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幼兒園員工勞動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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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134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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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示范幼兒園員工勞動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示范幼兒園獎懲制度為調動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按照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依據崗位職責要求,制訂本制度:一、獎勵:全園獎勵設先進獎、學術成果獎、活動獎、超員獎。1、先進獎:能模范完成本職工作,在幼兒園開展的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成績名列前茅;一學期無事故、無家長投訴、無遲到早退、無私自倒班、出滿勤者獲園內先進個人、先進班集體(被評為區級以上先進工作者或優秀教師,園內不再嘉獎)。2、學術成果獎: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務2、,勇于創新、撰寫論文或教育筆記發表、評比獲獎者;學習進修成績顯著(取得學歷證書)者,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3、活動獎:參加園內外各項活動獲獎者,如:觀摩教學、競賽活動、專業技能比賽獲獎者給予獎勵。4、超員獎:依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大、中、小班人數,學期末視情予以獎勵。二、懲處:1、上班、開會、學習、備課等活動遲到或退,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10元,30分鐘以內(含)扣除當日工資50%;超過30分鐘扣除當日工資;上班串崗者扣除當日工資50%;私自倒班者(兩人)扣除當日工資。2、凡不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開會、學習、備課等),每項活動凡第一次請假時,扣除當日工資的50%;從第二次起每次3、扣除當日工資;上班期間未經批準擅自離崗出園門的扣除當日工資的50%。3、滿45周歲(含)的教養員技能考核,按保育員技能考核要求進行考核(教學活動除外),滿45周歲(含)保育員不再參加技能考核,未滿45周歲的保教人員如不參加技能考核,應提前遞交個人申請書,申請書自批準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申請人不得參加園內外評優和職稱晉級;扣除開展此項活動當月工資的50%,調整工資時推遲半年。4、服務態度差,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語言或行為不符合師德行為要求的,家長投訴屬實,扣除當月工資的30%,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書面檢查。5、發生責任事故的,除責任人承擔醫療、誤工等賠償費用外,扣除本人當月工資的50%4、,并扣除班長崗位津貼的50%;發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兒園和責任人各承擔二分之一。6、凡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及長期影響者,除責任人承擔醫療、誤工等賠償費用外,扣發1個月工資。如發生事故隱情不報、責任不明,后果嚴重,當班人員共同承擔事故產生的全部責任和一切費用,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檢查;凡私自倒班、擅自離崗或串班期間發生事故的,倒班者、頂班者、串班者和擅自離崗者承擔1%責任及費用外,停職反省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深刻檢查。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毀幼兒園聲譽的,一經查實,當事人除承擔相應有的責任外,幼兒園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7、其他違紀問題:(1)上班期間不穿工作服、披頭散發、穿高跟鞋、在幼兒面前5、吃東西、洗滌私人物品者,扣除當日工資的30%。(2)工作不負責任,下班后未關燈、水管、門窗者及未切斷電器設備電源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班級發生嚴重問題及事故不匯報、不采取應急措施、無故拖延、隱瞞包庇的,無故不進行教育活動的(不出操、不帶操、不組織戶外活動),不按時備課,教育筆記、家訪記錄、各類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等不能按規定完成的,財產物品丟失的,扣除當日工資的30%。(3)無理取鬧、吵嘴打架擾亂園內秩序的,不服從領導安排消極怠工,打擊報復、誣陷他人或造謠生事,盜竊、侵占他人或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等,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停職反省,視情在全園大會上做書面檢查,扣除停職期間的工資。8、曠工一天按兩天扣除工資,并在全園大會上作檢查;曠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脫離工作關系。9、請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學期專業班費。本規定所指扣除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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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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