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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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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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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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吉林xx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文件吉xx司字20xx第6號關于下發吉林xx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部室:現將 吉林xx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下發,請遵照執行。附件:吉林xx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吉林xx拍賣有限責任公司20xx年7月26日附件:吉林xx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吉林xx拍賣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2、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二章 會計機構及會計人員第四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作為統一的會計機構,具體負責會3、計核算、會計監督、財務管理。第五條 財務部設置財務經理、財務會計、出納等崗位。崗位職責如下:出納職責:(一)了解財務部各崗位工作內容,做好與各崗位的銜接工作。(二)熟悉公司各類財務管理制度。(三)準確收付現金,妥善保管現金及有價證券,各類印章,保證資金安全。(四)隨時掌握各銀行戶頭余額,禁止簽發空頭支票。(五)及時核對信用卡拉卡明細與銀行入賬的對賬單,月底編制銀行對賬單。(六)堅持每天盤點現金,及時核對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七)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財務會計職責:(一)熟悉掌握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有關法規。遵守各項收費制度、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保證專款專用。(二)按照會計制度編制記賬憑4、證,做到憑證合法、內容真實、數據準確、手續完備,賬目健全、及時記賬算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定期對賬(包括核對現金實有數)。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三)嚴格票據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發票,收據要合規范。票據領用要登記收回要銷號。(四)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五)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定期做好財產清查和核對工作,做到賬實相符。(六)遵守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實行會計監督。(七)對主管部門和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進行的監督要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匿、5、謊報。(八)會計調離本崗位時,要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印章、票據、有關文件、會計檔案、債權債務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移交情楚并編制移交清冊,辦妥交接手續。(九)遵守職業道德,做到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一絲不茍、熱忱服務。財務經理職責:(一)負責公司的全面財務會計工作。(二)負責制定并完成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辦法。(三)解釋、解答與公司的財務會計有關的法規和制度。(四)分析檢查公司財務收支和預算的執行情況。(五)審核公司的原始單據和辦理日常的會計業務。(六)審核公司的記賬憑證,審核公司的會計報表。(七)定期檢查公司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是否賬實相符。(八)負責定期財產清查。(6、九)承辦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財務工作。(十)保證按時納稅,負責按照國家稅法和其他規定,嚴格審查應交稅金,督促有關崗位人員及時辦理手續。第三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第六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第七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第八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7、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第九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8、離或離職。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第十二條 庫存現金的管理(一)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超出范圍的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二)現金出納員應當對批準后的現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支付申請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原始憑證的填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支付手續并及時據以登記現金日記賬。財務主管審核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后,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戳記?,F金出納員收到現金款項時,必須開具現金收據。(三)現場收取客戶現金作為拍賣保證金,必須用信封封存,并讓交款者齊縫簽字,妥善保管。開據拍賣保證金單,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一聯9、交競買人,結算拍賣成交價款或者退拍賣保證金時必須收回,一聯財務留存。(四)每日的庫存現金余額不得超過1.5萬元,超過部分應及時解交銀行。(五)現金出納員不得用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現金,不得設置小金庫。(六)現金出納員每日清點庫存現金并與現金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如發現現金短缺或溢余,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匯報并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來核算,及時查明原因報請總經理作出處理后,再據以轉入有關賬戶。財務經理每周至少對庫存現金盤點一次,每月末必須盤點,以保證賬款相符。第十三條 銀行存款管理(一)銀行賬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10、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二)銀行賬戶支付權限及印鑒管理1.單筆支付金額為人民幣2萬元以下或等值外幣的票據,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單筆支付金額為人民幣2萬元以上或等值外幣的票據,需總經理簽字審批。2.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法定代表人章由出納保管,印鑒保管人出差時需經總經理同意后授權委托指定人員代保管;3.出納員應當對批準后的銀行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支付申請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原始憑證的填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支付手續并及時據以登記銀行日記賬。不得開具空頭支票,票據收款人與發票開具人必須一致(除發票開具人書面要求除外)。11、財務經理審核記賬憑證后,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銀行付訖”戳記。4.月末,財務經理應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對賬單核對,若有未達賬項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于未達款項,應查明原因督促有關經辦人員及時處理。如果經過調整仍然不相符的,應及時報請總經理審批后,再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運輸設備、辦公設備等。第十五條 財務部固定資產的管理職責:(一)財務部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賬。(二)負責辦理固定資產購入、出售、清理、報廢等財務核算。(三)監督和組織使用12、部門進行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及清查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四)整理核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使用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五)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使用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職責:(一)使用部門固定資產保管人員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保管好固定資產設備。(二)建立本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三)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配合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對本部門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四)部門使用人員工作變動時辦理固定13、資產轉移手續。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與封存:凡符合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財務部門與使用部門要預估回收價值,填寫設備報廢單,報總經理批復后,及時作價處理并辦理報廢相關手續。對于使用不當造成報廢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第六章 期間費用管理第十七條 期間費用是指公司為取得經營收入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是指公司為組織和管理公司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種費用;銷售費用是指公司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財務費用是指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籌資費用。財務部應加強對期間費用的核算、控制、分析。對期間14、費用的核算應根據公司管理的需求分部門、分項目、分責任人進行。對期間費用的控制應進行事先、事中、事后全過程控制。第七章 內部牽制和稽核第十八條 公司按照互相制約、互相協調的原則,通過嚴密會計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責任制,逐步完善內部牽制和稽核制度。凡涉及款項和財物的收付、結算、登記等業務工作,必須由兩人或者兩人以上分工辦理。第十九條 貨幣資金收付業務,應按以下規定辦理:(一)所有收、付款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二)實行錢、賬分管,出納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和財務專用章分別由出納和財務經理保15、管,嚴禁交由一人保管。(四)所有貨幣資金的收付,必須憑證齊全,審批手續不全,財務部將不予辦理。(五)各項付款憑據一經支付,應立即加蓋支付印戳銷案,防止重復請款。第二十條 稽核工作的范圍(一)賬務稽核1記賬憑證的審核或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1)每一交易行為發生,是否按規定填制記賬憑證,如有積壓或事后補制者,應查明其原因。(2)會計科目有無誤用,摘要是否適當,有無遺漏、錯誤以及各項數字的計算是否正確。(3)轉賬是否合理,借貸方數字是否相符。(4)應加蓋的戳記編號等手續是否完備,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5)記賬憑證所附原始憑證是否合乎規定、齊全、確實及手續是否完備。(6)記賬憑證編號是否連貫,有16、無重編、缺號現象,裝訂是否完整。(7)記賬憑證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2賬簿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1)各種賬簿的記載,是否與記賬憑證相符;應復核者,是否已復核。(2)各相對科目的余額是否相符,有無漏轉現象。3庫存檢查,須注意下列事項:(1)檢查庫存現金、支票簽發數額與銀行存款對賬單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齊全,作廢部分有無辦理注銷。(2)現金是否存放庫內,如有另存他處者,應立即查明原因。(3)庫存現金有無以單據抵充現象。(4)內部往來賬,是否經常核對。4報表檢查,應注意下列事項:(1)各種報表是否按規定期限及份數編送,有無缺漏。(2)各種報表內容是否與賬簿上的記載相符。(3)數字計17、算是否正確,簽章是否齊全。(4)報表編號、裝訂是否完整及符合規定。(5)報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二)財務稽核1財務處理過程中所采用的會計方法及操作流程是否正確、合理。2復核費用的核算是否準確。3復核公司各項經濟合同及執行情況。第八章 會計工作交接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開原會計崗位。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之前,必須做好以下工作:(一)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憑證的,應當將憑證填制完畢。(二)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三)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18、,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四)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會計軟件和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等有關資料、實物等。未了事項的書面材料也應列入移交清冊。(五)財務經理、財務主管和移交時,還應將全部財務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債權、債務的遺留問題寫成書面材料,該書面材料是移交清冊中的重要內容。第二十三條 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第二十四條 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逐筆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逐筆核對點收。第二十五條 交接完19、畢后,交接雙方及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移交清冊應注明:公司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等。移交清冊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第二十六條 接替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和會計檔案的完整性。接替人員應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第二十七條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第九章 會計檔案管理第二十八條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及與會計核算相關的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合同、章程等重要資料。第二十九條20、 會計檔案的保存(一)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其中月、季度財務報告保管期限為3年;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管5年;會計移交清冊以及各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為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年度財務報告則需永久保存。(二)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書面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經財務總監及總經理批準,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執行。銷毀時應由審計部及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簽字認可。第三十條 會計電算化數據必須定期備份,并打印紙質會計檔案,妥善保存21、。第三十一條 由于會計人員變動或會計機構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一)移交人應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二)交接雙方要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都必須在移交清冊上簽字。第十章 附則第三十二條 當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修改,出現本制度與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有抵觸的,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同時對本制度進行相應修改調整。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與公司相關財務及其他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財務部門負責制定本制度的有關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 公司在以前年度所制定的相關規范性文件,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終止使用。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