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公司財務部資金現金及員工工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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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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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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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山西工程公司財務部資金、現金及員工工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管理大綱3第二章 員工守則4第三章 財務管理5第一節 總則5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5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7第四節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8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10第六節 稅收及利潤分配9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10第四章 人事管理9第一節 總則9第二節 編制及定編10第三節 員工的聘(雇)用10第四節 工資、待遇11第五節 假期及待遇12第六節 辭職、辭退、開除11第五章 業務質2、量管理15第一節 總則15第二節 項目經理制度15第三節 三級復核制度16第六章 保密工作17第七章 崗位職責18第八章 企業印、信管理制度23第九章 附則24第一章 管理大綱 第一條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經律。 第三條 公司的財產屬股東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和股價穩定。 第五條 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3、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 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條 公司尊重專業人才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知識為公司多作貢獻。 4、第十一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三條 公司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條 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十五條 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克己奉公。 第十六條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第十七條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第十八條 愛護公物,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第十九條 努力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第二十條 積極進取,勇于開拓,創新貢獻。第三章 財務管5、理第一節 總則 第二十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總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二十四條 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全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6、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3.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第二十五條 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協助總會計師7、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第二十六條 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二十七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二十八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二十九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8、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三十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公司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三十一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9、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三十三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三十四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三十五條 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10、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三十六條 公司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七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三十八條 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三十九條 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四十條 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11、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四十一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四十二條 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四十三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12、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第四節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四十四條 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四十五條 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第四十六條 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 第四十七條 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13、人代管。 第四十八條 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四十九條 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會款審批權限如下:1萬元以下的(含1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萬元以上(含1萬元)由執行董事審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五十條 一切現金往來,必須14、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五十一條 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五十二條 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五十三條 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五十四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五十五條 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總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執行董事確定。提取后應專款專用,不得私分、貪污。 第五十六條 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總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由15、執行董事審批。第五十七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五十八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六十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六節 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一條 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第六十二條 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六十三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16、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六十四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第六十五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第四章 人事管理第一節 總則 第六十六條 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七條 公司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條 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17、須遵守合同。 第二節 編制及定編 第六十九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第七十條 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節 員工的聘(雇)用 第七十一條 各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七十二條 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七十三條 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第七十四條 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執行董事提名董事會聘任; 2.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18、部門主任,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其他員工,由總經理批準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第七十五條 各部門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內部調整; 2. 本公司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招聘。 第七十六條 新聘(雇)員工,用人部門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辦公室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第七十七條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用人部門和辦19、公室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辦公室會同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第七十八條 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辦公室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第四節 工資、待遇 第七十九條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第八十條 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第八十一條 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第八十二條 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20、定確定,由辦公室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第八十三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部門可將材料報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第八十四條 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第五節 辭職、辭退、開除 第八十五條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八十六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公司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八十七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經予辦理辭職手續。 第八十八條 員工21、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十九條 員工工作半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九十條 員工必須服從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九十一條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公司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 第九十二條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第九十三條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辦公室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九十四條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第九十五條 員工辭職、被辭退、或終止聘(雇22、)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九十六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第五章 業務質量管理第一節 總則 第九十七條 為加強公司的業務質量,更好的貫徹公司“成功在于信譽”的創立宗旨,特制定本制度。第九十八條 公司業務工作實行以項目經理制度為核心的工作制度。 第九十九條 公司業務工作質量實行以總工牽頭的三級質量復核制度。第二節 項目經理制度第一百條 公司業務工作以項目為依托,實行項目小組制度,項目小組根據需要,可以由公司各部門人員組23、成。第一百一條 項目小組在項目開展時按總經理要求成立,在項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人員回歸各部門。第一百二條 項目經理負責管理項目小組,有權要求公司各部門配合工作,只對總經理和總工負責。第一百三條 項目小組職責:一, 項目經理:1,負責受理業務,核查點收委托方報送的業務資料;2,負責統籌業務的工作進度,保證工作如期進行并圓滿完成;3,負責整體把握、審核經辦人員完成的業務工作質量,保證工作的準確度和正確性;4,負責業務成果的交付和業務費用的收取,保證業務成果的如期交付和業務費用的如額收取;5,負責統籌承辦的業務的檔案整備,并與檔案員交接。二, 經辦人員:1,按項目經理的安排,如期、保質的完成自己負24、責的部分業務;2,負責承辦的業務的檔案整備,并完整的交付給項目經理;3,按項目經理的安排,對其它經辦人員完成的業務成果進行復核,并保證復核后的業務成果的準確度和正確性。第三節 三級復核制度第一百四條 一級復核由項目經理安排項目小組經辦人員進行交叉復核,經辦人員復核完成后,簽字后連同復核意見一起報項目經理。第一百五條 二級復核由項目經理負責,復核完成后,簽字后連同復核意見一起報總工。第一百六條 三級復核由總工負責,復核完成后,簽字后連同復核意見返回項目小組。第一百七條 總工和項目小組若有意見分歧,報總經理決策。第六章 保密工作 第一百八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25、九條 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一百一十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一百一十一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招標項目的資料;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第一百一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 第一百一十三條 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26、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第一百一十四條 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第一百一十五條 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條 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第七章 崗位職責 第一百一十七條 執行董事職責: 1.召集、主持股東大會; 2.領導董事會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3.簽署本公司的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提名總經理人選,供董事會會議討論和表決; 5.在董事會會議閉會期間執行董事會決議,處理董事會權限內的事務,重要問題應向下次董事會會議報告; 6.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27、等重大事件時,可對一切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種裁決權和處置必須符合本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會議報告; 7.指導本公司的重大業務活動; 8.執行董事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可授權其他董事負責。 第一百一十八條 董事職責: 1.處理董事會事務工作; 2.負責董事會委托的工作; 3.調查研究公司的發展問題。 第一百一十九條 總經理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2.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3.組織和制定公司生產、年度經營、發展、財務、人事、勞資、福利等計劃,報董事會批準實行,主持制訂公司年度預、決算報告; 4.根據董事長的授權,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和協議; 5.定期向28、董事會提交經營計劃工作報告、財務報表等; 6.向董事會提名任免公司高級職員、部門經理(主任); 8.決定員工的獎懲、定級、升級、加薪、招工、雇用或解雇辭退; 9.提出機構設置、調整或撤銷的意見,報董事會批準; 10.簽發日常行政、業務和財務等文件; 11.由董事會或董事長授權處理的有關事宜。 第一百二十條 總會計師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編制公司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年度分紅派息方案; 3.監督全公司29、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4.對各級財會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付執行; 5.負責搞好全公司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工程師職責: 1.主管公司的業務,負責招標代理全過程中的技術工作; 2.負責審查招標代理方案,主持業務會審工作; 4.確定工程量清單,主持招標、投標工作; 5.總經理授權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二十二條 辦公室主任職責: 1.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 2.處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務,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3.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報工作,深入調查研究,了解掌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當好領導參謀; 4.處30、理公司的公關事務,接待戶、客人,策劃公司的對外宣傳、廣告等大型活動; 5.領導起草公司文件、報告和編制資料; 6.負責安排公司的會議及活動; 7.協助做好員工培訓和計劃生育等工作; 8.總經理授權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二十三條 辦公室職員職責: 1.負責會議記錄工作; 2.負責起草公司的文件、報告; 3.協助主任做好辦公室工作. 第一百二十四條 檔案保管員職責: 1.承辦檔案工作; 2.做好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借閱、移運移交、保管保存工作; 3.保守檔案秘密; 4.承辦其他辦公室工作. 第一百二十五條 計劃財務部部長職責: 1.主持計劃財務部全面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各31、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各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運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和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4.總經理授權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條 出納員職責: 1.按財務制度規定使用現金和庫存現金,不得以“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不挪用公款;現金往來按順序逐筆登記日記帳,并日清月結,確鈔帳相符; 2.按銀行結算制度規定辦理款項的收付;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對已辦妥的收付款憑證,按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并結出余額,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32、節表”,確保帳面余額與對帳單余額相符; 3.妥善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據和有關印章; 4.按付款審批規定支付款項,不得擅自違反規定付款,防止資金損失; 5.認真審核各項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做到各項收、付款合法和手續完備; 6.積極主動催收各項應收的款項.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會計職責: 流動資金核算: 1.擬訂流動資金管理和核算實施辦法,參與核定流動資金定額,實行管用結合與資金歸口分級管理; 2.編制流動資金計劃和銀行借、還款計劃負責流動資金調度,組織流動資金供應; 3.定期考核流動資金使用效果,不斷加速流動資金調動. 固定資產核算: 1.擬訂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實施33、辦法,劃定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編制固定資產目錄; 2.參與核定固定資產需用量及編制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計劃; 3.辦理固定資產購置、調入調出、價值重估、折舊、調整、內部轉移、租賃、封存、出售及報廢等會計手續,進行明細登記核算,定期進清查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4.按制度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5.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分析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 工資核算: 1.按計劃控制工資總額的使用; 2.審核工資表,計算發放工資;按制度規定計提發放獎金; 3.進行工資明細核算. (四)利潤核算及分配: 1.編制利潤計劃,將年度利潤指 分解落實到單位; 2.做好34、利潤明細核算,正確計算生產經營、銷售收入和其他收入,認真審核和計算各項成本費用支出,準確計算利潤,按制度計算和上交稅,制作并登記有關的明細帳,編制利潤報表上報; 3.考核、分析利潤完成情況,積極挖潛節支,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努力提高利潤. (五)總帳報表: 1.登記總帳,核對帳目,編制資金平衡表;2.核對其他會計報表,管理會計憑證和帳表. 第一百二十八條 業務部主任職責: 1.主持業務部全面工作; 2.處理公司日常業務事務,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3.配合公司的對外宣傳、廣告等大型活動; 4.領導起草公司業務文件、報告和編制資料; 5.做好員工業務培訓工作; 6.總經理授權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一35、百二十九條 業務工作人員職責: 1.承辦具體項目的業務工作; 2.承辦情報、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編和發送工作;3.承辦公司日常事務工作。第八章 企業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的印鑒分類由專人保管。1,公司的公章、執行董事的私章、總經理的私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2,業務專用章、會計的私章、出納的私章:分別由會計部主任、會計、出納負責保管;3,業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核對章:由總工程師負責保管; 第一百三十一條 印信管理人員應對印、信使用的正確性負責. 第一百三十二條 凡以公司名義出具的各類文件、資料需要蓋章,必須由總經理在發放單上簽字或當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員方能同意使用公章,并應留下36、底稿和兩份印好的以備存檔和借閱. 第一百三十三條 公章的銷毀,必須經執行董事批準,有兩人以上監銷并做好登記. 第一百三十四條 各部門出差人員需開具介紹信,必須按出差管理的有關規定分別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簽字.印信管理人員在蓋章前,必須認真審核用信用章手續是否完備.若手續不全,用印、用信領導批準不符或與政策相違背,印信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一百三十五條 嚴禁開具空白介紹信.用便函開出的證明必須一式兩份經備存查. 第一百三十六條 印信應嚴加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亂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并按章懲處.第九章 附則 第一百三十七條 各部門可根據本管理細則規定的原則、精神,結合本公司、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第一百三十八條 本管理則自2004年4月22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本管理細則的解釋權和修訂權屬于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