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財務會計資本核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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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699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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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額貸款公司財務會計資本核算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的財務、會計工作,規范公司財務行為,防范公司財務風險,促進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保護公司及其相關方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關于小額貸款公司執行的通知及國家有關法規、規章等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第三條 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2、的規定,以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經營狀況,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第四條 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第五條 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調整,本制度隨之作相應調整和補充; 如與國家法規有抵觸時,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第二章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第三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2名專職財會人員,負責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工作。第3、四條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財務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經濟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如實反映公司經營管理全過程的經濟面貌,嚴格監督各項收付事項,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的正當權益。第五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有財務經理負責監交。第三章 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第六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為每年的公歷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七條 公司的記賬方式,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一切憑證、賬簿、報表均用中文書寫。第八條 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對于現金、存款、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以外幣收付的,同時還應以當期匯率轉換為人民幣。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4、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手續齊備,內容完整,準確收付。第十條 公司的收益和費用核算必須在同一時期內登記入賬,不許脫節、提前或延后。第十一條 公司的各項財產均按財務規定核算第四章 投入資本的核算第十二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第十三條 股東出資形式以貨幣出資。第十四條 全部股東繳齊的出資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批準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后。辦理工商登記后,應當向出資人出具出資證明書。公司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第五章 貸款業務的核算及財務風險第十五條 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5、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2、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短期貸款利息的核算(按合同約定執行)具體分為:(1)定期結息 規定的結算期結計利息,一般為按季結息或按月(2)逐筆結息 規定的貸款期限在收回貸款的同時逐筆計收利息,稱為“利隨本清”計算法。 貸款利息=貸款本金時間利率第十六條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的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和撥備制度,準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減值準備6、金,確保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1、 計提貸款專項準備 定期或每年年終對各類資產進行評價,按照規定進行分類,對于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部分,計提貸款專項準備。貸款專項值準備按以下比例按季計提: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其中:次級和可疑類貸款的損失準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2、計提貸款損失準備 金融企業準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計算公式如下:貸款損失準備本年末準予提取貸款損失準備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余額第十七條 呆賬核銷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7、于符合呆賬認定條件的債權,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后予以核銷。 第十八條 對計提減值準備的資產,應當落實監管責任。對能夠收回或者繼續使用的,應當收回或者使用;對已經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核銷;對已經核銷的,應當實行賬銷案存管理。呆賬核銷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于符合呆賬認定條件的債權,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后予以核銷。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核算第十九條 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的標準,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的依據。第二十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電器設備、運輸工具和其他設備及用具四大類。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原價登記入賬:即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費、安8、裝費用作為原價。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平均計算:1、各類固定資產的殘值按原價的5%計算。2、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月折舊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0.375% 電器設備 5 年 1.5% 運輸工具 5年 1.5% 其它設備及用具 5年 1.5%3、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加速折舊和改變折舊計算方法的,由公司另行提出申請,報經稅務局審核批準。4、公司按照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折舊,以次月起計算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次月起停提折舊。5、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9、資產不補提折舊。6、提前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公司的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第二十三條 凡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轉移,都要及時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第二十四條 公司固定資產于每年的十二月進行實地盤點,對于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有總經理責成使用部門查明原因,報董事會審批后及時處理,一般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1、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和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2、毀損的固定資產,按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并扣除可以收回殘值和向過失人、保險公司收10、回的賠償款后的凈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第七章成本、費用第二十五條 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第二十六條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11、,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應當一致。第二十八條 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范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序。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嚴格執行預算制度。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第二十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第三十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據實列入成本(費用)。第三十一條 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12、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第三十二條 依法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的費用等。有權拒絕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或者超過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范圍和標準的收費。第三十三條 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傭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第八章 收益、分配第三十四條 經營業務范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投資者、經營者及13、其他職工履行本單位職務所得收入,全部屬于公司,應當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隱匿、轉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職工福利。第三十五條 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第三十六條 本年實現的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20014、549號)及財政部關于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0590號)有關規定,于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1%提取一般準備金,用于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并入本年實現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經股東會決議,公司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或者轉增資本。法定盈余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的25。第九章 會計報表。第三十七條 公司在報送會計報表的同時,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的問題:1、公司的經營情況;2、利潤的實現和分配情況;3、資金的變動及增減情況;4、所得稅的提取和繳納情況;5、各項財產物資的盤盈、盤15、虧、虧損報廢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6在報送季度會計報表時,如遇特殊情況也應加以說明。第三十八條 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1、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2、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注組成。 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相關附表: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小額貸款余額變動表等。 會計報表由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審核簽章并加蓋公司公章。第十章 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第三十九條 公司每發生一筆經濟業務,都應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外來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發單位簽章,原始憑證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或經辦人簽章。財務16、部門要認真審核原始憑證,遇有偽造和涂改憑證,虛報冒領,財務部門有權先行拒領拒付,然后向總經理報告。對于內容不齊,數字有差錯的憑證應予退回補齊或更正,原始憑證審核無誤后才能據以填寫記賬憑證。第四十條 公司財務審核程序:經辦人 經辦部門負責 財務經理 總經理經辦部門負責人審核:收支內容是否屬實。財務經理審核:憑證的合法性,收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理性,用款計劃事宜。出納人員須按上述次序審核的原始單據辦理收款或報銷事宜。第四十一條 記賬憑證采用收款、付款、轉賬憑證三種憑證。分別按月連續編號(分現金、銀行存款、轉賬),收付款憑證有出納人員制單,經財務負責人復核后據以記載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制單、復17、核、記賬人員都應在憑證上簽章。記賬憑證按編號順序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對于某些有關債權、債務、合同、出資等需要單獨保管的重要憑證,應在該項原始憑證和有關記賬憑證上加以說明。第四十二條 公司對外開具的憑證都要依次編號,并應保留副本和存根。誤寫和作廢的對外憑證的正本應與編號號碼的副本一并保存,短缺或不能收回的,應在副本或存根上注明原因。第四十三條 空白發票、支票均由財務部門主辦會計領購和保管,領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門登記,領用人員簽收。用完后及時辦理繳銷或核銷手續。第四十四條 公司應設置日記賬、總賬和明細賬三種主要賬簿和各種必要的輔助性備查賬簿。各種賬簿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18、記賬憑證或憑證匯總表進行登記,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公司各種賬簿的記錄,不得刮察、涂改、或用褪色藥水消除字跡。發生錯誤時,應根據錯誤性質和具體情況,采用劃線或另行填制記賬憑證等方法予以更正。劃線更正時,應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第十一章 審計第四十五條 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批準的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會計報告和全年賬目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第四十六條 投資各方都可對公司的賬目進行檢查,所需費用由查賬方自行負擔。檢查發現的問題需要公司處理的,應及時提交公司研究處理。第四十七條 公司應對查賬人員提供所需的憑證、賬簿和有關資料。查賬人員應19、負責保密。第十二章 會計檔案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檔案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第四十九條 公司年度會計報表以及與合營各方權益有關的重要會計檔案如合營協議、合營合同、合營章程、董事會決議、驗資證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報告、簽訂的長期經濟合同等,必須永久保存。一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月度、季度會計報表至少保存15年或合資期滿。第十二章變更、清算第五十條公司發生下列變更事項時,需向財政部門備案: (一)變更公司名稱、注冊地址或注冊資本; (二)改變公司組織形式; (三)修改公司章程; (四)變更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 (五)要求備案的其他20、變更事項。第五十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通過分立、合并等方式進行重組。實施重組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履行規定程序,組織開展財產清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組織與債權人協商,制訂債務處置或者承繼、股權設置、資本重組的實施方案。第五十二條 公司分立,應當按照資產相關性或者業務相關性原則分割財產、承擔債務,并明確分立后的產權關系。對不能分割的財產,在評估的基礎上,經各方協商,由擁有財產的一方給予其他方經濟補償。第五十三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小額貸款公司或者新設的小額貸款公司承繼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并明確合并后的產權關系。公司合并凈資產超出注冊資本的21、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少于注冊資本的部分,應當變更注冊資本或者由投資者補足出資。第五十四條 公司進行重組時,對拖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以及欠繳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等, 以公司現有資產優先清償。第五十五條 公司被責令關閉、依法破產或者經營期限屆滿終止經營或者解散的,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 公司章程的規定實施清算。 公司自愿清算的,由公司股東會決議后執行。公司依法進行清算,應當對非貨幣財產進行資產評估。第五十六條 公司的清算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后,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順序清償債務。第五十七條 公司清算完畢, 編制清算報告,聘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將清算報告和審計報告報投資者決議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向相關部門、債權人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通告。第五十八條 公司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自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