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公司井下爆破火工用品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252
2024-09-08
7頁
20.28KB
1、煤礦公司井下爆破火工用品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某公司火工用品管理制度一、井下火藥管理1、火藥雷管領取制度領取使用炸藥人員必須經過上級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培訓,考核合格發給特種作業證者。 嚴格按公司制定的審批手續領取炸藥,領藥單各項名稱必須填寫清楚,并有領藥人及開票人的親筆簽字。2、炸藥庫至井口運輸爆破器材時的規定:領取爆破器材后不準在途中休息、閑談、喜鬧。途中運輸過程中至少應有二人同行。嚴禁運輸爆破器材時抽煙。3、提升罐籠運輸爆破器材的規定:根據生產需要,往井下運送 爆炸藥物品時,必須得到信號2、工和調度室的同意,才能把爆破器材裝入礦車或缸籠內,在井口和馬頭門停放的裝有爆破器材的礦車,保管員應在場守衛,周圍10米內禁止吸煙和明火。運送爆破器材的礦車,必須用慢速行駛。不準把火雷管和炸藥混裝在一個礦車內運送。運送雷管和炸藥時,都要有保管人員隨車運送。4、由井下往工作面搬運爆破器材規定:必須由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搬運爆破器材,搬運時、要把炸藥和雷管分開裝入兩個背包內,嚴禁混裝在一個背包內搬運。 爆破工身背炸藥不得超過10公斤,多人搬運時,人距要在10米以上。禁止在衣袋中攜帶爆破器材。爆破工領到爆破器材后,要及時搬運工作面,不得中途停留,不準轉交給他人帶運。在爆破器材搬運途中禁止吸煙。5、井下工作3、面(爆破現場)保管爆破器材的規定:要設立專門用來裝炸藥的木箱并加鎖。裝藥前應將爆破器材放在安全地點、并由爆破工或安全負責人看管,鑰匙不準轉交他人。雷管、炸藥要分開保管,存放雷管、炸藥的箱內不準存放其它物品,禁止在動力,照明線和鐵道附近及頂邦不好處做藥或保管炸藥雷管。在裝有爆破器材包的附近10米內嚴禁吸煙,也不準進行其它作業。二、對爆破器材使用安全措施1、加工起爆藥包必須在工作面附近進行,不得在車場或人多的地方進行,要求使用幾個加工幾個。2、爆破工爆破完畢后,要檢查爆破效果,發現瞎炮,殘藥及雷管時要妥善處理,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當班處理不完,放炮員必須同下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清楚,方可由下班放炮員4、進行處理,揀到的殘藥和雷管要集中送到庫房保存,到一定數量時,由礦區向保衛科和安全科提出申請,按規定由保衛科和安全科負責定期集中銷毀,不準私自處理,以防發生事故。3、經培訓審查和爆破技術訓練考試合格發證者,方準進行爆破工程作業。4、爆破工攜帶炸藥、雷管必須分別攜帶,不準兩種材料一齊帶,攜帶火工材料必須輕拿輕放。5、在運送炸藥、雷管時,不準在人多的地方停留,更不準交給他人看管。6、禁止將火工材料存放在井口休息室和巷道內。7、禁止在工人上下班時,在井筒或沿運輸巷道運送火工材料。8、不準將火種,非火工材料的易燃易爆品和鐵器帶入存放炸藥、雷管、導火線的庫內。9、隨用隨領,所領取的火工材料不得超出當班的使5、用量,剩余火工材料要及時退回庫保管,嚴禁在井下及作業面存放。10 、 爆破工具必須齊全。11、爆破工必須熟悉爆破點周圍的出入口,貫通巷道等情況。裝藥前,將警戒范圍內無關人員全部撤離,并把設備、工具撤到安全位置,起爆前必須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崗哨,防止行人誤入危險區。12、單人不準進行爆炸工作,無 爆破證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爆破工作。13、安全距離:直巷為100米以外,拐彎巷為80米以外。14、加工起爆藥包必須用木質或竹質,嚴禁鐵、鋁制的錐子在藥卷中心扎眼,更不準用雷管代替錐子,然后將雷管順眼輕輕插入,防止推壓對硬化藥卷要用手輕輕搓松再扎眼。15、加工起爆藥包的地點應保證安全可靠,防止頂板浮膏落6、下擊砸雷管。16、嚴格防止起爆藥包與明火接觸。17、往孔內填起爆藥包時要小心起爆藥包外墊一個以上的藥卷后,方可用炮棍壓緊,不準用金屬棍棒裝藥。18、 爆破后,機械通風20分鐘后,自然通風30分鐘后,方準進入工作面。19、發現瞎炮(盲炮)當班不能處理時,必須在現場向下班交待清楚,并報告當班領導,其處理方法按瞎炮處理操作規程進行。20、嚴禁個人私存炸藥、雷管或把炸藥、雷管贈送私人。21、裝藥時,雷管本身不得受炮棍力沖擊,不得用礦渣填充炮孔。22、在連接爆 破網路時,不得先接上擊發的導火線雷管,網路接好后要進行檢查,然后再接擊發雷管,除操作人員一律離開現場 。23、沒有公司安全生產辦批準,任何單位和7、個人不準訂購和使用導火線。三、使用爆炸物品規程規定1、領取爆炸物品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兩年以上、責任心強、有檔案登記的炮工擔任,并持有放炮合格證。2、放炮員必須依據當班爆破計劃所需種類、數量填寫“領取炸藥、雷管審批單”,由值班領導審批后,進入炸藥庫領取炸藥。3、放炮員領出爆炸品經檢查后,必須立即離庫。從庫房向工作地點運送雷管炸藥時,必須使用藥箱和雷管盒,途中不得轉交他人,不得停留,不得與眾人同行,不得炸藥雷管一人運送,不得用罐車推運。4、領出的雷管途中不得進行整理雷管及腳線。5、炸藥、雷管運達工作地點后,由放炮員負責驗收入箱、上鎖,鑰匙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嚴禁亂藏亂放。6、炸藥雷管8、不允許同箱儲存,并且箱內禁止儲存其他物品。嚴禁放炮器同火藥雷管同一箱內存放。炸藥雷管箱要放置在離開電氣設備、運輸軌道、金屬堆放和頂板完好的安全地點,嚴禁任何人敲擊炸藥箱 或坐臥在藥箱上,嚴禁在炸藥存放處休息聚集。7、當班使用消耗的炸藥、雷管必須由放炮員準確無誤的進行登記,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剩余雷管炸藥辦理退庫手續,若發生炸藥雷管丟失應立即上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追查處理。8、裝配引藥,應由放炮員一人進行,做引藥地點要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裝配引藥的數量以當時需要數量為限,不得多做,并把裝好的雷管腳線予以短路。9、放炮前放炮員應仔細檢查放炮器材的完好情況,放炮工作只能由放炮員擔任,放炮器鑰匙放炮員應隨身攜帶,絕不能轉交他人。10、放炮員必須認真執行放炮安全距離規定,放炮前5秒種放炮員必須大喊三聲“放炮了”或鳴笛三響方可充電放炮。11、不放炮時,嚴禁將放炮用線線頭接入放炮器,嚴禁將放炮器鑰匙插入放炮器孔內,聯線放炮和檢查線路只準放炮員一人操作。12、嚴禁使用交流火電放炮。四、掘進工作面火藥的存放規定1、火藥箱子必須隨時加鎖,由放炮員負責管理。2、存放地點必須支護完好,安全遠離電纜和電器設備沒有淋水的地方,存放地點不準有其他人員休息。3、嚴禁放炮器同火藥一塊放在火藥箱內保管,每次放炮時,都必須把火藥箱子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炸藥和雷管當班剩余,必須退庫,不準向下一班移交或丟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