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公司環境保護及獎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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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68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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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壓縮機公司環境保護及獎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0 目的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保證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2.0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單位、實習考察單位等。3.0 定義預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件2、。后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質量部、生產經營部等。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未達標等。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4.0 權責4.1技術質量部是公司環境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各單位環境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并根據本管理制度進行考核對責任單位進行3、獎懲考核。4.2制造部、財務部及生產經營部負責制定本單位所屬區域內環境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5.0 內容5.1環境方針:遵守法規,保護環境;源頭預防,清潔生產;節能減排,貢獻社會。5.2 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全員、全程參與,循環節約運行。5.3 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并且具有一票否決權。任何行為對環境保護構成影響的,不具備績效獎勵資格。5.4 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5.4.1 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5.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4、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33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各生產車間所有廢氣處理裝置必需正常開啟,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對周邊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其廠界噪聲不得超過60分貝。5.6 凡有新產品建設項目、設備購買、自制及工程施工等項目,必需提交一份環境影響情況分析報告,該報告中需要列出項目進行過程中及正式運行后所產生的“三廢”等污染物情況及相關處理方案,交由技術質量部進行審核,未通過審核的項目不允許執行。對于對環境構成5、嚴重影響、變更現有環境保護設施等重大項目,在項目確立后必需進行公司內部環評論證會,對該項目所產生的“三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5.7 “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確保前處理含鎳廢水處理裝置、污水站污水處理裝置等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的運行,按照工藝要求添加各類藥劑,所有廢水處理設施不得隨意停用。 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的工作,各單位不得隨意停用廢氣吸收系統,對于含有過濾裝置的廢氣吸收系統,必需定期清理或更換過濾裝置。5.7.3 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5.7.4 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6、記。5.7.5 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臺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5.8制造部的要求:5.8.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雨水溝清潔無污染物,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后發現不合格的,視情況做出處理意見。5.8.2 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5.8.3 各車間所產生的各類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及亂倒現象。5.8.4 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5.8.5 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7、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后用拖把擦凈,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5.8.6凡公司內用水,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5.8.7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后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5.8.8 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廢氣、固廢等,必須及時通知技術質量部,商討解決的對策。未經技術質量部審核私自進行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導致環境污染,技術質量部視情況做出處理意見,對于因此受到相關單位的處罰乃至勒令停產等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的情況,由該項8、目負責人承擔。5.8.9 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后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5.8.10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5.8.11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相關操作規程。5.8.12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5.8.13對于一般工業固9、廢,生產車間有沉淀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后,由產生單位將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濾液排至污水管,由生產經營部負責統一處理。5.8.14對于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后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生產經營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并做危廢轉移聯單的填寫工作,技術質量部負責全過程監控。5.8.15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5.8.16 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技術質量部,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5.8.17 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范、標識清楚,設備布局整10、齊。5.8.18 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技術質量部,由技術質量部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5.8.19 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5.9 后勤部門的要求:5.9.1 公司建筑物外墻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銹、油漆。5.9.2 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產生單位收集并運送至指定的堆放點,由生產經營部聯系處理。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11、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后,由生產經營部統一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5.9.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盡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5.9.4后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5.9.5 對于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5.9.6 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污水站污水處理系統。5.9.7 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污水站對應水池,進行處理。5.9.8 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5.9.9 實驗室、12、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后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5.9.10 食堂餿飯菜由后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并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5.9.11 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后勤清掃后運到廠區垃圾場。5.9.12 公司內化糞池由技術質量部定期聯系外單位進行清理。5.9.13 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5.9.14 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5.9.15 各單位必需指定專人負責環境管理工作,并提報環保負責人至技術質量部環境監督管理人員處備案,對于人員變更13、的情況要第一時間通知技術質量部環境監督管理人員。5.10 獎勵與懲罰5.10.1技術質量部環境監督管理人員每月對公司環境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根據情節嚴重,給予環保負責人50-400元績效下浮;對于未發現以上情況者,上浮環保負責人績效50-400元。對于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視情況給予獎勵,并張榜表揚。5.10.2 對于未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環境管理工作并提報至技術質量部備案的單位,視為無人管理環境保護工作,一旦發現問題,加倍考核單位主管。 5.10.3 對于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負責人協助并登記14、備案,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月底對環保負責人處以50-400元績效下浮,對車間主管領導處以50-400元績效下浮。5.10.4 對于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50-400元績效下浮,對環保負責人處以50-400元績效下浮。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環保負責人處以100-500元績效下浮,對車間主管領導處以100-500元績效下浮。5.10.5 對于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15、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100-500元績效下浮,對環保負責人處以100-500元績效下浮。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環保負責人處以200-600元績效下浮,對車間主管領導處以200-600元績效下浮。5.10.6 對于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5.10.9 環保事故由技術質量部每月統計并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后,進行綜合考評,對于全年無環保事故的單位,上浮環保責任人績效500-1000元,上浮責任單位直接領導績效1000-2000元。對于每月均出現微小及微小環保事故的單位,額外績效下浮環保責任人500-1000元,額外績效下浮責任單位直接領導100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