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分公司經營管理權限制度27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53209
2024-09-08
27頁
87KB
1、人壽保險分公司經營管理權限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經營管理權限制度第一章 總則為了加強分公司管理,明確分公司審批權限,規范分公司各項工作流程,提升經營管理效率防范經營風險,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各項授權項目。第二條 授權和審批的原則1、如果需向下一級授權時,授權人應預先向受權人進行書面授權,授權內容包括代理起止時間、代理范圍等。并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備案。2、一般情況下,被授權人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其上一級主管審批。2、3、任何超越本制度授權權限以外的事項,一律上報總公司審批。第三條 禁止事項1、分公司不得辦理合同簽訂以外以及擔保、融資等事項。2、分公司不得辦理再保險業務及進行保險產品的修改、研制與開發。3、分公司不得對計算機系統進行修補和改造。第二章 人力資源管理權限第四條 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1、分公司人員招聘、調配等工作要嚴格按照總公司制定的人力資源編制、人力成本計劃及各崗位說明書要求執行。2、分公司在招聘工作中應當遵循人員多元化的原則,即本機構內勤人員的同一招聘來源錄用比例不得超過40%。異地籌建負責人自帶骨干員工不得超過3人(含)。3、錄用的內勤員工須符合總公司制訂的崗位說明書要求,同時注重員3、工年齡結構、婚育、同業經歷等方面的配比,以保證分公司的高效運行。4、分公司招錄人員的薪資水平必須在總公司制定的各崗位定薪區間內確定。第五條 對分公司總經理室成員的招聘、定薪、轉正、任免、調配、考核、離職等的審批權限歸總公司,總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管理人事檔案,總公司委托分公司辦理其社會保險。第六條 三級機構負責人的招聘、定薪、轉正、任免、調配、考核、離職等的審批權限歸總公司,分公司有建議權,總公司授權分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管理人事檔案,辦理其社會保險。第七條 分公司財務企劃部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其招聘、定薪、轉正、調配、任免、考核、離職等審批權歸總公司。總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管理人事4、檔案,授權分公司辦理其社會保險。第八條 分公司部門負責人(財務企劃部負責人除外)的招聘、轉正、任免、調配、考核、離職等管理權限歸分公司,總公司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對業務技能和專業能力上的把關。其定薪標準由總公司統一核定,分公司總經理室具有建議權,總公司授權分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管理人事檔案,辦理其社會保險。第九條 分公司一般員工的招聘、定薪、轉正、任免、調配、考核、離職等管理權限歸分公司。第十條 所有分公司員工的個人資料以及定薪、轉正、任免、調配、考核、離職記錄須在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第十一條 分公司總經理室成員、三級機構負責人崗位調整和離職必須經總公司離任審計后方可進行。第三章 財務、資產及5、物品管理權限第十二條 根據后援大集中的管理原則,職場租賃、裝修的審批權限歸總公司,其中業務推動物品及職場設備的購買分公司具備審批權,但分公司不具備職場設備的購買采購權。特殊情況的個別授權,采用一次一議的方式。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一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財務預算動支審批授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按照后援大集中的管理原則,分公司對所轄范圍內統一配置的固定資產及物品擁有管理、使用和維護權。第十四條 分公司對總公司下達計劃內未配置的資產及物品具有申請建議權。第十五條 分公司報總公司批準后對所轄范圍內固定資產的報廢及修理、租賃具有處置權。第十六條 營業外支出按預算外追加權限執行,其它財務授權事宜需參6、照總公司相關財務制度執行;分公司銀行賬戶的開戶、銷戶及印鑒的管理參照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金管理辦法和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金支票印章管理制度執行;分公司財務企劃部負責人的管理參照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財務企劃部負責人委派制度和財務企劃部負責人和骨干工作交流輪換制度執行。第十七條 分公司機構財務企劃部在其權限范圍內可對其下轄三級機構進行轉授權,其下轄三級機構在轉授權范圍內履行其權利和職責。第四章 綜合辦公管理權限第十八條 分公司應按當地政府、監管部門的要求參加、出席各類會議做好信息溝通和上傳下達工作。第十九條 分公司按總公司統一要求,協調和管理當地的對外宣傳事務。分公司應圍繞7、當地市場開拓來開展宣傳工作,但未經總公司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及個人不得代表總公司接受媒體的采訪。第二十條 分公司對外發布公司戰略、業務規定和產品推廣等信息須經總公司授權方可進行,并嚴格遵照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外宣傳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一條 由總公司辦公室協同客服部門統一負責處理負面新聞報道,其它機構或個人,無權擅自在公眾媒體上對此公開做出反應。第二十二條 分公司及所轄分支機構的印章管理須嚴格執行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規定。作廢印章由總公司辦公室、稽核部指派專人共同銷毀。第二十三條 重大突發事件(指與公司相關的、突然發生的,可能嚴重影響或者危及公司償付能力和社會安定的自然災害8、重大意外事故等)發生后,分公司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向總公司辦公室報告,并隨時跟蹤事態發展狀況和及時評估其影響。 第二十四條 分公司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零星日常辦公用品的采購,采購費用標準為單價3000元(含)以下物品,但大批量使用的辦公用品如:電話、紙張、單證等,將由總公司統一招標采購和配送。第二十五條 分公司辦公設備及辦公家具的采購,須上報總公司辦公室,經總公司辦公室招標后統一購買、配送,分公司具有推薦招標單位的建議權。第二十六條 各分支機構應嚴格遵照總公司視覺識別系統(VI)手冊的規定,進行相關工作的開展。第二十七條 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下,依據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職場租賃管理9、規定,對所屬三級機構及本部營銷服務部職場進行選擇。經上報總公司批準后,依據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職場裝修管理規定實施裝修。第二十八條 分公司安全保衛工作由分公司負責,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衛管理規定,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并制定相應的保衛工作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分公司對其營業本部及所轄分支機構的各項檔案資料具有管理權,相關檔案的管理辦法由分公司各職能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行擬定,并上報總公司有關部門批準、備案后執行。第五章 機構經營范圍及開設分支機構管理權限第三十條 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授權在指定的區域開展經營活動。1、在總公司規劃范圍內設置三級機構和營銷10、服務部,分公司具有增設機構的建議權。2、分公司在所轄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須制定其機構發展規劃并報總公司機構發展部批準后執行(詳細內容參照三級機構及營銷服務部設置管理辦法)。3、分公司所轄營銷服務部的管理權限由分公司制定,但必須上報總公司批準。4、分公司及所轄機構的產品銷售資格和權限,由總公司各業務系列主管部門進行統一授權。第六章 個險業務管理權限第三十一條 個險業務管理授權包括產品銷售授權、營銷人員管理授權、營銷輔助工具管理授權、行銷激勵活動管理授權和培訓管理授權。第三十二條 分公司個險業務產品的銷售,須經總公司個人業務部授權后方可進行。第三十三條 1、營銷人員的晉升、考核、異動、傭金計發(指11、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營銷人員基本管理辦法中所列的傭金項目)由總公司統一管理。2、當營銷人員因客觀原因未能晉升或維持,分公司具有向總公司申請提出考核建議權。3、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下,負責營銷人員的招聘及管理,對不符合品質要求的營銷人員有解除保險代理合同的權利。高級主任(含)職級以上人員的解聘需向總公司個人業務部報批。第三十四條 總公司負責營銷輔助工具的統一管理。分公司應按照總公司營銷輔助工具管理相關規定,經總公司審核同意,自行開發、設計使用營銷輔助工具。第三十五條 總公司對個險行銷激勵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費用管控。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下負責行銷激勵活動方案的制定、宣導和業績追蹤。第三十六條 12、分公司制定的激勵方案及費用預算應按照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方案應向總公司報備。第三十七條 總公司負責業務培訓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預算的擬定,并對分公司培訓計劃和預算進行指導和監督。分公司負責向總公司報送培訓計劃及批準后計劃的推動、落實與執行。第三十八條 總公司負責建立公司培訓體系、確定培訓大綱,并根據市場變化及時對培訓體系和大綱進行必要的修訂與完善。分公司可以針對培訓體系和大綱提出意見和建議,同時按照總公司確定的大綱組織培訓,不得隨意修改。第三十九條 總公司負責按照培訓體系和大綱的要求開發全部制式化培訓及部分非制式化培訓的課程、教材和教學輔助工具,并舉辦相應的授權講師培訓,指導分公司按照規范13、化、標準化的流程組織相關培訓。分公司培訓部可以根據當地市場及業務隊伍的實際情況,開發非制式化培訓課程及各類專題講座,并將相關培訓材料向總公司主管部門報備。第四十條 總公司將根據業務發展進度,結合各分公司的實際需求,組織培訓大綱所規定的各層級的專職講師培訓班、業務經理及以上人員的晉升培訓班和研討會等。分公司負責執行總公司統一規定的課程安排,組織業務經理以下職級人員的制式化培訓、兼職講師培訓、新產品推廣培訓。第四十一條 分公司培訓部按照總公司相關部門的統一要求設立部門架構,分公司對初級技術職務的講師進行評聘與管理,并負責對專、兼職講師進行日常指導與培養。第七章 團體保險業務管理權限第四十二條 業務14、管理體系1、分公司可根據業務需要經總公司批準設立團險保險部,設立相應的崗位,配備專業人員,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分公司所轄中心支公司開業初期只設團險銷售專員崗。2、分公司團險部負責團險業務政策的執行、提出產品設計創意、業績指標達成、市場開發推動、人員培訓和售后服務、以及客戶信息資料收集統計等工作,同時對下屬各分支機構的團險業務進行指導和管理。第四十三條 人員管理和培訓1、分公司團險業務人員的晉升、考核、異動由總公司統一管理,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下,負責團險業務人員的招聘、面試及日常管理;2、總公司團險業務部負責對本部人員及各分公司團險部負責人和銷售人員的培訓。分公司團險部負責對下屬分支機構團險人15、員的培訓。第四十四條 業務管理1、分公司應嚴格按照總公司制定并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的團險保險條款開展業務。對于客戶提出的特殊承保條件,需向總公司報批;2、分公司團險業務產品的銷售,須經總公司團險業務部授權后方可進行。3、各分公司在團險大客戶和跨地域大型商業風險的團險業務拓展時,應及時向總公司匯報。在總公司團險部的統一部署下,負責與客戶交流溝通、收集信息、建立與維持良好的業務往來,并針對客戶的需求向總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議方案;總公司提供后援支持,負責保險計劃書的擬定、價格談判和簽約等工作。第四十五條 行銷激勵活動的管理授權參照總公司個人業務部的相應管理規定執行。第八章 銀行保險業務管理權限16、第四十六條 銀行保險業務管理授權包括業務管理體系授權,業務人員管理與培訓授權,營銷輔助與激勵活動授權。第四十七條 業務管理1、根據公司總體的業務發展規劃,有條件的分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向總公司申請設立銀行保險部(以下簡稱“銀保部”),銀行保險部經總公司審批后應建立完整的業務管理架構,同時設立必要的職能崗位,配備專業人員,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2、分公司銀行保險業務部門有以下經營權限:(1)負責按照總公司的業務政策,拓展當地銀行保險業務;按照總對總的合作協議項目,負責與當地銀行擬訂合作協議(制式合同),并上報總公司審批后簽訂執行;建立銀行銷售渠道與網點,制定有關管理辦法;(2)負責所轄銀17、行保險業務營運支持、企劃和后援保障的管理;(3)負責本機構激勵方案的制定及激勵活動的推廣,但相關活動方案必須報總公司批準。(4)根據銀行合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服務;3、分公司銀行保險業務的管理與考核由分公司負責。第四十八條 業務人員的管理與培訓1、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招聘標準,負責對業務人員招聘和日常管理。2、分公司將根據總公司的培訓綱要,結合自身的業務實際,制訂相應的培訓計劃。分公司不得修改總公司統一的培訓內容與教材。對非制式的培訓內容,分公司可以根據當地市場的實際需要,進行適當的補充。3、分公司負責對合作銀行提供持續性的銷售培訓與輔導工作,相關培訓計劃需上報總公司審核批準后實施。第九章18、 中介代理業務管理權限中介代理機構是指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對這類業務的合作發展與管理簡稱中介代理業務管理。其授權包括業務管理、業務人員管理與培訓。第四十九條 業務管理1、根據公司總體的業務發展規劃,分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向總公司申請可與當地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合作發展中介代理業務。經總公司審批同意后分公司應建立完整的業務管理架構,同時設立必要的職能崗位,配備專業人員,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2、分公司中介代理業務管理有以下經營權限:(1)負責按照總公司的業務政策,拓展當地中介代理保險業務;按照雙方合作商議的內容,負責與當地中介代理機19、構擬訂合作協議(制式合同)并上報總公司審批后簽訂執行;建立與中介代理機構的合作關系并制定有關管理辦法;(2)負責與合作中介代理機構保險業務的營運支持、企劃和后援保障的管理;(3)分公司應在總公司的統一安排下,負責當地中介代理業務激勵活動的推廣,也可根據當地業務發展的需要另行擬定激勵活動及方案,但必須上報總公司批復后方可實施。(4)應中介代理機構合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服務。3、分公司中介代理保險業務的管理與考核由分公司負責。第五十條 業務人員的管理與培訓1、分公司將根據總公司的培訓綱要,結合自身的業務實際,制訂相應的培訓計劃。分公司不可修改總公司統一的培訓內容與教材。對非制式的培訓內容,分公20、司可以根據當地市場的實際需要,進行適當的補充。2、分公司負責對合作中介代理機構提供持續性的銷售培訓與輔導工作,相關培訓計劃需上報總公司審核批準后實施。第十章 分公司契約、理賠、客服業務管理權限第五十一條 分公司契約業務處理權限1、投保單錄入、復核、打印權限分公司錄入、復核、保單打印人員根據總公司出單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的保單處理權限,對投保申請進行保單的錄入、復核、保單的打印制作和保險單交接下發。2、契約調查權限分公司調查人員根據總公司生存調查管理辦法規定的調查權限,對投保申請進行生存調查。3、確定體檢醫院權限分公司客戶服務部或核保助理根據總公司體檢醫院管理辦法的規定初步確定體檢醫院名單,上報總公21、司核準。4、流程管理的權限分公司應嚴格按照新契約業務處理流程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遇有疑難問題需及時與總公司契約部溝通。5、契約檔案管理權限分公司根據總公司業務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新契約檔案的管理工作。第五十二條 分公司理賠業務權限1、理賠資料受理、初審、錄入、掃描權限分公司具備理賠原始文本資料的受理、初審、錄入、掃描處理權限。2、理賠審核建議權限分公司對理賠案件的處理決定具有建議權。3、理賠調查權限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理賠規定,對需要調查的理賠案件具有選擇確定調查方式及調查途徑的權限,調查工作完成后應將理賠調查報告上報總公司理賠部。4、理賠通知書處理權限分公司具有打印、下發及回銷理賠問題件通知書22、結案通知書的處理權限。5、理賠定點醫院收集、建議、維護權限分公司按照總公司理賠定點醫院管理辦法標準,負責收集選擇當地符合條件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作為定點醫院并報總公司理賠部審批;分公司負責處理與當地定點醫院的關系維護,日常問題溝通,定期的座談會等事務。6、理賠申訴、投訴處理權限分公司具有當地理賠投訴案件的受理、分轉和督辦的權限。簡單的投訴案件可直接解釋、處理;復雜、重大案件或難以向客戶解釋說明的案件應及時上報總公司理賠部,由總公司理賠部統一協調、指導,必要時由總公司派專人處理。7、理賠業務檔案管理權限分公司負責理賠原始檔案資料的歸檔、裝訂、保管、借閱登記等管理工作。8、理賠問題上報、監督23、權限分公司認為理賠案件中存在影響案件公正的任何情況,有上報總公司理賠部的權限,對總公司理賠部審核處理的理賠案件有監督權限。9、理賠給付權限總公司將定期針對分公司理賠專業人員進行理賠專業知識、技能的定級考試,依據考試情況并結合實際工作能力確定理賠專業人員的業務級別,同時將根據分公司理賠人員的業務級別進行理賠給付授權。第五十三條 分公司客戶服務業務權限分公司客戶服務業務權限包括保全業務權限、續期收費業務權限、投訴處理業務權限。1、分公司具有保全業務原始文本資料的受理、初審、錄入、掃描處理及各項變更、補發保險合同、溢繳保費退費、紅利領取、保單質押貸款證明的權限。2、保全通知書、批單處理權限分公司具有24、問題件通知書等各類通知書的打印、下發、回銷的處理權限,有批單的打印、下發權限。3、續期保費催交權限對于未能通過銀行轉帳收到的續期保費,分公司有向客戶催交催收的權限。4、電話咨詢服務權限分公司具有電話咨詢、電話解答客戶問題權限。5、新契約客戶回訪權限分公司具有新契約客戶的電話回訪記錄、回訪問題處理件權限。6、業務單證管理權限分公司須遵循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單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本單位各類業務單證具有入庫、出庫、回銷、盤點、匯總的管理權限。7、退保審批權限(1)分公司及三級機構具備猶豫期退保的簽批權。(2)對于非猶豫期退保,現金價值低于10000元(含)的保單可由分公司簽批。8、客戶申訴、投訴25、處理權限(1)分公司具有當地客戶申訴、投訴案件的受理、分轉和督辦的權限。(2)簡單的投訴案件可直接解釋、處理或移交相關部門處理。(3)簡單的投訴案件是指一般的客戶、業務人員對于公司業務管理、業務品質等方面的申訴、投訴事件經處理后客戶滿意,或經處理后客戶表示強烈不滿,希望公司再次予以答復的事件。9、檔案管理權限分公司對保全、理賠、投訴等原始文本檔案資料具有整理、歸檔、裝訂、保管、借閱登記等管理權限。具體須遵循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檔案管理辦法執行。10、重大問題上報權限重大、復雜案件或難以向客戶解釋說明的案件按重大問題上報程序及時上報總公司客戶服務部,由總公司客戶服務部統一協調、指導、必要26、時由總公司派專人處理。分公司遇重大問題或通過當地新聞媒體、網絡等各種途徑獲得的可能影響公司形象、品牌、經營管理等任何信息,要及時上報總公司客戶服務部,具體要求參見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危機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章 信息技術管理權限第五十四條 1、分公司在總公司總體規劃下,按照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術基本管理制度對所轄范圍內的信息技術系統負責布局建設和具體實施。 2、分公司所轄范圍內計算機設備、網絡及其他IT設備,由總公司負責統一采購、配發,分公司負責申報、驗收、使用和管理。相關小額配件、耗材總公司授權分公司負責采購;對于特殊情況,按一事一議的原則,由分公司向總公司申報,經批復同意后,由27、分公司進行采購。3、核心業務系統、財務系統等各種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公共軟件,由總公司負責統一購買、開發和實施,分公司協助需求分析、實施、培訓和驗收;對于特殊情況,按一事一議的原則,由分公司向總公司申報,經批復同意后,由分公司負責購買、開發和實施。4、總公司負責總公司到分公司數據通信線路的申請和維護,分公司協助;分公司負責分公司到所轄分支機構及營銷職場數據通信線路的申請和維護。5、分公司負責對所轄范圍內的各種軟硬件系統的使用和維護,總公司負責提供協助和技術支持。6、信息技術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問題,由分公司負責解決,解決不了上報總公司解決;如涉及到業務數據修改,根據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系統運營28、管理規定中數據修改程序的相關規定處理,由分公司提出申請,經總公司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由總公司負責處理。7、對于信息技術系統運行出現的災難事故,分公司負責先行緊急處理,并同時上報總公司,由總公司相關運營人員處理。第十二章 罰則第五十五條 對違反本制度機構的處罰是指向有違規違紀的單位、員工及應負連帶責任的相關單位及管理人員按情節輕重、危害大小等情況進行處罰。處罰方式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種。第五十六條 一級處罰主要針對性質惡劣、對公司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的違法違紀行為;二級處罰主要針對性質較為惡劣、對公司經營有較大影響的違法違紀行為;三級處罰主要針對性質較輕、對公司經營有一定影響的違法違紀行為。第五十七29、條 處罰的類別分:責令整改、取消評優資格、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薪、降職、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等十種,依據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監察處罰制度的規定,總公司有關部門對違反本制度的單位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向總經理室提出具體處罰建議。第十三章 附則第五十八條 本制度由總公司機構發展部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自總公司頒布之日起實施。附件一: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財務預算動支審批授權管理辦法為簡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時效,規范財務行為,明確分支機構財務預算動支審批權限,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一條 財務審批授權范圍一、分支機構可分級審批的內容為預算內費用及資產的動30、支申請。具體項目如下:項 目預算內營業費用:職場設備費用業務費用日常經營費用其他費用資本性支出:除交通運輸設備外的資產購置二、需要總公司審批的具體項目如下:項 目預算內營業費用:人力資源費用大類預算項目間及重點管控預算項目間的費用調劑預算內資本性支出:交通運輸設備購置職場租賃、裝修項目預算外追加項目聘才及精英計劃營業外支出項目說明:1.分支機構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動支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下發意見。2.職場租賃、裝修項目審批參照公司分支機構職場租賃管理規定(暫行)和分支機構職場裝修管理規定(暫行)執行。3.大類預算項目即人力資源費用、職場設備費用、業務費用、日常經營費用、其他費用五大類預算項目。重點管31、控預算項目包括宣傳費、展業費、招待費、會議費以及差旅費。第二條 嚴格財務審批程序分支機構負責人為財務審批第一責任人,對授權范圍內的預算支出擁有決策審批權及委托審批權。機構負責人及受權人需對業務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分支機構財務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擁有事前審核權、事中監控權及事后評估權,對業務事項涉及原始憑證的合規性、合理性承擔責任。機構負責人或財務負責人因出差、休假等原因不能履行簽批職責的,應簽署授權委托書,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所有費用支出必須執行雙簽手續。未經簽批責任人批準不得對外作付款承諾。第三條 財務審核工作內容1總額控制審核是否有預算,如無預算,但因業務需要確需追加的項目,須32、由分公司提交預算追加申請上報總公司審批。2標準審核審核是否符合預算標準,對于超標準的支出進行告知,報有權限的預算責任人審批。3. 進度匹配審核業務費用是否按照業務計劃進度配比使用,日常經營費用是否按照時間進度均衡使用,防止盲目超進度支出或年底突擊花錢。4風險提示審核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公司制度以及內部控制要求,對于與目前法規、制度沖突之處進行警示,供相關審批責任人決策。5效果評價對于重大支出項目,對責任部門提供的投入產出分析提出相關建議,供決策人參考。第四條 分支機構涉及資金簽批事宜參照公司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同時,應制定詳細的配套簽批辦法,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第五條 本辦法將納入分支機構財務KPI考核體系。第六條 本辦法由總公司財務企劃部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司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