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儲藏室及財產物品后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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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074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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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園儲藏室及財產、物品后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幼兒園后勤工作制度 一、儲藏室管制度 1.注意儲藏室的干燥整潔,保護室內外的環境衛生,每天打掃。 2.儲藏室物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對庫存物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3.物品出室要有領用人簽字,入庫物品要及時登記入帳,記上價目。常需物品一旦庫存不夠,及時告知總務主任,由總務主任負責采購。 4.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貨物安全。 5.臨時外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如有丟失損壞,由保管員按價賠償。 6.根據2、不同財物進行分類,建立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大類目,再由此進行細分。 7.每學期期末對出借物品進行回收,仔細核對,發現無法回收的物品要求當事人按原價賠償。做到帳目清楚,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8.驗收、領用、保管、出借都要登記。凡辦公需要的用品,應及時供應,做好記錄,注意節約。二、財產管理制度 幼兒園的財產是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門都要管理好,用好國家財產,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 (一)財產管理形式 1.采用分級管理制度,事務組負責管理全園財產。 2.各組、室管理所屬的財產。 3.教室財產由班主任老3、師負責保管。 (二)各種物品領用制度 1.園內各類財產統一由總務處管理,領用(借用)物品必須登記,如有各組調動要辦理財產移交手續方能離園。 2.領用物品如有自然壞(質量問題)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能修復再用的一律不予領新的,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的應以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加價賠償。 3.克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并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4.由于財產保管人員還兼有其他多項工作,為了避免零星的領用物品造成其他各組的失誤,如無特殊情況,每周二、四上午集中領物。 (三)物品的請購、采購、驗收的規定 1.各部門請購教學用品,需事先提出,經領導批準后,由事務處外出采購。 2.財產保4、管人員必須憑發票及實物驗收后入帳。 3.個人領用(借用)的物品必須在有關的領用卡及帳冊上簽收。 4.所有物品必須有計劃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四)財產、物品外借的規定 1.幼兒園的一切財產、物品的外借必須憑借用人的借條或單位開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后向事務處借取,并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2.幼兒園財產出門必須要有出門條,如無出門條,門衛人員有阻止的權力。 (五)對貴重儀器、物品的管理規定 1.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2.使用時一定要按照其說明書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時交接清楚,辦理手續。 (六)賠償制度 1.故意5、損害公物,應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通報批評或扣除獎金等處罰。 2.對失責或保管不當原因造成的損失,原則上按故意損壞論處。 3.對違反借用制度、擅自將財產借給他人或因超過借用期不歸還而造成的損失,當事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4.借用物品用以私人用途而造成的損壞或損失,則應全額賠償。 5.因使用不慎而造成損失或損壞的,按情節輕重酌情賠償。 6.對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不負賠償責任。 (七)財產報損制度 1.對由于年久失修,自然老化等原因,確實不能繼續使用的物品,由使用者列出清單,寫明理由,經總務處核實后,準予報廢。貴重物品的報廢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執行。 2.報廢審核每3年進行一次。 3.未辦理報廢手續的物品不得隨意處理。 三、門衛制度 1.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早7:00-下午幼兒園全部離園,杜絕幼兒獨自一人離開幼兒園。 2.教職工親朋好友來訪,以半小時為宜,其他人一律不準入園。 3.做好來人登記與通知工作,進入帶好來園訪客證,未經本人允許,不得將外來員放入。 4.關注教師上下班時間,每月底將統計結果報總務主任處。 5.做好園所場地的清潔衛生工作,教工車輛及外來車輛不得入內。 6.管理好園內的報紙、信件,做好收發工作,報紙不得外流。7.認真做好幼兒園四周的巡查,保證幼兒園人身與財產 安全。 XX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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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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