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部門債權債務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56416
2024-09-08
6頁
44.50KB
1、公司財務部門債權債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債權債務管理制度第一節 崗位責任制第一條 項目經理為本項目應收及應付款項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款項全過程管理。第二條 財務負責人組織應收、應付款項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條 財務部門為應收、應付款項管理的主辦部門,物資部、機械管理部、合同部門為應收、應付款項管理的協辦部門,各部門應設立專、兼職的管理人員,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互通情況,共同做好應收、應付款項管理工作。第四條 財務部門職責:(一)辦理應收、應付款項的管理工作;(二)負責編制并下達應收款項催收計劃及2、催收方案,并按月組織相關部門完成應收款項的清收工作; (三)負責建立健全應收款項臺賬,定期編制應收款項明細表;(四)嚴格按照公司資金管理和使用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外借款、對外預付賬款和工程墊資的控制和監督;(五)負責應收款項管理的分析總結工作,針對問題及時提出管理建議;(六)及時償還債務,避免長期債務情況的發生;對已形成的債務,合理確定償還時間和規模;(七)與債權方及時溝通、核對,財務困難時,要得到債權方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響。第二節 債權債務賬目的核對第五條 債權債務賬目的核對,主要由財務部門負責,其他有關各業務部門配合。第六條 項目部應當建立債權債務定期清查和核對簽認制度,至少于每季度末對3、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和核對一次。對各項債權必須取得簽認記錄。對清理核對過程中發現的長期掛賬、長期無結算、賬齡較長、核對不符等情況,應及時提請相關部門查明原因,按規定做出處理。第七條 物資采購、合同、機電等業務部門應配合財務部門與對方財務部門核對賬目,并將核對情況及時通報財務部。第三節 臺帳管理第八條 臺賬管理指應收款項明細臺賬管理和重點外欠款檔案管理。項目部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外欠款重點項目檔案。第九條 項目部應建立債權債務臺賬管理制度,詳細反映各項債權債務的發生、增減變動、余額及其賬齡等財務信息。財務部門應當至少按季編制債權債務明細表,向項目負責人和相關業務部門反饋債權債務的結算情況、余額、4、賬齡等信息,分析債權債務管理情況,提請項目負責人和有關責任部門采取相應措施。第四節 債權債務的清理 第十條 項目部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與業主(局指)辦理驗工計價手續,并根據業主(局指)批復計價確認應收賬款。項目部物資、計價等部門應及時辦理材料物資采購入庫報銷、勞務結算、機械設備租賃等結算手續,以便財務部門正確確認應付款項。第十一條 項目部應加強應收票據管理,對收到的承兌匯票應設置“應收票據登記簿”逐筆登記每一張應收票據的種類、號碼、出票日期、交易合同及付款人、承兌人或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和利率、貼現凈額、收款日期、收款金額等信息。對已到期收回的票據及時注銷,對背書轉讓或貼現的票據及時在5、登記簿中做出標識。項目部對收到的應收票據可在綜合考慮項目資金狀況、貼現資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根據情況采取背書轉讓、貼現等方式加快資金回收。對到期應收票據應及時向銀行提請兌付,保證資金按期回收。項目部對收到的商業承兌匯票應隨時跟蹤和關注出票人財務狀況,防范到期不能收回的風險。第十二條 項目部對預付賬款應嚴格控制。所有預付款項應按合同約定的比例付款,并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及時清算或扣回。合同沒有約定預付款項的一律不得支付。財務部門對長期掛賬的預付款項應及時提請項目負責人和相關業務部門查明原因后做出處理。第十三條 項目部為加速或最大限度回收債權,擬通過債務重組方式對應收款項進行處理的,應事先將債務重組6、方案報公司審批。第十四條 項目部應及時償還債務,避免長期債務的發生。對已形成的債務,合理確定償還時間和規模。與債權方及時溝通、核對,財務困難時,要得到債權方的理解,避免爭議造成不良影響。第十五條 項目部對外支付需辦理承兌匯票的,應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辦理。對開出的應付票據應設置“應付票據登記簿”,詳細登記票據的號碼、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收款人名稱、承兌人、存入保證金額、到期付款額等信息,并在應付票據兌付后予以注銷。項目部對即將到期應付票據應提前安排資金,按期兌付。嚴禁出現因不能按期兌付而影響公司銀行信用的情況。第十六條 項目部在與勞務隊伍、供應商等各類債權人辦理債務7、清算前,應組織相關部門對與對方的結算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確保應扣的各種款項足額扣回。第十七條 項目完工后,項目部應負責完成所有債權清收和債務清算工作。第五節 清查簽認管理 第十八條 嚴格執行應收款項清查簽認制度。各單位財務部門應于季末和年末時,全面清查各項應收款項,并派專人主動與債務人核對應收款項,采取派人前往或發函確認的方式辦理簽認記錄,做到債權明確,賬實、賬賬相符,確保訴訟有效。 第十九條 在工程竣工結算期間,財務部門、工程管理部、機械物資部等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對合同總價進行清理,對合同內、合同外或新增和變更部分應認真核對確認,形成最終應收款額,及時取得對方簽認,同時記入工程應收款臺賬8、并組織清收。 第二十條 對拖欠時間長,但又在訴訟時效期內的應收款項,各單位應備齊相關資料和法律文件等有效證明,在該應收款項訴訟時效期滿前六個月專題上報上級財務部門,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損失。第六節 內部關聯往來管理第二十一條 公司內部關聯往來應于發生時通過銀行及時清算,不能及時清算的,可以于月末采取內部債權債務抵消和銀行結算相結合的方式清算。 第二十二條 嚴格內部關聯往來簽認制度。原則上債權方為發出“簽認單”單位,債權方應按季于季末5日內向債務方發出“簽認單”,債務方應于收到“簽認單”的3日內予以簽認。 第二十三條 對季末未能清償的款項余額,債務方應向債權方出具還款計劃,經財務部門確認同意后,債權方可向債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收資金占用費。第七節 損失管理第二十四條 損失管理指應收款項壞賬損失的確認、處理程序及披露。第二十五條 項目部應按照公司會計政策足額計提壞賬準備。對確因債務人破產、死亡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等需作為壞賬處理的應收款項,應按規定報公司批準后處理,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未經公司批準,不得擅自將應收款項作為壞賬處理。對經批準作為壞賬損失處理的應收款項,應按照賬銷案存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備查登記并積極催收,最大限度予以收回。已作壞賬損失處理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應及時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