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115726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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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財務分析報告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某公司財務分析報告制度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財務分析報告的內容、格式及報送范圍,發揮財務分析在評價現在、預測未來、改善決策、防范風險和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作用,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成員企業。第三條 財務分析是以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的內外部經濟信息為依據,采用一定的標準,運用科學系統的方法,對企業的財務活動及其效果進行的剖析。第四條 財務分析的依據有:(一)會計報表及其附注; (二)全面的企業內部經濟統計數據,包括生產統計數據、銷售(或營2、業)量統計數據、產(商)品質量統計數據、生產能力統計數據及技術創新統計數據等。 (三)企業外部經濟信息如對社會經濟和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政治、文化、軍事等事件和政策;同行業的經濟信息;重大經濟新聞;證券行情等。 各成員企業的財務分析人員應注意搜集財務分析的有關依據,以確保財務分析的質量。第五條 財務分析的標準如下:(一)目標標準,包括財務預算標準和經營責任書中的指標目標值(二)行業標準,即同行業在相同時期內的平均水平或近期平均水平;(三)歷史標準,即本企業歷史上最佳狀況或最近一期狀況的財務數據。各成員企業應根據財務分析需要,選擇適合本企業的財務分析的標準。第六條 財務分析應以比較分析法3、比率分析法、趨勢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為基本方法,以其他方法為輔助方法。第七條 財務分析須形成文字材料,并以報告文件的形式向各有關方面報告。第八條 財務分析報告包括綜合財務分析報告、專題財務分析報告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第九條 綜合財務分析報告是對企業在一定時期(月份、季度或年度)內的財務活動進行全面剖析所形成的報告文件。其主要內容如下:(一)主要財務指標完成情況:以當期各主要財務指標(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或凈利潤、利稅總額和現金凈流量等)的實際數同分析標準進行比較,概括揭示主要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二)財務狀況分析:1、資產資本結構(即“資產負債表”結構)變動分析:總體結構變動分析;流動資產結構變動4、分析;固定資產結構變動分析;無形及其他資產結構變動分析;流動負債結構變動分析;長期負債結構變動分析;所有者權益結構變動分析;2、利潤形成分析:利潤總額總體結構變動分析;營業收入分析;營業成本分析;期間費用分析。3、現金流量分析。4、財務比率分析:財務效益狀況分析(含銷售或營業收入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本收益率、投資收益率、總資產凈利率和資本保值增值率等分析內容);資產運營狀況分析(含總資產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和存貨周轉率等分析內容);償債能力狀況分析(含資產負債率、已獲利息倍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流動負債比率等分析內容);發展狀況分析(含銷售增長率、資本積累率、總資產5、增長率和固定資產成新率等分析內容)。(三) 財務風險與財務危機分析:1、財務安全運營分析(含現金流量指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指數、維持當前現金流量能力的保障率和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償債貢獻率等分析內容);2、財務風險變異分析(含產權比率、債務期限結構比率和經營杠桿系數與財務杠桿系數等分析內容);3、財務危機預警分析(含經營性資產收益率、已獲利息倍數、銷售經營活動現金流入比率、非付現成本占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比率、資金安全率和安全邊際率等分析內容)。(四) 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分析。(五) 財務趨勢分析。(六) 管理評價及建議。第十條 處于經營期的成員企業應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遵循相關、有用的原則,創造6、性的開展綜合財務分析,撰寫綜合財務分析報告;處于建設期的成員企業應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開展以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為主要分析內容的綜合財務分析,撰寫綜合財務分析報告。第十一條 綜合財務分析報告的基本格式如下:(一)標題。應采用“公司年度財務分析報告”、“公司年度上半年財務分析報告”或“公司年度第季度財務分析報告”等格式。(二)開頭。概括介紹企業內部經濟運行態勢,點出分析的中心問題,指標分析目的。(三)正文。采用“文字說明加數字”的格式,依一定標準,用一定的方法,充分剖析財務活動。(四)結尾。提出總的管理評價及建議。(五)附表。第十二條 集團公司各成員企業應撰寫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綜合財務分析報告。第7、十三條 專題財務分析報告是對財務活動某一方面進行的剖析,如項目投資分析報告、利潤完成情況分析報告和產品成本分析報告等。各成員企業應根據需要進行專題財務分析,撰寫專題財務分析報告。第十四條 專題財務分析報告的基本格式如下:(一)標題。采用“()公司+(分析內容)+分析報告”的格式。(二)開頭。(注也可不加開頭,直接轉入正文)(三)正文。(四)結尾。 (五)附表。第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是財務會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成員企業應依據內蒙古蒙西高新技術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制度中的有關規定,撰寫并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第十六條 各子公司財務分析報告的報送范圍 :(一)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或經理)8、分管財務領導(或財務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和企劃部門負責人;(二)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和審計部負責人。第十七條 各子公司財務分析報告的報出時間為:(一)季度綜合財務分析報告應在季度終了后14日內報出;(二)半年度綜合財務分析報告應在半年度終了后17日內報出;(三)年度綜合財務分析報告應在年度終了后21日內報出;(四)專題財務分析報告應在定稿后及時報出。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根據各子公司綜合財務分析報告撰寫集團公司綜合財務分析報告,并在子公司規定報送時間結束后7日內報出。第十九條 集團公司綜合財務分析報告報送范圍為:(一) 集團公司總裁和分管財務副總裁;(二) 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和審計部負9、責人。第二十條 財務分析報告屬企業內部機密文案。各成員企業及報告接收人應妥善保管財務分析報告,確保財務分析報告的安全完整。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附:各項財務指標說明 銷售或營業收入利潤率= 100凈資產收益率=100資本收益率= 100 投資收益率=100 總資產凈利率= 100 資本保值增值率=100 總資產周轉率= 100 流動資產周轉率= 100 應收帳款周轉率= 100 存貨周轉率= 100 資產負債率=100 已獲利息倍數= 流動比率= 速動比率=現金流動負債比率=銷售增長率=*100資本積累率=*100總資產增長率=*100固定資產成新率=*100或*100現金流量指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指數=維持當前現金流量能力的保障率=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償債貢獻率=產權比率=*100債務期限結構比率=*100經營性資產收益率=*100銷售經活動現金流入比率=非付現成本占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比率=資金安全率=資產變現率-資產負債率安全邊際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