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輸變電設備測溫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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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651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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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公司輸變電設備測溫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設備測溫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加強xx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設備安全、穩定運行,對設備測溫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輸、變電設備應定期開展設備測溫工作。第三條 變電站巡視測溫:變電站按以下要求開展巡視測溫。(一)配置有點溫儀或紅外熱成像儀的變電站,應在以下情況下進行巡視測溫。1、值班員在全面巡視設備時對負荷較大的一次設備、站用電系統連接端子、二次設備電流端子、強油循環冷卻器電源及控制回路等易發熱的部位進行測溫,監視設備有2、無異常。2、帶有嚴重缺陷運行的設備、重載設備按規定要求縮短巡視周期時,每次巡視時應對以上設備進行測溫,加強監視。3、發現異常發熱設備,在該異常發熱設備未處理期間,變電站應縮短巡視周期,并每次巡視時對發熱點進行監視,結合環境溫度、負荷情況分析發熱情況有無惡化趨勢。4、每次測溫應填寫“現場測溫記錄”。(二)對無法測溫的設備,值班員在巡視設備時應觀察設備有無發熱變色,示溫蠟片(如果有)有無融化等現象,發現異常立即匯報,由上級進行測溫確定。第四條 電纜線路按以下要求進行測溫(一)35KV及以上電纜線路檢測內容包括:終端頭外絕緣主體和端部每相溫升,單體不同部位溫差和三相溫差;中間頭外絕緣主體和端部每相溫3、升,單體不同部位溫差和三相溫差;終端頭與導線連接處每相溫升,單體不同部位溫差和三相溫差。(二)10KV電纜線路檢測內容包括:終端頭外絕緣主體和電纜頭引流線搭接點處;中間頭外絕緣主體溫度,單體不同部位溫差和三相溫差;終端頭與導線連接處每相溫升,單體不同部位溫差和三相溫差。第五條 架空線路按以下要求進行測溫(一)35KV及以上架空線路檢測內容包括:導線接頭(搭接點、引流線連接點、壓接管等設備連接處), 主要檢測導線連接點是否發熱,通過發熱判斷連接點的緊密性;耐張線夾及防振錘處,這部分點主要是檢查導線長期運行是否因為舞動或振動造成導線損傷而發熱;絕緣子串(合成絕緣子),絕緣子的好壞影響線路的防雷, 4、合成絕緣子的發熱和劣化容易掉串)(二)10KV及以上架空線路檢測內容包括:導線接頭(搭接點、引流線連接點、壓接管等設備連接處),主要檢測導線連接點是否發熱,通過發熱判斷連接點的緊密性;主設備檢測(柱上變壓器、柱上斷路器、柱上負荷開關),主要檢測本體是否發熱(缺油,絕緣受損后發熱)。連接點發熱,這部分設備主要檢測的是線夾連接點(設備線夾、 安普線夾、樁頭連接點等);輔助設備檢測(重點集中在避雷器、隔離開關、跌落保險、低壓隔離開關、絕緣子的檢測上)。第六條 計劃普測及重點測溫(一)計劃普測:1、變電站普測周期:110kV站:3個月;35kV站:4個月;10kV站:6個月。高壓并聯電容器及集合式電容5、器普測周期為3個月2、35KV及以上電纜線路要求每年至少2次。10KV電纜線路要求每年至少1次。3、35KV及以上架空線路要求每半年至少1次。10KV城區重負荷線路要求每半年至少1次,其余10KV線路要求每年至少1次。(二)重點測溫:根據現場實際對部分設備進行重點測溫。測溫時間及周期根據運行方式和設備變化安排,按以下原則掌握:1、長期大負荷的設備應增加測溫次數。2、高溫異常天氣時應增加測溫次數。3、設備負荷有明顯增大時,應根據需要安排測溫。4、設備存在異常情況時,需要進一步分析鑒定。5、上級有明顯要求時,如:保電等。6、新建、改擴建的電氣設備在帶負荷后應進行一次測溫,大修或試驗后的設備必要時進6、行測溫。7、遇有較大范圍設備停電(如變壓器、母線停電等),酌情安排對將要停電的設備進行測溫。8、變電設備帶電水沖洗前,對被沖洗設備進行測溫監視,發現溫度異常的設備,應在帶電水沖洗前提前告知工作負責人。(三)計劃普測及重點測溫應填寫“設備現場測溫記錄”,對存在異常的設備還應填寫“紅外圖像分析報告”。(四)計劃普測及重點測溫使用紅外成像儀進行,根據紅外熱成像儀的配置情況由班組完成。第七條 測溫范圍(一)只要表面發出的紅外輻射不受阻擋都屬于紅外診斷的有效監測設備。例如:變壓器、斷路器、刀閘、互感器、電力電容器、避雷器、電力電纜、母線、導線、組合電器、低壓電器及二次回路(端子排等)。(二)對于無法進行7、紅外測溫的設備(封閉開關柜),可采取其它監測手段(如粘貼示溫蠟片等)第八條 設備發熱缺陷的處理流程:(一)運行人員發現接頭發紅等明顯異常時應立即報調度采取措施。(二)對與其他發熱缺陷,按以下流程進行處理:(詳見后)第九條 紅外測溫注意事項:(一)設備測溫檢測時,檢測人員應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室外檢測宜在日出之前、日落之后或陰天進行;室內檢測宜在閉燈進行,被測物應避免燈光直射。檢測目標及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雷、雨、霧、雪及風速較大時,不應進行測溫工作。(二)新投運或大修后的電氣設備在帶正常負荷后的一個星期內(但最早不得少于24h)應進行一次紅外檢測和診斷,并作為原始數據保留,在以后分析時作為資料8、;對110kV及以上的電壓互感器、耦合電容器、避雷器等設備進行準確測溫,求出各元件的溫升值,作為分析這些設備參數變化的原始資料。第十條 紅外檢測的診斷方法和判斷依據 (一)對于能直接測量帶電體的設備使用表面溫度判斷法適用對象:架空線路、隔離開關、變壓器、低壓避雷器、母線及其電氣連接點、低壓空氣開關、高低壓電纜等能直接測量的裸露設備。 1、緊急缺陷:電氣設備表面溫度超過110;2、重大缺陷:電氣設備表面溫度超過80;3、一般缺陷:電氣設備表面溫度超過60;4、熱隱患:電氣設備表面溫度超過50; 注:對于熱隱患的設備,應繼續關注該設備的負荷情況,15天之內,在負荷高峰時段,需對該設備至少進行一次測9、溫工作,若測量溫度仍大于50但又達不到一般缺陷的溫度,則對該設備納入“設備熱隱患記錄表”中,在下一個測溫周期中重點測量。詳見附錄B。 (二)對于無法直接測量帶電體的設備則使用相對溫差判斷法適用對象:柜內的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斷路器、負荷開關及封閉的高低壓插接母線等不能直接測量的設備。 1、緊急缺陷:溫差超過30;2、重大缺陷:溫差超過20;3、一般缺陷:溫差超過15; 4、熱隱患:電氣設備表面溫差超過10; 注:以上設備因所處位置的特殊性,其只能測量設備柜體(封閉體)外部的溫度情況。如發熱點的溫差值大于10 時,應引起重視,且必須在一周內,在負荷高峰時段對該設備進行不少于2次紅外測溫,如設10、備溫度仍大于10但不夠成一般缺陷時,則對該設備納入“設備熱隱患記錄”中,在下一個測溫周期中重點測量。 第十一條 缺陷處理程序(一)危急缺陷:消缺部門應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處理。(二)嚴重缺陷:消缺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處理,運行單位應加強監視,并縮短巡視周期。(三)一般缺陷:運行單位作為一般缺陷流轉,消缺部門結合停電處理。運行單位應加強監視。第十二條 變電站內及線路運行管理部門應長期收存“設備現場測溫記錄”及“紅外圖像分析報告”,作為設備的狀態檢修歷史資料,變電站站長和線路運行管路部門負責人應對本年的設備測溫相關記錄定期進行檢查。第十三條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第十四條 應具備的規程、規范(參見11、附件)。帶電設備紅外診斷技術應用導則交流高壓電器在長期工作時的發熱)。第十五條 紅外熱成像儀測溫操作方法詳見附錄1。附錄1:1紅外熱成像儀測溫操作方法1.1運行人員應經培訓后能正確、熟練掌握點溫儀或紅外熱成像儀的使用方法,用測溫儀器對所有應測部位進行全面掃描,找出熱態異常部位,然后對異常部位和重點檢測設備進行準確測溫。1.2準確測溫應按如下要求進行:針對不同的檢測對象選擇不同的環境溫度參照體;測溫設備發熱點、正常相的對應點及環境溫度參照體的溫度時,應使用同一儀器相繼測量;正確選擇被測物體的發射率(參見DL/T664-2008);正確鍵入大氣溫度、相對溫度、測量距離等補償參數,并選擇適當的測溫范圍;應從不同方位進行測溫,求出最熱的溫度值;記錄異常設備的實際負荷電流和發熱相、正常相及環境溫度參照體的溫度值。2診斷方法及判斷依據2.1表面溫度判斷法:根據測得的設備表面溫度值,對照交流高壓電器在長期工作時的發熱(GB763-90)3.2條判斷。2.2相對溫差判斷法:兩個對應測點之間的溫差與其中較熱點的溫升之比的百分數,即:(T1-T2)/(T1-T0)*100%, T1代表發熱點的溫度、T2代表正常相對應點溫度、T0代表環境參照體溫度。附件1:帶電設備紅外診斷技術應用導則附件2:交流高壓電器在長期工作時的發熱附件3:變電站設備現場測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