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煤礦生產調度室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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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108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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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煤礦生產調度室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調度值班制度(一)為規范調度值班人員行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調度值班是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安全生產的核心,實行 24 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值班調度員嚴格按照生產作業計劃、煤礦各類規程措施及領導指示組織指揮生產,協調解決各部門、環節之間的矛盾和出現的問題。(三)值班調度員必須熟悉本企業各業務部門的職責和業務范圍,熟悉企業生產流程,對與企業生產、安全、2、經營活動相關的生產和輔助環節的運作程序要了解,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四)值班調度員必須掌握生產、運輸、通風、供電、供排水等各大系統的基本情況;熟悉生產過程的工藝流程;熟悉煤礦各類圖件,熟悉煤礦災害預防計劃、事故應急預案;掌握煤礦領導的下井動向。(五)值班調度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保持通訊電話 24 小時聯系暢通,值班期間在值班考勤本上簽字。(六)值班調度員必須時刻關注井下各瓦斯監測點數值變化情況,發現瓦斯異常地點必須及時按調度室匯報制度匯報。(七)瓦斯監控系統和人員定位系統出現通訊中斷、信號故障時,值班調度員應按照處理措施和應急預案,立即安排人員分析、查找故障原因,并做好記錄。(八)井下發生緊3、急情況時,值班調度員迅速通知和引導災區及受威脅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清點人數,立即向值班礦領導匯報,根據災害情況實施搶救措施或起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九)值班調度員每班對礦燈房及各區隊匯報的出入井人數進行記錄、統計,對當班出入井人數不相符的情況以及礦燈房與區隊所匯報人數不相符的情況及時查明原因。(十)值班調度員需要堅持“靈、準、快”的要求,遵守崗位責任制,認真填寫各類記錄和報表。二、調度員交接班制度(一)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調度值班人員交接班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交班人員應提前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員應盡量4、提前到達交接班現場做好接班準備,接班人員未能按時到達,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崗位。交接班必須現場交接,不能以電話交接或其他方式進行。(三)交接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表),工作內容與值班記錄必須相符,字跡工整,內容真實、齊全,數據準確。(四)實行現場簽字交接,對工作現場和可疑的狀況,要進行確認,盡量避免口頭交接。(五)當班出現的問題要當班及時處理,禁止拖拉、推脫。確需移交下一班時,必須詳細交待處理情況。(六)實行接班責任制。對交接過程中的可疑狀況,交班人員處理不及時或故意隱瞞故障情況的,接班人員有權拒絕接班,由交班人處理完后再進行交接。(七)交接班應做到:1. 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交代清楚;25、. 將存在的問題交代清楚;3. 將其他應該說明的事項交代清楚;4. 填寫交接班記錄;5. 交接班實行“三不交”(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交代不清不交;當班能排除的事故隱患或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記錄不完整、填寫不清不交)。三、調度匯報制度(一)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調度值班人員匯報程序和內容,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問題匯報主要包括:煤礦生產當日產量、重點工程項目完成情況、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和采取的措施等相關安全生產內容。(三)事故匯報主要包括:當日安全事故匯報、影響主要生產系統正常運行事故匯報、礦井大面積停電停風匯報,6、安全事故匯報直接進入應急響應進行處理。(四)調度室建立匯報管理臺帳,設專人進行管理:1. 帶班領導下井前必須到調度室進行登記。2. 帶班領導及時將自己所在的地點向調度室匯報清楚。3. 帶班領導在跟班中要把自己所在作業地點及途徑路線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存在問題,及現場采取的措施、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4. 安全管理人員出井后到調度室填寫安全隱患登記本,向調度室匯報當班發現和處理的安全隱患以及交由下班處理的安全隱患。(五)調度室應每日匯總煤礦當日產量、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等向相關領導匯報,有相關領導簽字認可。四、信息匯總分析制度(一)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調度信息的匯總和7、分析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值班調度員核對各班組的作業計劃、任務,統計好各班組出勤人數。查看上班的調度記錄,熟悉情況,嚴格按照接電話的順序,問明地點、單位、姓名后,及時與基層聯系當班計劃落實情況和各輔助單位接班后的準備情況,明確當班的重點和關鍵,寫明上班未完成的事項。(三)班中定時調度基層單位生產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解決好生產、安全上出現的問題,做好記錄。重大問題及時向值班領導或有關領導請示匯報,以便做出妥善處理。(四)根據調度信息,總結下一班生產計劃和安全中應注意的事項。(五)一個工作日結束后,做好當天的生產指8、標完成數匯總,填寫好調度日志,向相關領導匯報,做好當班的生產安全情況分析。編寫好調度日報和有關材料,由值班領導在調度會上匯報生產安全情況。領導在會上的指示,要做好記錄,認真傳達和貫徹執行。(六)作業計劃的完成情況、日常發生的安全事故、生產事故和職工出勤等,要做好統計和分析。(七)認真接好上級調度和有關部門的通知、通報,開好調度會并做好記錄,辦好領導交辦事項,落實好基層要求解決的問題。(八)按時總結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供給相關領導和部門,便于決策。(九)按月將調度記錄、臺帳、文件及各種分析資料整理存檔,妥善保管。(十)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值班人員必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分析,初步查清事9、故經過、原因、責任等,做好詳細記錄,做到一事故一分析,并及時匯報分管領導。五、調度人員入井制度(一)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調度人員入井(坑)的管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調度人員每月入井天數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執行。(三)調度人員入井應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首要任務,了解掌握井下安全生產實際狀況。(四)調度人員入井要深入現場,對沿途和工作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安排處理。(五)調度人員入井過程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出井后要及時填寫調度員入井記錄。(六)調度人員入井記錄必須有問題、有安排、有落實,時間地點記錄清10、晰。六、業務學習制度(一)為規范調度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調度人員的業務水平,增強責任意識,杜絕違章指揮,規范操作行為,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調度人員必須按調度室學習計劃參加各專業的學習。(三)定期由調度室主任組織全體調度人員開展集中業務學習,做好學習記錄。(四)集中業務學習主持人必須提前準備,有學習材料及學習計劃。(五)業務學習的內容要圍繞煤礦安全調度工作,宣傳貫徹上級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內容詳實、規范。(六)每次集中業務學習的時間不得少于 1 小時,參加人員在學習記錄上親自簽名。11、七、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與處理制度(一)為規范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與處理,及時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應及時、準確和完善,任何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信息處置應當遵循“反應快速、協同配合、分級負責”的原則。(三)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處置:調度室在接到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立即向煤礦值班領導匯報,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同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由調度室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蹤、處置、督12、導等工作。(四)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故或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現場情況和原因初判等。(五)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繪制現場效果圖,有條件的應拍照、錄像。(六)發生事故和突發事件后,事故單位不得隱瞞不報和謊報,不得故意破壞現場。(七)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93 號)執行。八、調度文檔管理制度(一)為明確工作職責,理順工作程序,規范調度文檔管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調度文檔管理分為圖表、臺賬、記錄簿、電子13、顯示屏和牌板等。1. 圖表:調度室各種圖表必須及時填繪和修訂,與實際情況相符合,圖表必須歸檔管理。2. 臺賬:(1)綜合臺賬應當記錄當班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安全生產情況,重點工程和重點工作調度情況,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領導值班、下井帶班及入井人數情況,領導交辦工作及落實情況等。(2)綜合臺賬應內容完整,數據準確,賬面整潔,字跡工整。(3)按日原煤產量、月及年累計完成量、綜合進尺、開拓進尺、日月年累計完成進尺,分項或統一建立統計臺賬。3. 記錄簿:建立調度值班記錄、領導值班及下井帶班記錄(由帶班領導填寫)、調度員交接班記錄、安全生產例會記錄、生產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分析統計記錄,存檔管14、理。4. 電子顯示屏:(1)電子顯示屏應正常顯示調度統計報表、重點安全生產信息;(2)主要設備和重點安全生產環節視頻監控;(3)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等終端顯示;(4)顯示的數據應準確,實時集中監控。(三)調度文檔內容齊全,數據準確,賬面整潔,記錄規范,值班記錄無涂改。(四)檔案資料,應有專人管理。(五)調度文檔的保存期限:1. 班、日調度記錄,月度及年度生產總結,調度臺賬保存 1 年以上。2. 調度日報、旬報、文字分析,上級通知、通報、傳真電文保存 1 年以上。3. 死亡事故和重大非傷亡事故記錄,作為永久保存材料。(六)各項生產數據和事故傷亡情況,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對外公布。(七)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文件的作者、標題、日期等項目填寫清楚,裝訂整齊、牢固,填寫備考表,注明保管期限。(八)對超過保存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檔案管理部門領導鑒定,報礦分管領導批準后,按規定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