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公司光伏電站設備檢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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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418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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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電公司光伏電站設備檢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光伏電站設備檢修管理制度1 目的為使設備的檢修管理科學化、高效率,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的進行,達到發電公司對設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2 定義2.1 定期檢修:根據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的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較全面(對已掌握規律的老光伏發電系統可以有重點的進行)的檢查、清理、試驗、測量、檢驗及更換需定期更換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設備和系統缺陷。2.2 臨時檢修:對臨時發現的缺陷或發生的故障的排除。2.3 缺陷:是指主、輔設備及其系統在發2、電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對安全、經濟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異常,即在設備運行中發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響,造成直觀上或檢測儀表(試驗儀器)反映異常,但尚未發展成為故障的情況和影響安全運行的各種問題,如振動、位移、摩擦、卡澀、松動、斷裂、變形、過熱、泄露、聲音異常、防洪設施損壞、照明短缺、標識牌不全等均稱為設備缺陷。按其嚴重程度可分為三類:緊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2.3.1 緊急缺陷:是指威脅人身、設備安全,隨時可能釀成事故,嚴重影響設備繼續運行而必須盡快進行處理的缺陷。2.3.2 重大缺陷:是指對設備使用壽命或出力有一定影響或可能發展為緊急缺陷,但尚允許短期內繼續運行或對其進行跟蹤分析的缺陷。3、2.3.3 一般缺陷:是指對設備運行安全影響較小,且一般不至于發展成為上述兩類缺陷,并能按其銘牌額定值繼續運行,允許列入月、季(年)度檢修計劃中安排處理的缺陷。2.4 故障:設備在工作過程中,因某種原因喪失規定功能或出現危害安全的現象。3 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3.1 DL/T 969-xx 變電站運行導則3.2 GJ/T 264-xx 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4 主要職責4.1 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主要職責4.1.1 負責批準年度定期檢修計劃。4.1.2 負責審核變電站一、二次設備、線路檢修外委單位。4.2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4.2.1 負責年度定期檢修計劃的編制、執行。4.2.2 負責組織對4、缺陷、故障的處理。4.2.3 負責對缺陷、故障數據的統計分析。4.2.4 負責對檢修過程進行總結,不斷提高檢修管理水平。4.2.5 負責監督與檢查外委單位合同的執行情況。5 管理內容與要求5.1 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管理5.1.1 光伏發電系統分配光伏電站工程移交生產后,站長組織運行人員對光伏發電系統按人進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電站自行確定,填寫附表61“光伏發電系統分配記錄表”。5.1.2 協議簽訂分配完成后,站長分別與各運行人員簽訂附錄A“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運行人員人事檔案,一份保存在光伏電站檔案室,一份由運行人員保存。5.1.3光伏發電系統管理55、.1.3.1光伏發電系統巡視協議書簽訂后,分包責任人是所分包光伏發電系統的日常巡視的主要負責人,巡視工作具體按巡回檢查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行。在巡視過程中如發現光伏發電系統存在缺陷,檢修班組組織人員對該設備進行檢修。5.1.3.2 光伏發電系統定期維護光伏發電系統到達定期維護時間時,分包責任人對光伏發電系統開展定期維護工作。5.1.4 激勵根據各光伏發電系統的日常運行情況及相關數據統計,按照簽訂的附錄A“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協議書”,公司對相關人員兌現激勵。5.2 定期檢修管理5.2.1 定期檢修計劃的編制5.2.1.1 每年xx月份,光伏電站站長填寫附表62“年度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編制光伏電6、站下一年度定期檢修計劃,編制依據如下:a 主、輔設備的檢修周期。b 設備的技術指標及健康情況。c 設備生產廠家對其設備的定期檢修要求。d 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對設備定期檢修工作的要求。e 光伏電站當地的光照情況規律。5.2.1.2 編制完成后,送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5.2.2 定期檢修的執行在定期檢修開工前,必須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險點預控票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應票據,之后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相關要求開展具體定期檢修工作。5.2.3 定期檢修記錄定期檢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責任人將該設備本次定期檢修的具體情況登記在附表67“設備臺賬”的“設備定期檢修情況”欄目內。5.27、.4 發現缺陷的處理定期檢修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存在缺陷,按5.3條款進行處理。5.3 臨時檢修管理5.3.1 缺陷、故障的發現及錄入5.3.1.1 運檢人員在日常巡視、檢修等工作中,如發現存在缺陷或故障,應立即向主值匯報,運行人員將缺陷或故障情況記錄在附表64“設備缺陷、故障記錄本”中。5.3.1.2 如認為是緊急缺陷,應同時向站長匯報,核實確屬緊急缺陷后應根據當時系統運行情況及相關規程規定,決定缺陷設備是否需要立即退出運行。5.3.2 缺陷、故障的處理在設備缺陷或故障處理開工前,必須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險點預控票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應票據,才能進行缺陷或故障處理工作。5.1 缺陷的處理a 主值8、將缺陷情況通知檢修班組,檢修班組組織對缺陷情況進行消除,具體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執行。b 緊急缺陷的處理:檢修班組需立即開展搶修工作,運行人員需加強對缺陷設備的監視,并隨時報告站長,同時應迅速擬定事故應急措施,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現缺陷惡化,應立即采取措施對缺陷設備進行隔離。在處理緊急缺陷時,站長需在現場監督檢查緊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處理方案和質量驗收,緊急缺陷必須連續處理。c 重大缺陷的處理:處理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周,具體時限由檢修班組根據缺陷情況確定并在附表64“設備缺陷、故障記錄本”的“處理結果及日期”欄目中注明。d 一般缺陷的處理:一般缺陷可結合定期檢修計劃安排處9、理,對于一些檢修人員有能力可以很快處理的小缺陷,檢修人員可自行處理。e 對有緊急或重大缺陷的設備,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停機處理,而需帶缺陷繼續運行時,光伏電站必須提供充分的依據并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5.2 故障的處理運行人員填寫附表60“設備故障檢修通知單”,將故障情況通知檢修班組,檢修班組組織對故障情況進行消除,檢修具體工作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執行。5.3 光伏電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處理a 質保期外光伏發電系統、箱變、生活設備發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時,光伏電站填寫附表66“設備維修申請單”,發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尋找外委單位,對缺陷或故障予以處理。b 變電10、站一、二次設備、線路所發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時,光伏電站填寫附表66“設備維修申請單”,發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聯系外委單位進行處理。c 外委單位處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電站人員填寫附表67“設備維修驗收單”,對缺陷或故障消除情況進行驗收。5.3.3 缺陷或故障的登記缺陷或故障消除驗收完成后,運行人員將該設備本次的臨時檢修情況記錄在附表63“設備臺賬”的“設備缺陷、故障檢修情況”欄目內。5.3.4 總結分析5.3.4.1 光伏電站每月在月報中將本月的缺陷發生情況、消缺完成情況及消缺率上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數/本月發生缺陷數)1005.3.4.2 光伏電站應重視11、對檢修管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的分析、總結,不斷提高檢修管理水平,提高設備的可靠性。5.3.4.3 光伏電站需對設備缺陷、故障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從中分析出設備運行規律,為備品備件定額提供可靠依據,預防設備缺陷、故障的發生,降低設備缺陷及故障發生率,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將設備管理從事后管理變為事前管理。5.4 供應商檢修時停送電的管理5.4.1 供應商如需停電檢修時,需填寫附表65“停送電聯系單”,經站長批準后予以停電。5.4.2 供應商檢修完成后,如需送電,需填寫附表65“停送電聯系單”,經站長批準后予以送電。6 檢查與考核6.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6.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