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手機賣場終端營銷宣傳及環境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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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83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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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信公司手機賣場終端營銷宣傳及環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公司xx路手機賣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有效的提升和鞏固中國xx通信的品牌形象,規范手機賣場的經營行為,使其規范經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路營銷中心下轄所有與xxxx公司簽約的各類型手機賣場。第三條 各類手機賣場要接受省公司、xxxx公司及所屬營業單位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第四條 手機賣場的服務經營范圍:自采終端、公司定制終端銷售及售后維修服務;終端配件銷售等;xx新業務或其他經xx公司授權的業務2、。第五條 手機賣場管理制度包含:公司人員委托管理辦法;終端營銷宣傳管理辦法、投訴管理;服務規范、環境管理辦法、培訓管理辦法。第六條 各類型手機賣場要嚴格遵守xxxx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允許出現任何形式的與公司規章制度和利益相違背的行為。第七條 本管理辦法由xxxx分公司市區營業部制定并負責解釋。今后將根據手機賣場的發展情況,適時進行增補和修改相關內容和規定。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相關管理辦法同時停止執行。第八條 本管理辦法中關于業務、資金事項上的扣罰標準參照相關稽核管理辦法執行。第一章 公司人員委托管理辦法第九條 針對各類手機賣場管理,進駐商委托公司派駐賣場管理人員、賣場支撐3、人員各1名,托管各類賣場運營中涉及到的宣傳營銷、物料支撐、酬金管理、人員培訓等。第十條 賣場管理人員對日常運營中終端促銷、活動策劃、激勵方式制定等形成意見,同時負責各賣場開展連鎖活動時的宣傳包裝,各賣場需保持宣傳的真實性、一致性,不得隨意變更或曲解宣傳內容。第十一條 對于所屬各類手機賣場經營所需的工單、協議、發票、海報、宣傳單頁等宣傳品,賣場支撐人員應根據各類手機賣場需求,提前1-2天配發到各類手機賣場。第十二條 賣場各級人員應嚴格按照xx公司管理人員要求執行,對于管理人員細化制定的各類制度、辦法應本著積極的態度配合執行,對于拒不執行進駐商,一經核實,給予現場處罰(具體另文下發)。處罰的現金用4、于設立獎勵基金作為賣場優秀人員獎勵或賣場開支,費用由賣場支撐人員保管并對開支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監督。第二章 終端營銷宣傳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各類手機賣場應服從xx公司管理人員在經營業務上的指導和管理,執行傳達的業務資費標準和營銷活動規定。第十四條 各類手機賣場開展定制終端銷售,或公司統一制定的價格促銷活動時,均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統一執行的定價,規范開具xx公司提供的發票、銷售協議等,同時加蓋柜臺商公章并騎縫。對于私改價格、惡性競爭贈送附加禮品等行為,一經核實,則給予300500元/次的處罰。第十五條 各手機賣場如需開展個性化營銷活動,需將活動方案、宣傳內容提前3-5個工作日上報至賣場管理人員處,5、審核可行后方可執行。對于未經審批私自開展促銷活動,且對區域市場造成影響的,經報批公司后給予300-500元/次的處罰。第十六條 各類手機賣場進駐商負責人員和營業人員要認真學習xx公司各項資費政策和現行的市場營銷政策,按業務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訛詐、欺騙用戶。在宣傳xx業務、接受用戶咨詢時,應遵守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為一己之利而篡改市場營銷政策,應嚴格執行xx公司各項優惠政策,不得扣留對用戶的各項優惠,也不得向用戶亂收費,違反規定者除將不當得利返還給用戶外,并給予不低于200元處罰。第十七條 賣場人員在銷售終端時發生的辦理新業務,均要對用戶講清資費標準及退訂方式,按照用戶需求準確辦理,并要用戶6、簽字。不經用戶認可或用戶沒有簽字,視為無效,扣除該業務的酬金,并視情節給予處罰,辦理人同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十八條 手機賣場應本著誠信合作的原則,開展定制終端銷售活動,不得蓄意造假謀取銷售酬金,在公司終端銷售質量考核中一經發現套機、拆包等違規行為,公司除追回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者給予扣除押金、甚至撤銷進駐資格等處理。第十九條 手機賣場不得有擾亂市場的行為,堅決杜絕任何理由的勸銷行為,如勸老用戶銷號、換取新號等現象,一經查實,除按數量給予傭金5倍扣罰,另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解除合作關系。第二十條 手機賣場各進駐商,銷售終端類型處公司定制機以外,還可銷售其名下代理品牌的手機,但不得銷售其它運營商定制7、W網、C網任何一款機型。如發現銷售行為,給予5000元/臺處罰,第二次發現直接退出進駐柜臺。第二十一條 手機賣場相關人員不得酒后到辦公區域辦理業務或參加學習培訓,否則管理人員可拒絕給其辦理任何業務;更不允許進駐商以任何借口在辦公、營業場所公然大聲喧嘩、鬧事,如因管理人員服務態度問題應及時向其上一級主管反映,否則將給于停止代理業務,視情節輕重直至取消進駐資格并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第三章 投訴、現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手機賣場各級人員均有義務配合公司解決用戶投訴問題,根據投訴性質,制定以下投訴處理標準:用戶有理由投訴服務類一例處罰200元;電子流重復投訴一例處罰200元;用戶有理由不滿意電子流8、投訴一例處罰200元;用戶被動開通投訴一例處罰500元;業務解釋差錯(如通話包分月返還)需作退費處理的一例200元。第二十三條 現場考核辦法:工號牌丟失-50元;遲到(早7:30)-50元;現場服務考核出現服務規范問題一次-10元(包括:站姿、坐姿、手勢);工號牌未帶頭花未帶或工裝穿錯一次-50元;在營業廳內吃東西一次-10元(包括喝飲料);開會請假一次-10元,遲到-20元,無故不來-50元。第四章 服務規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各類手機賣場服務形象:營業人員上班時應佩帶工號牌,著裝規范,儀容儀表端莊,精神狀態良好,站立服務。第二十五條 各類手機賣場營業人員服務時應微笑服務,不得出現服務禁忌和9、使用服務忌語。第二十六條 各類手機賣場營業人員要主動服務,使用基本禮貌服務用語,主動招呼客戶(口頭問候、點頭、微笑),服務熱情,表情親切自然,話音清晰,語氣自然誠懇,服務過程中能夠做到“接一待二招呼三”。 相關標準參照服務規范執行。第二十七條 各類手機賣場營業人員要對業務知識做到準確熟練掌握,問題核心內容和附加內容回答完全正確。第二十八條 各類手機賣場營業人員的表述,應使客戶易于接受,能準確了解客戶需求,并作出針對性的回答,回答通俗易懂。 第二十九條 各類手機賣場負責人應嚴格要求營業人員按本管理辦法要求上崗,其他閑雜人員不得進入營業廳柜臺內或店堂內從事xx業務以外事情,違者處50/次罰款。 第10、三十條 各類手機賣場應按照公司要求每天按時對外開門營業,并公示對外營業時間,正常營業時間保持與自建廳一致(上午8:00-下午17:30),違者處100元/次罰款,確屬特殊原因需調整營業時間的,手機賣場必須事前上報上級管理部門批準。第三十一條 進駐商招聘的營業人員需經賣場管理人員登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確需更換的,需報賣場管理人員(部門)批準、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如發現私自更換營業人員,責令停業,培訓合格后方可重新開業。第五章 環境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各類手機賣場應保證門頭、標牌和店面、柜臺的清潔,xx公司將不定期對各類手機賣場門頭、標牌和店面、柜臺的使用與管理情況11、進行監督檢查,在限期內沒有進行整改的給于100元/次處罰。第三十三條 各類手機賣場外部環境應保證門前沒有雜物,干凈、美觀,客戶出入方便,車輛停放整齊。第三十四條 各類手機賣場內部環境應保證室內寬敞明亮,整潔舒適,布局合理、美觀大方,物品擺放統一有序,不允許放置與xx公司無關的物品,違者處50元/次扣罰。第三十五條 各類手機賣場應有的設施或宣傳內容:監督電話(xx)、海報欄、主要業務種類(新業務)、服務人員工號、設有意見簿(箱),接受客戶監督,賣場管理人員定期批閱紀錄。第三十六條 對公司新下發的各類營銷政策宣傳海報領取后要及時張貼至海報欄位置,不得隨意扔棄,新印制的宣傳資料要及時上柜,整齊擺放,過期宣傳資料要及時銷毀,違者處10元/次扣罰。第六章 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新增各類手機賣場營業員培訓由xx公司派駐的管理、支撐人員員統一組織負責,開業后營業人員日常培訓由賣場支撐人員負責,每月培訓不得低于一次,具體培訓規范和要求參見xx公司社會渠道業務服務支撐規范。培訓內容為業務知識、業務操作、服務禮儀、新營銷政策知第三十八條 識等。第三十九條 每季度組織各類手機賣場營業人員進行一次業務技能考試,對連續三次不能通過考試的人員,上報分公司管理部門,由管理部門決定是否對人員進行更換。第四十條 對無故不參加培訓的柜臺商或營業人員處以50元/次扣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