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考勤印章及財務管理制度附表29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55552
2024-09-08
29頁
314.95KB
1、公司職工考勤、印章及財務管理制度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考勤制度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公司總部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在公司總部行政部,人事部,研發部,財務部工作的員工。特殊員工不考勤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備案。第三條 管理職責公司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考勤的督導與管理工作,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第四條 考勤規定1工作時間正常班:9:00-17:30,每周工作五天。2考勤記錄1.采用填寫員工考勤表的辦法。客觀登記員工的出勤情況;2.員工每天上班、下班的出勤情況,均需登記2、(共計每日2次);3公出公出需事前得到直管領導(或其授權人)批準或事后得到直管領導(或其授權人)的證明,并到行政部登記。4考勤獎懲(1)全勤獎員工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者,公司應給予全勤獎100元。(2)遲到、早退的界定及處罰標準員工延遲到崗一次不超過十分鐘(含十分鐘),每月累計不超3次(含第3次),不計遲到;除此之外,均按出勤時間規定的起始時間(9:00),計算遲到時間。下班(17:30)前15分鐘以內離崗者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者,遲到或早退一次處以50元的人事處罰。(3)曠工的界定及處罰標準遲到超過31分鐘(含)或早退16分鐘(含)以上均視為曠工。因公出3、請假、休假等,如不按規定履行登記或請假手續,或經直管領導(或其授權人)與實際情況不符,且未按時到崗者,均視為曠工(按實際次數記)。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直接主管領導(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回來后到行政部補齊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無故曠工者,處以100元罰款,并記警告處分一次;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被視為嚴重曠工,公司將予以辭退。各部門總監應起帶頭作用,如出現遲到或早退或未按照規定履行登記及審批手續,將視情形嚴重程度加倍處罰。5假期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具體審批流程及扣罰標準,參照 員工手冊 執行。6考勤統計公司考勤以月為單位,時間為每月 日至下月 日4、。行政部將考勤記錄于每月 日直接提交人事部審核。第五條 考勤制度的實施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公司附表:假期申請表申請人: 日期: 年 月 日所在部門: 職位: 到職日期: 假期代事人:有薪年假 事假 病假 補假 婚假 分娩假 喪假 其它 申請時間由20 年 月 日 至20 年 月 日 共 日申請理由:審批部門總監總經理簽名:日期: 年 月 日簽名:日期: 年 月 日審查行政部簽名:日期: 年 月 日第二章 值班管理制度本公司員工的值班,其規定如下:1、每周周一至周五,每日9:00-17:30,由公司總部各部門工作人員負責輪流值班;2、值班人員須準時到崗值班,并保持手機暢通;因病/事假或其它原5、因(外出辦事、休假)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并自行協調換班;3、值班工作內容和要求,值班期間應做好以下工作:(1)要認真接聽/收辦公電話、傳真、公文信息,并根據情況及時處理;(2)做好外來人員接待工作;(3)做好重要事項的交接、請示、匯報及記錄工作;(4)如遇安全隱患或意外情況,必須及時匯報傳達,并積極恰當處理;(5)負責監督并維護公司辦公區域衛生清潔,清理當日殘留垃圾;(6)負責下班時檢查所有門窗的關閉情況、切斷不應該運轉的電器電源等;(7)須認真填寫當天值班日志。附:1、值班人員排班表序號星期姓名聯系方式1星期一2星期二3星期三4星期四5星期五值班日志序號星期日期姓名值班情況登記簽字確認16、星期一2星期二3星期三4星期四5星期五第三章 印章管理辦法第一條 目的為規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維護企業形象和合法權益, 實現印章制發、使用、保存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印章的范圍及效力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名稱章(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部門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僅作公司對外開具的票據和與公司相關的金融事務以及財務報表之用途;第三條 管理權限公司印章由專人負責管理,其中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 統一保存、管理;如 出差在外,交由行政總監 保存、管理。公司各印章保管人員只享有對印章的保管權利沒有對印章的自行使用權;所有用印手續均按7、照本辦法履行簽字審核手續。第四條 印章使用的審批及用印手續1、公司宣傳、企業管理、對外業務、公司決策、行政事務等有關文書(包括各類合同)需加蓋印章時,必須獲得相應審批后,公章管理人員方可辦理,有權審批人分別為:印章類別有權審批人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董事長、總經理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2、標書、合同、項目驗收文檔、報告、申請類文件等文檔的用印審批程序按照:使用部門 審批 印章保管部門(用章)3、由需用印人員進行公司印章使用審批單及印章使用登記表的填寫,并提交至有審批權限的負責人進行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若相關負責人不在公司,無法履行簽字確認的,可由印章保管人員進行電話確8、認,但事后必須及時進行補簽;4、印章的保管人員原則上即為用印執行人。用印執行人在用印前必須嚴格控制用印范圍和仔細檢查公司印章使用審批單上是否有批準人的簽字或印章,嚴格監督報批手續的執行。5、公章一般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攜帶外出,需由部門提交書面申請,經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按規定日期歸還。第五條 用印手續的簡化常規用印(如辦理納稅、社保等)和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與印章保管人員取得聯系或有文字證明者可省略填寫申請單的手續,但是,印章保管人員必須留有用印記錄。第六條 印章的刻制、啟用和廢止1、印章的刻制、廢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印章刻制的規定。2、根據實際需要,需新刻或重刻的,應報9、 總經理和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原有印章由公司負責印章保存、管理部門封存,保留期限1年,期限屆滿后報總經理和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銷毀。3、未經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隱瞞、拒絕登記者,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經濟、法律糾紛和后果,由當事人承擔。第七條 印章的散失、損毀和被盜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印章散失、損毀或被盜的,各保管管理者應在發現后的第一時間報告公司領導,同時由印章保存、管理人員按照國家有關印章刻制的規定,辦理舊章作廢及新章重刻手續。第八條 印章管理人員印章移交印章管理人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及登記表單,10、由重新確定的印章管理人員另行辦理接收手續,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不得私自轉交他人。第九條 罰則未按本辦法要求使用印章、保管印章,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十條 附則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附件一:公司印章使用審批單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申請部門經辦人用印類別用印數事 由申請部門負責人意見日期: 年 月 日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意見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關于外借 章的請示 :為了方便 順利開展工作,我部經研究,擬支借章天(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印章攜帶人為:、。妥否,請批11、示。 申請人:部門領導簽字:日期:年 月 日附件三:印章使用登記表序號印章種類借用類型用途審批使用部門使用日期借用是否批準人申請部門經辦人歸還日期使用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第四章 財務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相關的財務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規范報銷相關的借款制度及流程,具體支出的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第三條 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稅務局監制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特殊情況使用白條(含非行政事業專用收據),必須書面說明理由報總經理批準。第四條12、 總經理可按業務性質、金額限額內進行授權,被授權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報銷單據進行審批并與授權人一起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總經理因出差或休假等原因離開公司一周(含一周)以上時,應對財務審批進行書面授權,被授權人在授權范圍內負相應審批權利和職責。第五條 出納人員收到貨款及其他項目現金或銀行存款,必須開出收款收據,并加蓋財務專用章和出納人員印章及“現金收訖”或“銀行收訖”章。未收到現金或銀行存款,不得開出收款收據。出納應按收款收據號碼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收款收據存根不得丟失,年終應將收款收據存根送交會計人員入檔保管。第六條 公司支出現金,會計人員應逐筆填制“現金支出憑單”,經總經理、財務總監簽字后送交出納13、付款。會計每月出具的“現金支出憑單”必須連續編號。當月的號碼不得中斷,不得重復。第七條 出納付款時必須嚴格復核“現金支出憑單”及其所附的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付款后出納應及時在“現金支出憑單”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第八條 出納應按照“現金支出憑證”先后順序,序時序號進行登記。每天下午下班前半個小時要把當日進出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所有業務登帳完畢,并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不得出現白條抵庫現象。出納在每月底前,將所有憑證一起送交會計進行核對與帳務處理,保證公司的帳務日清月結。第九條 出納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筆如實登記每一筆業務進出情況,并每月及時與銀行對帳。公司帳面結余與銀行對14、帳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財務主管人員每月應對出納的現金收支、銀行存款收支情況做一次全面檢查,并填寫“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情況檢查表”,并確保核對無誤。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第十條 借款管理規定(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 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 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 借款銷賬規定:(1) 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15、,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2)借領支票者原則上應在一周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 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六)員工因換崗、長期休假或因工作調動等脫離崗位,因原崗位工作需要而借領的財物,必須在一周內移交給接崗人員或退還給財物管理部門,并辦好移交或退還手續。否則財務部門有權從其當月或隨后工資中按其借領財物的原價金額扣回。第十一條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二) 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會計復核總經理審批財務總監審核財務16、付款。 具體流程:1、從出納處領取借款單,按實際情況填寫;2、提交票據,由出納審核款項及金額,3、出納審核通過后,領款人找總經理審批、簽字;4、總經理審批簽字后,交由財務總監審核、簽字;5、出納確定總經理、財務總監簽字后,支取現金或支票。報銷流程圖:總經理審批、簽字出納處支取現金或支票本比借款使用完后,一周內到財務部門報賬沖銷財務總監審核、簽字領取并填寫借款單第三部分 財務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第十二條 報銷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十三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 17、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 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 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四)公司所有人員,符合公司費用報銷標準的費用開支單據,均應及時按財務規定程序辦理好財務報銷手續,每筆發生的費用開支單據,均應在兩周報銷結清。超期未報銷結算的費用單據,財務部有權不再予以報銷。第十四條 報銷流程(一) 報銷人按規定填寫報銷單: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二)報銷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出納審核款項18、及金額總經理審批財務總監審核到出納處報銷。 具體流程:1、從出納處領取費用報銷單、報銷單據粘貼單,按實際情況填寫;2、提交票據,由出納審核款項及金額,3、出納審核通過后,領款人找總經理審批、簽字;4、總經理審批簽字后,交由財務總監審核、簽字;5、出納確定總經理、財務總監簽字后,支取現金或支票。報銷流程圖:提交票據,由出納審核款項及金額財務總監審核、簽字出納處支取現金或支票總經理審批、簽字領取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報銷單據粘貼單第十五條 附則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有限公司xx年 月 日第五章 核心資料收集管理辦法第一條 目的為了加強公司各類核心資料的集中、完整、有序管理,做到資料分類清楚19、,保管有序,便于使用,防止資料丟失和毀損,特建立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范圍(一)公司所有對外合作項目;(二)公司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在管理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制度手冊、資質證書、證照證件等資料的管理。第三條 收集機制專人專管的管理體制,由行政部統一負責資料的收集保管、借閱,其他相關部門內部設聯絡人。第四條 核心資料內容項目資料,具體包括:(一)可行性方案。指應客戶方需求或公司領導層布置的與項目相關的一切方案。(二)標準性文件。指項目服務工作中所依據的綱要、規則、細則等標準性文件。(三)日常業務培訓資料與客戶間交流溝通過程中所形成的并經其確認的文字材料等。(四)會議紀要。指與客戶間的業務協調會議紀要、公20、司項目例會紀要、與外聘專家溝通記錄等。(五)系統截圖、Excel表模版。(六)公司及項目組內部生產、業務等管理制度。(七)行業內資料。主要指由項目甲方提供的或其他同類項目方提供可參考資料等。(八)反映項目工作面貌、具有保存價值的照片、錄像、光盤、實物。(九)申請、請示。主要指項目進行過程中,一切軟、硬件需求報告及批復。(十)各類總結性報告。指各項目組在項目工作開展過程中形成,能反映項目生產及業務動態的日報、周報、月報、年度報告、PPT演示文稿。(十一)應項目進度需要所購買或收集的圖書、報紙、雜志等。(十二)其他。上述項目資料的備案份數應與修改、優化次數保持一致。公司經營類、行政綜合管理類資料,21、具體包括:(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人事合同除外)正本,包括采購銷售類合同,如項目合作合同;非采購銷售類合同,如房屋租賃協議等合同;(二)公司各部門公布的所有制度手冊備份;(三)公司所取得的各個認證資格的等級證明,資質證書等;(四)公司所取得的證照證件,如公司營業執照、稅照等重要證件;(五)反映公司工作面貌、具有保存價值的照片、錄像、光盤、實物;(六)參加各種專業會議、出國考察帶回的文件資料;(七)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所獲取的文件資料;(八)其他。第五條 文件命名為了方便檢索,提高利用效率,文件命名應包括下列要素:1、主題內容;2、完稿日期;3、階段編號;4、文件類別;5、其他。上述各要素可以根22、據需要選擇使用,但應體現文件的唯一性特征。第六條 版本要求原則上應提交資料紙質原件及相應的電子版(包括wordExcelpptjpeg等格式文件),沒有電子版的除外。其中項目組工作過程中形成的,項目日報、周報、月報、年度報告以電子版為主。第七條 提交時間1、第四條項目資料的(三)、(四)、(五)、(九)、(十)項應于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最遲不得晚于下個月第一個星期五,但已于日常工作中即時發送到公司公共郵箱的項目資料除外,此類資料不必再次重復提交;2、第四條項目資料的(一)、(二)、(六)、(七)、(八)、(十一)、(十二)項應于相應文案終稿制定完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3、項目結束的月份,核23、心資料的提交工作須于本項目工作結束之日起7日之內結清,如遇法定假日可順延。第八條 保管要求(一)收集資料要辦理交接手續,簽訂交接單。(二)收集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三)科學地分類,根據分類方法法,編制分類目錄。(四)根據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及資料提交部門的建議,確定保管期限、保密級別。(五)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六)每月進行核心資料收、借情況通報及收集目錄反饋,年終進行整理、篩除。(七)經確定需銷毀的,編制銷毀清單,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準后銷毀,銷毀的清單永久保存。(八)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資料流失的防護工作。(九)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24、辦理調動手續。第九條 借閱管理(一)本辦法所描述的核心資料屬于公司機密,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時,應按本規定要求辦理借閱手續。(二)借閱資料,必須根據資料保密級別要求履行審批、登記、簽收手續。(三)所有資料借閱數量原則上1次性不能超過5份,公司總經理特批者不受此限;所有資料的借閱歸還時間最長為一個月。借閱期限需要延長的,應在借閱期限屆滿前申請延期。(四)項目組各成員借閱第四條中第(一)至(七)項規定的本部門項目資料的,應經所屬分項目經理和總經理共同批準;借閱第四條項目資料中第(八)至(十一)項規定的項目資料的應經各分項目經理批準;項目外人員借閱其他項目部門資料的應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第四條項目資料25、第(十二)項為概括性條款,如遇新情況可參照第(一)至(十一)項履行審批手續。(五)借閱第四條所規定的公司經營類、行政綜合管理類資料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六)行政部門對各部門成員的資料借閱申請及審批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并提供公司核心文件資料的借閱服務或借閱指引;(七)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的,要及時追查,并報告核心資料主管部門及時處理。第十條 處罰規定對于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的,經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罰。第十一條 附則本辦法自201 年 月 日起試行,期限2個月。201 年 月 日進行修訂并正式發布施行。附:(一)項目組聯絡人名單序號項目名稱組別姓名12345(二)電子版文26、件接收郵箱:(三)文件命名實例(待補充)(四)核心資料登記手冊核心資料登記手冊資料交接單序號文件夾最近文件夾文件名稱(原)文件名稱(新)份數備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提交人: 接收人:提交日期:資料借閱審批單年 月 日 申請部門借閱人項目經理簽字借閱資料類型及內容用途借閱時間日 時至 日 時歸還時間日 時至 日 時領導批閱年 月 日經辦人簽字備注附交接單:是/否資料借閱登記表部門: 名稱編號借閱人事由批準人借閱日期歸還日期經手人完好性第六章 日常辦公用品管理辦法第一條 目的為便于辦公用品的集中管理,保證辦公設備及27、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務于公司各項工作,杜絕浪費,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辦公耗材采購和管理。第三條 管理職責(一)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辦公用品及設備的建檔登記、采購、收發、外借、報廢審核等;(二)各使用部門負責部門所屬辦公設備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維護保養、并有責任愛護公司的辦公設備;(三)總經理負責辦公設備的申購、外借、報廢的審批;(四)財務部負責辦公設備及用品費用的監控。第四條 辦公用品分類日常辦公用品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管理品、固定資產及設備四種。(一)消耗品圓珠筆、圓珠筆芯、鉛筆、鉛筆芯、鉛筆刨、橡皮擦、墨水、曲別針、大頭針、圖釘、訂28、書釘、夾子、反尾夾、裝訂夾、膠水、漿糊、透明膠紙、雙面膠、封箱膠、保時貼、標簽、幻燈片、掛鉤、毛巾、全能水、衛生紙、繩球、水杯、橡皮筋、信函紙、小便函紙、信封、復印紙、傳真紙、復寫紙、雙行紙、軟皮抄、文件夾、送貨單等。(二)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白板筆、涂改液、廢紙籮、炭粉、打印色帶等。(三)管理品剪刀、界紙刀、美工刀、鋼筆、釘書機、打孔機、計算機、削筆器、名片簿、名片盒、尺子、文件架、筆筒、日期章、支票簿、白板等。(四)固定資產及其設備辦公桌、椅、沙發、辦公用電腦、電話、傳真機等辦公樓內設施。第五條 辦公用品及設備的添置申請流程(一)各需求部門填寫辦公用品申領報告送交行政部;(二)行政部29、審核統計后,作采購計劃,編制物品采購報告交總經理審批;(三)自總經理審批完成之日起一周內,行政部需完成計劃內的辦公用品及設備的采購,辦公設備及用品采購回后,行政部門應先建檔登記,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用。第六條 辦公用品及設備的特殊性采購根據公司經營管理或項目生產需要,一些特殊用途或規格的辦公用品、設備,若無法按照每月采購計劃獲取,各部門須先填制辦公用品申請采購單,并在征得行政部相關負責人書面同意后可自行購買,但報銷須由行政部統一辦理。第七條 辦公設備及用品的使用管理(一)責任及義務1、行政部:保證全公司的供應量并保證供應時間,特殊情況可隨時供應;認真做好采購,領用入冊統計。協同人事部做好新入職30、離職員工的領用辦公用品及設備出庫、退庫工作。2、員工從入職之日起,所領用的各種辦公用品(非消耗品)均由個人保管及負責,并由行政部門為其登記備案。如果發生損壞現象,行政人事部門依據損壞程度作出相應的處罰:部分損壞,由員工自己負責修理,費用自行承擔。完全損壞,員工按原價值賠償。員工離職后,根據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情況,逐一核對其辦公用品是否丟失以及損壞程度,確認一切完好,方能辦理離職手續。3、使用人:必須填寫領用表并簽收。(二)公物使用管理規定提倡艱苦創業、勤儉節約,員工要做到愛惜公物、物盡其用,反對奢侈和浪費。公司的固定資產不得挪作私用,員工不得用公款購買家庭用品、生活用品自用。集體宿舍的公物31、,需由行政部統一安排,任何不經批準,不得擅自動用或取走。消費性物品的購買包括辦公室的設備、文具等,除公司另有安排外,必須由行政部門統一夠買。購回的物品,由行政部登記造冊,集中保管,計劃分配。小件消費品的領用,各部門應派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領取。大件物品的購買、領用,須按公司規定的開支審批權限,經有審批權的領導批準后才能辦理。員工違反本條第(二)項內容,情節較嚴重的,以貪污或挪用公物論,處100元以上罰款直至開除。情節較輕或違反本規定其他條款的,處批評或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管理人員違反規定,致使公物流失的,由其本人負責追回,無法追回造成公司損失的,由責任人負經濟責任。附表一 辦公用品32、申領報告辦公用品申領報告No.:xx-任務類型 新任務申請 業務問題上報 工作調整 其他事項申請日期報送部門申請部門申請人請示內容(此處如不能完整敘述請示內容的,隨后附上附件,此處表明附件的數量、標題及頁數。)簽字: 日期:審批簽字: 日期:是/否附明細單附表二 辦公用品申領單辦公用品申領單申請部門: 日期: 序號名 稱數 量申 請 人備注附表三 物品采購請示報告物品采購請示報告No.:R-xx-申請部門行政部申請日期 年 月 日請示內容(申請物品名稱與數量)簽字: 日期:審批簽字: 日期:采購經辦簽字: 日期:是/否附明細單附表四 采購辦公用品明細表采購辦公用品明細表序號名稱數量/單位備注附33、表五 領用登記表( )領用登記表部門: 序號日期名 稱數量單位領用人簽字備注第七章 衛生管理準則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制定本準則。1.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2.各工作場所應充分使空氣流通。3.垃圾、污物、廢棄物等的清除,必須合乎衛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規定的場所或垃圾桶內,不得任意亂倒堆積。4.工作場所內之走廊、墻體、地面,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辦公區死角至少每周清理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5.所有員工必須保持自己辦公桌面的整齊與清潔,保持所有自己的辦公設備(電腦、電話等)的清潔,做到日事日畢。6.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7.嚴禁在辦公區、會議室內吸煙、酗酒。8.禁止在工作期間辦公區域內吃零食及存放、食用帶有強烈氣味的食品。9.可能產生有礙衛生的氣體、灰塵、粉末之工作,應遵守下列規定:(1)采用適當方法減少此項有害物的產生。(2)使用密閉器具以防止此項有害物的散發。(3)于發生此項有害物的最近處,按其性質分別作凝結、沉淀、吸引或排除等處置。10. 由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檢查,如違反規定者處以50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