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活動職業衛生防治規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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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330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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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產活動職業衛生防治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職業衛生防治規章制度第一章 總則1.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切實保護員工健康及相關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2. 本辦法使用于本公司3. 本規定的職業危害主要是指以下危害因素:3.1 粉塵3.2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第二章 術語、定義 1. 職業病是指企業全功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2. 職業危害是指對職業2、活動的企業員工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物理、化學、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3. 職業禁忌癥是指企業員工從事特定職業、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在從事作業過程中又發可能導致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及個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的狀態。4. 有害作業是指在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學因素、生物因素等)。5. 公司砂漿車間防治措施:5.1 減少粉塵產生,采取除塵措施5.2 個體防護定期發放口罩和毛巾等防護用品,入車間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否則,不得進入車間。5.3 定期檢查,及時救治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3、一次針對性體檢,發現病患及時救治。6. 高溫作業的防護6.1 高溫作業工作時需及時補充水分和食鹽,可用含0.1%-0.2%的開水、茶或其他清涼飲料。溫度以不超過12度為宜。在高溫中勞動是能量消耗和蛋白質消耗均增高,應從膳食中予以補充。6.2 對長期高溫作業人員,在就業前應做健康檢查,凡有心血管和肺的器質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壓、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活動性肺結核、肝臟疾患、腎臟病內分泌疾病(如甲亢)、肥胖病、貧血、皮膚病、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及記性傳染病后身體衰弱者,均不適合從事高溫作業6.3 應按不同作業需要,供給防護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7. 噪音防護措施因我廠車噪音不大且廠房材料有較好的吸聲效果4、,所以噪聲污染在我廠區尚不存在。但為防患于未然,下面是有效阻隔噪音的措施:佩帶個人防護用品是保護聽覺器官的有效措施,耳塞是最常用的一種,隔聲效果可以達30du左右。第三章 職責1. 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領導組負責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制定公司職業危害防治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對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事故的認定、查處工作,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負責指導建立職業健康預評價體系。2. 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組負責公司職業危害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司職業危害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工作關系;按照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的職責分工,督促各部門做好各自的相關工作。35、. 公司職業健康辦公室負責公司職業病預防、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職工職業衛生健康管理檔案,負責職業衛生日常組織工作。4. 公司安全生產監察人負責全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檢查;負責公司職業危害防治的建立和申報工作;牽頭組織職業危害監測工作。5.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監督、指導工作,并負責職業健康培訓計劃的制定工作。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必須履行職業健康危害告知義務。6. 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職業健康培訓的組織實施;負責建立、保管職業健康培訓檔案和培訓資料。7. 公司后勤保障部門負責按規定發放個人防護用品,負責全公司職業健康工作所需的設備、防護用品采購工作。8. 公司后勤行政人員負責6、本單位職業防護設施及職業危害監測的日常管理;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和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監督本單位員工個人衛生防護用品佩帶;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定期對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危害監測點的粉塵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保存相關數據;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的作業現場警示標識的建立和職業危害的宣傳工作。第四章 職業病危害的告知1. 公司各單位應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防護。2. 用人單位在與已進、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7、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附件寫明。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的,應按照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3. 公司員工在已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簽訂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調入單位的人事部門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4.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砂漿車間,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職業危害預防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5. 對產生嚴重8、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操作人員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6. 辦公室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公司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第五章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1. 公司教育培訓中心應組織專業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公司的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培訓。2. 教育培訓內容2.1 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2.2 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2.3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2.4 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2.5 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2.6 公民健康素養9、基本知識與技能3. 教育培訓的對象與要求3.1新員工的培訓:新員工在上崗前應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3.2 新進員工的崗前職業危害培訓不得少于4個學時。3.3 員工在調動崗位時,凡接觸職業危害的,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3.4 公司行政部應根據公司培訓計劃定期對公司在崗員工進行職業危害方面的培訓,在崗職工的培訓全年不少于2個學時。3.5 所有的職業衛生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日期、培訓內容、培訓老師、培訓地點,受培訓人簽名等。3.6 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4. 辦公室負責每年組織一次大規模的職業危害宣傳。5. 各生10、產單位要在單位醒目位置宣傳職業危害和防治有關知識。第六章 職業危害申報1. 公司按照衛生部印發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認申報職業危害項目,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每年一次的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申報采取電子報表網上申報的方式。2. 公司各單位按要求每年1月30日前將所需資料上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在接到報送資料后及時整理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及相關材料想駐地安監機構 申報職業危害,同時存檔辦公室。3. 發生重大變化的,各主體單位應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負責人,公司安全生產監督負責人應按照以下規定向原申訴機關申報變更: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11、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第七章 職業防護設施管理1. 設備設施操作者上崗前,應進行操作培訓,且設備操作證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2. 職業防護設備設施使用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管理,遵守設備操作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并填寫各種設備設施運行記錄。3. 職業防護設備使用必須按照要求進行管理,遵守設備操作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并填寫各種設備設施運行記錄。4. 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不得無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設備設施應辦理停用手續,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 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5.1 設備設施的日常使用應做到a. 班前認真檢查設備,按規定做好設備的點檢工作和潤滑工作。b. 班中遵守設備12、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設備。c. 班后做好設備清掃、潤滑工作。6. 設備設施的更新管理 設備設施經維修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按公司設備采購流程申報更新。第八章 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1. 公司各單位將防塵、防噪音、防物理傷害工作列入主要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職業危害監測工作。 2. 作業場所的日常檢測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如果危害因素超國家標準,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3. 行政單位需加強工廠內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數據及技術檔案管理。第九章 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及使用1. 公司應按照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規定,為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13、用品,并指導和督促其正確使用。 2. 職業病防護用品選定應遵循“安全、使用、經濟、美觀”的原則。3. 公司行政在制定防護用品采購計劃時,應考慮到不同工種的不同防護需求,并建立臺賬記錄防護用品的發放,去向、時間等。4. 職工防護用具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受傷害,保證勞動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須佩帶的,帶有防護功能的用品。公司為員工按時發放防護用品時,需要培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5. 防護用品發放要求:5.1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代替應當配備的防護用品。5.2 不得隨意延長或縮短防護用品的使用期限,或逾期不發放新的防護用品。5.3 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需經常參加勞動的情況,需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14、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5.4 新增工種或個別工種需變更防護用品及標準時,應報請領導審批后,另行發放。第十章 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1. 職業病危害防治要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公司內部各生產單位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辦法,提高對職業危害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全員普及職業病防治法有關知識,增強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的責任和權益意識,要不斷采取心技術、新工藝、持續改進職業危害防護措施,最大限度減低職業危害。2. 做好本單位職業衛生的管理工作,完善職業衛生制度,落實各項職業衛生工作。完善職業危害專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3. 按照國家15、規定做好作業場所有害因素監督工作,做好對有害因素場所的改造工作。4. 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監督有害作業場所的人員佩戴和使用防護用的情況,確保從事粉塵作業的職工身體健康,并組織好本單位從事有害作業職工進行健康體檢,體檢率不得低于90%。5. 加大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危害預防知識的宣傳工作。對確診職業病的職工,單位要對其進行崗位調離,并安排相應的治療。6. 根據公司職業危害防治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措施進行落實。組織員工參加職業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工作,并將員工的培訓和執行情況納入績效考核,以增強員工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確保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得以落實。第十一章 職業病診斷及16、康復1. 唐山市豐南區衛生防疫站負責公司職業病體檢工作2. 各需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結果通知各單位和職工本人。3. 公司為確診職業病職工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4. 公司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安排塵肺職工進行肺部灌洗治療。對于仍需治療和日后需進一步治療的職工,可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5. 公司對在職健康檢查中發現職業病患者,應當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味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第十二章 職業健康檔案管理1. 健康監護檔案內容1.1 健康監護檔案冊1.2 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1.317、 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1.4 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1.5 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2. 職業病診斷檔案 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2.1 職業病診斷證明書2.2 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2.3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材料2.4 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2.5 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3. 勞動者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要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第十四章 附則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編制單位:*公司 單位負責人: *編 制 人:* 日 期 : 培訓負責人 : 受培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