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服務公司信息機房設備運行管理制度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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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532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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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務服務公司信息機房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信息機房運行管理的工作要求。本規范適用于公司信息中心中心機房、負荷管理機房、營銷機房的管理。本制度包括信息機房本身、信息機房內機柜、服務器、交換機、路由器、磁盤陣列、防火墻等設備的管理。2 術語與定義信息機房:信息機房系指管理信息系統相關設備的運行場地,功能要求主要包括:信息機房場地、信息機房清潔、信息機房照明、電源系統、安防系統、空氣調節系統、監控系統等部分。重要的信息機房:特指存放重要數據、處于網絡和應用樞紐的信息機房,2、其設計和建設符合機房設計及建設規范的A類或B類標準。信息機房管理部門:信息化歸口管理部門在本制度里稱為信息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信息機房運行、維護及日常管理工作的部門在本制度里稱為運行部門。3 引用標準GB/T 288T- 電子計算機場地通用規范GB50174- 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GB9361- 計算機場地安全要求GB17859- 計算機信息系統 安全保護等及劃分準則GB50034-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SJ/T 10796-防靜電活動地板通用規范GB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4 職責4.1 管理職責:(1) 信息中心負責對公司信息機房進行管理。(2) 信息中心負責落實上級信息職能管理3、部門的要求,對本部門及其他部門信息機房管理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4.2 運行職責:(1) 執行上級頒布的法規、規程、制度和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理與技術并重、綜合防范”的方針,確保所轄信息機房的安全運行。(2) 負責所轄信息機房的巡視檢查及非所轄機房區域里所轄設備的運行維護、事故及異常情況的處理;(3) 負責所轄信息機房值班人員、巡視人員的管理;(4) 負責有人值班信息機房的管理、所轄設備運行維護工作;(5) 參與所轄信息機房及所轄設備和系統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驗收、交接工作;(6) 參與所轄信息機房及所轄設備的大小修、技術改造工作的驗收、交接工作;(7) 負責所轄信息機房4、各種記錄的填寫,按時上報各種報表;(8) 負責所轄信息機房各種圖紙、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9) 負責所轄信息機房工器具、儀表、材料等管理工作;(10) 負責信息機房場地、電源系統、安防系統、空調系統、監控系統及所轄設備等的管理工作;(11) 負責所轄信息機房及所轄設備的缺陷管理工作;(12) 負責所轄信息機房現場工作票的工作許可、工作完工等手續的辦理;(13) 制止進行信息機房人員的違章行為。5 環境要求5.1 信息機房場地:(1) 按照機房設計及建設規范的要求對信息機房各區域進行部署;(2) 信息機房應保持清潔、整潔,設備無塵、排列正規,儀表準確,工具就位,資料齊全;(3) 信息機房內物品須5、放在指定位置,通道、路口、設備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和雜物、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強磁物品;(4) 信息機房所有的縫隙,線管漏洞必須用防火材料填堵;(5) 信息機房內嚴禁吸煙,不準在信息機房內飲食、喧嘩、會客。5.2 信息機房清潔:(3) 設備、機柜表面及通風口無明顯灰塵,無污漬、無銹蝕;(4) 天花板、墻面、地面清潔無雜物,活動地板無損壞。5.3 信息機房的照明:(1) 信息機房的照明應符合機房設計及建設規范的要求;(2) 信息機房應設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0.8m處不應低于51x(勒)。主要通道及有關房間依據需要應設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0.8m處不應低于11x。56、.4 信息機房運行環境:(1) 信息機房的溫、濕度應符合機房設計及建設規范的要求;(2) 服務器、交換機、路由器、磁盤陣列、防火墻等設備應置于機柜內,固定牢靠;(3) 機柜散熱要良好,機柜擺放應整齊。兩排機柜之間的距離應小于1.2m;機柜側面(或不用面)距墻不應小于0.5m,當需要維修測試時,則距墻不應小于1.2m;(4) 屏(柜)前后屏眉要有統一規范的名稱;(5) 設備應有標識,標識內容至少包含設備名稱、維護人員、設備供應商、投運日期、服務電話,IP設備應有IP地址標識;(6) 網絡交換機已使用的端口、網絡線、配線架端口都應有標識,標識內容應簡明清晰,便于查對;(7) 信息機房內的電源線纜、7、通信線纜應分別鋪設在管槽內或排架上,排列整齊,捆扎固定,留有適度余量;(8) 設備金屬殼體必須與保護接地裝置可靠連接。6 設備管理a) 設備管理規定:(1) 建有信息機房設備專責制度、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系統密碼管理制度,并且嚴格執行;(2) 信息機房內的設備,未經運行部門領導同意,不得隨意挪動、拆卸和帶出機房;(3) 信息機房設備自安裝運行之日起必須建立單獨的設備檔案,內容包括完整的設備安裝過程記錄、參數配置記錄、設備調試記錄、設備異動記錄;(4) 信息機房內所有設備的調試、修復、移動及任一信息線或網絡線的拔插和所有設備的開關動作,都要按照信息網絡運行管理規程的規定,按有關程8、序嚴格執行,并在相應的設備檔案中做好記錄;(5) 重要的信息機房應裝有計算機網絡管理系統,對計算機網絡、計算機系統、服務及應用等運行狀況進行實時監控管理;(6) 信息機房內的空調按運行設備管理。b) 設備檢修管理:(9) 設備要有月度及年度檢修計劃并按計劃進行檢修,檢修必須有完整記錄。臨時檢修應提前12天提出工作計劃,并報信息職能管理部門及相關業務部門審核標準。緊急搶修立即報告信息職能管理部門,事后寫出書面報告;(10) 檢修人員應按照工作計劃填寫工作票進行工作,禁止進行工作票內容外的工作,造成事故和故障將追究責任;(11) 檢修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問題,造成嚴重超計劃的停運工作,應啟動應9、急預案,并迅速恢復系統和線路到原始狀態;(12) 檢修人員在結束工作后應及時清理施工現場;(13) 檢修人員應及時提交系統、線路等改造前后的具體對比配置報告,提交相關專責人審核和驗收;(14) 相關專責人應負責對工作過程進行跟蹤,檢查工作結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做好記錄。c) 設備缺陷管理6.3.1 信息機房運行管理人員、檢修調試工作人員、設備驗收人員都有責任發現、記錄和處理設備缺陷。6.3.2 運行和備用的設備影響安全運行的異常現象稱為設備缺陷,設備缺陷按照信息網絡運行管理規程,其性質可分為三大類:危急缺陷、嚴重缺陷和一般缺陷。6.3.3設備缺陷記錄要求:(1) 任何人發現設備缺陷,無論消除10、處理與否都應由值班人員紀錄缺陷,要求缺陷記錄清楚、準確、詳細,不得隨意撕毀、涂改缺陷記錄;(2) 按照設備單元記錄設備缺陷,每條記錄只能記錄一項缺陷,并填寫發現日期、發現人、值班負責人、缺陷內容、缺陷性質等,非值班人員發現的設備缺陷,發現人應為值班人員。6.3.4 設備缺陷上報要求:(1)當發現危急和嚴重缺陷時,由值班人員記錄缺陷,并立即匯報運行部門領導,同時值班人員應按照現場運行規程相應要求,加強監控,采取有效的措施,預防其演變為事故;運行部門要及時匯報信息職能管理部門,督促有關單位盡快處理,作好運行分析和事故預想;(2)對于一般缺陷,要制定計劃及時處理,并報告信息職能管理部門。6.3.511、消除設備缺陷要求:(1)檢修調試人員缺陷處理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記錄工作情況并注明缺陷詳細問題所在,值班人員根據規定進行認真的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缺陷記錄中的消缺時間、消缺負責人、驗收負責人等并在記錄中標注“已消除”,對危急、嚴重缺陷除上述程序外,還應由值班負責人寫明缺陷經驗收后是否合格并簽名;(2)對容易反復的設備缺陷,應經常檢查,定期統計設備缺陷的消缺率、復現率等。d) 參數管理(1)設備新投入或配置改變后,值班人員必須和設備專責核對該設備的全部配置參數;(2)設備的配置參數應形成書面的文字記錄存檔備案,如果有電子文件形式應以電子文檔進行保存;(3)設備運行參數的修改,應根據影響程度,分別12、報運行部門領導、信息職能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7 運行管理4.3 出入管理1.3.1 進入信息機房的人員在進機房前應更換拖鞋或戴好鞋套,并做好清潔工作,防止將灰塵及其他雜物帶入機房。1.3.2 非機房運行和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機房。如需進入,須經信息中心主任同意,辦理登記手續,并由有關人員陪同方可進入。1.3.3 對于進入信息機房的工作人員:(1) 工作人員進入信息機房,如需對設備進行操作時,當班值班人員應負責嚴格審核工作票的有效性,辦理工作許可手續,進行登記后方可允許進入信息機房;工作完畢應通知當班值班人員辦理完工手續后方可離開;(2) 工作人員進入信息機房,如無需進行操作13、時,工作人員主動向當班值班人員說明情況,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信息機房;工作完畢應通知當班值班人員后方可離開。(3) 進入機房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1.3.4 正常工作時間外,除了當班值班人員,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信息機房,如有特殊情況需向運行部門領導說明情況,得到批準后,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信息機房。4.4 值班管理(1) 建有信息機房值班管理制度,中心信息機房工作時間值班由機房管理員負責,機房管理員需經培訓后方可允許值班。(2) 機房管理員負責保持信息機房環境干凈整齊,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整理清潔信息機房;保證機房電源、溫濕14、度等符合要求;保證機房安全;負責網絡系統、應用系統的運行值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3) 重要的信息機房應實行7*24小時有人值班,具備遠程監控和主動告警條件的,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可以實行無人值守。(4) 機房管理員需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5) 機房管理員對工作應認真負責,堅守工作崗位,定時巡視設備。(6) 機房管理員在發現故障時,應進行必要的應急處理,并填寫缺陷單,通知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故障排除后,機房管理員進行全系統正常運行測試檢查。(7) 維護人員需要對設備進行操作時,需在信息網管理系統軟件中填寫電力信息網工作票,經機房管理許可后,方可開展工作,嚴禁無票操作。工作需在機房管理員的15、監護下進行。(8) 機房管理員按照例行的運行檢查工作周期,對相關運行維護責任人安排和督促對運行設備、運行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9) 機房管理員負責進入機房人員的登記。(10) 機房管理員負責機房監控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中心機房設備以及各信息網絡節點安全、正常運行。(11) 機房管理員應熟練掌握機房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機房電源系統,以便在發生意外火情時能夠及時處理,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熟悉各種設備的工作原理、技術標準、應急處理制度。(12) 機房管理員定期對機房內設置的消防器材、監控設備進行檢查,以保證其有效性。(13) 機房管理員上下班時,應檢查各種設備、工具、資料,填寫機房運行日志16、和其他相關紀錄,如有異常,應及時匯報。月末,系統管理員通過檢查運行資料,編寫運行月報。4.5 機房及設備巡視() 運行部門負責其所轄信息機房和所轄設備的現場巡視工作,建有信息機房及設備巡視管理制度;() 信息機房及設備巡視分為定期巡視和特殊巡視,巡視人員將巡視時間、巡視內容及發現的問題及時記入機房運行記錄;() 定期巡視:巡視人員定期巡視機房設備、電源系統、網絡系統、應用系統的運行狀況及機房溫度和濕度,并做好巡視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特殊巡視:遇到惡劣天氣、設備異常或運行中有可疑現象及重大事件時,應安排巡視人員進行巡視,適當增加巡視頻度;() 信息機房及設備巡視必須遵守有關規定,發17、現異常情況要認真分析、正確處理,作好記錄,并向有關部門匯報。4.6 清潔衛生管理() 建有信息機房清潔衛生制度;() 定期作好信息機房及設備的清潔保養;() 工作人員進入信息機房須著工作服、換拖鞋,作到隨手關門,盡量減少灰塵,拖鞋及工作服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信息機房內工作完畢,應及時整理機房現場環境,保持機房整潔。4.7 運行分析() 針對信息機房的運行環境和設備運行工作狀態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每月進行一次運行分析會并有詳細會議記錄。遇有特殊的問題可不定期舉行專題分析會,進行專門深入的分析;() 按時上報信息化統計報表和信息網絡安全通報。4.8 請示報告i. 為了及18、時掌握情況,正確處理運行維護工作中出現的各項問題,各級人員必須遵守請示報告制度。ii. 下列情況應及時請示報告:(1) 工作中發現的政治問題和失泄密問題;(2) 發生重大差錯事故;(3) 危及設備、人身安全問題;(4) 網絡中斷,設備及應用系統故障;(5) 遇有重大問題和特殊問題;(6) 超出本職范圍以外需要解決的問題;(7) 其他需要請示報告的問題。iii. 請示報告一般應逐級進行,遇有緊急情況可越級進行,事后向直接領導報告。8 電源管理a) 電源系統配備要求(1) 供電容量及配電裝置應滿足負荷要求;(2) 重要的主干電纜應選用阻燃防火銅芯電力電纜、電線。嚴禁銅、鋁混用,電纜、電線連接應可靠19、,不得有扭絞、壓扁和保護層破裂等現象;(3) 計算機及網絡設備應由不間斷電源設備(UPS)供電;(4) 重要的信息機房一般應設獨立的蓄電池室。蓄電池室要求:電池安裝處應遠離熱源和易產生火花的地方,建筑滿足設備承重要求。室內溫度一般應保持在25左右,應避免受到陽光直射,安裝環境無有機溶劑和腐蝕性氣體,有排風裝置。b) 電源系統管理規定(1) 機房內的電源配電裝置、UPS設備、電源開關、電源插座應有標識,標識規范、準確;(2) 信息機房內配電系統的設計施工圖、配電系統圖、線纜布線圖等資料應完整,并且與標識一致,如有變動,應及時更改資料;(3) 值班人員和專責工程師應熟悉電源系統的原理和工作狀態,熟20、悉UPS的工作原理,熟悉電源系統的操作規程;(4) 作好蓄電池的維護保養,按照說明書規定進行檢查和充放電,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按照要求即使更新電池組,保證UPS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5) 對電源系統出現的異常情況要作好記錄,并及時聯系有關單位進行處理。9 安全管理9.1 信息機房監控系統(1) 重要的信息機房應安裝機房監控系統;(2) 信息機房監控系統應實現下列功能:監視攝像系統,并具有錄像功能;溫、濕度監測及越限報警;煙感監測及報警;漏水監測及報警;電源監測及報警;門禁系統等;(3) 視頻數據保存時間不少于三個月,其他數據保存不少于一年。9.2 信息機房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管理(1) 建立21、和完善信息機房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和安全風險評估的常態機制,制定信息機房安全事件應急預案,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2) 制定信息機房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預案應包括失火、停電、漏水、設備事故停機、網絡受到重大攻擊、數據丟失等一些突發事件的緊急情況的處理。遇有重大設備毀損、失火、網絡崩潰、大規模攻擊、數據丟失等事件發生后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在6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3) 加強應急處理人員的培訓和演練,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和快速處理能力。9.3 密碼管理a) 信息機房內的設備和信息系統要充分運用密碼技術進行保護,密碼的設計、實施、使用、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等應嚴格執行國家密碼管理的有關規定;b) 22、信息職能管理部門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對信息機房管理工作中密碼配備、使用和管理的情況進行檢查和測評,對重要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碼配備、使用和管理情況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測評;c) 各專責人所負責運行維護的設備和信息系統的密碼要用密封件交由專人管理,密碼更新要及時更換密碼密封件。9.4 信息機房保密(8) 所有運行維護和管理人員均應熟悉并執行保密規則,主管部門要定期檢查保密規則執行情況;(9) 任何人不得將機構人員編制、機密圖紙文件、技術檔案、信息網絡發展規劃、網絡結構、系統配置、安全策略、系統參數、系統用戶等內部資料任意抄襲、復制和散發,防止失密;(10) 各級領導必須經常對運行維護、管理人員進行23、安全保密教育,定期檢查安全保密規定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隱患及時處理。9.5 信息機房安全防護(5) 重要的信息機房內必須安裝滿足消防要求的氣體滅火裝置,并安裝自動煙霧告警裝置,配置滅火器材和安全防護器具,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每個維護人員應熟悉常用的消防知識和安全操作方法;(6) 接地裝置每年要由有專業測試資質的單位檢查和測試一次,并出具測試報告,要作好檢查和測試的記錄;(7) 雷雨季節要加強對機房防雷設備、地線及防護電路的檢查;(8) 未經運行及物業消防部門同意,機房內一律不得動用明火,不得使用家用電器;(9) 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時應報運行及物業電源管理部門同意并采用雙護套線。24、要接入動力電源,不得接入UPS供電系統,并禁止長期使用臨時線;(10) 必須放在機房的資料和少量備件應使用鐵皮柜保存;(11) 電纜豎井、管道豎井、消防豎井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做好防火措施;(12) 機房內消防器材放置處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以便隨時取用;(13) 按國家消防部門有關要求,定期對機房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14) 機房內退出運行的設備要及時斷電;(15) 拔插帶有集成電路板的設備部件時,操作人員必須帶防靜電手套,并采取防靜電措施,以免損壞電路板;(16) 測試電氣設備是否通電,只許使用測量儀器,禁止用手觸及電氣設備的有電部分或用短路的方法進行試驗;(17) 對機房的防水、25、防火、防小動物、防雷、防盜、防漏、防塵、防磁、防靜電工作,要按規程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9.6 工作票管理9.6.1 對信息機房內的設備,并涉及以下內容的信息網絡操作行為,必須填寫工作票:(1) 應用系統及操作系統的安裝與升級;(2) 應用系統退出運行;(3) 數據庫的安裝與升級;(4) 數據庫退出運行;(5) 網上設備(不含終端)的投運與停運;(6) 網上設備(不含終端)的停電檢修;(7) 設備供電電源的倒換;(8) 涉及局域網絡及廣域網絡運行的設備參數調整;(9) 涉及局域網絡及廣域網絡運行的網絡拓撲結構調整;(10) 其他可能對系統運行造成影響的操作。9.6.2 工作票的管理按照信息26、網絡運行管理規程的規定執行。10 技術管理() 技術資料管理9.1 信息機房管理至少應具備下列技術資料:(7) 電源系統主接線圖、直流系統圖;(8) 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線圖;(9) 信息機房平、斷面圖;(10) 接地裝置布置圖;(11) 消防設施(或系統)布置圖(或系統圖);(12) 隱蔽工程竣工圖;(13) 斷路器、刀閘操作控制回路圖;(14) 監控系統結構圖;(15) 空調系統圖;(16) 信息機房內設備供電原理圖及布線圖;(17) 信息機房內網絡布線圖;(18) 廣域網、城域網、局域網拓撲圖;(19) IP地址分配表;(20) 設備隨機資料、隨機的光盤、軟盤介質、原理圖及安裝圖;(21) 27、應用系統開發的過程文檔和驗收文檔等;(22) 推廣應用的安裝調試報告、使用手冊等;(23) 其他各類工程竣工(交接)驗收報告;(24) 設備、系統維修調試報告。9.2 技術資料應有專人或兼職人員管理,并建立管理制度。9.3 圖紙必須與實際設備和現場相符合。9.4 運行部門應有合適的資料室保存資料。9.5 每年檢查、修訂一次圖表。9.6 設備異動或新建、改建、擴建后,應予以相應地變更。9.7 各種技術資料應統一收存,可根據實際情況存入計算機。() 設備臺帳管理() 設備臺帳應按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微機、打印機、協議轉換器、光收發器、防火墻、輔助設備、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等分類建立;() 設備臺28、帳內至少應有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應用名稱、設備所處的機柜位、IP地址、投運日期、責任人、設備供應商、服務電話、交接、大修及歷次檢修調試記錄。() 設備運行記事,包括:大修、調試、異常及缺陷處理等。設備更換后,應將備用資料撤除,重新填寫新設備資料。() 記錄管理9.1 信息機房管理應具備的記錄1.1.1 運行記錄9.2 機房巡視記錄:對機房設備、應用系統、運行環境等運行狀況的巡視所做的記錄;9.3 數據備份記錄:對重要應用系統備份情況的記錄;9.4 網絡安全事故記錄:對涉及到網絡安全的事件的記錄;9.5 網絡和應用系統運行事件記錄:對網絡和應用系統一般性事件的記錄。1.1.2 維護記錄() 29、應用系統運行維護記錄:包括應用系統一般維護、安裝調試、系統升級、故障處理、試運行驗收、其他等記錄;() 設備運行維護記錄:對設備正常運行過程中所作的維護記錄;() 設備異常和故障處理記錄:對設備異常或故障處理的記錄;() 設備缺陷記錄:對設備缺陷情況和處理情況的記錄;() 設備變更記錄:對設備發生變更的記錄;() 網絡運行維護記錄:網絡運行過程中所作的維護記錄。1.1.3 其他記錄() 信息網絡工作票() 機房值班日志() 設備密碼密封件() 應急預案、運行工作必須的通信聯系資料;() 機房防護設施檢查記錄:包括防水、防火、防盜、防漏、防塵、防雷、防小動物、防靜電、防噪音、防磁場等記錄;() 30、設備及外來人員出入記錄;() 資料移交登記() 應用系統登記() 設備和資料借出登記() 網絡接入和變更記錄;() 設備安裝驗收記錄() 運行簡報() 一般記事9.2 信息機房應具備各類完整的記錄,格式可自行制定。各種記錄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記錄應長期保存。() 檔案管理14 技術資料由專人負責組織歸類、整理,并經常檢查督促各種記錄填寫齊全、正確、正規;14 運行部門應具備各類規程制度,技術圖紙、指示圖表和記錄簿;14 設備或接線如有變化,其圖紙、模擬圖板、設備臺帳和技術檔案等均應及時進行修正;14 文件過期,應注明原因,退出日期,并將退出的文件進行裝訂,存放于其他位置備查;14 所有資料歸檔必須在歸檔登記表上登記歸檔日期、歸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