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庫存原材料產成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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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35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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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公司庫存原材料產成品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章: 總則 一條: 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庫存實際管理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庫存材料:是指公司(部門)在日常經營活動過程中將要消耗的材料或物料以及準備出售的商品。三條:庫存材料應由專人保管、驗收、入庫、出庫等工作,對出、入庫材料、物品及時登記。四條:庫存材料管理人員應當經常對庫存材料進行盤點核查工作,使庫存實物與帳面登記保持一致。來源于五條:庫存材料應當采取分類登記和分別存放管理制度。六條:材料管理部門設“庫存材料管理登記薄”2、,由材料管理人員根據材料的收入和發出憑證進行數量核算。二章:庫存原材料管理七條:庫存原材料包括但又不限于:材料存貨、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八條:庫存材料的核算財務部負責;財務部設立“材料明細賬”,會計根據材料收發憑證進行數量和金額兩方面的核算。九條:要合理安排材料、物品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材料、物品的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放,不得混合亂堆,保持庫區的整潔。十條:材料、物品入庫時,庫管人員要根據購貨發票及購貨清單的品名、規格、數量與所入庫實物核對,驗收無誤后,填寫“入庫單”。“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留存,第二聯交財務部(隨購貨發票報銷),第三聯購貨公司(部門)存查。若異地采購,應根據購貨合同3、驗收無誤后,填寫“入庫單”,經辦人以此單辦理付款手續。十一條:公司(部門)領用材料時,應填發“材料領用單”,注明領用項目(工程)名稱、品名、規格、用途,并經公司(部門)主管簽章后,方可向倉庫領用材料。十二條:庫管人員有權拒絕字跡不清,簽字不明以及越權審批的“材料領用單”。十三條:倉庫根據“材料領用單”發料,發料數量不得超過核準的數量(該料如系不可分割或不便分割時例外,但也應及時辦理退料或注明結轉,另批使用)。十四條:“材料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領料單位存查;第二聯倉庫留存,并以此登記“庫存材料卡片”;第三聯每月終了由庫存管理人員統計、編制“材料領用匯總表”后一并交財務部。十五條:庫存材料采用先4、進先出的原則進行領用,防止材料過期變質。來源于十六條:庫存管理人員應當建立庫存材料預警機制,隨時核查庫存材料是否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的連續性,材料將用完前十日內向材料采購部門提出預警,由材料采購部門按材料采購程序申請及采購。三章:產成品(入庫商品的管理)十七條: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完成所有生產工序以后提交庫存保管并準備出售的產品。十八條:產成品入庫時,生產部門要填寫“商品入庫申請單”并詳細列明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產品價值;“商品入庫申請單”一式兩聯,一聯倉庫留存、二聯交由生產部門存查。十九條:庫存管理人員應當及時對“商品入庫申請單”所列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與所入庫實物核對,驗收無誤后,填寫“商5、品入庫單”;“商品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留存,第二聯交財務部,第三聯交由生產部門存查。二十條:要合理安排商品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商品的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放,不得混合亂堆,保持庫區的整潔。二十一條:商品出庫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防止產品在庫存中由于管理混亂造成產品過期。二十二條:銷售部門領取庫存商品時,應填發“商品銷售出庫單”,并注明領取商標名稱、規格、數量、價值,并經公司(部門)主管簽章后,方可向倉庫領取商品。二十三條:庫存管理人員應當就“商品銷售出庫存單”進行核對,并有權拒絕字跡不清,簽字不明以及越權審批的“商品銷售出庫單”。二十四條:庫存管理人員對核對無誤的“商品銷售出庫單”按其登6、記的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進行出庫,并在“商品銷售出庫單”簽字確認。二十五條:“商品銷售出庫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留存,第二聯交由銷售部門存查。第三聯交由財務部入帳。四章:庫存原材料、商品的盤點和核查管理二十六條:在編制年度決算報告前由財務部、總經辦進行全面清查外,在年度中間還要分不同情況,對原材料、商品進行清查盤點,重點抽查或定期清查;庫存管理人員應當積極協助清查人員對庫存原材料、商品進行核查工作。二十七條:當保管人員工作變動時,也要進行盤點,并據以辦理交接手續。二十八條:庫存原材料、商品清查采用實地盤點、帳面核對等方式,由總經辦會同財務部與庫存管理人員共同進行,通過點數、過磅等實地盤點、帳面7、核對等方法確定實存數量。在確定材料實際結存數量的同時,還應查明造成材料短缺、積壓等方面的原因。二十九條:庫存清查的結果,應編制“庫存原材料、商品盤點報告表”,“庫存原材料、商品盤點報告表”要詳細列明各種材料的賬面數、實存數、盤盈盤虧的數量和金額以及盤盈盤虧的原因。經審批后交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三十條:庫存材料的自然損耗,由總經辦視具體情況制定一個合理的損耗范圍。對超規定的損耗部分,則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不同的處理,若超定額損耗的材料可查出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并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其損失,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應向保險公司索賠。三十一條:本制度有關規定與公司原有關規定有抵觸者,以本制度為準。三十二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訂權屬公司總經辦。三十三條:本制度經經理簽發后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