏方式、方向、路線。第七章 電話接聽管理第一條、接聽電話時注意禮貌用語,不得利用電話聊天、聽歌曲等與工作無關之事; 第二條、熟悉公司各部門號碼,各領導手機號碼,熟悉公安、消防、急救等電話(詳情見電話明細表);第三條、非警衛值班人員一律不準使用警衛室電話; 第八章 生產廠區車輛停放及車輛通行管理第一條、員工自行車、電動車,廠區內允許通行的車輛,外來車輛、公司車輛、公司叉車等均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員工自行車11、電動車一律停放在公司規定的位置,整齊停放,自行上鎖,未上鎖的車輛丟失,責任自負,外來車輛按警衛指定的位置停放;第二條、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人員,經二次勸告仍不改正的,警衛有權拒絕其在公司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不按規定停放,警衛下次有權拒絕其進入公司,公司車輛及叉車未按規定停放,按廠規處罰;第九章 行政辦公樓門窗安全管理第一條 行政辦公樓人員下班后或沒人上班時,警衛應檢查辦公樓的門窗是否關鎖好,晚上10:30將辦公大樓感應門及附屬門關閉,辦公樓通道留6盞燈亮;次日早6:00將感應大門打開,將燈關閉。 第十章 員工違紀、違規管理第一條 警衛執勤時,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輕微者給予現現場糾正,其它情況應將12、其姓名、部門、遍號記下后呈報行政部,絕不可與員工發生沖突,更不能辱罵、毆打員工。第十一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一條、所有警衛人員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第二條、所有警衛人員必須熟悉各種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掌握水電開關和總開關的位置,以便事發時關閉;第三條、認真做好公司的安全及消防設備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第四條、積極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第十二章 緊急與突發事件處理警衛如遇到緊急和突發事件:第一條、個人能處理的應立即到現場處理,并做記錄事后匯報行政部;第二條、個人無法處理的應立即通知上級主管或其他相關人員,如情況緊急時應及時聯絡公司主管經理或總經理或直接撥打110、120、119;第十三章 附則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依國家法律法規與公司規章制度執行。第二條、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開始實行,公司辦公室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 XX市XX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XXXX節能保溫材料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