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部印章使用管理規范制度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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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582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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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財務部印章使用管理規范制度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財務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一、適用范圍1.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銀行預留印鑒)、發票專用章; 2. 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部門印章、網眼付訖章、財務審核章、個人人名章、發貨專用章等。二、印章的刻制公司所有的印章的刻制必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行政辦公室負責刻制、變更、注2、銷、歸檔等工作。三、印章的管理1.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2.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法人章(銀行預留印鑒)由財務部門負責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 3.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4.財務印章保管員暫時離崗時,可臨時委托本部其他人員保管;5.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6.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章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3、7.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四、印章的使用1.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2.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財務結算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使用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審批; 3.加蓋財務印章時4、,應加蓋于規定位置,如果沒有指定,通常蓋在文章的末尾與年、月、日之間; 4.辦理加蓋財務印章的空白信箋,承辦人必須填寫用印申請并由分管領導和財務負責人審查簽字后方可用印; 5.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6.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五、禁止行為及罰則1.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1)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2)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4)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5)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2. 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5、輕重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相關文件印章使用管理制度GL-XZ06-03-2013七、作業記錄財務印章使用審批表GL-XZ26-04-XX-01財務印章外帶審批表GL-XZ26-04-XX-02財務印章使用登記表GL-XZ26-04-XX-03八、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修訂、解釋。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制定。會簽: 編制: 審核: 批準: 附件 財務印章使用審批表 GL-XZ26-04-XX-01用印部門:用印人:用印時間:材料名稱:用印類型:部門領導:財務部部長:財務負責人:備注: 財務印章外帶審批表 GL-XZ26-04-XX-02 申請部門:申請人:印章名稱:外帶時間: 至外帶地點:印章用途及外帶理由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部長:財務負責人: 財務印章使用登記表 GL-XZ26-04-XX-03序號使用內容份數使用人審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