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有限公司物品及員工出入放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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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196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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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糧油有限公司物品及員工出入放行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糧油(XX)有限公司出入放行管理制度總 則第一條 為維護本公司人身、財產安全和生產秩序的穩定,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以確保放行工作有序執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凡物品、人員、車輛出入本公司均須遵守本制度,門崗保安有責任與權力按本制度嚴格把關管理。第一章 物品出入放行管理第三條 出入廠區需履行放行手續的物品類別如下:1.成品;2.材料庫貨物;3.出廠維修物品; 4.廢品、廢棄物等;5.客戶或合作方自帶品;6. 借出借入物品;7.各種非生產性2、物品及其他未列品。第四條 成品出廠放行1.成品出廠放行:客戶門崗登記、領牌銷售開票佩戴“車輛防火帽”空車過磅裝貨重車過磅離廠,門崗保安員憑地磅室打印的地磅單第五聯予以放行,否則不予放行,收留的地磅單門崗存檔;(地磅單第五聯即作為成品放行條使用)2.外贈或送檢驗樣品等無需返廠的成品放行:由經辦部門準備物品,并由經辦部門經辦人開具放行條,經辦部門負責人審核,交公司綜合行政部經理批準簽字或蓋公章方為有效放行;門崗保安一律憑有效簽字放行條予以放行,否則不予放行,收留的放行條門崗存檔;3.門崗保安負責對每車次駕駛員的身份證和駕駛證進行登記,入廠時要將駕駛證扣留在門崗,辦完離廠手續后歸還駕駛員,并在相應登3、記本上注明對應放行條編號、出廠時間、載重等信息;第五條材料庫貨物的放行1.生產輔料入廠需由物流部采購內勤開具進貨通知單,并分發至品管、地磅、保管員、門崗,保安員憑進貨通知單放車入廠,否則不予放行,收留的進貨通知單門崗存檔;(進貨通知單即作為輔料入廠放行條使用)2.如出現不合格輔料退貨情況,出廠放行時保安員則憑物流部采購內勤開具的退貨通知單放行,并收留退貨通知單存檔,否則不予放行。(退貨通知單即作為輔料退貨放行條使用)3.氣瓶、備品備件等其他材料庫物資的放行由保管員負責開具放行條,經物流經理批準簽字或蓋公章方為有效放行;門崗保安一律憑有效簽字的放行條予以放行,否則不予放行,收留的放行條門崗存檔;4、4.出廠維修需回廠物品(外發維修的設備等)的放行由機電修負責人負責開具放行條,報生產經理批準簽字或蓋公章;門崗保安一律憑有效簽字的放行條予以放行,否則不予放行,收留的放行條門崗存檔;5.出廠維修需回廠物品的跟蹤由門崗保安和經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查,門崗保安應對到期歸廠的物品放行條進行跟進、核查,確認無誤后予以歸檔。第六條 廢品、廢棄物(廢紙皮、廢鐵等)的放行1.廢品、廢棄物的處理由物流部負責管理,定期對適量待處理物品聯絡對比三家以上報價,按價高者得的原則填報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處理;(量大或貴重物資需按公司招標規定進行處理)2.廢品、廢棄物的放行由物流部負責處理(監督5、裝車、監磅等),后續出廠手續按成品出廠放行規定辦理。第七條 客戶或合作方自帶物品的放行1.客戶或合作方自帶物品入廠,公司經辦部門人員有義務告知客人自覺到門崗保安處登記;門崗保安亦需對來訪客人詢問是否有自帶物品,并請其自覺登記,以便出入放行。若出現客戶或合作方未登記且帶有應開具放行條的物資則由經辦部門(如采購部、銷售部)負責辦理放行手續,由經辦部門經理簽字或蓋公章方可準予放行。第八條 借出借入物品1.借出借入物品由經辦部門負責出具書面報告,交由公司副總以上人員批準,且出入廠時經辦部門還應開具放行條;門崗保安一律憑有效簽字的放行條予以放行, 否則不予放行,收留的放行條門崗存檔;第九條 各種非生產性6、物品及其它未明列物品的放行1. 非生產性物品及其它未明列物品的放行,有必要的、貴重的物品應按辦理有效放行條手續流程進行辦理。第十條 物品放行時間及門崗放行條管理規定1.只限成品和主要副產品出庫發貨可在24小時憑有效放行條準予放行;2.所有非生產性物品(如:電腦、廢品等)只允許在白天8:00-17:00時段憑有效放行條準予放行;杜絕夜間放行。3.放行條由門崗保安負責整理收集,每日早09:00點前將上一日所有放行條裝訂好交到綜合行政部備案,每月由綜合行政部與財務部核對一次,確定一一對應無誤后裝訂歸檔。第二章 人員出入放行管理第十一條 本公司職工出入廠管理1.本廠職工當班期間出入廠均應著廠服,佩掛胸7、卡,員工有事臨時出入廠時,須出示主任級以上領導(或指定代表人)簽字的出門證,并交由門崗備案;2.本廠職工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經部門主管簽字,出廠時門崗保安憑有效請假條準予放行;第十二條 企業外人員出入廠管理1.工程承包人及其雇傭人員需入廠區工作,先由工程承包人到公司綜合行政部登記辦理臨工手續,并提供需入廠工作人員的有效證件;辦理好手續后由文秘將名單報門崗保安備案。(1)入廠:憑身份證明文件交門衛核對無誤后換發“臨時出入證”佩掛入廠。因趕工時或原有工作人員未到而臨時增加或更換人員,來不及事先辦理手續時,應依臨時增加人員經由承包人電話聯絡綜合行政部經理同意,由部門經理轉知授8、權門崗保安準予登記放行;承包人需于2日內補辦所需一切手續;(2)出廠:當日工作完畢出廠時,應交還“臨時出入證”,換回身份證明文件。午間出廠用餐及工作中出入廠區時亦同。2.外來公務人員。(1)對廠商、顧客前來洽談業務,保安員應做接待詢查,然后以電話通知接待部門,客人填好“來訪登記卡”后,派發“來訪證”;(2)客人離廠時需將被訪人簽字的“來訪登記卡”和“來訪證”交回門崗保安處,方可放行離廠。第三章 車輛出入放行管理第十三條 外來車輛管理1.來訪車輛。來訪應下車進行登記,來訪車輛原則上不準進入生產區,只準停在公司門口或辦公樓停車處;攜帶的物品門崗保安必須予以登記;2.提運本公司貨物車輛只準停在產品裝9、載待裝區,并進出廠區前佩戴好“車輛防火帽”。非本公司車輛入(出)廠時,門崗保安應登記入冊并記錄司機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號碼一并存檔,憑有效放行條準予放行;3.內部公車的放行一律憑有效派車單準予放行,否則不予放行。第四章 放行權限表第十四條 公司放行審批權限表:放行類別單/證經辦人審核人批準人備注成品地磅單地磅員/放行重點:1.認章又認人;2.相關批準人不在時,可授權一名代理人簽放。(電話通知)外贈或送檢放行條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行政經理生產輔料進貨通知單/退貨通知單采購內勤/材料庫或維修物品放行條保管員/經辦人/物流經理/生產經理廢品、廢棄物地磅單地磅員/客人自帶物品放行條經辦人/經辦部門經理借入10、借出放行條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其他放行放行條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注:1.職位人員變動時,任職通知對放行責任人自動生效和失效; 2.公司所有物資放行權限已明確,特殊情況需經辦部門直接匯報公司領導。第五章 附則第十五條 出入廠管理中如發現異常,保安應立即報知上級主管并形成書面情況說明,呈主管核批后,交經辦部門處理;重大事情應及時向公司高層領導匯報、請示。第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高管領導會簽批準后實施生效,修改時亦同。附件1:放行條樣板附件2:“來訪證”、 “臨時出入證”、 “來訪登記卡”樣板 附件3:地磅單樣板附件4:進貨通知單和退貨通知單樣板附件5:拉貨車輛進出管理流程圖客戶車輛 到門崗登記、領牌 到銷售開票 倉庫裝貨 空車過磅 車輛佩戴防火帽/門崗查車 重車過磅 客戶到銷售、財務結賬 門崗核查物資品種收回防火帽門崗憑磅單放行附件6:來訪人員、車輛進出管理流程圖來訪人員 到門崗登記 保安聯系接待部門 接待部門會客 接待許可后門崗發“來訪證” 會客完畢由接待人簽單 來訪人交還“登記卡”和“來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