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公司員工考勤調休及加班結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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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328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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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銷公司員工考勤、調休及加班結算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考勤制度1 目的1.1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2.1 適用于公司各類員工,包括正式員工、非正式員工及各類臨時用工等。3 考勤方式3.1 各部門應指定一名人員為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記錄、統計、匯總、上報等工作,考勤員對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直接責任,部門班長、主管和經理對考勤的真實性負領導責任。3.2 指紋考勤:除公司規定的免指紋考勤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通過考勤機指紋考勤。3.2、2.1 因員工本人出差、外出辦事、新員工暫未辦理指紋錄入等原因暫無法考勤,應在部門考勤員登記并說明未按指紋考勤的原因。3.3 免考勤人員的考勤管理3.3.1 免考勤人員范圍: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長期出差的銷售員及其他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的人員,可免于考勤,但亦不計算加班;3.3.2 各部門考勤員應根據免考勤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作如實記錄;3.3.3 免考勤人員公出及請假規定: .1 凡公出或請假一天以內的,副經理級以上人員應填寫出門證并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上班時因公或因私需晚到公司的,應提前告知直屬上級。 .2 凡公出或請假一天及以上的,副經理及經理應填寫書面申請(出差申請單或請假條)由分管副3、總經理批準; .3 銷售業務人員因公因私外出,應在部門內部參照上述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4 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手續的,補辦手續后視作事假處理,未補辦手續的,每次罰款20元。3.4 以指紋考勤為主要依據,手工調整為輔,但最后需形成完整的書面考勤記錄。4 考勤記錄的匯總、上報及轉遞4.1 考勤月報(1)考勤月報所附材料包括:經批準的各類請假單、加班申請及調休單、未考勤記錄說明等;(2)考勤月報表以書面形式上報,并須由考勤員、班長、主管、副經理和經理簽字;(3)時間要求:每月5日前,各部門考勤員應將本部門員工的上月考勤月報表審核后以書面形式及電子版報行政人事部薪資專員處。為提高考勤準確性和真實性,原4、則上生產車間的考勤表和有加班記錄的考勤表需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上報。4.2 考勤轉遞:員工跨部門工作調動,原部門考勤員應將其當月個人考勤記錄打印一份,由班長、主管和經理簽字后轉遞至調入部門的考勤員。5 工作時間5.1 公司執行每周六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1)非車間員工作息時間為:上午工作時間:8:0011:30中午午餐及休息時間:11:3012:30下午工作時間:12:3017:00(2)車間計件員工工作時間,由生產部根據實際生產需要安排,車間非計件員工工作時間,一般應與車間計件員工工作時間一致。各車間員工上午11:30起就餐,就餐及休息時間為60分鐘。(3)現公司實行兩班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5、由生產部根據實際生產需要安排。5.2 以上工作時間為實際工作時間,不含上班前準備時間,如因工作上需要,公司有權臨時調整。6 休息日的規定:6.1 星期日原則上為公司休息日;6.2 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公司將安排員工休息;6.3 以上休息日,如公司因業務上的需要或因供電等方面的原因,可臨時調至他日,屆時,公司將向員工發出臨時更改休息日的通知;7 各類假期的管理規定和請假程序:7.1 事假:員工請事假,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提出申請,審批權限:(1)事假2日以內,經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審批同意;(2)事假3-5日,經所屬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并報行政人事6、部批準;(3)事假6日以上,須經所屬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逐級審核,并報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員工上班期間因私外出的需開具事假出門證方可外出。如工齡(指員工在科達公司工作的時間計算)員工在一年內事假累計天數最長不能超過30天。7.2 病假(包括非因工負傷假):員工病假,必須憑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的證明及病歷申請,并獲所屬部門經理及分管副總批準,3天以上者報行政人事部逐級審核批準,未獲批準的病假一律不得作為病假須按事假或曠工處理,病假超過兩個月及以上者按病退處理。7.3 產假:員工休產假,原則上假期為3個月,如情況特殊,則由個人提交書面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批7、準,休產假員工公司最長將保留原崗位3個月。7.4 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帶薪婚假3天,達晚婚年齡的初婚者(晚婚指男方達到25周歲,女方達到23周歲),且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的員工,增加帶薪婚假4天。申請婚假須憑結婚證辦理,并在領證后一年內取假,婚假不得分次使用,休假前須經所屬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7.5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可享受帶薪喪假3天,喪者如常住在外省、市、自治區的,可增加享受實際路程假,喪假須經所屬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7.6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在停工留8、薪期的,憑工傷事故報告單及醫院手續,行政人事部開工傷事故報告表并證明屬于工傷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7.7 以上各項假期請假時如遇周日、法定假日重合時,假期與上述休息日不能累加休息,須合并計算處理。事后憑證明補齊相關請假手續。7.8 上述各類假期期間的有關工資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執行。7.9 各部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須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批準。8 調休及加班結算8.1 在公司休息日或下班后,因工作需要,由班長、主管、副經理或部門經理批準,可安排員工加班。8.2 車間員工加班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生產部經理或副經理批準,行政人事部憑此加班申請表及加班考勤表9、結算加班費及中夜班津貼。8.3 屬可結算加班費范圍的不計件工人和輔助管理人員當月的加班費,將在當月工資中結算。如因其他原因例如休長假等錯過當月工資結算日期,不再補結加班費,可作加班調休。8.4 其它管理人員在有效期內發生的加班,由各部門安排調休,所在部門可開具與實際加班時間相等的加班申請及調休單,公司有權根據需要安排員工進行調休,此加班調休單于加班后12個月之內使用有效,過期作廢。如員工離職時未調休完的加班時間,應當作廢。 8.5 員工個人申請調休須經班長、主管、副經理或經理批準,且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8.6 員工可在一年內將加班調休單抵沖病、事假或其他非帶薪假。8.7 在公司發薪期間,原則上10、員工請假半個月以上者暫緩發工資,等員工上班滿一周后到財務部領取現金。9 休假手續9.1 員工任何類別的請假均應事前辦理批準手續,并將相關記錄交本部門考勤員,遇緊急情況(如突發疾病、出現交通事故等),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在事發后24小時內電話及時通知本人直屬上級或行政人事部經理,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10 遲到、早退及曠工10.1 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者,視作遲到;員工遲到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20元,如遲到在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如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者,每次罰款80元,超過兩小時以上作曠工處理。10.2 早退:未經辦理請假手續而提前離崗者,視作早退,每早退一次且在10分鐘11、以內,每次罰款30元,如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每次罰款50元,如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以上且在1小時以內,罰款100元并按曠工半天處理,如早退時間超過1個小時以上罰款200元并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10.3 曠工:無故缺勤未上班,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視為曠工。員工直屬上級應及時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由所在部門考勤員將核查情況報行政人事部,曠工應扣除該員工崗位工資二倍。10.4 連續曠工在3天以上,全年累計曠工在5天以上,公司作開除處理。11 公出:員工上班時間內因公出門辦事,應由直屬上級批準,并將出門證交行政人事部。12 附則12.1 本制度試執行三個月,如有疑問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說明;12.2 本制度制訂經總經理批準后施行;12.3 本制度經批準后,以前有關考勤的規定如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12.4 本制度執行日期于xx年8月1日起。制(修)訂實施日期編制審核:副總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