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經營粉塵防爆及應急處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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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330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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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產經營粉塵防爆及應急處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粉塵防爆及應急處置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切實做好嚴防企業粉塵防爆炸五條規定,落實好糧食粉塵的治理工作,特制定粉塵防爆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主要內容包括:粉塵防爆設備設施配置要求;除塵規范;粉塵測試;濃度預警措施;火災(爆炸)應急預案等。第三條本規定所列粉塵防護區域包括:筒倉、方倉、平倉及周邊作業區域。第四條為防止粉塵爆炸,進入作業區域的所有人員禁止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品;該區域動火嚴格按照公司動火申請程序辦理,做好隔離防范2、措施。第五條定期組織公司級粉塵防爆知識培訓。第二章粉塵防爆設備設施配置要求第六條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是粉塵防爆型。如筒方倉區域配置的防塵防爆電機、防塵防爆照明燈、防塵防爆控制箱、平倉防爆照明燈等。第七條安裝卸爆口。密閉的輸送設備、斗提機、刮板機、除塵管道等必須安裝卸爆口。第八條配置除塵器。除塵器能將作業中的揚塵,密閉空間等區域的粉塵吸收掉,保證作業環境以及降低密閉空間的粉塵濃度。第九條安裝除鐵器。除鐵器主要用來清除散糧中鐵屑等雜物,防止與刮板機等碰撞、摩擦而引起爆炸。第十條清倉工具、除塵工具等宜選用防爆工屬具。第十一條平倉內作業的設備(叉車、裝載機、提貨車輛等)必須配置防火罩。第三章除塵規范第十二3、條筒、方倉區域(機械部散機隊負責)(一)作業前檢查好除塵設備是否可靠,噴霧系統是否正常;并做好檢查、運行記錄。(二)作業過程中做好除塵系統、噴霧系統的巡視工作。(三)每班作業完畢,需安排作業工人清理積塵斗的粉塵;每船作業完畢,安排除塵工對作業設備除塵,安排工人清理濾芯、布袋等除塵設備。(四)維修工每月對除塵設備進行檢修保養一次(除塵系統月檢表見附件1)。(五)刮板機頭尾輪,斗提機尾部、筒倉壁等一些隱蔽的積塵區域,每半年清理一次。(六)除塵系統操作參照以下操作指引1.除塵系統作業前(1)提前2天檢查除塵系統是否正常,并試運行。(2)作業前15分鐘開啟除塵系統,啟動除塵系統時,首先打開排灰器,其次4、啟動刮灰器,最后啟動集塵器。關閉時則相反。2.除塵系統作業中(1)檢查濾袋是否破損,發現灰塵快滿時必須清理;(2)檢查風機運行是否正常。(3)檢查控制儀表以及除塵系統運行是否正常。(4)檢查所有連接部件工作是否平穩、有無異響。(5)檢查除塵系統各部位是否有漏風。(6)空壓機每班至少開啟閥門排廢水一次。(7)除塵系統的粉塵清理由每班的作業工人負責,散機隊負責監督。(8)除塵系統的清理頻率每班不少于2次,粉塵的處理聽從散機隊的統一安排。(9)陰雨天氣不準啟動除塵器。3.除塵系統作業后(1)維修工檢查減速機油、空壓機油。(2)清理電子控制器表面粉塵。(3)檢查濾袋是否破損,表面粉塵的處理。(4)清理5、空壓機濾芯及空壓機表面粉塵。(5)每半年檢查一次電磁閥中的橡膠膜片,并處理損壞的膜皮。(6)每年更換一次過濾氣包內的過濾材料。(7)工人徹底清理除塵系統的粉塵。第十三條平倉區域(操作部庫場隊負責)根據嚴防企業粉塵防爆炸五條規定要求,定期或達濃度預警值需安排積塵清理。區域倉庫/設備除塵方式或方法除塵措施派工需求負責單位備注港區港1#庫高壓水槍清洗或人工清掃作業人員需佩戴防塵口罩等勞動防護用品;2、清掃庫頂、燈具罩等粉塵時向工程部借用升降梯,作業人員系好安全帶;3、進行粉塵清掃時,須停止該區域內的所有作業線;4、清掃過程中嚴禁攜帶一切火種;5、進行粉塵清掃時,所有消防設備均應處于完好狀態,倉庫門打6、開通風;6、指定專人(庫場員)進行監管;7、作業前通知變電站人員到現場確定,確保電氣方面安全;8、清洗半庫時做好隔離,防止貨物濕損。工人8名操作部庫場隊每個倉庫除塵計劃時間暫定1周,鑒于除塵期間將會受到堆存計劃及提貨影響,屆時除塵時間將視具體情況做出調整。港2#庫倉儲倉儲1#庫倉儲2#庫倉儲3#庫倉儲CFS庫筒方倉刮板機人工清掃1、控制箱打到空擋;2、刮板機緊停;3、嚴禁煙火;4、系安全帶;5、穿戴好勞保用品6、兩人以上工作,散機隊派專人指揮。工人4人機械部散機隊筒倉壁清理會根據空倉情況靈活安排。斗提機人工清掃1、嚴禁煙火;2、測氧;3、控制箱打到空擋;4、斗提機緊停;5、穿戴好勞保用品6、兩7、人以上工作,散機隊派專人指揮。工人6人8個筒倉人工清掃1、刮板機緊停;2、嚴禁煙火;3、穿戴好勞保用品;4、測氧;5、照明。工人4人第十四條定期做好積塵清理工作(詳見下表)第四章粉塵濃度測試第十五條測試位置測試位置主要包括:卸料坑、卸料廊道、斗提坑、筒倉、方倉及上通廊、平倉等區域(粉塵濃度測試表見附件2)。第十六條測試要求(一)筒、方倉及平倉進倉作業的粉塵濃度檢測為每船一次,方倉及平倉出倉作業同類貨種每月不少于一次,筒倉清倉每倉一次。(二)筒、方倉區域動火作業需要檢測粉塵濃度。(三)每次測試點不少于三處,測試點選擇以揚塵最多處為宜。(四)粉塵濃度測試應在作業首個工班內完成,并做好檢測記錄。粉塵8、濃度測試參照粉塵測試儀操作指引執行:1.粉塵測試儀使用之前請先閱讀測氧儀使用說明書;2.對檢測儀進行校準(參照校準步驟進行);3.檢查測試儀在工作狀態是否正常。4.粉塵測試儀用于檢測較密閉空間,粉塵濃度大的場所。5.粉塵測試儀使用時先啟動檢測儀,按啟動按鈕,檢測儀通過自測后,便開始正常操作;6.穿戴好勞保用品,用塑料袋包好檢測顯示儀表到檢測點檢測;7.檢查粉塵濃度時,盡量在粉塵大而集中的位置檢測;8.按儀表中間鍵保存檢測數據,再按此鍵回到正常檢測界面;9.查閱數據時,回到設置界面,有一個存儲圖標,直接可以查閱數據;10.粉塵濃度超過儀表設定值時,檢測儀自動報警;11.檢測完畢,關閉電源開關。19、2.檢測儀使用后清理表面粉塵,使用柔軟濕布清潔儀器表面,請勿使用溶劑、肥皂或上光劑;13.定期校準、測試和檢查檢測器;14.請勿將檢測儀浸入水中,存放在干燥、陰涼位置。第五章預警措施第十七條粉塵濃度預警值。主要貨種預警值見下表:貨種預警值(g/m3)爆炸下限濃度(g/m3)大豆3.535玉米550-75小麥330大麥10100第十八條預警措施(一)檢測粉塵濃度超過貨種預警值時,應立即向上級匯報,并停止作業。(二)廊道區域:檢查噴霧系統是否正常工作。(三)筒方倉流程:作業停止后,除塵系統、噴霧系統繼續工作。(四)筒方倉區域:開啟上通廊窗戶、卸料坑門等區域通風、散氣。(五)所有區域:安排人員進行除10、塵。(六)之后每個小時測粉塵濃度一次,待粉塵濃度下降到安全值后,再重新作業。(七)安排專人負責重要區域,保證該區域無火源。第六章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第十九條應急救援小組成員(一)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副組長:安質部經理組員:機械部經理、操作部經理、工程部經理(二)應急救援實施小組組長:機械部分管經理副組長:安質部安監室主任、散機隊隊長、庫場隊隊長組員:公司義務消防員第二十條職責(一)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職責1.為公司事故處理指揮機構,負責事故救援而展開各項組織、協調、決策工作;2.執行國家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人員編寫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負責組建公司事11、故應急救援組織;4.負責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5.負責了解、檢查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工作,及時提出指導或改進意見;6.負責做好應急救援的外部協調工作;7.根據事件的大小,上報上級單位,協助進行救援工作。(二)應急救援實施小組職責1.根據公司救援預案要求和程序,負責做好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并將事故及時、準確的上報公司;2.負責做好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和演練工作;3.根據事故情況,在公司事故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第二十一條火災(爆炸)應急救援的運行程序(一)筒倉、方倉發生火災(爆炸)1.事故或緊急事件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須立即向操作部值班調度報12、告,如有對講機應在對講機內各頻道大聲報告事故地點,呼吁區內人員立即撤離。報告電話:(0596)6858127/(0596)6858128,操作部須確保上述報告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公司值班人員接到電話后,應立即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參照公司事故管理辦法報告程序逐級匯報)。2.如事故發生時筒倉、方倉流程正在作業,中控員應急停各運行的設備,切斷設備的供電,并向本部門領導報告。3.在提升塔、皮帶廊道、筒倉區內等場所的人員聽到爆炸聲后,應立即撤離到距筒倉、提升塔、皮帶廊道等設備100米外的地方。4.應急救援實施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攜帶相應的應急工具(滅火器、消防帶(槍)、消防斧、搶修工具等)趕到現場安全13、區域待命;5.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安全區域,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相應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應急救援組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并隨時向上級單位報告現場搶險救援情況和發出增援要求。6.主要急救處置方式:(1)滅火組應立即用水槍在外圍向爆炸點、著火點及周邊噴射,并迅速對著火點或爆炸點周圍的管道等密閉容器進行噴水降溫,防止二次爆炸。當爆炸停止后,應迅速對管道、封閉的容器等設備內部射水。(2)搶險組應備好相應的工具,聽從現場指揮的指令,隨時準備拆除有關設備。作業中必須與滅火組密切配合,防止火焰和爆炸傷人。(3)救援組隨時準備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并負責滅火、搶險等物質的搶運工作。第七章附則第二十二條本管理規定由機械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本管理規定至公布之日起執行。原“XX碼頭字xx32號”粉塵防爆管理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