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客運公司安全生產及車輛設備管理制度3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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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469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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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客運公司安全生產及車輛設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次序,保證廣大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運輸生產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貫徹執行國務院提出的“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指導思想,堅持專業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2、管生產管安全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參與,全方位保證,達到對運輸生產全過程的安全進行不斷監控、逐級調整、及時反饋和有效激勵。第三條 公司安全管理應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第四條 本管理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編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第二章 崗位責任制第五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第六條 安全生產貫穿于運輸服務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誰主3、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管生產管安全的原則。第七條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第八條 公司經理和車隊隊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第九條 各崗位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第十條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車隊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第十一條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生4、產意識。第十二條 車隊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經驗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第十三條 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獎勵。第十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歸口管理。第三章 組織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第十五條 為搞好安全管理,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其他成員7人,負責車隊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職責: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5、法規,執行黨和國家頒布的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規定。2、組織實施安全行車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實安全工作的全面檢查和考核,布置安全運輸生產活動。3、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分析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事故工作。4、負責開展安全大檢查,監督安全法規制度的執行。5、按照國家的法規、政策,調查、分析、處理各類事故,制定預防事故的方案并組織實施。6、組織開展安全運輸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生產經驗,表彰先進。7、按照“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計劃修理”的原則,建立車輛的保養和修理制度,制定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8、負責監督檢查車隊車輛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車輛管好、用好、養好、修好,6、為車隊生產調度部門提供更可靠的安全運輸工具。9、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做到記載及時、完整、準確,搞好車輛技術資料和安全技術資料的管理。10、積極貫徹執行“安全質量第一”的方針,加強全員安全意識和法制教育、安全技術和愛車教育,搞好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再教育。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組長職責:1、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車隊的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2、支持總經理及車隊行使經營管理決策和統一指揮運輸生產的職權,圍繞安全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總經理、車隊責任制的實施。3、經常深入基層、群眾,搞好調查研究,抓7、好安全典型,樹立榜樣,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事跡,表彰先進。4、經常參加各種安全工作會議,及時掌握安全運輸生產情況和問題,切實做好員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5、監督各部門對安全運輸生產的履行情況和遵紀守法情況,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第十八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職責:1、宣傳、執行黨和國家、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宣教為先”的方針,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技術培訓和特殊工種的培訓。2、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領導下,安排主持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執行安全、運行、衛生和服務四項評比考核和推廣安全運輸生產先進經驗,及時糾正8、和制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作業行為,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3、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察分析、處理結案工作,擬寫事故責任處理報告,建立事故檔案,按時填報安全事故報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賠手續。4、負責駕駛員的建檔管理和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不定期上路檢查,糾正各種違章行為,做好路檢記錄,嚴格加強考核。5、組織召開出車前例檢會、安全活動例會和事故分析,做好會議記錄。6、辦理駕駛員、車輛的年度檢審工作和肇事駕駛員的處理工作,保證運輸生產安全順利進行。7、協助調度員做好車輛的技術檢驗和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九條 駕駛員安全工作職責: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9、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確保行車安全。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7、遵守勞動紀律,樹立優良的行車作風,維護社會公德,向一切歪風邪氣作斗爭。8、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公10、司安全行車規定,我公司指定駕駛員行為十堅持和九不準。十堅持:(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斗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幸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九不準:(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 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與駕駛記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后開11、車; (7)不準動用營運車輛私帶學徒學車;(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貨混裝。第四章 安全培訓教育學習制度第二十條 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參加有關培訓部門的培訓學習,經公安車管機關考試合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審查考核認為能勝任駕駛工作,簽出意見并辦理公司資格審查證后,才能上崗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相符的車輛。第二十一條 駕駛員考聘程序如下:1、由駕駛員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并按要求填寫“駕駛員上崗資質審查表”;2、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年齡、履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情況進行12、初審; 3、初審合格后,由專職安全員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詢其違法計分及事故情況;4、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進行路面駕駛考核;5、由公司專職安全員對其辦理公司“駕駛資質審查合格證”并實施上崗安全培訓后方能上崗駕駛。第二十二條 凡有下列情況的駕駛員一律不得駕駛員本公司車輛:1、年齡或身體健康不適合從事營業性駕駛工作的;2、三年內發生過重大以上責任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3、駕駛證及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不符合實際駕駛車輛要求的;4、在一個計分周期內計分滿12分未消除的;5、累計有三次交通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的;6、被計入行業或其它運輸企業黑名單的;7、其它原因不適合駕駛本公司營運車輛的;8、對勞改或勞教釋13、放人員應慎重錄用。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有關證件。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上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3、培訓駕駛員,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公司專職安全人員同意,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一經查出,責令書面檢查、扣車停運或開除處理。4、嚴禁酒后駕車,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開帶病車。5、駕車時不準打手機、吸煙、閑談和吃東西,不準穿拖鞋駕車,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病或疲勞時不準駕車。6、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起步行車。7、駕駛員駕車靠站時必須減速慢行,待旅客全部上下車完畢之后才能關門;依次進出車站14、,不準賴站、滯站。8、嚴格按照經營范圍運行,不得越線運行。9、認真學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檢審。10、嚴格遵守公司駕駛員的崗位規范,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交通運輸管理條例及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條 凡屬下列情形,由公司專職安全員作出停駕、開除決定,報公司領導批準:1、發生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3、滿足本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條件之一;4、不符合安全駕駛條件。第二十五條 堅持安全教育制度: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運輸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門必須把安全工作列15、入重要議事日程,必須貫穿于:研究工作時,研究安全工作;布置工作時,布置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檢查安全工作;總結工作時,總結安全工作。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駕駛員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職業道德、技術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傳欄、墻報、黑板報12期。第五章 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條 為降低安全風險,車隊各營運車輛必須按公司要求購買保險。最低保險項目及保額為:車身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30萬、乘座及承運人責任險30萬、新增設備險。車輛保險由公司統一辦理。第二十七條 車隊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其技術等級和類型等級應符合所運行線路要求。第二十八條 公司安全員16、應認真詳細的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車輛技術檔案,負責車輛及其證照的審驗工作、類型等級、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協助并督促修理廠、駕駛員定期按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第二十九條 所有營運車輛每月必須強制停運一天實施車輛保養;車輛“保養日”計劃由安全員負責擬定并監督實施;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按公司車輛二級維護、月檢及年審管理規定執行。第三十條 各運行車輛應配備隨車滅火器和擊碎安全出口的專用手錘等安全防護裝置,平時公司應對車裝滅火器不時進行抽查,每季應對所屬車輛的車裝滅火器全面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各運行車輛滅火器的配裝率及有效率應達100%。第九條 在用設備應符合上級有關規定的使用要求。每臺設備17、應制定安全操作流程,實行定人定機使用與保管。使用人員變動時,應辦好交接手續。在用特種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各種設備應建立維護保養制度,定期檢修,保證達到使用要求。應建立設備分戶技術檔案,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與檢查,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有效可靠。已報廢的設備不符安全和技術要求的,不準繼續使用。第六章 道路運輸車輛GPS管理制度為了促進單位安全運輸生產,進一步加強車輛GPS監控系統平臺的運行、日常管理,充分發揮車輛GPS監控系統監控、調度、限速等管理作用,有效制止違章行車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建立道路運輸GPS監控平臺,并落實專人負責GPS監控平臺的管理工作,保18、證平臺資料完整、準確、真實、可靠。第二條 監控人員負責做好監控室的監控工作。實行24小時的不間斷的監控,每小時一次或不定時的對公司所有車輛進行監控。第三條監控室工作人員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仔細的對公司所屬運行車輛進行實時監控,掌握車輛運行動態,對系統發出的報警信息,記錄反映的違規情況,攝像傳回照片反映的違規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部門。第四條 駕駛人員要確保GPS車載終端處于開機狀態,保護好GPS車載終端,使之始終處于工作正常狀況。嚴禁人為破壞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嚴禁私自拆除或改變車載終端結構。車載終端若不能正常工作應及時向公司反映,及時進行維護。第五條 嚴禁無故或惡意手動報警,擾亂平臺正常工作19、。行駛中保持終端信息通暢。第六條 遵守各項行車安全制度,對監控平臺提醒糾正的違章行為應及時改正。第七條 保證所需費用,確保每月GPS運行服務費用及時繳納,保證系統正常使用。第八條 GPS監控人員和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無故損壞設備設施或擅自關閉設備,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根據規定將對主要責任人實施除名。第九條通過GPS監控圖像觀察分析,確認有以下違規行為之一的,責令責任人書面檢查,并處以100以上,300元以下罰款:1、故意不使用GPS車載終端或行駛記錄儀或拆卸其接頭連線的;2、故意用物件遮擋探頭或移動探頭一次的。對違規所處罰款,可通過違規人直接繳納,也20、可以從違規人員的工資扣除。所收罰款可用于本單位的安全宣傳、安全獎勵或安全問題整改。第十條 對一個評比季度中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嚴重違規的駕駛員,必須責令其下車參加安全學習班;對屢教不改的駕駛員,應予以辭退。對公司點名批評,或媒體反映,或旅客舉報的違規車輛及責任人員,在經單位調查核實并做出處理后,應將書面處理意見報送公安技術安全部門。第七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四十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是公司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政策及規定,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第四十一條 凡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有嚴重危險性的車21、輛、車庫和其他辦公、作業場地,員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到嚴重危及生命的情況,員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新員工以及到公司學習、培訓、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未經安全教育,不準參加客運營運或單獨操作。第四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員屬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第四十四條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和技術要求備好安全防護用品;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交由他人操作。第四十五條 公司運輸生產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員工應與一切違反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作斗爭。第四十六條 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范設置齊全,不準隨便22、動用,安置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暢通。第四十七條 發生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向領導報告。第八章 事故處理及事故統報第三十一條 車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強化交通安全意識,下大力氣杜絕違章行為,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第三十五條 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接到駕駛員事故報案后應根據事故情況,第一時間通知交警隊、醫院、相關保險公司,并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第三十四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責任明確、經濟損失小、無人員傷亡可適用交警隊簡易程序處理的輕微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盡快恢復交通;若不能協商一致或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公司領導23、,由公司出面協助處理。第三十七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在當日內寫出事故經過上報公司總經理及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第三十八條 事故結案后,負責事故處理的人員須將所有索賠依據整理好,交給分公司安全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內勤人員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有索賠資料均須備份存檔。第九章 重大事件應急預案第三條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應切實做好應急事件準備工作。應急預案的內容包括:1、應急事件處理的機構是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2、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應在事件發生前應完成職責分工;3、應完整統計事故發生時所須用到的聯系方式;4、保證安全基金的資金穩定和24、隨時到付;5、進行應急事件處理程序和應急措施等內容的員工培訓。第四條 發生事故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按規定程序履行報告制度,其中在接到重特大事件,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這一突發事件的報告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部門報告。接到重特大事件的報告的領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與處置、預防和控制措施,積極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盡力防止事態的擴大,以最大程度減小突發事件的損害和影響。第五條 發生重特大事件,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的主要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突發事件發生在單位內部的,有關領導趕到現場,組織調查處理,組織搶救傷者及物資;突發事件發生在外地的,應配合參與處理的人員就配合事發當地的公安、交警25、等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第十章 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第三十二條 凡計分滿12分或三次違章未接受處罰的,一律強制停運七天,待消除計分或接受處理后方可重新上車。第三十三條 凡在三年內有兩次計分滿12分或多次違章不聽勸阻的駕駛員,一律進入“黑名單”,嚴禁再次進入營運駕駛員了隊伍。第三十九條 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一)發生輕微事故的,對肇事直接責任人給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事故罰款由專職安全員執行,所收罰款可用于安全宣教等。(二)營運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其肇事直接責任人應按下列比例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1、負全部責任的,以保險索賠差額為基數,賠償30%;2、負主要責任的,以保險索賠差額26、為基數,賠償25%;3、負同等責任的,以保險索賠差額為基數,賠償15%;4、負次要責任的,以保險索賠差額為基數,賠償5%。其余賠償數額由公司的安全基金支付,安全基金不足以支付部分由公司年度經營收益支付。第三條 對管理不嚴、工作失職,導致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或發生多次重大安全事故,或四項事故指數超標,影響到公司的質量信譽考核,且負有領導或管理責任的,情節嚴重的有關管理人員,由公司行政辦公會議討論覺得,酌情給予行政處分。第十一章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第四十九條 堅持安全檢查制度1、駕駛員在每次出車前,運行中和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作業,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屬于駕駛員作業范圍的,應由駕駛員立即排除方可運行。27、屬于修理范圍的應限時修復,不許帶病行駛。2、公司專職安全員每天必須上路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二次車輛技術狀況檢查,每月至少與每臺車見面兩次以上,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3、公司領導每月至少上路抽檢一次,重大節假日必須上路檢查。4、公司按上級部門要求實施“人盯車”包車安全管理;包車安全管理員每月至少要對所包車輛檢查一遍。第七十條 堅持交通、工傷事故報告制度1、嚴格執行國務院和上級有關工傷事故管理規定,及時準確掌握已、未遂事故情況,總結教訓,研究事故發生規律,必須加強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統計分析和處理,采取預防措施,實現安全運輸生產,提高經濟效益。2、公司員工在辦公區域內,從事工作有關的勞動,發生喪失28、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稱工傷事故。3、工傷事故分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等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傷害。4、工傷事故報告:如發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安全部。輕傷者在三日內填寫“事故登記表”上報,重傷以上事故要拍照上報、存檔。5、發生重傷、死亡、多人事故,特別重在傷亡事故,在當天內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市勞動局、檢察院和市總工會。6、員工受傷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個工作日,應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報車管部進行分析,不作工傷處理。7、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29、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并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檔案。8、發生事故必須進行調查、分析;重傷、重大未遂事故由車隊調查、分析;死亡、重大傷亡,特別是重大傷亡事故由公司組織調查分析,并請上級主管部門、市紀委、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部門參加。9、傷亡事故一般應在二個月內結案,特別情況不得超過三個月;重傷、多人事故由上級部門批準結案;死傷事故由交警部門、法院批準結案。10、凡發生責任工傷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除不作工傷處理外,并應對隱瞞事故者予以經濟制裁。第十二章 安全例會制度第四十八條 公司堅持安全例會制度:1、公司每周一晚上組織車隊管理人員召開一次安全周會。2、公司每30、月定期召開二次全體員工及駕駛員參加的安全例會。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第十三章 安全行車目標管理第五十一條 行車安全目標管理1、 行車事故頻率低于1.7次/百萬車公里2、 事故責任死亡率低于1次/百萬車公里3、 事故傷人率低于1.39人/百萬車公里死亡人數統計按責任折算為:全部責任為1;主要責任為0.75;同等責任為0.5;次要責任為0.25;無責任為0。第十四章 安全基金的設立和管理第一條 依據交通部交通汽車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有關精神,為增加抗風險能力,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的安全管理機構是本公司的安全領導小組。安全基金31、的適用對象為正常使用的營運車輛。第二條 安全基金采用按車收取的辦法進行統籌。每車每月應繳納安全基金200元,交由財務部單列賬戶,專款專用。第三條 下列情況之一,經單位領導批準同意,可免交當月安全基金:1、正在大修、改型的車輛;2、車輛肇事修復或肇事被扣,期間一個月以上的。第四條 安全基金的使用范圍是:1、用于事故處理時提取比例為70%。主要用于重特大事故處理的墊付、周轉或開支。2、用于安全宣教時提取比例為10%,這部分資金用于安全宣教、安全競賽獎勵或開支。3、用于安全獎勵時提取比例為20%,這部分劃為每季度安全評比的獎金。第五條 安全基金支取和使用必需履行報告審批程序和手續。凡未經審核批準,不32、得支取使用,更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條 安全基金的補償凡參加并按規定繳納了安全基金的,當發生事故在扣除保險公司和事故對方的賠償金額后,其按保險公司規定計算的損失差額部分(即個人承擔部分),可根據責任大小,實際繳納安全基金的多少,由安全基金補償個人部分損失。其補償計算公式為:差額起算部分補償比例12安全基金實繳月份數其中補償比例,按責任大小確定如下:負全部責任的,補償差額起算部分的20%;負主要責任的,補償差額起算部分的25%;負同等責任的,補償差額起算部分的30%;負次要責任的,補償差額起算部分的35%;不負責任的,補償差額起算部分的40%。安全基金實繳月份數為車輛肇事當月起前12個月安全基金實際33、繳納情況。辦理補償事項應提供相關有效憑據。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安全基金不予補償:1,未參加安全基金;2、未參加公司統一保險的;3、無照、酒后、私事開車肇事造成損失的。第十五章 機務技術管理規定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機務技術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公司建立機務技術工作系統,設立公司技術安全部門,設立各職能部門及分管領導,并配備相關管理、工作人員,形成機務技術管理網絡。第三條 車輛購置車輛購置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或公司領導授權的單位人員對外簽訂購車合同。車輛購置合同需經公司領導審定同意后方可簽章生效。第四條 車輛裝備要求1、車輛的正常性裝備應符合國標GB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34、件及相關規定,并保證齊全、完好,不得任意增減。2、車輛在特殊運行條件下使用應根據需要配備保溫、預熱、牽引等臨時性裝備。第五條 車輛技術檔案管理(一)車輛技術檔案系指車輛從購置、起用但報廢全過程中記載車輛的基本情況、主要性能、運行使用、檢測維修和主要機件事故等內容的技術資料的系統記錄。車輛技術檔案必須一車一檔,須做到填寫認真、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不得任意改動。車輛調動時應隨車移交。車輛在檢測、評定技術等級、維修、改造、改裝時,必須攜帶技術檔案填寫有關內容。(二)車輛技術主要內容有:(1)車輛基本情況和主要性能:記載車輛的裝備、技術性能和規格;(2)運行使用情況:記載車輛的行駛里程;(3)維護記35、錄:記載二級維護日期、間隔里程、承修單位、主要附加作業項目、維護時更換的總成及主要零部件;(4)修理記錄:記載修理時間、修理類別、承修單位、維修時更換的主要零部件情況;(5)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記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的日期、評定等級等內容;(6)車輛事故記錄:記載車輛事故(含機件事故)發生的狀況、原因、損失,采取措施和處理結果等;(7)車輛變更情況:記載車輛變更的日期、車屬單位、地址、車輛牌照號、道路運輸證號等內容;(8)隨車工具記載:記載該車領用的工具情況,變換駕駛員時應清點隨車工具并辦理交接手續;(9)輪胎情況記錄:記載輪胎使用情況;(10)燃、潤料及工時材料消耗情況:記載燃油、潤滑油、修36、理工時和材料費、維護工時和材料費情況。(三)維修檔案1、維修檔案是指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時從報修到竣工出廠時所進行的主要工作的系統記錄。2、車輛維修檔案必需一車一檔,做到填寫及時、準確、完整,不得無故改動。3、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為二年,公司所屬車輛的維修檔案二年到期后應及時轉入車輛技術檔案。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銷毀車輛維修檔案。第六條 車輛保養車輛維護的分級、作業要求、作業內容、維護周期和維護執行必須按照如下規定:(一)車輛維護的分級和作業內容1、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2、各級維護作業內容(1)日常維護作業內容: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37、車中和收車后必須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2)一級維護作業中心內容除執行日常維護作業內容外,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位。由駕駛員自行檢查。(3)二級維護作業中心內容除執行一級維護作業之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掛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檢查調整發動機工況和排氣污染控制裝置。二級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按期進行。(二)維護周期1、一級維護:1500至2500公里;2、二級維護:9000至15000公里;3、新車的第一次維護周期可延長20%;4、長期在等級差或山區道路上行駛和技術狀況比較差的車輛,其維護間隔里程縮短10-20%。(三)維護執行營運車輛維護由車輛使用單位按規定里程每月編制維護計劃報公司技術安全部門和維修單位,技術安全部每月應對二級維護技術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對不按期執行二級維護的車輛和人員進行處罰,拒不執行二級維護作業的車輛要堅決停班。第十六章 附 則第八十條 非營運或管理人員或非駕駛員違章、肇事,可參照本規定進行處理。第八十條 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第八十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