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會議及財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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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618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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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印章、會議及財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 員工守則為規范員工言行,增強職業道德,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充分發揮和協調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守則,全體員工必須遵守。 第一條 發揚敬業精神,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和聲譽。第二條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服從領導指揮,不怠工;接人待客禮貌熱情,不卑不亢。 第三條 各級人員分級管理、各負其責,上下級之間互相尊重,誠懇待人;發現錯誤,及時指出;說話辦事態度和藹。第四條 勤奮工作,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大膽提出合理化建議。第五條 遵守2、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堅守工作崗位,不擅離職守,有事、有病提前請假。第六條 愛護公司財務;厲行節約,不浪費;借公司物品要及時歸還,不拖欠,不損壞。第七條 嚴守公司秘密;實事求是,不謊報、不瞞報;不散播有損公司或他人名譽的謠言。第八條 不準隨意翻閱、查看不屬于自己掌握的文件、信函、圖紙、資料。第九條 不在公司內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無關的工作。第十條 公司員工必須保持個人衛生的整潔;保持環境衛生、清潔、整齊; 愛護公司公用設施、設備;不損壞和涂抹公物,不亂扔廢紙,不隨地吐痰。 第十一條 禁止辦公室內抽煙;禁止在辦公室內喧嘩、打鬧,影響他人辦公。第十二條 注意節約水、電,嚴禁浪費3、,做到人走燈滅,確保工作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一條 員工錄用 (一) 公司職員的任用采取聘任制。根據需要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二) 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違法違紀的記錄;2.符合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和思想覺悟;4.身體健康,能適應所任工作崗位的環境條件和工作強度;(三) 入職者一般要經1-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由個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給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四)一經轉正,公司將與符合條件的員工4、簽訂勞動合同書。 1.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原則上為一年一簽,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 2.員工試用期滿,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自試用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3.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到公司試用的,試用期滿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自畢業后計算。 4.公司給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有關保險。 第二條 晉升與調職 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并結合個人愿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第三條 辭職與解聘 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同意后,并辦理“人員調動手續清單”手續。 員工違反公司規章5、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 在員工離開公司以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及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物品移交清楚,否則,公司將不予結算當月工資及養老保險手續。 第四條 工資制度 按崗位職責制定工資。 第五條 請、休假制度 凡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婚喪假以及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等事項,按國家、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一) 公休假 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注明請假時間及理由,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休假,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除外。如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休假,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報酬6、。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 2.請事假應提前通知并填寫請假單,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否則以曠工計。 3.事假三天以上,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工資。 (三) 病假 1.病假不超過一天而又未到醫院就診的,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出示請假單以病假計,一天以上又無醫院證明的,以事假計算。 2.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超過三天的,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公立醫院證明 ( 私人醫院無效 ) ,經公司批準方可按病假休息。3.休病假期間,如發現在外兼職或從事經營活動,經查實,立即停發工資,并解除勞動合同,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4.病假期間的工資:(1)休假1個月內照實發放工資;(2)休假6個月內按507、% 發放工資;(3)超過6個月停發工資;(4)病假過1年的,作自動離職。 (四) 婚假 1.員工本人結婚,給婚假 5 天。 2.男 25 周歲以上,女 23 周歲以上初婚者給婚假 10 天。 3.假期中遇國家法定節日,假期順延,遇公休日計算在內。 4.請婚假應提前通知并填寫 請假單,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 5.婚假發全薪。 (五) 產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給產假 90 天(含節假日)。 2.24 歲以上正常分娩給假 120 天(含節假日)。 3.雙胞胎、難產經醫院開據證明另加 15 天(含節假日)。 4.正常懷孕3個月內流產,給假一個月(含節假日); 7 個月內流產的,給假2個月(含節假日8、)。 5.男員工配偶生育,給陪產假一星期(含節假日)。 6.產假發全薪。 第六條 紀律處分 (一) 員工中有下列情況者,應受到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者。 2.不服從管理,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者。 3.玩忽職守,違章操作,耽誤工作或造成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利益蒙受損失者。 5.品行不正,盜竊公司資財者。6.工作不努力,沒有進取心,消極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務者。 7.曠工連續三天(試用期內,曠工累計一天整),或年內累計滿五天。 8.貪污、受賄或其他不軌行為而使公司的聲譽、形象蒙受損失。 9.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公司業務。 9、10.謾罵打架、暴力行為。 11.在工作場所內的同事間不合適的曖昧行為。 12.故意毀壞公司設備。 13.其它應當受到處分者。 (二) 處罰種類 1.扣罰獎金; 2.口頭或書面警告; 3.降職、降薪、留用察看; 4.辭退、開除。 (三) 處罰方法 1.對違反勞動紀律者隨機給予經濟處罰; 2.對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的員工視情節給予警告、降職、降薪、留用察看直至辭退、開除之處罰。 3.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活費600元/月。 第三章 物品管理第一條 物品購置 1. 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個人造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 2.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經常10、檢查核對。 3.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條 物品賠償 如遺失、損壞公司財物,由責任人一次性賠償。 1.遺失、損壞公司財物原值在1000元以下的,扣除折舊后,全額賠償。 2.遺失的公司財物原值在1000元以上的,扣除折舊后,如價值1000元,按如下數額賠償: 賠償額=1000+(原值1000折舊)*40% 3.如當事人暫無能力一次性賠償,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當事人向財務打欠條,逐月從工資中扣除。 4.損壞公司財物,能修復的,由當事人負責修復,各項費用由當事人承擔。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按遺失公司財物賠償辦法處理11、。 5. 蓄意損壞公司財物或偽造遺失公司財物者,解除勞動合同并處以損失的兩倍罰款。 第四章 衛生管理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每個人要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第一條 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辦公室、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第二條 衛生清理的標準 1.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 2.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 3.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 4.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 5.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 6.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12、整潔; 7.計算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 第五章 印章管理第一條 印章應設司印人員。由司印人員負責印章的保管、使用并做好登記。做到印章使用有跡可循,一印一臺賬、一印一審批。 第二條 司印人員臨時請假、出差,應指定臨時保管人,不得出現無人管理監督、任人使用的現象。第三條 印章應存放在有一定安全措施的保險柜或鐵皮柜內,不得隨意放置。對于不按規定保管印章并造成損失的,保管者負全部責任。第四條 公司印章使用由總經理批準,未按批準而用印的,一經查出,追究司印人員的責任。第五條 印章的禁用范圍:任何形式的對任何法人和其他組織及自然人的擔保、任何形式的借據、欠條、材料賒欠、空白頁、員工收入證13、明,以及空白的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等。經法定代表人批準的特殊情況除外。第六條 嚴格遵守審批、管理程序,無手續或手續不全不得蓋章。第七條 如外出辦事,需攜帶印章的,印章的保管及使用需經申請,公司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可由申請人自行保管,并做好使用登記,并將所辦業務復印件或掃描件或照片留存公司備查。如申請人使用印章未經批準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申請人經濟及法律責任。第八條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印章使用情況,一經發現不合理或違規現象,應及時上報公司總經理并提出處理建議。同時,印章保管人應接受監督及問詢,對于監督人的存疑,行為人應給予合理解釋。如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申請人經濟及法律14、責任。第九條 如發現印章濫用或違規使用,應立即上報公司或公司從其它渠道知悉后,公司將發出通告、通知,宣告印章使用無效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公司造成名譽傷害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對保管人將采取經濟處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第十條 對于冒用、盜用公司印章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構成犯罪的,危害公司或國家利益構成犯罪的,公司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十一條 如發生印章丟失,應立即向公司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掛失公開聲明作廢。并根據相關程序到有關部門重新刻制印章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保管人應承擔公開聲明作廢和重新刻制或辦理印章等的一切費用。造成其他后果的,對保管人將采取經濟處理直至追究15、其法律責任。第六章 會議制度第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副總經理召集和主持。第二條 總經理辦公會的出席人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三總師、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第三條 總經理辦公會原則上每月15日前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總經理可臨時召集辦公會議:(1)董事長提出時;(2)總經理認為必要時; (3)有重大經營事項必須立即決定時; (4)經營管理層人員提議的決策或需要溝通協調的事項; (5)有突發性事件發生時。第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可定期(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或不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擴大會議,全體職能部門負責人列席。聽取、檢查重要會議決議執行情況,抓好16、協調工作,公司各職能部門工作匯報,安排部署工作任務。第五條 與會成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會前應向總經理請假,對會議議題有意見或建議亦應同時提出。第六條 業務分析會由部門負責人召集和主持,部門負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委托項目經理召集和主持。第七條 業務分析會原則上每周一召開一次。聽取個人上周工作執行完成情況匯報,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任務,抓好協調工作。第七章 保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執行保密制度,凡是違反本制度者一律按獎懲制度給予懲處。 第二條 以下內容屬保密范圍: 1.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 2.公司重大經營決策; 3.未公布前的各項決議; 4.人事檔案; 5.勞動工資; 6.財務17、計劃、財務分析報告; 7.資金預算、決算; 8.財務帳簿; 9.實物帳簿; 10.其他不宜向外公布的事項。 第三條 屬保密內容的,未經允許,任何人不準向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散播。 第四條 負責保管保密文件、資料的部門或個人,不準給任何單位和個人借閱、復印。 第五條 因工作需要查閱屬保密內容的文件,須填寫審批表,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查閱,事后立即歸還。 第八章 財務制度 第一條 財務管理 1.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出納員必須認真做好現金及銀行的收支流水帳,保證日清月結,以確保公司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3.現金收入要及時存入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限額。財18、務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款,否則按有關法規處罰。 4.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5.財務部門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6.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7.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8.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19、。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9.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10.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11.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12.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20、款。 13.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4.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5.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6.對每一筆支出憑證,都應填列經手人及事由,并由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予支付。 17.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條 備用金額領取及費用報銷 1.備用金領取必須21、個人申請,并填寫借款單,總經理簽字批準,備用金領取數視用途或出差遠近而定。一般不得超過壹仟元。 2.費用發生后應在五天內報銷,逾期不報,每天按發票金額罰款2% 3.備用金和業務費用必須月結月清,私用備用金由財務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費用報銷必須憑正式的發票,并符合公司有關規定,沒有正式發票不報銷,沒有總經理簽字批準不報銷。 第三條 出差及差旅費管理 1.出差要求:出差人員應做到差前先請示,差中有聯系,差后有匯報。 2.差旅費按“總額包干,超支自負,節約歸己”的原則報銷,標準如下: (1)交通 車船費:火車硬臥、輪船三等艙按實報銷。 夜間乘車補助:連續乘車6小時以上(火車硬座或長途汽車座席,22、臥車除外)均按票面價加40%報銷。 乘座飛機:由總經理視需要批準,應先準后行。 (2)伙食、住宿、市內交通總額包干,其標準為: 一般地區每人每天300元,特區、京、滬、穗每人每天400元。 差旅費應在返回公司后五天內報銷,逾期不報,按出差費用總額每天2%罰款。 第九章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 合同條款的制訂 1.所有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2.所有合同條款的制定必須考慮履行能力; 3.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堅持相關當事人雙方雙贏的原則; 4.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符合公司有關貨源組織、貨款支付和貨款回籠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合同的簽署 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后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署后生效。 第三條 合同的管理 合同除對方需要的文本外,公司需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主辦業務員一份;公司財務一份;公司辦公室存檔一份。 本制度從 xx年 1月1 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