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公司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53910
2024-09-08
16頁
30.04KB
1、礦業公司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礦業公司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1目的掌握員工健康狀況,及時發現職業危害,為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職 業病危害因素提供依據。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管理,保護員工健康及 其相關權益。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礦業公司所有從事或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 的職業健康檢查活動,主要規范在崗期間、上崗前(包括轉崗,下同) 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工作。3術語和定義3職業健康監護:指員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 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3.22、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指對新錄用幾確定分配至存在(接觸) 職業病危害因素工作崗位的員工在上崗前進行的健康檢查。3.3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指對從事或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 員工定期進行的健康檢查。3.4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指對曾從事或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索作業 員工在辦理離崗休養手續前的健康檢查。3.5應急健康檢查:指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對遭受或者hJ 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員工進行的健康檢查。3.6職業健康復查:指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普查以后,對曲職業病危害因索引起的結果界常人員進行的進一步健康檢查。4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 局令第49號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安鋼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管理程序口5職責5.1安全環保部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職業健康監護的規定和要求,結 合礦業公司實際,制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和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 對參加在崗期間、上崗前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人員接受體檢資格進行 審查確定。5.2各有關單位負責確定并向安全壞保部提供參加上崗前和離崗時 職業健康檢查人員名單及相關手續。5.3各有關單位按照安全壞保部的要求負責做好木單位在崗期間、 上崗前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現場調查、通知、組織、結果告知等工 作。6管理內容及要求6.1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安全環保部向受檢單位下達職業健康檢查工4、作要求。受檢單 位按照要求對本單位職業危害情況進行調查,填寫調查表上報,內容包 括車間、工種(注明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人數等。安全環保部對受檢單位上報情況現場核實,確定受檢人數、 檢查項目,下發體檢通知單(單位名稱、姓名、工種、工齡、檢查項目、 時間等)。受檢單位將通知單發給受檢員工本人,員工領取通知單到指 定地方進行健康檢查。受檢者憑體檢通知單接受檢查,受檢單位必須有專人負責體 檢組織工作。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6.2職業健康檢查勞資部門根據本單位新錄用或轉崗員工情況,負責上崗進行安 全健康檢查。職工醫院負責對新進廠職工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個人一寸 照片。有關單位將體檢通知5、單、職業健康檢查表發給受檢員工本人,領 取者簽名交單位保存。崗前體檢為強制性職業健康檢查,如放棄檢查必 須做出書面承諾。職工頁院按照規定完成各項冃檢查,規范描述或記錄檢查結 果,確保結果準確、客觀、真實,檢查醫牛簽名。職工醫院對受檢者的所有檢查結果進行討論分析,對照 GBZ1略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規定,結合臨床表現,確定受 檢者是否有職業禁忌癥,提出檢查結論及處理意見,編制職業健康體檢 報告。有關單位未按本管理制度組織開展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在較 短時期(參加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前)內發生職業病的,更相關責任曲所 在單位承擔。離崗時,勞資部門應組織即將辦理離崗休養手續且接觸過職 業病危害6、因素作業的員工進行離崗時健康檢查,以確定其離崗時的健康 狀況。7職業病診斷與鑒定7通過定期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發現的疑似患有職業病人員, 由安全環保部和各單位負責收集有關人員的體檢資料、職業史資料,組 織有關人員到具有職業病診斷鑒定資質的醫療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以確定是否發生國家法定職業病。7.2員工懷疑自己可能患有職業病或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有異議需 申請復查或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有 關病歷資料,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科提交包括員工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 觸史、病歷資料、單位意見的報告,單位蓋章領導簽字。安全壞保部接 到報告后,組織人員對有關情況進行調7、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 副經理領導批準后,將資料送到具有職業病診斷鑒足資質的醫療衛生技 術服務機構進行診斷與鑒定。7.3員工被診斷確定為職業病的,診斷機構出具職業病診斷證叨, 安全環保部保存一份,員工保存一份,所在單位保存復印件。安全環保 部將職業病診斷結果通報所在單位,有關部門根據規定辦理工傷保險及 醫療待遇。8職業健康監護檔案8.1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以下內容:員工姓名、性別、年齡、婚姻等個人基本情況;員工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8.2安全環保部根據職業健康體檢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表、牛產場 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職業健康復查報告等資料,建立完善員工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