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公司水電站運行工作基本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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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30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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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發公司水電站運行工作基本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水電站基本管理制度一總則、為保證電站的安全、經濟、可靠運行,根據電力系統的有關規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關條款,結合目前國家同類電站的運行維護管理經驗和本站實際,特制定本制度。2、站領導應帶領、督促各項工作開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班工作進行檢查評議。3、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各班應無條件地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拖拉、懶散的班組和個人,站內有權根據相關條款給予相應處罰。4、值班人員在當班期間應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認真執行安規2、(發電廠變電所電氣部分)、XX一級水電站運行規程、XX市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其他各種規章制度之條款。二安全生產5、值班人員在當班期間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在輪休時間確需外出者,需報當班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回。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如因此而發生事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并報上級處理。6、當值期間進行倒閘操作,應嚴格按照有關規程規定執行,對操作錯誤,造成設備損壞情節較輕者,除由肇事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被損設備外,酌情扣減當月津貼;對操作錯誤造成設備損壞而又無理狡辯者,除由肇事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外,站內將給予50100元的重罰。對處罰不服或不按規程操作損壞設備情節嚴重者,3、報上級處理。7、交班時除在記錄上寫清設備運行方式、衛生、工具等情況外,對當值發現的設備缺陷及異常情況還應向接班人員口頭交待清楚。由于交接班不清而在接班后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應由接班人員負責,且其罰則參照本規定之相關條款執行。8、接班時發生的事故原則上應由交班人員處理。待事故處理告一段落后,方能進行交班。接班人員認為交接清楚,應立即簽字認可,并在記錄上注明交接班時間。接班人員未簽字認可而交班人員即行離班者,視為曠工。9、接班后,當值人員應開好班前運行分析會,安排好本值內的工作。10、所有人員除特殊情況外,均應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交接班,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元。11、對記錄上出現“全班“等模糊字樣或在4、記錄上代簽字的班組或個人,每人每次罰款10元。12、12、微機監控系統上不得進行與本人權限無關的操作,更不得在站內微機上打游戲,違者每次扣罰50元,并報上級領導處理。13、13、未經批準在學習機上刪除或更改文件、格式化磁盤等損壞物理數據的操作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14、14、無故不參加政治學習、事故預想、安全日活動或衛生清掃等公共活動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15、凡屬辦理兩票三制的不合格情況,每次對票面所列人員罰款10元,造成責任者,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16當值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規定路線巡視設備的相關檢查項目,充分發揮眼、耳、鼻、手的作用。遇特殊情況應加強檢查。對巡視檢查發現的設備缺陷,應在5、相關部分作好記錄,以備存檔查考。巡視者應對其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由于巡視檢查不周導致事故或被接班人員檢查發現者,站內將給予一定處罰,情節嚴重者報上級處理。17、對發現設備缺陷,防止了嚴重事故者,站內將給予一定獎勵。18、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在本值內匯報當班領導,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應與市電力公司調度取得聯系。19、當值期間進出高壓室,應隨手將門關好,否則,每人每次罰款1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20、當值期間應準確、及時地抄報負荷記錄,嚴禁穿拖鞋、背心、短褲等違反規定的衣物值班。違反上述規定之一者每人每次罰款20元。21、不按規定時間上班或上班時對各種報表漏抄、錯抄、虛抄,對記錄填寫不清6、漏記、錯記、故意假記者,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同時對當班值長罰款30元,值長和當班領導有類似情況發生時并發50元。22、對當值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的班組或個人,按曠工論處。23、當班負責人每日至少應對全站整體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有關情況應根據本規定之相關條款進行處理。若站內人員發現當班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時,可以檢舉揭發,情況屬實者,對當班負責人和當班值長分別給予50元、30元的罰款,并由當事人在站務會上向全站人員保證以后不再發生類似情況。對舉報當班負責人違反規定情況屬實的職工,站內每人每次給予50元獎勵。對于不稱職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當班負責人和當班值長,經站務會議研究,7、可扣減其職務津貼或給予就地免職。三xx生產24、站內及生活區環境應經常保持清潔、美觀,所有人員均應隨時清掃。在站內(包括花臺內)及生活區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物污染壞境者,除每次罰款50元外,并處當事人將衛生打掃一次,有故意亂扔或不服處罰者,視其情節加重處罰。25、每周一所有當班人員應配合衛生清掃人員對全站衛生進行清掃,并打撈大壩進水口攔污柵前雜物。清掃范圍包括:站內及大門前所有地面、站內墻壁及設備本體、周圍水溝、微機監控系統及其相關設備、廁所大壩及閘門啟閉機室等。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按曠工一天論處。26、大班接班人員可參照本款25條之規定對所有交班項目進行檢查。若檢查時未認真履行職責,對當事人參8、照本規定之有關條款進行處罰。28、交班人員損壞或遺失公物,接班人員未檢查發現或雖發現但不在交接班時言明者,由接班人員負責賠償。29、接班人員檢查發現有妨礙交接班的情況,交班人員應無條件排除后,方可進行交班。否則,其罰則參照本規定之相關條款執行。30、站內日常值班制度按下述方法執行:采用三班四倒制,時段為00:0008:00、08:0012:00、12:0018:00、18:0024:00,依次輪回;所有時段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接替當值人員休息;除當值人員外,所有人員均可在站內或生活區自由活動,但不得外出;00:0008:00時段值班人員在交班前應將主控室記錄整理好、衛生打掃干凈(其區域包括高9、壓室、主控室及門前、水機室及其平臺、工具室、直配變室、廁所及其周圍),并關閉所有照明燈具;00:0008:00時段值班人員應將前一天報表的最大、最小值,月出力統計表等相關記錄填寫完整;31、凡有違反本款第30條規定之一者,每人每次扣發津貼20元。32、生活區及站內所有物品使用后應放歸原位,否則,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33、生病住院職工站內一次性發給補貼50元34、節假日對當班人員在原有伙食費用的基礎上酌情追加。35、站內人員之間或站內人員與外來人員吵架鬧事、打架斗毆者,對站內人員每次罰款50元,對處罰不服或情節嚴重者,報上級處理。36、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者,處以10倍罰款,對處10、罰不服或損壞公物后無理狡辯者,報上級處理。37、當值人員應隨時保持主控室控制臺的清潔、美觀,記錄應擺放整齊,并不得在上面放置專業書籍以外的其他任何書籍,違者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38、有意見不在會上提出,而私下攻擊,謾罵他人者,一經查實,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并給予批評教育,拒不悔改或對處罰不服者,報上級處理。39、接受電話不使用供電文明用語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40、上班期間攜帶獵槍,馬刀等違禁物品到站者,對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50元,并給予沒收,不服者報上級處理。41、當值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每次罰款20元。對當值期間賭博者,除沒收非法所得外,每人每次罰11、款200元,不服者報上級處理。42、當值期間儀容不整或上車搶坐位影響站內形象者,每次罰款50元。43、攜帶小孩上班者,每次罰款50元。44、客人到站不主動打招呼、讓座或視而不見者,每人每次罰款20元。四考勤考績45、職工有事需請假的,首先應取得值班長同意,3天以內(含3天)由大班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含3天)由站長批準,事假一天扣發津貼20元,當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者,扣發當月津貼;全所事假累計超過40天者,取消年終獎,全年事假累計40天(含40天)者,其年終獎按日平均數扣減;未轉正職式工請事假的,按實際請假時間報請單位延長其轉正期。47、職工因病需請假休息的,必須持鄉(鎮)及以上公立醫院有效證12、明,按請事假的批準權限報相應領導批準;病假期間工資歸照發,但不享受津貼。連續病假在14天以內者,病假一天扣發津貼10元;連續病假超過14天(含14天),但在20天以內(含20天)的,扣發當月津貼;連續病假在20天以上,6個月以內(含6個月)的按月平均數扣發年終獎;全年累計病假超過6個月的,取消全年年終獎。48、職工因病、傷停止工作住院治療的,其規定參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執行,公司已按管理制度發放工資津貼的,電站不再重復發放。49、直系親屬的喪假在5天之內(含5天)不予扣發,超于5天者,按事假處理。50、婚假、產假及看護假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執行。51、曠工一個小班即視為曠工一天,對當事人罰款50元13、,全年累計曠工達兩天及以上者報公司處理;事假一個小班者即視為請假1天,按本款第46條執行;病假以醫院證明為準。52、當值期間無特殊情況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53、無特殊情況不得進行調班。確有調班必要時,值班員(副值)應征得值長同意,值班長(正值)應征得當班值長(或站長)同意,否則視為曠工。54、上班時無故掉車而又不說明緣由者,按曠工論處。當日趕到電站并有一個小班未上者算曠工一天,否則報上級處理。55、上班之前嚴禁喝酒,酒后上班視為曠工。以喝酒為名,無視工作紀律,無理取鬧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對處罰不服者報上級處理。56、無故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者,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報上級處理。514、7、無特殊情況提前離站者按曠工論處。特別地,大班交接當天12:0014:00也按一個小班計算,事假一次扣發津貼20元,曠工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58、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或雖參加但有意搗亂者,按曠工論處。59、對工作搞得較好的班組或個人,站內有權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工作不認真,拖拉懶散,不積極主動的班組或個人,對班組成員或個人每人每次罰款20元后給予批評教育。對處罰不服或屢教屢犯者,報公司處理。60、無故不得以任何理由請假。有事請假應先征得值長同意,并寫出請假條交由值長簽字后上報當班領導。先走人,后請假,補寫請假條或以電話等方式請霸王假者,按曠工論處。值長對本班人員補寫請假條徇私者,一經查實,即罰15、款30元。61、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請假者,除按請假類別扣除其崗位津貼外,加班費一并扣發。五勞動制度62、凡初到電站工作的人員,三個月見習期滿后,應進行現場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享受崗位津貼。63、對全站人員,站內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考問。考問成績和“班組月供電量統計表”、平時表現等一道作為班組個人年終獎金發放時再分配的依據。64、每月扣減的崗位津貼和罰款,將作為站內活動經費或獎金。65、年終獎全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配處理。66、每年對職工至少進行兩次正式的現場考試,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下者,扣減當月津貼50元。67、在站內活動資金允許的情況下,為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每年年終可進行如下評選:在站內每個大班各評選先進班組1個,在站內每個大班的職工中各評選先進個人1人。評選的標準主要是考勤、考績、工作態度是否端正、與站內職工的關系是否融洽和平時表現等方面。在評選的過程中,大班負責人和值班長有權指定侯選的班組或個人。六附則68、外來參觀及實習人員應自覺遵守本站相關規定。69、以上未盡事宜,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