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停備用熱力設備防銹蝕保護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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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525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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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電廠停備用熱力設備防銹蝕保護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停、備用熱力設備防銹蝕保護制度1 總則1.1 為保證熱力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熱力設備在停(備)用期間,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銹蝕措施,避免鍋爐、加熱器、汽機等設備的銹蝕損壞,特制定本制度。 1.2 停(備)用設備防銹蝕方法的選擇,應根據停用設備所處的狀態、停用期限的長短、防銹蝕材料的供應及其質量情況、設備系統的嚴密程度、周圍環境溫度和防銹蝕方法本身的工藝要求等綜合因素確定。在一般情況下,可按表1.1選擇防銹蝕方法。各防銹蝕方法的監督項目和控制標準見附表1.2、2。表1.1 停(備)用設備防腐方法選擇防銹蝕方法適用狀態適用設備防銹蝕方法的工藝要求停運期限備注3d1周1個月1季度1季度干法防銹熱爐放水余熱烘干法臨時檢修、小修鍋爐爐膛有足夠余熱、系統嚴密,放水門空氣門無缺陷應無積水負壓余熱烘干法大、小修鍋爐爐膛有足夠余熱、配備有抽汽系統,系統嚴密, 應無積水鄰爐熱風烘干法冷備用,大、小修鍋爐鄰爐有富裕熱風,有熱風連通道,熱風應能連續供給應無積水熱風干燥法冷備用鍋爐、汽機備有熱風系統,熱風應能連續供給干燥劑去濕法冷備用、封存鍋爐、汽機設備內部空氣相對濕度應不高于7080,并有一定的嚴密性應無積水充氮法冷備用鍋爐、高壓加熱器要配置充氮系統,氮氣純度應符合表13、.2的要求系統必須嚴密氣相緩蝕劑法冷備用、封存鍋爐、高壓加熱器要配置熱風氣化充氣系統,系統應嚴密,鍋爐、高壓加熱器應基本干燥應無積水濕法防銹氨水法冷備用、封存鍋爐、高壓加熱器要配置加藥裝置氨聯氨法冷備用、封存鍋爐、高壓加熱器要配置加藥系統和廢液處理裝置蒸汽壓力法熱備用鍋爐鍋爐必須保持一定的殘余壓力給水壓力法冷、熱備用鍋爐鍋爐必須保持一定的殘余壓力,溶解氧應符合給水標準注:表中劃“”符號者表示在該停用期間適用的防銹蝕方法。 表1.2 各種防銹蝕方法的監督項目和控制標準防銹蝕方法監督項目控制指標檢測方法取樣部位其它干法防銹熱爐放水余熱烘干法空氣相對濕度(室溫值)%70%或等于環境相對濕度濕度計法空4、氣門、放水門或疏水門、蒸汽取樣門、爐水取樣門烘干過程中每1h時測定濕度1次。備用期間每周測定濕度1次負壓余熱烘干法鄰爐熱風烘干法熱風干燥法排氣室人孔干燥過程中每班測定濕度2次干燥劑去濕法每周測定濕度2次充氮法氮壓,MPa氮氣純度,0.0398壓力表,色譜儀氮氣取樣門備用中每班記錄氮壓2次,充氮前測定氮氣純度1次氣相緩蝕劑法含量,g/m330空氣門、放水門、蒸汽取樣門、爐水取樣門充氣時每1h測定含量1次,備用時每周測定含量1次濕法防銹氨水法氨含量mg/L500700爐水取樣每班測定氨含量1次氨聯氨法聯氨含量mg/LPH值2001010.5爐水取樣、高加取樣每周測定聯氨含量和PH值各一次蒸汽壓力法5、蒸汽壓力MPa0.5壓力表每班記錄壓力2次給水壓力法壓力MPa溶氧g/L0.51.07爐水取樣、蒸汽取樣每班記錄壓力2次,每班測定溶氧1次注:7*為高壓及其以上鍋爐水溶解氧控制標準;15*為中壓鍋爐水溶解氧控制標準。1.3 熱力設備在停(備)用期間的防銹蝕工作。 1.3.1 防止熱力設備在停(備)用期間發生銹蝕的工作,是一項周密細致、牽涉面廣的技術工作,各專業人員應在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 1.3.2 防銹蝕藥劑必須經過檢驗分析,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1.3.3 停(備)用設備在進行防銹蝕前,應做好防銹蝕設施及藥劑的準備工作。設備檢修時,防銹蝕處理所需時間應納入檢修進度。 1.3.4 解除停(備6、)用設備防銹蝕保養時,應檢查和記錄防銹蝕效果,總結經驗,以便不斷改進和提高防銹蝕技術水平。 1.3.5 應建立健全停(備)用設備防銹蝕技術檔案。 2 停(備)用鍋爐防銹蝕方法 2.1 熱爐放水余熱烘干法 2.1.1 方法要點 鍋爐停運后,壓力降至規定值時,迅速放盡鍋內存水,利用爐膛余熱烘干受熱面。 2.1.2 操作要領 2.1.2.1 鍋爐熄滅后,迅速關閉各擋板和爐門,封閉爐膛,防止熱量過快散失。 2.1.2.2 鍋爐壓力降至0.50.8MPa,在省煤器水溫降至180時,迅速放盡鍋內存水。 2.1.2.3 放水后,立即全開空氣門、排汽門和放水門,采用自然通風將鍋內濕氣排出。直至鍋內空氣濕度達到7、控制標準時,停止通風干燥。 2.1.3 監督和注意事項 2.1.3.1 在烘干過程中,應定時測定鍋內空氣濕度。濕度應符合控制標準(見表1.2)。 2.1.3.2 爐膛溫度降至105時,測定鍋內空氣濕度仍低于控制標準,鍋爐應點火或輔以鄰爐熱風,繼續烘干。 2.1.3.3 鍋爐降壓操作,必須控制汽包壁上下溫度差不超過允許值。 2.2 負壓余熱烘干法 2.2.1 方法要點 鍋爐停運后,壓力降至規定值0.50.8MPa,迅速放盡鍋內存水,然后立即抽真空,加速向鍋內引入空氣和自鍋內排出濕氣,以提高烘干效果。 2.2.2 操作要領 2.2.2.1 鍋爐停運后,按照熱爐放水余熱烘干法的規定放盡鍋內存水,然后8、立即關閉空氣門、排汽門和放水門等,封閉鍋爐。 2.2.2.2 抽氣系統抽真空,即先將鍋爐本體部分抽真空,待主蒸汽壓力降至零、溫度降至350時,再通過疏水管道將一次蒸汽系統和二次蒸汽系統抽真空。抽汽系統見圖2.1圖2.1抽氣系統示意1抽氣器;2真空連通門;3高壓放水母管;4放水門; 5省煤器;6水冷壁;7汽包;8真空表;9空氣門(或排汽門); 10過熱器;11低溫過熱器;12高溫過熱器;13再熱器; 14一級旁路;15疏水門;16中壓放水管 2.2.2.3 爐頂真空度達到0.053MPa以上,鍋內空氣濕度不再明顯降低時,可全開空氣門或排汽門約1h,用空氣置換鍋內殘存濕氣。然后關閉空氣門或排汽門,9、使真空度回升。 2.2.2.4 繼續抽真空0.51.0h后,全開空氣門或排汽門,用空氣置換鍋內的殘余濕氣,直至鍋內空氣濕度達到控制標準(見表1.2)為止,停止真空干燥。 2.2.3 監督和注意事項 2.2.3.1 若再熱器單獨采用負壓余熱烘干法干燥時,也可用汽機空氣抽出器抽真空。 2.2.3.2 抽氣器必須有足夠的抽氣能力。抽氣器的工作水或蒸汽流量應滿足要求,壓力要穩定,以防水或蒸汽被吸入鍋爐。 2.2.3.3 鍋爐系統應嚴密。抽氣系統盡可能設置為固定系統,并有可靠的隔離措施。 2.3 鄰爐熱風烘干法 2.3.1 方法要點 熱爐放水后,為補充爐膛余熱的不足,輔以運行鄰爐熱風,繼續烘干。 2.310、.2 操作要領 2.3.2.1 按熱爐放水余熱烘干法和負壓余熱烘干法的各項烘干鍋爐。 2.3.2.2 當爐膛溫度降至105時,微開鍋爐有關擋板,使爐膛煙道自然通風。然后開啟總風道連通門或熱風管道上的擋板,向爐膛送入220300的熱風,繼續烘干,直至鍋內空氣濕度達到控制標準。停止送入熱風后,應封閉鍋爐,以維持鍋內的干燥狀態。 2.3.3 監督和注意事項 2.3.3.1 鍋爐在備用狀態下,當周圍環境濕度高于70%時,為保持鍋內的干燥狀態,以連續通入熱風為宜。 2.3.3.2 由運行鄰爐引出熱風時,必須保證運行爐的風量,送風機電流嚴禁超過額定值。監督和注意事項中的其他項目同負壓余熱烘干法。 2.4 11、充氮法 2.4.1 方法要點 2.4.1.1 汽側充氮,是在鍋爐停運后,汽壓大于0.5MPa和保持正常水位下,先完成鍋爐換水,在汽壓降至0.5MPa時,充入氮氣。然后在保持氮壓的條件下,進行爐內水的氨-聯氨處理。 2.4.1.2 水汽兩側(或稱整爐)充氮,是在汽壓降至0.5MPa時,充入氮氣,并在保持氮壓的條件下,排盡爐水。 2.4.1.3 氮壓應保持在規定值,防止空氣進入鍋內。 2.4.2 操作要領 2.4.2.1 在汽側作充氮防銹蝕保養時,應在鍋爐停運后,保持正常水位的情況下,立即用除氧后的鍋爐給水換出爐水。當爐水磷酸根小于1mg/L且水質澄清時,停止換水。 2.4.2.2 在汽壓降至0.12、5MPa時,通過空氣門向鍋內充入氮氣。 2.4.2.3 在氮壓保持0.30.5MPa、爐內水側溫度低于100的條件下,通過磷酸鹽加藥系統,向鍋內加入氨-聯氨藥劑并設法使鍋內藥液均勻。當藥液的聯氨含量和pH達到規定值(見表1.2)時,停止加藥。 2.4.2.4 水汽側充氮防銹蝕保養時,應在保持0.30.5MPa氮壓的條件下,微開放水門或排污門,利用氮壓排盡爐水。然后關閉放水門或排污門。 2.4.2.5 當氮壓重新穩定在0.5MPa時,停止充氮,封閉鍋爐系統。 2.4.3 監督和注意事項 2.4.3.1 鍋爐必須嚴密。 2.4.3.2 使用的氮氣純度以大于99.5%為宜,最低不應小于98%。 2.13、4.3.3 充氮前,應用氮氣吹掃充氮管道,排盡管道內的空氣。 2.4.3.4 氮氣瓶出口調整門處的壓力,應調整到0.5MPa。當鍋爐汽壓降至此值以下時,氮氣便可自動充入鍋爐。 2.4.3.5 充氮管道直徑不宜過小,一般不小于20mm。管材最好采用不銹鋼。 2.4.3.6 充氮系統應盡可能設置為固定系統。低位處應設置疏水閥門,以便及時排去疏水,避免充氮時引起沖擊。系統還應有可靠的隔離措施。 2.4.3.7 氮壓和水側藥液含量應符合控制標準(見表1.2)。低于標準時應予補充。 2.4.3.8 解除防銹蝕保養,工作人員進入設備內工作前,必須先進行通風換氣。 2.5 氣相緩蝕劑法 2.5.1 方法要點14、 鍋爐烘干,當鍋內空氣濕度(室溫值)小于90%時,向鍋內充入氣化了的氣相緩蝕劑(如碳酸環己胺、碳酸銨等),待其在鍋內含量達到一定值后,停止充氣,封閉 鍋爐。 圖2.2氣相緩蝕劑氣化充氣系統示意1空氣壓縮機;2調整風門;3電加熱器;4旁路門; 5疏水門;6出氣門;7取樣門;8壓力表;9氣化器; 10氣相緩蝕劑;11溫度計;12底部孔板;13進氣門 2.5.2 操作要領 2.5.2.1 鍋爐停運后,首先烘干鍋爐,使鍋內空氣濕度小于90%。當采用熱爐放水余熱烘干法時,氣化了的氣相緩蝕劑從鍋爐底部的放水管或疏水管充入,使其自下而上逐漸充滿鍋爐。當采用負壓余熱烘干法時,氣化后的氣相緩蝕劑,則從鍋爐頂部的15、空氣管或排汽管充入,使其自上而下逐漸充滿鍋爐。充入氣相緩蝕劑時,抽氣器可繼續運行。 2.5.2.2 充入氣相緩蝕劑前,參照圖2.2用不低于50的熱風,經氣化器旁路先對充氣管路進行暖管,以免氣相緩蝕劑遇冷析出,造成堵管。當充氣管路溫度達到50 時,停止暖管并將熱風導入氣化器,使氣相緩蝕劑氣化后充入鍋爐。 2.5.2.3 當鍋內氣相緩蝕劑含量達到控制標準時,停止充入氣相緩蝕劑并迅速封閉鍋爐。 2.5.3 監督和注意事項。 2.5.3.1 當氣相緩蝕劑自下而上充入鍋爐時,應開啟爐頂空氣門或排汽門,并由此處定時抽取氣樣,測定氣相緩蝕劑含量;采用自上而下充入鍋爐時,應開啟爐底放水門或排污門,并由此處抽氣16、取樣,測定氣相緩蝕劑含量。氣相緩蝕劑的含量應符合控制標準(見表6.2)。 2.5.3.2 氣化器宜為鋼制容器,其容積約為鍋爐水容積的0.5%1.0%。容器內裝設一層多孔板,板上放置用紗布包好的氣相緩蝕劑,其量可按80100g/m3(m3為防銹蝕空間的單位)計算。紗布包應固定在孔板上。氣化器和充氣管路(管徑不宜小于 20mm)應有保溫設施。氣化器投入運行時,應注意調節送入氣化器的熱風溫度,使氣化器出口氣體中氣相緩蝕劑含量維持在50g/m3以上。 2.5.3.3 碳酸環己胺為白色粉末狀物質,有氨味。當它與人體直接接觸時,有輕微刺激感。使用時對操作人員應注意保護,切勿使其濺入眼內。解除設備防銹蝕保養17、,工作人員進入設備工作前,必須進行設備的通風換氣。碳酸環己胺為可燃物,不應與明火接觸。 2.5.3.4 碳酸銨或碳酸環己胺均對銅質部件有腐蝕作用,使用時應有隔離銅質部件的措施。 2.6 氨水法與氨-聯氨法 2.6.1 方法要點 鍋爐停運后,放盡鍋內存水,用氨溶液或氨-聯氨溶液作為防銹蝕介質充滿鍋爐,防止空氣進入。 2.6.2 操作要領 2.6.2.1 鍋爐停運后,壓力降至零時開啟空氣門、排汽門、疏水門和放水門,放盡鍋內存水。 2.6.2.2 用除鹽水配制含氨量為500700mg/L的溶液(用軟化水配制氨溶液時,其含氨量應為1000mg/L),或含聯氨量為200mg/L(用氨水調整pH值至10118、0.5)的 氨-聯氨溶液,在配藥箱內攪拌均勻。 2.6.2.3 藥液用輸藥泵經過熱器疏水門逆行送入鍋內,當送入的藥液量約為2倍過熱器容積時,再經省煤器放水門同時向鍋內進藥,直至充滿鍋爐。 2.6.2.4 為防止空氣漏入鍋爐,在鍋爐最高處應設置帶液位計的水封箱。當藥液經連通門充滿水封箱時,停止加藥,關閉放水門和疏水門。無水封箱時,應采取氮氣封閉措施防止空氣漏入。 2.6.3 監督和注意事項 2.6.3.1 防銹蝕保養初期應加強監督藥液含量、氮氣純度及其壓力是否符合控制標準(見表1.2),低于標準時應予調整;出現異常時,應查明原因,及時消除。 2.6.3.2 藥液對銅質部件有腐蝕作用,使用時應有隔19、離銅質部件的措施。 2.6.3.3 解除設備防銹蝕保養后,點火前應加強鍋爐本體至過熱器的反沖洗。 2.6.3.4 藥液有刺激性,聯氨有毒,在使用該藥劑時對操作人員應注意保護。排放聯氨溶液前,必須將溶液處理至符合排放標準。 2.7 蒸汽壓力法 2.7.1 方法要點 鍋爐停運后,利用鍋爐殘余壓力,防止空氣漏入。 2.7.2 操作要領 2.7.2.1 停爐后,關閉爐膛各擋板、爐門、各放水門和取樣門,減少爐膛熱量損失。 2.7.2.2 中壓鍋爐自然降壓至1MPa,高壓及其以上鍋爐自然降壓至2MPa時,進行一次鍋爐排污。為保持一定水位,必要時補充一定量的給水。 2.7.3 監督和注意事項 2.7.3.120、 鍋爐在熱備用期間應始終監督其壓力,并使之符合控制標準(見表1.2)。低于控制標準時,鍋爐應點火保持壓力,或點火升壓后,轉為給水壓力法防銹蝕保養。 2.7.3.2 采用本法保養時,應在停爐前2h停止鍋內加藥處理。對于分段蒸發鍋爐應加大連續排污,使鹽段爐水水質接近凈段爐水水質。 2.8 給水壓力法 2.8.1 方法要點 鍋爐停運后,用除氧給水充滿鍋爐,并保持一定壓力及溢流量,以防止空氣漏入。 2.8.2 操作要領 2.8.2.1 鍋爐停運后,保持汽水分離器內最高水位,自然降壓至給水溫度對應的飽和蒸汽壓力時,用除氧后的鍋爐給水換掉爐水。 2.8.2.2 當過熱器壁溫低于給水溫度時,開啟鍋爐最高點空21、氣門,由過熱器反沖洗管或出口聯箱的疏水管充入給水,至空氣門溢流后關閉空氣門。在保持壓力為0.5 1.0MPa條件下,使給水從爐內或飽和蒸汽取樣器處溢流。溢流量控制在50200L/h的范圍內。 2.8.3 監督和注意事項 2.8.3.1 鍋爐在防銹蝕保養期間,必須對其給水質量和壓力進行認真監督,使其符合控制標準(見表1.2)。低于控制標準時,應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2.8.3.2 此法用于冷備用防銹蝕保養,冬季應注意防凍。 3 停(備)用汽輪機防銹蝕方法 3.1 熱風干燥法 3.1.1 方法要點 停機后,放盡與汽機本體連通管道內的余汽存水。當汽缸溫度降至一定值后,向汽缸內送入熱風,使汽缸內保持干22、燥。 3.1.2 操作要領 3.1.2.1 停機后,按規程規定,關閉與汽機本體有關汽水管道上的閥門。閥門不嚴時,應加裝堵板,防止汽水進入汽機。 3.1.2.2 開啟各抽汽管道、疏水管道和進汽管道上的疏水門,放盡余汽或疏水。 3.1.2.3 放盡凝汽器熱水井內和凝結水泵入口管段內的存水。 3.1.2.4 當汽缸壁溫度降至80以下時,從汽缸頂部的導汽管或低壓缸的抽汽管,向汽缸送入溫度為5080的熱風。 3.1.2.5 熱風流經汽缸內各部件表面后,從軸封、真空破壞門、凝汽器人孔門等處排出。 3.1.2.6 當排出熱風濕度低于70%(室溫值)時,若停止送入熱風,則應在汽缸內放入干燥劑,并封閉汽機本體。23、 3.1.3 監督和注意事項 3.1.3.1 在干燥過程中,應定時測定從汽缸排出氣體的濕度,并 通過調整送入熱風風量和溫度來控制由汽缸排出空氣濕度,使之盡快符合控制標準 (見表1.2)。 3.1.3.2 汽缸內風壓應小于0.04MPa。 3.2 干燥劑去濕法 3.2.1 方法要點 停運后的汽輪機,經熱風干燥法干燥至汽機排氣濕度(室溫值)達到控制標準后,停送熱風。然后向汽缸內放置干燥劑,封閉汽機,使汽缸內保持干燥狀態。 3.2.2 操作要領 3.2.2.1 按熱風干燥法操作要領先對汽機進行熱風干燥,當汽機的排氣濕度達到控制標準 (見表6.2)時,停送熱風。 3.2.2.2 將用紗布袋包裝好的變色24、硅膠,按2kg/m3(m3為保養空間的單位)計算需用數量,從排汽缸安全門穩妥地放入凝汽器的上部后,封閉汽機。 3.2.3 監督和注意事項 3.2.3.1 本法適用于周圍濕度較低(大氣濕度不高于70%),汽缸內無積水的封存汽機防銹蝕保養,否則,用熱風干燥法,防銹蝕效果較好。 3.2.3.2 應經常檢查硅膠的吸濕情況。發現硅膠變色(即失效)要及時更換。 3.2.3.3 放入汽缸內的硅膠要記錄裝入的袋數,解除防銹蝕保養時,必須如數將硅膠取出。 4 停(備)用高壓加熱器防銹蝕方法 停(備)用高壓加熱器的水側和汽側,均可采用充氮法或氨-聯氨法進行防銹蝕保養。 4.1 充氮法 4.1.1 方法要點 4.125、.1.1 水側充氮:停機后,在進行水側泄壓放水的同時,進行充氮。待氮壓穩定在0.5MPa時,停止充氮。 4.1.1.2 汽側充氮:停機后,汽側壓力降至0.5MPa時,進行充氮。在保持氮壓條件下排盡疏水。待氮壓穩定在0.5MPa時,停止充氮。 4.1.2 操作要領 4.1.2.1 水側充氮:停機后,關閉高壓加熱器的進水門和出水門。開啟水側空氣門泄壓至0.5MPa后,由此門充入氮氣。微開底部放水門,緩慢排盡存水后關閉放水門。待氮壓達到0.5MPa時,停止充氮。 4.1.2.2 汽側充氮:停機后,待汽側壓力降至0.5MPa時,從汽側空氣門充入氮氣。微開底部放水門,緩慢放盡疏水,關閉放水門,待氮壓穩定26、在0.5MPa時,停止充氮。 4.2 氨-聯氨法 4.2.1 方法要點 停機后,放去水側(或汽側)存水,用氨-聯氨溶液充滿高壓加熱器的水側(或汽側)進行防銹蝕保養。 4.2.2 操作要領 4.2.2.1 停機后,汽側壓力降至零,水側溫度降至100時,開啟水側(或汽側)放水門和空氣門,放去水側存水(或汽側疏水)。 4.2.2.2 用加藥泵將聯氨含量為200mg/L(加氨調整pH值為1010.5)的溶液,從底部水側(或汽側)放水門充入高壓加熱器的水側(或汽側),至水側管系頂部(汽側頂部)空氣門有藥液溢流時,關閉空氣門和放水門,停止加藥。為防止空氣漏入,高壓加 熱器頂部應采用水封或氮氣封閉措施。 427、.2.3 監督和注意事項 4.2.3.1 設備防銹蝕保養初期,應對藥劑含量和氮氣壓力加強監督,使之符合控制標準。若低于標準時,應查明原因,予以補充。使用氮氣純度以大于99.5%為宜, 最低不得小于98%。 4.2.3.2 高壓加熱器采用氨-聯氨法防銹蝕保養時,必須設置一套專用設備系統,其中包括藥液箱、加藥泵及管路等。 4.2.3.3 高壓加熱器水側采用充氮法防銹蝕保養時,其結構應能保證放盡管內存水(如蛇形管式高壓加熱器);汽側采用氨-聯氨法防銹蝕保養時,汽側上部空間應有放盡空氣的措施,以保證藥液充滿整個汽側空間。其他注意事項見鍋爐充氮法防腐和氨-聯氨法防腐的各項。 5 其他停(備)用熱力設備的防銹蝕方法 5.1 除氧器、凝汽器、低壓加熱器和冷油器除氧器、凝汽器、低壓加熱器和冷油器水側進行長期停用保養時,應將其內部存水排凈,清除沉積物后,用壓縮空氣吹干。 5.2 給水泵、循環水泵、凝結水泵和主要閥門給水泵、循環水泵、凝結水泵和主要閥門(如主汽門、給水門等)作長期停用保養時,應先將其解體檢查,對其表面進行防銹處理,裝復后,他應進行妥善保管。6 附則6.1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執行。6.2 本標準解釋權歸發電運行部。6.3 本標準的檢查考核責任單位為發電運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