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55384
2024-09-08
4頁
25KB
1、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企業員工獎懲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增強企業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準,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XX市企業職工懲罰條例實施辦法”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全體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學習政治,學習掌握文化知識和基本技能,團結協作,完成和超額完成生產,工作任務2、,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提高企業信譽。第三條:企業實行本條例,必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相結合,有獎有罰,做到獎罰分明,在獎勵上,要鼓勵先進,發揚先進,樹立良好的工作風氣,要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紀律,消極怠工的職工要給予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要給予必要的懲治,堅持四項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辭退職工必須有違反事實和依據。第二章:獎勵第四條:獎勵是為鼓勵先進,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充分發揚每個職工的主觀能動作用而采取的鼓勵措施。第五條:對職工的獎勵分為:表揚、嘉獎和晉級。表揚:全車間大會表揚,公司發出表揚通知;嘉獎:一次性發放獎金為100-500元,公司發出嘉3、獎通知;晉級:工資級別的增長,公司發出晉級表彰證書。第六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表揚和嘉獎。1. 生產上精打細算,厲行增產節約有明顯成績的;2. 工作責任心強,嚴把質量關,連續半年以上未出現任何質量事故和廢品的;3. 安全生產意識強,模范遵守企業安全操作規章制度的班組,且連續一年未發生任何安全大小事故,公司年終將對該班組給予安全嘉獎。4.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生產或工作中發現安全事故苗子或隱患,及時報告或采取措施,防止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等事故發生,使企業財產和職工生命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5. 刻苦鉆研業務技術,在同行業的技術業務考核競賽評比中名列前茅者;6. 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4、產品質量和企業經濟效益,有創新精神,并在實踐過程中見效的企業管理人員;7. 與壞人壞事和不良行為作斗爭,對維護本廠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有顯著成績者;第七條: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職工給予晉級在新產品設計項目或技術引進,合理化建議,生產技術革新等方面有重大貢獻者給予晉級獎勵。第三章:處罰第八條:為加強勞動紀律,除說服教育外,對違反勞動紀律者,也應給予必要的懲罰。第九條:凡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批評教育外,并相應進行經濟處罰。1. 上班遲到每次罰款5元,遲到15分鐘以上做事假處理,一般以半天為準,早退每次罰款50元;2. 工作時間吵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竄崗閑談,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每次罰款20元;3.5、 消極怠工,出工不出力,不完成生產指標和工作任務者,經教育不改的,可調離生產崗位,由上級部門另行安排,并罰款50元;4. 由于責任心不強,生產出現廢品,在生產不合格品時將根據其造成損失的金額大小對其進行處罰;5. 發生質量事故,隱瞞不報造成企業經濟和信譽受損的,按上一條加倍扣罰;6. 因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生產模具或生產設備損壞的,視情節及設備損壞情況由車間上報公司研究處理,對當事人、班組長及車間主任都要做出相應的處罰。7.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除罰款當事人50元外,另對車間主任、班組長扣發10-30元;8. 業務部門員工、商務及售后服務人員服務態度不好,不尊重顧客6、,引起客戶不滿投訴的,罰款30-50元;與客戶發生爭執、吵鬧、引起顧客投訴的,罰款100元;9. 擅自在廠內動火、玩火造成后果或私自動用消防設備的罰款200元;10. 謾罵執法,執紀者,罰款50元,動手打人者罰款100元。第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企業有權予以辭退: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月累計達10次以上者;2. 消極怠工,出工不出力,被調離原崗位后仍不悔改者;3.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或疏忽職守,造成產品質量經濟損失3000元以上或發生重大設備責任事故者;4.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企業正常工作調動兩次以上,不上崗者;5. 偷竊、扒竊公司財產,價值達100元以上者;6. 在廠內無理取鬧、當眾鬧事、打架斗毆等嚴重擾亂和影響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者;7. 貪污、盜竊不夠刑事處罰者;8. 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拘留處罰者;9.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者;10. 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第十二條:員工的獎懲處理流程:由公司各部門及時將情況匯總報到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每周的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并下達決議通知。第十二條:被辭退職工必須報公司經總經理批準。第十三條:被辭退職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工作和生產秩序的,報請公安部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XXXX電器設備有限公司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