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開采公司提升機設備井架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54468
2024-09-08
7頁
23.54KB
1、煤炭開采公司提升機設備、井架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提升機設備安裝、拆卸管理制度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施工要求。2、搭拆人員要經架設登高和起重安裝作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體檢合格,考核合格。3、作業前應檢查基礎處理是否完好,作業周圍10米內設置警戒是否落實。4、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穿膠底鞋、掛安全帶,工具放入工具袋,并扣好衣扣和袖口扣。每天早上登高前,要測量血壓,不正常的不準登高作業。5、井架基礎底座,必須采用雙螺母加彈簧墊圈牢固扭緊在預埋螺栓上,螺栓埋深不小于502、cm,高層建筑工程使用的井架按設計計算和埋深。6、標準節的桿件,從底座、底節安裝后,逐節接高,每節桿件的上下端連接應有兩個螺栓和兩個螺母扭緊。高度達到3米時,應拉設臨時纜風繩,每裝高10米加設一組纜風繩,每組4根不小于9mm地鋼絲繩,每根纜風繩與地面夾角4560,按規定設置牢固可靠的地錨用法蘭螺絲拉緊,不得將纜風繩栓拉在樹木上、電桿或浮動的物料上。無法拉設纜風繩的場地或高層建筑井架應用與建筑物主體結構拉結牢固的措施和抗拔措施。7、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不大于架體高度的1.5,多次使用過的提升機,在重新安裝時,其垂直偏差不應超過3,并不得超過200mm(毫米)。底座地基附近無積水,5米范圍內不得挖基3、坑,并應設圍欄。8、地面和頂節導向滑輪應與鋼絲繩匹配,注意加油潤滑。9、鋼絲繩安全系數為8,與卷筒錨接牢固,與吊籠的吊環連接應采用雞心環,繩尾用三個卡環扣牢固,傳動部位不準有接頭,使用長度應保證留在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少于三圈。10、井架截面內,兩對角線長度公差不得超過邊長的名義尺寸的3,導軌接觸位不大于1.5mm;吊籃靴與導軌的安裝間隙,應控制在510mm以內。11、井架安裝過程中,必須裝配好吊籠安全門、停層裝置、防沖頂裝置、防斷繩裝置,首層架體聯動安全門、過道保護及架體外向一側圍蔽等均應符合規范和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的要求。12、卷揚機座卷筒與井架位置的第一個導向滑輪輪中心對下,距離應大于15m,4、無槽卷筒寬度20倍安裝牢固。因現場場地不能保證視線距離必須靠近井架旁安裝卷揚機時,由于卷筒受力改變,應對卷筒的支座采用加固措施。13、安裝、拆卸井架均嚴禁拋擲桿件、工具材料。14、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防沖頂裝置、吊籃安全門、吊籃兩側安全防護板、首層進料口防護門、地面進料口防護棚、樓層卸料出入口防護門或防護欄“嚴禁探頭,嚴禁乘吊籃”安全標志,樓層卸料通道兩側邊防護欄、鋼絲繩防滑斷裝置、通訊聯絡裝置、緊急斷電開關、吊籃頂部防護板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15、井架分段安裝分段驗收,其高度必須高于樓層作業面68m。16、搭、拆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綁扎牢固的橋板上,橋板寬度不小于60cm,并掛扣好5、安全帶。17、安裝井架附近扒桿時,井架底部要加壓重,支承標準節應加固和增設附墻拉結,扒桿頂部不得高于井架,扒桿與井架夾角4570之間。扒桿的起重鋼絲繩應裝設升高限位裝置。拉固扒桿頂部鋼絲繩與井架角鋼連接處應采用包墊邊角措施。18、電器安裝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范要求。19、未經驗收合格不準交付現場使用。保養維修制度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6、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井架使用安全管理措施為加強井架的安全使用,增強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由井架而造成的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特制訂本管理措施。適用對象為施工現場的所有作業人員。一、管理規定:1、井架作業人員必須持7、證上崗,使用前應先檢查確認設備零部件、安全裝置齊全良好有效。檢查卷揚機與地面固定情況,防護設備、電線電路、制動裝置和鋼絲繩應完好,符合安全操作要求,并空載試車,正常后方準使用。2、井架操作工應確保升降機各操作層視線清晰,遇有不清楚時應立即停機察看,使用過程中必須管好上料和卸料人員的操作安全。工人使用井架后未及時關閉安全門及吊籃安全門不得提升或吊物。3、架子班應搭設牢固的卸料平臺,卸料平臺應有獨立的支撐系統,并按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及各樓層安全門,安全門如有損壞必須要及時修理。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做好井架的防護工作。4、使用井架的各班組長應根據當日工作內容,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及注8、意事項。各個班組長要互相禮讓,不得因爭搶井架的運輸問題而破壞施工軼序。5、使用井架的工人要隨手關好卸料平臺及吊籃的安全門,吊籃不得乘人。6、專職安全員應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并不定期的巡查,發現問題要求及時整改,必要時給予適當的罰款。二、處罰規定:1、發現井架操作工在安全門未關好的情況下,擅自開動井架的,罰款20元/次。2、架子班未及時設置安全防護措施的,經施工管理處查處一次,罰款100元/次。3、工人擅自乘坐吊籃的,發現一次,井架操作工、違規工人各罰款50元/次。4、工人擅自開動井架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5、工人施工時未及時關閉安全門,經井架操作工提醒,屢教不改的違規工人罰款20元/次,經查,班組長未進行交底的,班組長罰款50元。以上規定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