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企業發電廠廠內燃料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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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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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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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材料企業發電廠廠內燃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文 件 修 改 記 錄序號修改次數修改標題號修改內容生效日期記錄人記錄日期廠內燃料管理制度1. 總則1.1 本制度對XX新材料有限公司發電廠(以下簡稱“發電廠”)燃料管理中的燃料計劃、采購、訂貨、調運、計量、統計、采制樣、化驗、燃料質量監督、煤質異常及糾紛處理、煤場管理、煤場定期盤點管理、燃料核算管理、煤接卸管理、燃料人員培訓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化管理、合同管理、市場開發管理、煤炭緊缺應急管理、燃料指標管理的有關事項作出了規定。2. 引用標準GB42、742008 煤樣制備方法GB4752008 商品煤樣采取方法GB/T2112007 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GB/T2122008 煤的工業分析方法GB/T2132008 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GB/T2142007 煤中全硫的測定方法DL/T5762007 汽車、船舶運輸煤樣的人工采取方法Q/HN-1-0000.08.025-2015 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節能監督標準3. 管理職責3.1 燃料管理部主任是燃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發電廠分管領導依據本制度負責監督燃料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對燃料管理提出管理建議。3.2 燃料管理部職責:3.2.1 負責制定發電廠燃料年度、季度及月度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3.23、.2 負責審核發電廠燃料供應月度計劃、年度計劃和長遠規劃。3.2.3 負責發電廠燃料的供、耗、存、量、質以及到廠燃料的接卸、驗收和煤場管理工作。3.2.4 負責組織燃料成本分析工作。3.2.5 負責反映燃料供應中存在的質、量等相關問題。3.2.6 負責入廠煤的采制、計量、驗收、儲存以及入廠煤水分的初步判斷。3.2.7 負責每日入廠煤量的統計并報送至發電廠。3.2.8 負責優化入爐煤摻燒管理,控制燃煤的熱值損耗。3.3 發電運行部職責:3.3.1 負責協調燃料調運等相關事宜,保障發電廠燃料供應。3.3.2 負責優化入爐煤摻燒、輸送管理,控制燃煤的熱值損耗。3.3.3 負責入廠及入爐煤的接卸及輸送4、配送。3.4 設備技術部職責:3.4.1 負責煤場機械設備的維護及保養。3.4.2 負責入廠煤、入爐煤計量設備的維護、保養及皮帶秤的效驗監督。4. 管理要求4.1 燃料計劃管理4.1.1 燃料管理部應根據發電廠年、月發電生產計劃,編制年、季、月燃料計劃的申報方案,經發電廠分管領導及廠長批準后于每年10月中旬、每月下旬25日前上報華磊公司營銷采購部。4.1.2 組織申請、分配燃料的年度、季度、月度燃料需用計劃并認真組織落實,并及時掌握計劃的執行情況,解決執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4.1.3 掌握燃料的收、耗、存、卸、運輸及機組運行動態情況,以此適時調整次月燃料計劃。4.1.4 組織燃料月底盤煤工5、作,檢查煤場庫存以及來煤接卸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平衡庫存燃料。4.1.5 定期對燃料供應量與耗用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措施,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4.1.6 按照燃料結算信息化管理要求,每月下旬、每年10月中旬前將次月、年燃料需求計劃上報營銷采購部。4.2 燃料調運管理4.2.1 依據年合同、月計劃、旬方案、日調度和實際生產情況,做好燃料催交催運和燃料接卸工作。4.2.2 掌握燃料供、耗的動態情況,做到各種煤種的合理搭配、均衡調運,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4.2.3 做好與陸港公司的業務聯系工作,當燃料調運工作出現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協調解決。4.3 燃料統計管理46、.3.1 按照發電廠燃料統計信息管理要求的統計方法,及時、準確、全面、系統的建立各項燃料臺帳。4.3.2 按照發電廠要求及時報送燃料統計報表,每日早9:00以前上報收耗存、發運報表數據;17:00以前上報入廠入爐質量數據。4.3.3 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燃料統計原始記錄和臺帳,確保各種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4.3.4 原始記錄、臺帳應與上報燃料統計報表一致,并對填報的各種燃料管理報表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上報前必須經發電廠分管領導審批簽字。4.3.5 應及時對燃料統計管理工作認真分析、總結,找出影響燃料供應量和耗用計劃完成情況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預案并向發電廠領導匯報。4.3.6 組織協調月底7、煤場盤煤工作,檢查煤場庫存以及火車來煤接卸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平衡庫存燃料。4.4 燃料計量管理4.4.1 軌道衡須按照規定進行定期檢定、校驗,并保證計量的準確,不超過誤差范圍,定期自檢,保證軌道衡設備完好。4.4.2 計量人員應按照發電廠的要求,參加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計量專業上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從事計量工作。4.4.3 火車在來煤過衡檢斤中,要逐車登記車號,查看車輛裝載情況,檢查火車是否在軌道衡檢定車速范圍內行進,禁止火車在軌道衡突然加速或剎車,確保過衡的準確性,對異常情況要做好記錄。4.4.4 計量人員發現虧噸時,應及時上報燃料管理部及發電廠分管領導,由燃料管理部聯系供應8、商,做好虧噸索賠工作。4.5 入廠燃料采制化驗收管理4.5.1 正常情況下汽車煤及火車煤均用自動采用機進行采樣。4.5.2 當自動采樣機故障時,采樣人員接到來車采樣通知后,配備采樣器械、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并經核對車號和來煤批次后方可上車,首先應目測來煤的粒度、顏色及車載情況,若發現煤質異常時,應先停止采樣,通知有關人員,配合做好取證留樣工作。4.5.3 采樣工作中應嚴格遵循GB/T475-2008商品煤樣人工采取方法之規定,首先按照各品種煤的劃分不同采樣單元,然后根據煤的品種確定采子樣數目及其子樣布置方式,在布置子樣點的部位,挖坑到0.4m以下,用尖鏟采樣;各子樣質量要來煤粒度符合GB/T4759、-2008的要求。4.5.4 每次采取的子樣要立刻放入密閉而不受污染的容器中,采樣結束后,要在容器上附好標簽。標簽應注明的內容包括:來煤品種、煤樣編號、車皮數、采樣日期、采樣人員簽名等。4.5.5 正常情況下制樣均采用自動制樣設備進行。4.5.6 當采用手工制樣時,應嚴格按GB/T474-2008煤樣的制備方法之規定,收到煤樣后,應先按采樣標簽逐項核對采樣單元,煤樣按規定程序及時制備空氣干燥煤樣;除使用聯合破碎縮分機外,煤樣應破碎到全部通過相應孔徑的篩子,再進行縮分。粒度25mm的煤樣未經破碎不允許縮分;在縮分煤樣時,須嚴格按照標稱最大粒度對保留煤樣最小質量的要求保留煤樣量。經破碎、摻合、過篩10、和縮分四環節循環進行后留取全水份煤樣和分析煤樣送交化驗室,并留出存查樣。4.6 煤化驗人員應嚴格按GB/T211-2007、GB/T212-2008、GB/T213-2008、GB/T214-2007、GB/T18666-2002對送入煤樣每批均進行全水份、空氣干燥水分、灰分、揮發份、全硫、發熱量等項目的測定,測定各煤質項目時應嚴格遵循相應煤質測試項目的國家標準進行操作,避免引入人為誤差,保證數據公正、準確。所有項目測定完成后及時出具煤質分析報告單。煤化驗人員根據煤化驗單,發現煤質指標異常時,應立即匯報燃料管理部,以便盡快通知供貨單位協商處理并及時安排燃煤配燒工作。4.7 燃料質量監督管理4.11、7.1 對新供的煤種,應進行元素分析,并將化驗報告單送發電廠分管領導、發電運行部、燃料管理部,經過混配能適應鍋爐的燃燒方可采購。新供煤戶來煤應對煤車上部、下部分別采取煤樣。煤車上部采樣,應按照國標規定挖坑深至0.4m以下采取煤樣,子樣數目和子樣質量應符合國標要求;煤車下部采樣應在燃料管理部人員在場指揮下,打開車廂邊門進行底部采樣。4.7.2 采樣工作中遇到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匯報部門負責人,不得擅自處理,采樣人員在采樣過程中發現煤質明顯異常時(煤車上下分層、摻假等現象,目測明顯質量劣差)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立即通知燃料管理部人員到達現場對異常煤種進行錄像、照相等商務取證工12、作,安排機車將問題煤車拉到指定地點等候處理。4.7.3 燃料管理部應不定期對地方煤進行深度采樣抽查,以防止地方煤上下分層、摻假等施假行為。4.7.4 地方煤深度抽查應在燃料管理部人員在場指揮下,挖深到0.4米以下直至車底采樣或直接打開車廂邊門進行底部采樣。4.7.5 化驗班根據采樣人員送達的煤樣及時進行煤質測定,并將化驗結果通知燃料管理部。4.7.6 對經確認有異常、摻假、施假煤車,燃料管理部應盡快匯報營銷采購部拿出處理意見或啟動商務糾紛管理程序。4.8 煤場管理4.7.1 雨季要及時認真組織檢查煤場防汛排水是否暢通,防止滑坡等,有效的防止風損、雨損、場損,作好防止雨水沖失的措施。4.7.2 13、夏季要經常監視煤堆溫度,建立煤堆溫度測溫記錄本,對每次測溫日期、時間、各部位溫度有詳細的登記記錄,煤堆的溫度不得高于60,當超過此溫度時,應注意其區域的溫度,立即通知發電運行部將高溫區域的煤取走,并將此邊界用新煤蓋好壓實;如有局部自燃現象,應及時用水澆滅,并將此部分煤及時取走。4.7.3 據地區資源、交通運輸和生產情況,確定燃煤儲備量為15-20天的用量;燃料管理部應每日掌握儲煤情況;當發現儲煤低于警戒儲備線(5萬噸)時,應立即向燃料管理部及分管領導匯報,以便及早采取措施。4.7.4 按照合理存取方式,根據運行方式儲煤和上煤,爭取在保證安全上煤的情況下,減少煤場儲存損失。4.7.5 燃煤的儲存14、損失,每月按日平均存煤量的0.5計算。4.9 煤場盤點管理4.9.1 每月末由燃料管理部牽頭,華磊公司營銷采購部、生產技術部及發電廠發電運行部參加進行煤盤點工作。4.9.2 煤場存煤盤點前,燃料管理部應在盤煤前對煤場進行平整。4.9.3 測定煤的堆積比重采用模擬法或沉筒法,力求測定比重準確。4.9.4 煤堆高度的測量用經緯儀或水平儀測量,煤堆上平統一高度。4.9.5 盤點結果要形成盤點報告,盤點人員應在盤點報告上簽字,并對盤點結果的真實性負責。4.9.6 對月度煤場損耗不得超過日平均存煤量的0.5%,盤點盈虧量超過月耗煤量0.5%時,必須認真分析查明原因,如確系計量誤差,應報經發電廠領導同意后15、匯報華磊公司,華磊公司領導同意后再調整發電煤耗率;如不是計量原因,不能調整,上報發電廠領導同意后作盈虧處理。4.10 燃煤接卸、清車管理4.10.1 發電運行部輸煤值班員應按時到崗交接班,了解掌握來煤和上煤情況,積極和陸港公司聯系本班作業方案。4.10.2 煤車進廠前30分鐘,發電運行部當值輸煤值班員聯系聯系翻車機室做好卸煤工作,機車通過軌道衡時,按規定時速行駛,并要求不要在軌道衡上剎車,保證過衡的準確性。4.10.3 對車前應檢查煤線聲光信號,確保聲光信號正常,方可對車。4.10.4 每輪車車底必須卸凈、掃凈、關好車門,使走車不帶煤,凡發現煤車未卸凈、未掃凈,應讓清車人員返工,如所卸車輛(空16、車)已拉走,發電運行部當值輸煤值班員應及時通知燃料管理部,按虧噸扣罰。4.10.5 每班次所卸車輛(空車)拉走,現場清道情況,須經發電運行部值班員檢查符合要求后,卸車人員才能離開。4.11 安全管理4.11.1 燃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以下統稱安規)和本制度的規定。當發現有違反規程,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行為時,任何人都有權制止。4.11.2 各工作場所應保持良好照明,消防設備齊全完好,干凈整潔,并禁止存放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4.11.3 工作人員條件和服裝應符合安規及公司安全規定。4.11.4 嚴禁對轉動中的機械做任何工作,設備衛生清掃應在確認設備停止并切開電源后進行。4.17、11.5 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時,應聯系相關承檢單位修理,禁止私自處理。4.11.6 專用線要報持暢通,可靠,道旁材料堆放應符合安全規定。4.11.7 化驗室氧氣瓶的存放應單獨存放并嚴禁煙火。4.11.8 燃料工作人員應從重視安全、加強和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起,做好事故預想及防范工作,使安全生產處于可控、在控狀態,杜絕事故發生。4.12 培訓管理4.12.1 從事燃料工作人員應按照發電廠相關規定定期進行業務知識、安全知識、黨風廉政、效能監察的培訓學習。4.12.2 從事燃料采制人員、計量人員、煤場管理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崗位專業培訓,并取得本專業上崗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4.12.3 燃料管理人員應定期18、學習本崗位專業知識,參加XX新材料有限公司舉辦的各種管理知識培訓,月度培訓要有計劃、有重點、有措施、有考核、有總結。4.12.4 燃料工作人員應針對自己可能涉及到的其他知識,如經濟法,合同法,統計法,鐵路送貨辦法等,應充分利用一切時間進行認真學習,拓寬知識面,熟悉和掌握所設計到本崗位的知識。4.12.5 燃料管理部運行人員,平果鋁分析檢測中心化驗班應依照年度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技術問答、技術講課等專業知識培訓并做好記錄。4.13 燃料信息化系統管理4.13.1 信息化系統硬件設備、軟件系統配備到位并由熱控專業對系統網絡正常運轉負責。4.13.2 信息化系統運行正常,包括燃煤合同的簽報、審批、存檔、19、每月分礦、分供應商合同量的錄入、入廠、入爐煤量、熱值的錄入、日報、月報的生成、煤款的正常結算準時準確。4.14 燃料緊缺應急管理4.14.1 結合發電廠機組容量及庫存能力實際情況,煤炭緊缺是指:實際庫存低于50000噸以下,且連續一天以上沒有足夠煤源補充。4.14.2 煤炭緊缺應急處理,需要動員全發電廠的力量,發電廠廠長是本危機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危機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是本危機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發電廠人員都有參與危機事件處理的責任和義務。4.14.3 根據發電廠燃煤收、耗、存的實際情況,可能造成煤炭緊缺危機因素:鐵路或公路運力緊張;煤炭資源緊張;電煤價格偏低;訂貨合同不20、足;資金結算不能及時到位;個別合同履行不到位等。4.14.4 預防發電廠煤炭緊張局面的發生,首先要提高各級人員的認識,認清當前煤炭市場以及社會用電日益增長的形勢,把此項工作擺在企業的重要議事日程上考慮;在燃料的計劃、采購、調運、接卸、驗收、儲存、摻配、耗用、盤點、結算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精細過程。加強與煤礦、鐵路、上級部門的溝通聯系,爭取多理解多支持。4.14.5 燃料管理部應對發電廠燃煤供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與華磊公司營銷采購部、供應商等部門及時溝通聯系,爭取保證發電廠燃煤供應穩定正常。當實際庫存煤量低于30000噸時,應積極組織協調,盡快補充庫存。4.14.6 發電廠應加強企業內部管理21、,完善各項技術措施與管理辦法,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加大運行監護力度,努力降低發電煤單耗。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4.14.7 加強與陸港公司的協調,保證接卸車取送及時,做到車站有重車廠內不空車,確保不壓車,提高卸車效率。4.14.8 加強與陸港公司聯系,保證廠內空車及時排空。4.14.9 加強廠內卸煤管理,火車煤卸凈后及時清理車底存煤。4.14.10 做好接卸設備的日常檢修維護消缺工作,保證24小時有專人值班,發現缺陷及時連續處理,確保接卸設備完好。4.14.11 加強值班,嚴肅值班紀律。在燃煤供應應急預案執行期間,燃料管理部、陸港公司要堅守崗位,嚴肅值班紀律,不得無故離開值班崗位。4.14.12 當實際庫存煤量恢復時,燃料管理部向發電廠分管領導提出申請,恢復機組發電出力,由公司分管領導宣布關閉應急預案。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部門相應的日常管理工作。5. 檢查與考評5.1 本制度由發電廠分管領導及領導按照華磊公司有關制度進行檢查。5.2 按照發電廠相關制度、標準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