鈦業公司環境保護固體廢物控制管理制度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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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03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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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鈦業公司環境保護、固體廢物控制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公司及各部門的職責:1.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2.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3.公司環保部門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2、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4.公司環保負責部門應結合督察室每年邀請環保局監測部門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污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并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復,對于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5.公司技術部負責制訂環保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并貫徹執行;公司生產運行部對環保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公司生產運行部負責環保設施的使用和運行效果的考核,同時對環保設施的使用、維護、檢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環保設施技術改造方3、案的論證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環保設施選型,參與竣工驗收,參與制訂各類環保設施的技術操作規程,參加對造成環境污染的環保設施事故的調查分析。6.公司技術部把環保設施等同于生產主體設施管理,負責制訂環保設施的大中修計劃,及時組織環保設施的維護、檢修,參加環保設施的竣工驗收。公司技術部組織制訂各類環保設施的技術操作規程。7.公司綜合部負責環保管理人員配備及培訓。二.基層單位職責:1.公司各單位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環境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2.公司各單位4、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安全環保處環保科負責編制環保培訓教材,定期對職工進行培訓,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3.各生產單位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機動處、安全環保處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4.各單位要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加強節水管理,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5.各單位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6.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5、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固體廢物控制管理制度一、范圍1.本制度提出了對固體廢物的分類、管理范圍及管理等方面的要求。2.本制度適用于鈦業有限公司各基層單位。二、定義1.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2.危險廢物貯存:指危險廢物再利用、或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的存放行為。3.貯存設施:指按規定設計、建造或改建的用于專門存放危險廢物的設施。4.工業固體廢物:指工業生產及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5.可回收利用廢物:指可回收利用或資源化的廢物。6.不可回收利用的無毒無害廢物:指無利用價值且無毒無害的工業廢物。7.6、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指本身有毒有害、無利用價值,但保管不善會造成環境危害和污染的廢物。三、管理內容1.固體廢物類別:工業固體廢物分為可回收利用廢物和不可回收利用廢物。1.1可回收利用廢物:報廢設備和備件、廢鋼材、廢鈦屑。1.2不可回收利用廢物:不可回收利用的無毒無害廢物和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1.2.1不可回收利用的無毒無害廢物:建筑垃圾,機械、設備、車輛維修清洗過程中產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等。1.2.2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包括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廢電瓶、廢硒鼓、廢墨盒、廢石棉、廢油漆桶、廢化學品容器等。1.3辦公廢物及生活垃圾7、:指辦公樓、生產現場食堂和澡堂在辦公、生活、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廢物。2、固體廢物的管理2.1工業固體廢物的管理2.1.1合理選擇和利用資源和原燃材料,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積極謀求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最大化。建設工業固體廢物專用貯存、處置的場所和設施。2.1.3固體廢物應逐步實現分類收集和處理,其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必須采取防擴散、防流失、防滲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2.1.4對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定期檢修或更新,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2.1.5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場所;確需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8、,須經安全環保部門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污染。2.1.6安全環保部門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場所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3.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的管理:3.1對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的設施、設備和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3.2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須按照廢物的特性分類收集、貯存,禁止混合收集、運輸、貯存、處置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3.3直接從事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的人員,需接受專業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該項工作。3.4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須按規定向9、當地環保部門申報。3.5對其他不可回收的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必須設置專用收集裝置(應避免泄漏、污染環境),集中傾倒、堆放,交有資質的相關方或專用貯存設施妥善處置。3.6可回收的有毒有害廢物(含危險廢物),收集后交有營業資質的相關方回收處置。4.辦公及生活垃圾管理:4.1各工作場所需設置生活(辦公)垃圾桶或垃圾池,集中傾倒、堆放。4.2辦公及生活垃圾應逐步做到分類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4.3垃圾桶和垃圾池定時清理,并及時運往指定堆場。4.4有關部門負責垃圾桶和垃圾池的日常維護管理。水污染控制管理制度一、范圍1.本制度提出了廢水排放、廢水集中排放口、廢水監測以及異常情況處理等方面的要求10、。2.本制度適用于鈦業有限公司各基層單位。二、定義1.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2.水污染:指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3.污染物:指能導致水污染的物質。4.有毒污染物:指直接或者間接被生物攝入體內后,導致該生物或者其后代發病、行為反常、遺傳異變、生理機能失常、機體變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5.油類:指任何類型的油及其煉制品。三、管理內容1.廢水類別1.1工業廢水及主要污染物:氯化、精制廢水(懸浮物、氯化物、PH、揮發酚等)。1.2生活污水及主要污染物:主要有生產11、現場、辦公樓、食堂、澡堂等生活排水(懸浮物、油類、COD、PH等)。2.廢水排放管理2.1工業廢水排放管理2.1.1積極謀求廢水資源化途徑,力爭廢水再生回用最大化,最大限度節約水資源。2.1.2優先采用耗水量小,回用率高的清潔生產工藝和設備,減少水污染物的產生。2.1.3逐步實現廢水清污分流,各類廢水根據其性質使用專用管網(容器)收集、貯存后處理排放。2.1.4工業廢水必須經過集中處理后達標排放,禁止直接外排。2.1.5必須制定廢水處理設施的操作規程,作業人員按規程操作操作,確保達標排放。2.1.6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2.1.712、廢水排放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按環保設施管理制度規定執行。3.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生產現場的生活污水必須經處理后達標外排。4.施工排水的管理4.1施工水排放前需經安全環保部門同意,并指定排放點。4.2排放前應進行預沉淀處理。5.廢水集中排放口管理(污水處理廠)5.1各類廢水按排污流程沿規定的排水管網匯集排放。各類排水溝渠、管道要定期清理維護,保證暢通。5.2廢水集中排放口應逐步安裝在線監測裝置。5.3按排污口標志規范化要求,廢水集中排放口安裝符合地方環保部門要求的標志牌,并做好日常維護。6廢水污染物的監測6.1環保監測部門負責廢水排放、廢水處理設施凈化率(性能)、突發性事故等的監測。6.2環保監測部13、門對廢水排放情況及其周圍可影響地區水環境質量進行定期監測。6.3對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要限期進行整改,安全環保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7異常情況處理7.1因突發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水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應立即報告并采取控制措施。7.2因生產組織和水污染防治設施故障需要排放廢水的,應提前向生產運行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實施。大氣污染控制管理制度一、范圍1.本制度提出了工業廢氣、機動車輛尾氣的排放管理以及監測、異常情況處理等方面的要求。2.本制度適用于鈦業有限公司各基層單位。二、定義1.工藝尾氣:指四氯化鈦、海綿鈦生產過程中,各系統產生的廢氣。2.無組織排放:指不14、通過煙囪或排氣系統而無規則排放廢氣及廢氣污染物的活動。三、管理內容1.廢氣類別1.1四氯化鈦車間、海綿鈦車間等排放的工藝廢氣,其主要污染物為:氯化氫、氯氣、一氧化碳等。1.2化學品中有毒有害氣體的揮發。1.3原燃料運輸、裝卸、貯存活動飛揚、泄漏的粉塵。1.4機動車輛排放的尾氣。2.大氣污染源的管理2.1各單位應優先采用能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設備,減少大氣污染物的產生。2.2安全環保部門對廢氣污染物的排放實施監督管理。2.3市場部采購符合清潔生產要求的原燃料。2.4質檢部負責原燃料進貨檢驗。2.5技術部制定廢氣處理設施的操作規程,作業人員按規程操作,確保達標排放。2.6廢氣15、排放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按公司環保設施(設備)管理制度規定執行。2.7配置脫硫、除塵裝置或采取其他控制二氧化硫、煙塵排放的措施,并應逐步對燃料產生的氮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2.8禁止在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特殊情況下確需焚燒的,需報安全環保部門批準。2.9必須按規定對機動車進行定期檢定和維修,在用機動車不符合尾氣排放標準的,不得上路行駛。2.10運輸、裝卸、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物質時,必須采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防止污染物的泄漏。3.廢氣集中排放口管理3.1生產廢氣必須經集氣設施捕集、凈化設施處理后,由排氣筒集中達標排16、放,禁止無組織排放。3.2按排污口標志規范化要求,廢氣集中排放口安裝符合地方環保部門要求的標志牌,并做好日常維護。4.大氣污染的監測4.1環保監測部門負責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測、環保設施凈化效率(性能)監測、突發性事故監測等。4.2環保監測部門對廢氣排放情況及其周圍可影響地區空氣質量進行定期監測,并按要求填寫監測報表,上報相關部門。4.3對測量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要限期進行整改,安全環保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5.異常情況處理5.1因發生事故或其他突發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氣體或放射性物質,造成或可能造成大氣污染事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控制措施。5.2由于生產和設備故障等原因,需緊17、急處理,短時間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應提前向生產運行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實施。5.3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需進行長時間檢修,造成生產廢氣無組織排放,必須經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檢修。環保設施(設備)管理制度一、范圍1.本制度提出了環保設施管理的職責分工、使用與維護、檢查與檢修、更新改造、竣工驗收等方面的要求。2.本制度適用于鈦業有限公司及各基層單位。二、定義1.環保設施:指為防止環境污染,處理、綜合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的設施、設備、管道。主要包括工業廢氣、廢水、廢渣的處置、處理、凈化和綜合利用設施、設備;工業噪聲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環境監測等專用設施、設備、交通工具、儀器儀表,及其它防止環18、境污染設施。2.環保設施管理:指對環保設施、設備的選型、購置、安裝調試、運行使用、維護檢修、更新改造、驗收、報廢處理全過程的管理。3.環保設施的更新與改造:系指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改變原設施結構或型號,以改善其性能,提高設施的技術參數和使用效能。三、管理內容1.環保設施的基礎管理1.1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1.2環保設施投運后,必須與生產主體設施同時運行、同時維護和檢修。1.3需制訂環保設施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檢修維護規程。1.4需建立環保設施設備檔案及臺帳。1、5建立健全環保設施運行、維護、使用、檢修等活動的制度及相應記錄。2.環保設施的使用與19、維護2.1設備操作人員經過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2.2環保設施要與生產主體設施同步運行。2.3嚴禁閑置不用或任意拆除環保設施。確因存在問題和缺陷無法繼續使用時,需經環境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停用和閑置。遇緊急情況必須立即停車的,停車后需在24小時之內按上述要求報告和備案。2.4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3.環保設施的檢查與檢修3.1操作人員按規定對環保設施進行點檢,及時掌握環保設施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3.2環保設施的主管部門需定期或不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監督檢查,環境監測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監測,對存在問題或達不到排放標準要求的環保設施,由環保設20、施主管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3在制定設備大、中修計劃時,要同時安排環保設施的檢修內容和項目,保證環保設施的各種備品備件及時供應。3.4凡因檢修生產設備而臨時拆除環保設施的,檢修完畢后要立即恢復;在大修改造、技改工程中,被損壞的環保設施,要限期修復。3.5環保設施大修須履行竣工驗收手續。竣工驗收工作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環保管理部門和設施所在單位參加。4.環保設施的更新與改造4.1環保設施的更新改造項目報審,按有關規定進行。4.2環保部門需參加環保設施的選型。4.3更新改造后的環保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5.環保設施的竣工驗收:新建、改建、擴建及21、大修項目的環保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由環境監測部門提供監測報告后,項目管理部門組織環保、設備、生產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通風、防塵、防毒管理制度一、范圍1.本制度提出了通風、防塵、防毒及降噪管理、工業衛生防護設施的運行、員工的個體防護等方面的要求。2.本制度適用于鈦業有限公司各基層單位。二、定義1.通風、防塵、防毒:是指為改善作業場所勞動作業條件而采取的綜合性措施,包括通風照明、隔振減噪、塵毒治理等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2.工業衛生防護設施:是指作業場所安裝的通風、防塵、防毒及降噪設施。三、管理內容1.基礎管理1.1生產過程中的防塵、防毒及降噪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對塵毒危22、害進行綜合治理,改善勞動作業條件;1.2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前,須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工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生產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1.3建立健全工業衛生防護設施檔案及臺帳。1.4建立健全工業衛生防護設施運行、維護、使用、檢修等活動的制度及相應記錄。2.工業衛生防護設施的運行管理2.1工業衛生防護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時運行、同時維護、同時檢修,保證其正常運行。2.2貯存、運輸粉塵性原料或有毒物質的設備、設施、管道要定期檢查并作記錄。2.3產生塵毒的設備及作業,必須采取密閉塵(毒)源、通風除塵等綜和防治措施,禁止擅自停用;確需停用,須經安全環保部門批準。3.工業衛生防護設施的更新改造3.1工業衛生防護設施的更新改造項目的報審按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3.2安全環保部門須參加工業衛生防護設施的選型。3.3更新改造后的工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用。4.員工的個體防護4.1在塵毒場所作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配備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4.2防塵防毒個人防護用品的選型、發放必須符合勞動保護用品管理的相關規定。附則本制度由中鋁公司安全環保健康部負責解釋。本制度若有與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執行。本制度自下達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