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實業有限公司環保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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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92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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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冶金實業有限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汕頭市xx冶金實業有限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企業環境、工作環境,防治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預防環境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第三條 實施本管理制度的同時2、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 “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 的環境保護工作方針;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制度的順利貫徹執行。第二章 環保機構的設立和職責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設置環保管理小組,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環保管理小組成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第五條 環保管理小組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3、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第六條 環保管理小組的主要職責:(一)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檢查對環保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二)負責組織制定并完善本單位環保管理的各項制度,并組織制定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三)對各部門的環境運行狀況進行檢查,查出問題后,督促制訂整改措施,并監督檢查措施落實情況,對環境績效進行評價。(四)監督檢查各單位執行“三廢”治理情況以及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五)指導和領導相關環境監測工作,做到監測數據準確無誤,定期向領導和相關部門報告分析數據和監4、測情況。如遇有緊急情況或重大污染時,要迅速監測,立即報告,不得拖延。(六)做好環保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制定公司環保工作的年度計劃,年終對環保工作進行總結,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七)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法規的學習和宣傳活動,抓好環保典型,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配合宣傳、教育部門做好普及環保基本知識和培訓環保專業人員。第三章 環境監測及環保工作的管理第七條掌握各生產崗位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濃度及公司各車間排放的廢氣、廢水、廢渣中有害物質含量,努力防治并達到國家旅游業衛生標準。第九條 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行全面、全過程、全員、全天候5、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第十條 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第十一條 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環保管理小組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二)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三)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6、,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并及時向公司環保管理小組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四)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堅決避免造成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五)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第四章 環保設施的管理第十二條 生產部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第十三條 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環保管理小組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第六章 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第十四條 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7、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照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六條 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環保管理小組,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環保管理小組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第十七條 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第七章 獎勵和懲罰第十八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突出顯著者給予一定獎勵。第十九條 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將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第八章 附則第二十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及公司相關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環保管理小組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和貫徹落實。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