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設備安裝公司工作職責及合同財務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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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608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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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電設備安裝公司工作職責及合同、財務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一、 公司發展理念及目標二、 公司年度計劃任務三、 公司管理架構四、 董事長職責五、 總經理職責六、 經營副總經理職責七、 行政副總經理職責八、 辦公室工作職責九、 財務部工作職責十、 管線部工作職責十一、 綜合經理部工作職責十二、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十三、 財務管理制度十四、 合同管理制度十五、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十六、 公司績效考核辦法公司發展理念及目標公司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主體和民間投資人各自的優勢,精誠合作,創新機制,采用過程2、管理和目標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科學經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培養隊伍,實現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公司發展目標找準競爭優勢,發揮團隊合力,實現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爭取三年內實現年產值過億的經營目標,把企業打造成有二級以上資質的資源開發企業。公司二0xx年度計劃任務一、經濟指標實現年產值5000萬元,年利潤500萬元二、素質建設目標取得水電設備安裝五級資質,園林綠化建設三級資質公司管理架構股東會 董事會 監事會總經理經營 行政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綜合經營部 財務部 工程部 辦公室 董事長崗位職責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章程,對公司總體發展承擔責任;二、負責主持、召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會議等3、重大會議;負責董事會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三、負責組織審議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策略、年度工作計劃以及年度財政預算和決算方案,并上報集團公司備案;四、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擬定公司合并、解散等公司重要方案,提交董事會同意后實施,并上報集團公司備案;五、負責審定公司中高層人員的任免,決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報酬、待遇和支付方式,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備案;六、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經濟、技術指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全面了解公司的經濟運作情況;七、審核、批準、簽署公司對外的重要經濟合同和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八、負責組織審議公司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4、方案,并上報集團公司備案;九、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授權總經理代理。總經理崗位職責一、在董事長領導下,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工作計劃和任務;二、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召開工作會議,并向董事長報告工作;三、組織實施公司重大決議、年度工作計劃和項目開發方案;四、主持制訂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五、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六、擬定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七、根據董事長的授權,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和處理相關事宜。八、定期向董事長提交工作報告、財務報表;九、簽發公司日常管理、業務和財務等文件、資料;十、向董事長提名任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等;十一、擬定公司職工的工5、資、福利、獎懲制度,提交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方案;十二、經上報董事長,可根據經營需要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顧問并決定其報酬,十三、組織召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工作例會和員工大會。十四、負責公司內部管理、安全、消防及員工培訓工作。經營副總經理崗位職責一、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二、參與公司重要事務的商議,監督公司各項規劃和計劃的實施;三、組織編制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并組織實施;四、提名分管部門負責人,負責綜合協調處理分管部門的日常事務;五、根據公司經營計劃科學組織各項工程及項目的建設,確保安全、優質,按時完工;六、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受托代行總經理職務;6、七、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行政副總經理崗位職責一、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人才發展計劃;二、參與公司重要事務的商議,協助監督公司各項規劃和計劃的實施;三、組織統籌規劃人力資源開發及管理,完善人力資源培訓教育機制,提高人力資源素質,控制人力資源使用成本。四、提名分管部門負責人,負責綜合協調處理分管部門的日常事務;五、落實和完善績效考核與激勵機制,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提高職工凝聚力和團隊精神。六、負責黨務和工會相關工作,協調工會與黨組織,行政以及其它組織的關系,發揮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職能。七、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一、負責做好行政事務性工作。二、負責公司內外各種會7、議、接待等工作。三、按照領導要求,做好會議記錄,協助領導貫徹落實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四、負責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起草、收發登記、保安、傳遞、保管督辦和文件整理歸檔工作;做好合同(協議)的整理保管工作;五、負責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工作。六、負責做好印章管理工作。七、負責做好來訪人員及對外聯絡的服務工作。八、負責公司后勤管理。九、負責做好公司績效考核工作。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財務部工作職責一、貫徹和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的財務管理辦法,并實時監督。二、編制財務預決算和財務收支計劃,并反映和分析計劃執行情況。搜集公司經營活動情況、資金動態、營業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8、,進行分析并提出建議。三、參與公司對外經濟合同的簽訂工作,嚴格監控各項資金的籌措和運用。根據公司資金運作情況,合理調配資金,確保公司資金正常運轉。四、組織和指導公司內部各核算單位的經濟核算,考核完成情況。編制公司的月、季、年度經營計劃和財務計劃,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五、接受財稅、金融和集團公司的監督,主動提供資料,如實反映情況。嚴格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督促財務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六、負責債權債務和內部往來的核對、清收和繳付工作。七、定期向主管領導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并提出合理的可行的建議供決策者參考。八、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會計檔案,確保其安全與完整。工程9、部工作職責一、在公司經營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工程業務的接洽和工程建設管理;二、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指令。經授權,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執行中的有關技術、工程進度、現場管理、質量檢驗、安全、結算與支付等方面的工作。三、主持制定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四、深入施工現場處理矛盾,解決問題,隨時保持同客戶的溝通聯絡。五、進行項目成本控制,維護公司利益。六、搞好施工現場管理,確保生產安全。七、做好項目的基礎管理工作,保證各類文件、資料、數據等信息準確并及時地傳遞和反饋,及時進行工程結算、清算。八、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綜合經營部工作職責一、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法規10、和公司章程。二、在公司主管經理的領導下,積極拓展對外相關業務。三、積極參與市場競爭,以優質的管理和服務搶占市場。四、解放思想大膽改革,努力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條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制度。第二條 公司印章包括:行政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及各職能部門章。第三條 刻印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行政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交由辦公室備案,并11、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例。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辦公室刻制,部門章一般為橢圓章。第四條 印章的使用1、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到辦公室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并備案。2、行政公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總經理核準,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3、合同章:合同章由辦公室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由總經理審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字。4、法人代表私章:法人代表私章由公司會計保管,主要12、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5、財務專用章:由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出納保管。6、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管理辦法。7、各類印章的使用登記薄要由專人嚴格保存管理,不得損毀或遺失。第五條 印章的廢止、更換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由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廢止或繳銷。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由總經理核準并簽批遺失處理辦法后,交13、由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定登報申明。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經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并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第六條 印章保管人的責權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2、行政公章、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行政公章、財務章的保管人對印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未經審批同意14、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對使用結果負全部責任并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分。3、法人代表私章的保管者是會計,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第七條 嚴禁行政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帶行政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第八條 公司高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第九條 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分管副總經理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15、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共同負責。第十條 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第十一條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公司成立之日起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16、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第二章 財務會計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部長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三、出納員不得兼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17、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上級財務部門監督。第三章 原則問題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18、分為四大類:1、機器設備;2、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3、運輸工具;4、其他設備。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1、機器設備5年;2、電子設備、運輸工具3年;3、其他設備2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1、盤盈的19、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第四章 財務管理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20、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21、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報帳金額低于1萬元的日常開支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22、付款,高于1萬元的日常開支報帳,必須有董事長批準方可報帳。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對于工程項目結算,凡屬于金城集團公司投資建設的項目,在預付工程款時,必須有董事長簽字方可付款。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第五章 設施管理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23、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第六章 其它事項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三十四、報銷需自己填寫憑證,然后交由財務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一、公司對外簽訂24、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二章 合同簽訂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六、25、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1、開頭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26、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雙方的簽署日期。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第三章 合同的審查批準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簽。2、標的超過50萬元的及投資10萬元27、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由董事長審簽。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28、濟損失。十四、所有公司簽署的合同(協議)需上報集團公司備案。需董事長簽署的合同,須報集團審計法務部審核。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第四章 合同履行十五、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29、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30、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第六章 糾紛的處理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1、堅持以事實為31、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32、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33、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第七章 合同管理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三十九、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四十、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1、建立合同檔案。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合同表格
上傳時間:2021-09-23
1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