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生產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132
2024-09-08
12頁
30.26KB
1、公司員工生產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總 則一、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職業病防治”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員工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2、危害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三、本制度規定從企業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職責范圍,凡本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四、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后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一、主要負責人職責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2、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領導小組和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3、每年向員工報告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員工對3、本企業職業健康工作的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和解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4、每季召開一次職業健康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和制訂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與方案。5、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保障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實施。7、組織建立并實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預案。8、及時、如實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9、依法承擔本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責任。10、每年按時以報告的形式向當地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上報本企業年度職業病防治管理的情況。二、分管職業健康的負責人4、職責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1、組織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完善和修訂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各部門分工,明確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職責并組織具體實施,督促并保證職業病防治經費的落實和專款專用。2、組織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法規、職業健康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3、定期組織職業病防治工作巡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隱5、患。4、定期組織職業病防治工作組人員會議,聽取各部門、車間、員工關于職業病防治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措施。5、如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要科學應對及妥善處理,及時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6、依法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直接責任。三、技術部門的職責1、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措施等,改善員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2、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制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3、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四、設備部門的職責1、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6、安全運行。五、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職責1、在企業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領導下,推動企業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2、組織開展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病防治和管理先進經驗。3、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4、依法認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與評價工作。5、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崗位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有權責令改正,重大隱患書面報告領導小組。五、專(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職責1、認真履行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職業病防治相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等法規標7、準、規章制度;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2、組織參與對員工開展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教育,檢查和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3、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與評價,登記、上報、建檔。4、協助有關部門制訂職業病防治有關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5、定期組織參與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管理部門和領導小組研究處理。6、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7、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衛生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六、車間負責人職責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1、把企業職業病防治制度的措施8、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2、組織對本車間員工的職業健康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3、督促員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禁違章、冒險作業。4、定期組織本車間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采取措施。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6、對本車間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七、職業病危害崗位防治職責1、參加職業病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病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個人防護用品、器具和職業病防護設施。3、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9、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匯報。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管理人員報告,并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八、勞動者職業病防治職責1、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必須配戴防護用品。2、操作人員工作前必須開啟通風設備。3、操作人員必須穿著工作服,配戴工作手套。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要點明確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制度目的、依據。確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明確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明確職業健康教育培訓人員范圍、教育培訓時間、全年教育培訓累計時間。明確職業健康教育培訓不合格人員再培訓要求。確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檔案的內容及保存備檔期限。職業10、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為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關于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一、人事培訓部門會同職業健康管理部門對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宣傳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預防職業病的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二、人事培訓部門會同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根據法律規范等要求、用人單位11、實際情況及崗位需要以及定期開展宣傳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宣教培訓計劃,提供相應資源保證。做好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宣傳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三、職業衛生宣傳1、用人單位利用公示欄、黑板報(墻報)、廠報、會議、培訓和張貼標語等形式定期開展職業衛生宣傳。2、部門車間要利用班前班后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病危害講解以及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告知卡、公告欄等進行職業衛生宣傳。四、職業衛生教育培訓(一)培訓內容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4、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5、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備12、和個人防護用品。6、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7、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等。(二) 培訓的對象及方式1、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參加經安監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并持證上崗。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2、入廠新工人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人事部門通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并由職業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行用人單位、車間、班組三級職業衛生管理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1)單位級教育培訓內容:1)黨和政府關于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令,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2)本單位目標、管理組13、織、實施措施及生產工藝基本情況。3)綜合安全知識,本單位主要危險區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4)本單位的各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總則。5)本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識等。(2)車間級教育培訓內容:1)本車間安全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2)本車間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安全制度與規定。3)本車間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經驗教訓以及防范措施等。(3)班組級教育培訓內容:1)本班組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2)本班組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急防范措施。3)本班組崗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使用規定。4)本班組主要設備性能、安全規程以及主要環節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項。5)本班組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14、危害防治措施規定。6)制訂實施師徒合同,包學、包會、保安全等。3、調換新崗位和采用新工藝人員的教育培訓凡調換新崗位人員和采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要重新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1)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內容按“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執行。(2)采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技術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3)告知崗位工人,新設備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4、一般員工職業衛生教育培訓(1)由用人單位每年對基層領導干部、班組長、專職安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職業衛生知15、識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存檔,要求必須有簽到表、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冊。(2)為了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職業病危害防治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感,用人單位每年必須對在員工人進行不少于二十小時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要有計劃、簽到表、培訓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表。(3)一般“三違”人員由車間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一天;嚴重“三違”人員由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一周,并將“三違”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存檔。(4)培訓方式:定期教育與不定期教育相結合,采用課堂教學、觀看錄像、現場教育、參加上級組織培訓、邀請專家等形式。五、培訓時間: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用人單位16、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5121號)和生產經營單位職業衛生培訓規定執行。六、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檔案資料:1、三級安全教育卡;2、員工的安全試卷;3、相關培訓證書的復印件;4、其他有關資料。七、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財務部門應保證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費用的落實。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要點明確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據。確定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明確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人員、檢測場所、檢測周期、檢測標準和依據、檢測內容、檢測設備、檢測方法和檢測要求、上報要求、備檔要求。明確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后的評價分析、評價結果、預防、整改和治理措施、17、上報內容及時限。明確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公布的地點及有關事宜。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為做好企業職業病危害監測與評價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效預防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一、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并做好制定、修訂和落實工作。二、職業健康管理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各個生產車間等對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粉塵、毒物、噪聲、高溫等危害因素及危害點進行確定和辨識,并按照職業健康管理標準進行定期檢測及評估,18、確定每一個點的危害程度。并按要求在廠區內放置消防器材。三、企業各部門要切實把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防毒防塵、防火防爆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工作。各部門應每年將防毒、防塵、防火、防爆、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工作規劃和采取的技術措施所需的經費、設備、器材等與生產計劃一起安排。四、企業應設置設專人,負責日常監測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五、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聯系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定期對作業現場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及評價六、企業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檢測,職業病危害嚴19、重的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七、檢測與評價結果應及時向勞動者公布,并上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八、檢測或者評價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防護眼鏡、防毒面罩等相關防護用品。九、有新、改、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十、檢測結果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時,應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難度較大的應制訂規劃,限期整改到位。十一、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設備大修后,應進行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檢測和評價。十二、職業健康管理部門20、應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經費預算,財務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的落實。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要點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目的、依據。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的負責部門、責任人。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流程。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的文件、資料及有關記錄。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留檔保存期限。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一、目的為確定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能得到有效處置,最大限度的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環境影響,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促進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履行社會責任,特制定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可能危及員工生命安全、身體21、健康和可能導致較大財產損失的潛在事故、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響應。三、術語定義1、潛在事故:指容易導致事故的危險。2、緊急情況:指對正常的生產、工作有嚴重影響的非正常情況,如火災、爆炸、洪水或危險物品泄露、環保設施故障停機等。3、突發公共事件: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社會危害,危及企業、環境、公共安全或嚴重影響公司生產的緊急事件。4、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突發公共事件分為以下五種類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經營安全事件。5、突發公共事件的分級通常情況下,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22、圍等因素,分為四級:級(特別重大)、級(重大)、(較大)、(一般),具體劃分在公司各專項應急程序中體現,要求依據國家、地方應急預案的劃分和公司的具體情況,全面、詳細、量化,體現專業特點。四、職責1、確立處理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專職機構和各部門負責人;2、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處置方案,明確各類危害事故發生時,各負責人和相應機構的職責和任務。五、工作程序1、依法采取臨時控制和應急救援措施,及時組織搶救急性職業病病人,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衛生檢查和醫學觀察;2、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保護事故現場,保留23、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4、立即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5、組成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組,配合上級行政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調查內容包括:(1)現場勘驗和調查取證,查明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責任;(3)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意見;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改進措施的意見; (5)形成職業病事故調查處理報告。6、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取證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24、絕、隱瞞或提供虛假證據或資料,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現場調查和取證工作。粉塵作業防護管理制度為做好本單位粉塵作業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單位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的所有員工和外來施工人員。2、由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粉塵作業防護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3、采取綜合防治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4、要保證生產車間粉塵吸收裝置的良好運行,督促員工正確佩戴防塵口罩,做好職業病危害防護工作。5、生產車間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在易揚塵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625、對易產生粉塵的作業場所應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場所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并將檢測和評價結果予以公布,7、對生產過程,應逐步實行自動化、連續化、密閉化控制,以減少員工接觸粉塵的機會。8、粉塵作業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清潔。9、應配備必須的急救器材和藥品,編制好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10、應安排接觸粉塵作業的從業人員參加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11、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和診斷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對疑似或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設置示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類別主要警示標識類別(語句或圖案)警告標識指令標識告知卡粉塵“注意防塵”“戴防塵口罩”/化學毒物“當心中毒”、“當心有毒氣體”“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風”高毒物品: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噪聲“噪聲有害”“戴護耳器”/高溫“注意高溫”/電焊弧光“當心弧光”“戴防護鏡”/生物危害“當心感染”“穿防護服”、“戴防護口罩”等/放射性危害“當心電離輻射”“穿防護服”等/腐蝕性或灼燒性化學物質“當心腐蝕”等“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