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入井檢身出入井人員清點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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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52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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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煤礦入井檢身、出入井人員清點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煤礦入井檢身、出入井人員清點等入井人員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一、為保證出入井人員的安全,動態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員的數量,準確提供井下作業人員名單,預防各種不安全因素進入井下和防止各類盜竊犯罪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必須使用好考勤系統和井下作業人員定位系統,制定并嚴格執行井口檢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考核制度。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控制井下作業人數,嚴禁超定員。第二章 入井一般規定一、所有入井人員必須親2、自按規定到考勤地點考勤,杜絕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現象,入井人員必須攜帶人員定位識別卡。二、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入井:(一)未載安全帽、自救器、人員定位識別卡和礦燈者;(二)攜帶煙草、點火物品者;(三)穿化纖衣物者;(四)入井前四小時喝酒者;(五)休息不好、精神恍惚者、疲勞上崗者;(六)因工作、家庭及其他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緒不穩定者;(七)攜帶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八)作業人員未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培訓時間、內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者;(九)患有不宜進行井下作業的疾病者。 三、入井人員必須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嚴禁穿化纖衣服)和膠靴,按規定領取礦燈、自救器、排隊入井,自覺接3、受檢身后方可入井。四、嚴格外來人員入井管理,明確審批程序和審批責任、外來檢查、服務和參觀學習人員,由礦進行入井培訓、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并登記后,由礦安監部門人員陪同,方可入井。五、嚴禁超載提升,人員不得超過28人,最大載重量不得超過6噸,最大載重差不得超過5噸。第三章 入井人員檢身制度一、入井檢身工作由動力隊井口把勾工負責進行,每一入井人員要自覺遵守檢身制度,并接受檢身人員的檢身。二、井口把勾工發現下井職工精神不振的、沒有佩帶安全帽、自救器、礦燈以及安全防護用品的人員,有權不準其入井,并及時報告所在單位和安監科。三、發現有攜帶煙草、點火物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喝酒的人員嚴禁入井,同時匯報礦安監科4、處理。四、非防爆型電子儀器、儀表嚴禁攜帶入井,特殊情況確需入井,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下井進行照相、攝像等工作等工作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公司領導批準。五、人員攜帶長柄工器具、重物和易滾動的物件,原則上不準乘坐副井罐籠入井,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時,要經礦值班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入井。六、檢身人員,必須著裝整齊,穿戴工作制服,佩帶安全帽、礦燈,自救器,堅守崗位,禮貌檢身,24小時不間斷值班。七、所有入井人員包括動力隊副井檢修人員,一律到井口檢身。 八、乘坐送人車不準起哄、擁擠、槍上、槍坐、超員乘坐或在送人車上嬉戲打鬧、來回晃動,如有發現每人罰款50元。九5、凡違反上述規定與檢身人員推委扯皮者,拒不接受檢身者或不聽檢身人員勸阻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500元罰款。十、所有出入井人員嚴禁攜帶井下火工品。十一、嚴禁攜帶偷盜的井下材料或機電配件升井。第四章入井后的注意事項一、入井人員入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若遇電機車必須選擇適宜地點停留,待電機車通過后再繼續行進。不準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軌道上。二、入井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崗位安全管理規定,聽從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冒險作業,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應立即上報。三、要保護好各種安全生產設施、裝置、安全標志牌和測量標志。嚴禁擅自動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設備。四、不得單獨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單獨一6、人進入偏僻和危險區。五、遇到突然停電,應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六、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要隨時檢查,發現頂、幫松動或脫落,應立即躲開或站到安全地點進行清理。作業地點出現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時,必須撤出危險區,并及時報告與處理,同時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第五章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一、調度室信息中心負責井下職工人員定位系統定位儀的發放、統計和維護工作,確保所有井下職工定位儀能夠正常使用。 二、所有下井人員實行專人專燈,動力隊要制定礦燈管理與發放管理制度,建立人燈對號臺帳,保證能夠隨時查清井下人數。三、對因礦燈故障借燈人員、外來人員與臨時使用礦燈人員要進行人燈對號登記,并于每班交班前將借7、燈人員統計表交給下一班。四、所有使用礦燈人員嚴禁使用他人礦燈或私自進行更換,一經發現均按“三違”進行處理;井下因礦燈損壞確需更換礦燈時,更換人員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五、礦燈房每班按要求填寫礦燈發放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如發現有超時不交礦燈或其他不正常現象,要及時報告礦調度室,調度室向礦領導匯報,并負責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采取措施。六、凡井下單位職工,入井前(區、隊)必須有專人負責,準確統計入井人數,并由值班人員匯報到礦調度室。每位職工必須按規定,由區隊帶班人員、當班班長帶領下排隊集體入井,再到副井底考勤機上進行礦燈考勤。班前會和收工會,班長要認真清點人數,并向調度室匯報。收工要堅持集體收工,井底排隊8、礦燈考勤,區隊跟班人員要和工人同上下,確實負起責任。七、礦領導、上級領導下井由客人澡塘負責統計并報告調度室,外來人員有陪檢人員負責向調度室匯報,并按考勤制度考勤。八、緊急情況下有調度室牽頭,安監科配合迅速查清入井人員數量。九、礦勞動人事科、調度室嚴格微機考勤與人員定位系統管理,設置專人負責每班清點入井人員情況,認真核對,并定期作好統計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礦調度室和有關領導,確保萬無一失。十、調度室信息中心嚴格人員定位系統管理,設專人維護,不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系統穩定、可靠。 十九、安全操作(崗位標準化操作)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范我礦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職工對崗位安全操9、作規程的執行力度,確保職工及時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真正實現按章作業的良好氛圍,從而實現安全操作、規范操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各職能科室要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各工種崗位操作規程和管理辦法,下發到生產單位。操作規程要對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前的準備到操作結束全過程的各個環節均要有具體規定。2、職能科室要對基層單位的操作規程定期修訂完善,或指出指導性意見,并監督區隊正確實施各工種的崗位操作規程,同時必須制 做成牌板懸掛于各工作崗位。要求凡是固定崗位的工作地點,必須懸掛崗位操作規程。3、各區隊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操作管理辦法,并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考試、備查,對考試不合格的員10、工,要進行學習再培訓,否則不準上崗操作。各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熟記會背其操作規程,規范操作并遵守以下規定:(1)崗位操作人員要知道本崗位的潛在危險和安全措施,具備辯識危險和事故控制的能力。(2)崗位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3)崗位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勞動紀律和生產工藝紀律。(4)正確使用所分管的電氣設備,保持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完好、可靠,清除作業環境中的危險因素。(5)不違章指揮,且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6) 如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及重大險肇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組織搶救傷員,保11、護現場并如實說明事故有關情況。(7)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8)對違章違紀者要制止并及時向上級報告。(9)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落實各項安全措施。(10)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換崗及復工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11)作業現場要清潔,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齊有序;安全通道要暢通,安全防護、消防設備齊全有效。4、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日常安全檢查中,要嚴格檢查各單位操作規程現場執行情況,各單位技術員每月必須組織職工對本崗位的操作規程溫習一次,對達不到要求的職工嚴禁上崗操作。5、凡是日常檢查或被抽查的職工,不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一律按“三違”處理,除對本人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對單位領導、技術員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6、各單位的操作規程應裝訂成冊,便于貫徹學習和監督檢查。7、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者,視為嚴重違章,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事故的嚴肅追查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