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經營活動財務審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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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99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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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產經營活動財務審批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總則1.1 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財務審批管理、明確公司財務的審批范圍、工作流程、權限和責任,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有關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1.2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生產經營活動中與經濟有關活動和款項的審批管理。1.3 術語和定義:審核是指相關部門和主管副總經理依據權限對該事項的真實性、合理性或票據的有效性提出初步意見。審批是指董事長、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或財務負責人依據權限參考“審核”的意見后進行批準。2 職責與2、權限2.1 公司財務支出實行預算管理下的分級授權審批制度2.2 預算內的各項財務支出,由公司總經理(部分事項由董事長)或授權相關審批人員審批;超過預算規模或未列入預算內的財務支出,由公司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2.3 特殊情況發生的財務支出,由承辦部門申報,分管副總聯審,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經批準后的報批費用支出,按預算內財務支出程序辦理。3 管理要求3.1 財務支出審批流程3.1.1 流程原則3.1.1.1 公司計劃、資金、費用支付等事項審批本著先下級,后上級,先業務行政管理部門,后報財務審核的原則逐級上報審批,禁止越級上報。3.1.1.2 如遇特殊事宜,部門審核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3、審核的,由該審核人指定人員代為審核。3.1.1.3 總經理、董事長及財務審核人員依相應職權審批的事項,如不在辦公場地的,須電話請示并在事項單上做記錄,待回后及時補簽。3.1.2 流程管理3.1.2.1 經辦人根據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填制票據報銷審批表。3.1.2.2 屬于本部門審核權限內的,由本部門負責人直接審核;屬于兩個部門聯合審核權限內的,申報單位審核后,送相關部門審核人審核。3.1.2.3 屬于本部門的有關支出,均需由分管業務的副總審批后按審批權限上報各相關領導進行審批。其中涉及合同簽訂的,需經律師審核把關。3.1.2.4 公司副總級領導發生的招待費、禮品購置費、差旅費等費用由總經4、理審批。3.1.2.5 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發生的有關費用實行互簽,即總經理發生的招待費、禮品購置費、差旅費等費用由董事長審批,董事長發生的招待費、禮品購置費、差旅費等費用由總經理審批。3.1.2.6 財務部經理對所有支出均要審核把關。3.1.2.7 財務部根據手續完備的審批及合規合法的憑據辦理財務支出手續。對審批手續不全或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支出,財務部拒絕辦理支出手續。3.2 財務支出審批權限3.2.1 經營計劃3.2.1.1 月度季度經營計劃,由各職能部門報送財務部,經財務部匯總平衡、由各職能部門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分別審核后,報送總經理辦公會審批,最終由總經理簽發。3.2.1.2 應急計劃5、(指生產經營出現計劃外的緊急特別情況、需要采取緊急措施處理消缺,否則將給生產經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由職能部門分管副總、財務總監聯合審核后,報送總經理審批,并報董事長批準。3.2.2 對外投資3.2.2.1 由企業管理部、財務部聯合承辦,企業管理部負責可行性研究分析,財務部負責經濟效益評價,通過調查論證,聯合提出建議,經分管副總聯合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3.2.2.2 董事長審批后,還需經股東會批準決定。3.2.3 固定資產購置合同。3.2.3.1 公司固定資產購置應在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內進行。在履行相應的招標、議價程序后,由采購供應部承辦,相關職能部門協辦。3.2.3.2 預算6、內,公司職能部門一次性采購的合同審批權限如下:3.2.3.2.1 金額在0.5萬元以下(不含),報財務總監審批。3.2.3.2.2 金額在0.5萬元以上(含)、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不含),由分管業務副總和財務總監審批后,再報總經理審批。3.2.3.2.3 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經總經理審批后,還需經董事長審批。3.2.3.3 未列入預算的,由分管副總聯合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達到30萬元及以上的,同時報董事會批準決定。3.2.4 工程項目合同(含技改工程)3.2.4.1 公司工程項目費用應在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內進行。在履行相應的招標、議價程序后,由基建部門承辦,相關職能部門7、協辦。3.2.4.2 預算內的工程項目費用支出,已簽訂合同的按合同約定由公司基建管理部門審查、經分管工程副總和財務總監審批,單筆支付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不含),報總經理審批。10萬元及以上的,還需經董事長審批。3.2.4.3 未列入預算或超預算規模的工程項目費用支出,由財務部初審,分管副總聯審后報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達到30萬元及以上的,同時報董事會批準決定。3.2.5 備件采購(五金材料)3.2.5.1 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備件采購在履行相應的招標、議價程序后,由采購供應部承辦,相關職能部門協辦。3.2.5.2 一次性采購的合同審批權限如下:3.2.5.2.1 金額在2萬元以下(不含8、),報財務總監審批。3.2.5.2.2 金額在2萬元以上(含)、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不含),由分管業務副總、財務總監聯批后,再報總經理審批。3.2.5.2.3 金額在30萬元及以上的,總經理審批后,再報董事長審批。3.2.6 材料采購(爐料和耐材)3.2.6.1 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材料采購在履行相應的招標、議價程序后,由采購供應部承辦。3.2.6.2 一次性采購的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3.2.6.2.1 金額在2萬元以下(不含),報財務總監審批。3.2.6.2.2 金額在2萬元以上(含)、金額在300萬元以下的(不含),由分管業務副總、財務總監聯批后,再報總經理審批。3.2.6.2.3 金額在9、300萬元及以上的,總經理審批后,再報董事長審批。3.2.7 委托外加工費、運費3.2.7.1 銷售產品所需的委托外加工業務及運輸業務在履行相應的招標、議價程序后,由業務部門承辦。3.2.7.2 委托加工及運輸業務的合同,由分管業務副總、財務總監聯批后,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3.2.8 結算掛賬審批權限3.2.8.1 正常結算掛賬,經業務部門審核、主管副總審批后,報送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審批掛賬。3.2.8.2 結算時與合同條款不一致的,除按正常結算掛賬審批程序辦理外,另需總經理、董事長審批。3.2.9 職工薪酬3.2.9.1 工資性費用:每月15日前人力資源部將員工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結果,經10、主管業務領導、財務總監審批后,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發放。3.2.9.2 職工福利費用、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支付,同時按照工資審批流程辦理。3.2.10 費用性支出3.2.10.1 費用性支出是指日常管理費、銷售費、財務費和生產性一般費用(如修理維護費等)等。3.2.10.2 部分費用發生前需要經過事前請示、批準,其中:3.2.10.2.1 對外贊助、禮品費用事前申請憑“事務報告單”,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后,報董事長審批。3.2.10.2.2 招待費用事前申請憑“招待請示單”,屬于部門招待的,500元以內的,部門經理審核后由分管副總審批;500元及以上的,并報總經理審批;屬于11、副總招待的,1000元以內的不用申請,1000元及以上的需報總經理審批。3.2.10.2.3 出差事前申請憑“出差請示單”,屬于一般員工出差的,由本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出差的,由分管副總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副總出差的,由董事長審批。3.2.10.2.4 職能部門增加預算申請事前憑“變更預算申請單”, 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后送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報董事長批準。3.2.10.2.5 機關辦公用品采購事前申請憑“事務報告單”,由行政部經理審核后,報行政副總審批。3.2.10.2.6 行政部招待用品日常采購事前申請憑“事務報告單”,由行政部經理審核、分管行政副總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12、3.2.10.2.7 工會福利用品采購事前申請憑“事務報告單”,由工會審核、分管行政副總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3.2.10.3 公司職能部門發生的相應費用性支出,由分管副總審查簽批后到財務報賬,其中:3.2.10.3.1 單筆報銷費用在0.1萬元以下(不含)的,由財務部經理審批。3.2.10.3.2 單筆報銷費用在0.1萬元以上(含)、1萬元以下的(不含),由財務總監審批。3.2.10.3.3 單筆報銷費用在1萬元以上(含)、10萬元以下的(不含),并報總經理審批。3.2.10.3.4 單筆報銷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上的,并經總經理審批后,報董事長審批。3.2.10.4 超費用報銷標準的(如出差住13、宿標準、交通工具標準超標),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3.2.11 現金借支3.2.11.1 公司員工因公事借用現金,由本部門經理審核,并經分管副總審批后,視不同情況予以支付,其中:3.2.11.2 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不含),經總經理審批后,報董事長審批(或董事長授權指定人代簽)。3.2.11.3 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經總經理審批后,報董事長親自審批。3.2.12 往來賬款支付3.2.12.1 向供應商或其他單位支付掛賬往來余款,經財務部主管會計核實,由采購等業務部門提出申請、本部門經理審核,經分管副總審批后,視不同情況予以支付,其中:3.2.12.1.114、 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不含),報財務部經理審批支付。3.2.12.1.2 金額在1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下的(不含),報財務總監審批支付。3.2.12.1.3 金額在3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以下的(不含),經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支付。3.2.12.1.4 金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并經總經理審批后,報董事長審批支付。3.2.12.2 所有預付款項由采購等業務部門提出申請、本部門經理審核,經分管副總、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3.2.13 捐贈與贊助3.2.13.1 對外社會公益性捐助,由承辦部門提出意見,財務部初審,報董事長批準。3.2.13.2 單15、筆100萬元以上的,報董事會批準。3.2.14 融資、借款與擔保3.2.14.1 對外融資、借款按公司對外籌資管理制度辦理。3.2.14.2 對外提供擔保,按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制度辦理。3.3 責任追究3.3.1 經辦人員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審批的,視情節輕重,由公司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給予責任人一定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3.3.2 審批人沒有按規定履行職責,做出錯誤審批決定或越權審批的,視情節輕重,由公司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給予責任人一定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3.3.3 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對經辦人、部16、門經理、主管業務副總、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等責任人依分工責任,按下表比例對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比例(注:若部門經理作為審核人,同時又是經辦人的,還應承擔經辦人的相應賠償比例;能明確責任人的,由責任人及其主管領導承擔全部責任)。同時,金額達10萬元以上的對經辦人予以開除。3.4 會計監督3.4.1 會計人員實施合規性監督,受法律(會計法)保護,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4 附則4.1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附件1:財務支出審批權限劃分表附件2:財務支出審批流程圖附件1:財務支出審批權限劃分項 目主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董事會備注月度季度經營計劃審批人總經理應急計劃審批人董事長產品銷售額度金額500萬50017、萬金額1000萬金額1000萬見產品銷售制度審批人主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對外投資審批人董事長董事會固定資產購置合同額度金額0.5萬0.5萬金額10萬10萬預算外審批人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長董事會工程項目合同(含大型技改)額度10萬10萬預算外審批人總經理董事長董事會備件采購合同(五金材料)額度金額2萬2萬金額30萬30萬審批人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長材料采購合同(爐料、耐材)額度金額2萬2萬金額300萬300萬審批人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長委托加工、運輸合同審批人總經理董事長結算掛賬額度實際結算與合同不符審批人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長職工薪酬審批人總經理日常費用性支出報銷額度0.1萬金額1萬1萬金額10萬10萬0.1萬財務經理審批人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長現金借支額度金額10萬10萬審批人董事長(或由其指定人員代簽)董事長往來賬款支付額度10萬金額30萬30萬金額500萬500萬10萬財務經理審批人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長捐贈與贊助額度100萬審批人董事長董事會融資、借款、擔保審批人董事長董事會附件2:財務支出審批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