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裝公司汽車起重機及隨車吊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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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503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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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設備安裝公司汽車起重機及隨車吊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汽車起重機及隨車吊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各種相關人員的職責吊車操作人員經專門訓練,并由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給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進行起重作業前,吊車消防安全巡檢必須檢查各種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吊車各工作不見帶病運行。吊車操作人員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2、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操作人員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工作。吊車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二、操作人員守則(1)掛鉤應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載物上。禁止斜吊。(2)對捆縛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載荷,禁止吊運,必須捆牢固后,再準起吊。(3)不準吊起超過額定負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載荷量時,必須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鉤、掛鉤斜拉或人用手托著工件吊運。(5)物件尚在地面時,不得行車,以免吊起后,搖晃傷人。(6)禁止用吊車的掛鉤,拉埋在地下的物品。嚴禁用麻繩、線繩、三角皮帶吊運任何物品。(7)在吊運3、時,操作人員只能聽取某一個固定人員的信號和指揮。(8)在開進尾端和擋板時,應提前放開開關。(9)工作時如發現吊車或其它設備損壞時,應將載荷放下來,并告訴負責人,如不能放下就應將機械臂移到一側靠邊放置并做好警示。三、安全操作規程(1)操作人員應該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明,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開機。(2)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鎖開關等裝置。(3)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4)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5)遇有下列情況嚴禁起吊:起重4、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超負荷不吊;工件緊固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安全裝置不靈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小配件或短料盛過滿不吊;棱角物件沒有采取包墊等護角措施不吊。(6)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7)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m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8)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9)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105、)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11)起重機停止作業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四、常規檢查制度(1)機械運轉前每日必須由該機械負責人進行試機檢查,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機上報檢修,待檢修完畢后再運轉。 (2)1操作人員應了解吊車的機械操縱和維護方法;要有吊車電器設備的常識,要熟悉鋼索和鉤子的好壞和懸掛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時間的實際操作經驗。2開車前應檢查所用的鋼繩,掛鉤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論大小掛鉤,不準吊掛人員。3規定鋼絲繩起動能力700公斤;鋼絲繩起動能力1000公斤;鋼絲繩起動能力1800公斤。4使用6、前要檢查車上的部件是否完好無損,檢查完好后方可合上總閘,并發出確切信號。5起吊時應將吊車無載掛鉤進行幾次試動。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中心領導,未修好以前,不得進行工作。修好以后,應進行試吊后才能使用。載荷時,應將載荷可能掉下來的地方,用標志標明。6、運行停車后安全注意事項:(1)不要將載荷留在懸掛的位置上。(2)吊車的掛鉤應到半腰間.五、維修保養制度(1)、起重機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轉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潤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常檢查維修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振動部件,檢查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及時擰緊。 (2)、各機械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在磨擦面上不應污垢。減速箱、變速箱、齒輪7、等各部的潤滑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要求進行。(3)、要注意檢查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即更換。(4)、使用液壓油嚴格按潤滑表中的規定進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內部。經常檢查濾油器有無堵塞,安全閥在使用后調整值是否變動。油泵、油缸和控制閥是否漏油,如發現異常及時排除。(5)、經常檢查電線、電纜有無損傷,如發現損傷應及時包扎或更換。(6)、各控制箱、配電箱應保持清潔,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及開關觸點必須靈活可靠,保證安全。(7)、塔機維修保養時間規定:1、日常保養(每班進行);2、塔機工作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系統進行小修一次;3、塔機工作4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系統8、進行中修一次;4、塔機工作8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系統進行大修一次。六、定期報檢制度1、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起重機械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3、起重機械經較長時間停用、不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4、申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起重機械管理檔案9、保存。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起重機械,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2)經大修、改造后的;(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6、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加強對起重機械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操作技能、了解預防起重機械事故知識,提高安全意識,持證上崗。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參照本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制度執行。七、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過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高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政策水平,充分認識特種設備安全使用10、的重要意義,在特種設備的使用中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利用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給社會、給企業、給家庭造成的損失,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2、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術知識教育:一般安全生產、使用技術知識培訓教育。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都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生產、使用技術知識、主要包括:A.危險設備和區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B.有關電器設備的基本安全知識;C.生產、使用現場消防制度和規定;D.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E.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以及傷亡事故報告辦法;F.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和11、自救技術措施、辦法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專業技術知識培訓教育,包括特種設備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專業安全使用技術操作規程知識教育,以及在特種設備使用中經常出現或可能發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識教育。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術培訓教育。包括作業技能、熟練掌握作業安全裝置設施的技能,以及在應急情況下進行妥善處理的技能。 3、事故案例教育。通過實際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紹,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現實后果,對認識事故的發生規律、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反復發生起著較大的作用。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1、為有效及時控制突發性橋式起重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特制訂本救援預案。2、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成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后,現場操作人員立即向救援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做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3、起重機在工作中如發現鋼絲繩、吊鉤即將斷裂,被吊物體即將滑下,操作人員應先做緊急處理如切斷起重機電源,疏散人群,同時通知救援工作負責人。4、起重機械實施專機專人,每臺起重機操作時周圍應有根據起重機工作特點及日常可能出現事故的吊鉤、吊繩、棍棒、三腳架等救援物資。5、制作警告牌“危險,請勿靠近”、“事故正在處理中”等。6、定期對起重機保養和檢修。-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