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安全監控系統設備調試校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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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685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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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安全監控系統設備調試校正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某集團安全監控系統設備調試校正制度第一條各礦應建立安全測控儀器檢修室,負責本礦安全測控儀器的調校、維護和維修工作。應配備甲烷傳感器、測定器檢定裝置、穩壓電源、示波器、頻率計、萬用表、流量計、聲級計、甲烷校準氣體、標準氣體等儀器裝備。第二條甲烷校準氣體應放在通風良好,符合國家有關防火、防爆、壓力容器安全規定的獨立建筑內,室內應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燈具及電器設備。第三條高壓氣瓶的使用管理應符合國家有關氣瓶安全管理的規定。第四條安全測控儀器設備必須按產品使用2、說明書的要求定期調校。第五條安全測控儀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測試、調校合格,并在地面試運行2448小時方能下井。第六條采用催化燃燒原理的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甲烷檢測報警礦燈等,每隔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體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校一次。第七條除甲烷以外的其它氣體測控儀器應每隔10天采用空氣樣和標準氣樣進行調校、風速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風速計調校、溫度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溫度計調校、壓力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壓力計調校、其它傳感器也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要求。第八條安全測控儀器的調校包括零點、顯示值、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控制邏3、輯等。第九條瓦斯抽放泵站監測系統每間隔10天進行核準和調校,確保抽放泵站監測的準確和可靠。抽放泵站監測系統出現數據不準、監測中斷、儀器損壞或失效等各類故障,必須及時處理。第十條低濃度甲烷傳感器每隔10d應按以下方法調校一、配備器材1%-2%CH4校準氣體、配套的減壓閥、氣體流量計和橡膠軟管,空氣樣。二、調試程序1、空氣樣用橡膠軟管連接傳感器氣室。2、調校零點,范圍控制在0.00-0.03%CH4之內。3、校準氣瓶流量計出口用橡膠軟管連接傳感器氣室。4、打開氣瓶閥門,先用小流量向傳感器緩慢通入1%-2%CH4校準氣體,在顯示值緩慢上升的過程中,觀察報警值和斷電值。然后調節流量控制閥把流量調節到傳4、感器說明書規定的流量,使其測量值穩定顯示,持續時間大于90s。使顯示值與校準氣濃度值一致。若超差應更換傳感器,預熱后重新測試。5、在通氣的過程中,觀察報警值、斷電值是否符合要求,注意聲、光報警和實際斷電情況。6、當顯示值小于1.0%CH4時,測試復電功能。測試結束后關閉氣瓶閥門。7、填寫調校記錄,測試人員簽字。第十一條新甲烷傳感器使用前、在用甲烷傳感器大修后應按以下方法調校一、配備儀器及器材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檢定裝置、秒表、溫度計、校準氣(0.5、1.0、3.0%CH4)、直流穩壓電源、聲級計、頻率計、系統分站等。二、調校程序1、檢查甲烷傳感器外觀是否完整,清理表面及氣室積塵。2、甲烷傳感器5、與穩壓電源、頻率計(或分站)連接,通電預熱10min。3、在新鮮空氣中調儀器零點,零值范圍控制在0.00-0.03%CH4之內。4、按說明書要求的氣體流量,向氣室通入2.0%CH4校準氣,調校甲烷傳感器精度,使其顯示值與校準氣濃度值一致,反復調校,直至準確。在基本誤差測定過程中不得再次調校。5、基本誤差測定。按校準時的流量依次向氣室通入0.5、1.0、3.0%CH4校準氣各約90s,每種氣體分別通入三次,計算平均值,用平均值與標準值計算每點的基本誤差。6、在每次通氣的過程中同時要觀察測量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和聲、光報警情況。以上內容也可以單獨測量。7、聲、光報警測試。報警時報警燈應閃亮,聲級計距蜂鳴器一米處,對正聲源,測量聲級強度。8、測量響應時間。用秒表測量通入3.0%CH4校準氣,顯示值從零升至最大顯示值90%時的起止時間。9、測試過程中記錄分站或頻率計的傳輸數據。誤差值不超過0.01%CH4或2HZ。10、數字傳輸的傳感器,必須接分站測量傳輸性能11、填寫調校記錄,測試人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