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公司財務工作現金支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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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656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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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公司財務工作現金支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領導、各部門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一)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二)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2、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三)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四)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五)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六) 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七)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組成。第五條 財務負責人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 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借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二)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3、;(三)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四) 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二)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單位負責人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三)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 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二)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4、不認白條抵壓現金。(三)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四)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生效。(五)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六)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七) 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條 基層公司財務人員的任用(八)基層公司財務人員的工作采用聘用制,由總會計師考核,報請總經理后進行任用。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5、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記帳憑證并簽字蓋章上交單位負責人批審。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審計部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保證項目資金不被挪用于其他工程項目。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單位負責人,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要求各基層報表于當月底報于總公司,由會計合并匯總報表,并于次月10日前上報單位負責人及有關部門。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6、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第十六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清交接手續。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主管領導指定相關負責人監交。第四章 支票管理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管領導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第二十7、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主管領導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二十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主管領導簽字。主管領導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后補簽。第五章 現金管理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 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 個人勞務報酬;(三) 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五) 單位負責人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8、由主管領導確定。第二十三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負責人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支付現金。第二十四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如遇特殊情況派專人看管庫存現金)第二十五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提取。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財務負責人審核;交主管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9、款期限即轉應收款或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分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報銷。第三十條 差旅費據實際情況報銷,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負責人審核時間、天數票據無誤簽字交于出納。填制憑證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第三十一條 公司車輛修理費按照車輛行駛里程進行管理,由辦公室確認后采取定點修理,不得擅自在外進行修理。第三十二條 公司車輛油料費由辦公室10、按照車輛行駛里程發放,市區內禁止在定點加油站以外加油報銷。第三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第三十四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按工程決算完畢及時歸檔。第三十五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主管領導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第三十六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主管領導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11、,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的1-3倍;(一) 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二) 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三) 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四) 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五) 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嚴重者可交司法部門處理。(一) 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 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 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四) 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務的;(五) 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漏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 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七) 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第四十條 建立獎勵制度,按季財務審計審查各基層財務工作,并制定考核評分標準,開展流動紅旗活動。并對評分“優秀”的財務部門給予物質獎勵。第八章 附 則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