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有限公司財務部借款管理規定附通知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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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731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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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業有限公司財務部借款管理規定附通知單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借 款 管 理 規 定為規范借款管理,減少資金不合理占用,規避借款壞帳損失風險,特制訂本規定。借款按性質和用途不同分為:員工因私借款、員工因公借款、員工備用周轉金借款、外部個人借款、內部單位借款。具體管理規定如下:第一條、員工因私借款: (1)、正常上班員工因私借款:借款規定:原則上不對個人借款,如確有特殊情況,由借款人出具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后借支(借支額在2000元以內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借支額在2000元以上的2、需總經理批準),且借款額不應超過當月(未發放月)應得工資額。對于新來的外地工人,在入廠工作時間滿40天,確因經濟困難需預支工資的,由借款人出具書面申請,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報人事部確認登記其入廠時間,經財務負責人核準后,借款人憑借款單辦理借款業務,所借款額不應超過借款人月份應得工資的50%。借款管理:員工個人私用借款在工資發放時予以扣除。對于因相關責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無法收回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該損失。(2)、在職正常上班員工非正常借款:借款規定:在職正常上班員工因受工傷或其它突發事件,需從公司暫借款項,經公司確認可以借支的。借款管理:員工因工傷或其它突發事件借款,借款時如款項受用3、員工不能親自開具借條單的,可由公司指定的業務處理責任人暫借,待該款項受用員工有能力書寫時,按其實際受用公司款額,自行開具借款單交由公司指定業務處理責任人撤換借條。具體分如下情況處理: 、工傷借款:如果受工傷員工因客觀原因不能親自開具借款單或拒不開具借款單的,則公司指定的業務處理責任人為其代借的用于其本人醫療費用的借款單,經公司人事部確認(憑交款押金單確認)后,財務部可計入借款受用人名下,待醫保處撥款后,沖銷原業務處理責任人借款單(以公司指定業務處理責任人借款支付該工傷員工的醫藥費結算的,應由公司財務或公司工傷保險專管人員,憑公司指定業務處理責任人轉來的相關住院押金單辦理住院結算手續,結算單據交4、公司人事部按工傷流程申報處理)。工傷借款應由借款人在借支款項時,持借條單在公司辦公室作備案登記。員工因工傷而發生的住院費用,其醫藥費報銷單原則上由員工本人轉交至公司人事部處,按工傷審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待醫療保險事業處將工傷賠付款撥付至公司財務帳戶,財務部收到相應撥付單并確認無誤時,由人事部通知受工傷員工本人到財務部辦理原借款清算手續,如受工傷員工本人不能親自辦理并且超過撥款期1個月的,財務部將其借條入帳處理,對超過醫保處撥付款額的借款部分按公司制度要求進行處理; 、其它突發事件借款:在職員工因其它突發情況或非工傷住院發生借款。如是員工本人借款,按前述正常上班員工私用借款規定操作;如果是由他人5、代借的,要由代借人出具由該借款受用人補開的借條撤換代借人的借條,如借款受用人拒不開具借條的,財務可憑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確認的當事人住院結算單據或證明人(公司知情人)出具的相關證明撤換代借人的借條,并按第一條(1) “借款管理”規定處理。 第二條、員工因公借款:(1)、借款規定:對于因公借款的,使用公派業務借款單,由借款人所在部門負責人審簽借條,如果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后,辦理借支手續;超過2000元的,由董事長、總經理簽字批準。如果是借支差旅費,還要由借款人出具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經理核準的“出差申請”,財務部方可受理借支手續。超2000元的借款業務,董事長、總經理外出不在6、公司的,經董事長、總經理口頭批準,由財務部負責人簽批后付款,但借款單應由出納員在董事長、總經理返回公司后及時履行補簽字手續。(2)、借款管理:、公派業務借款應專款專用,嚴禁公款私用,無論業務是否完成,業務經辦人均應在返回公司7日內,憑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經簽批后,沖抵借款單或返還現金:報銷單不足沖借款單的,要補交現金;超出借款單的部分由出納員支付現金;實際業務未使用或暫不需用的借款,當事人應如數清償原借款單。如屬采購人員借款用于代支付運費貨款等業務的,借款單應在7日內清欠。、如果總經理、董事長出差,報銷單據不能簽字的情況下:正常業務,由報銷人所在部門領導及分管副總審核簽字,財務負責人審簽后核報7、;屬特殊業務報銷及付款,經財務負責人對業務審核無誤后,電話請示董事長,按批示處理。第三條、員工備用周轉金借款:(1)、借款規定:周轉金借款是為了方便有采購和其他經常業務的部門員工。對于需用備用周轉金的部門員工,應出具書面備用金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后交財務部備案,對于超備用周轉金的借款按前述個人因公借款規定處理。(2)、借款管理:備用金應專款專用,財務部有權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備用金借款實行“前帳不清、后款不借”原則,報銷還款后仍有超周轉金額度借款的,財務部將拒絕繼續借支(董事長特批的除外)。所有借支備用金的部門員工,在年度終了前或離崗時應將所借備用周轉金結清。對于營銷公司市8、場營銷人員的出差備用金借款,如果市場營銷業務人員長期出差在外地的,可按營銷公司制度規定定期向營銷公司財務郵寄差旅費報銷單,營銷公司相關部門審核無誤,報營銷公司總經理簽批后,由營銷公司財務支付差旅費;如出差人返回營銷公司報銷,且7日內不出差的,應于返回營銷公司之日起3日內清償備用金借款,出差時再履行借支手續。 第四條、外部個人借款:公司財務原則上不向公司之外的私人提供借款,特殊情況下經董事長(總經理)批準的可以按如下情況處理: (1)、如果是公司業務關聯單位之外的個人借款一率由董事長、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出納員負責按期催回欠款;(2)、如果是本公司業務關聯單位員工或是本公司業務關聯單位雇傭人員為9、公司提供勞務或其它公務抵達本公司,確因特殊情況需借款的,由公司相關業務對應部門業務經辦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按公司財務制度現金付款要求:由對方業務單位出具加蓋公章及財務章的書面證明委托函傳真件(前提是公司帳面有應付該單位款項),傳真件要求注明“本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具有法律效力”字樣。經財務部審核無誤并經董事長、總經理批準的可以借支(在借支單上要加蓋借款人手印并記錄借款人詳細身份證號),借款金額上限為2000元,特殊情況下經董事長特批的可不受此限。該類業務要求本公司業務經辦人要在一個月之內協調業務單位出具收據并交到財務部撤換借支單,超期未交收據的每單處罰業務責任人50元,并要求在處10、罰當日起一個月度內完成,依此類推直至收據原件交至財務部止,為了規避公司財務風險及規范財務核算,公司財務部對此類借款有不予借支決定權。第五條、內部單位借款:指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間因流動資金不足,而發生的臨時往來借款。由用款單位財務以書面形式(含傳真件)通知對方單位財務部,經財務副總或總經理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第六條、借款額度控制及管理:(1)、此條所指借款主要是指內部員工因私借款、員工因公借款、員工備用周轉金借款。(2)、員工借支現金前必須預計合理的借支額度,部門負責人應進行額度的審核,超出合理范圍的員工借款,財務部門不予借支。(3)、一次借支現金1萬元以上的部門,要提前1個工作日以現金備款申11、請書面通知財務部。現金備款申請額在50000元以下的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核準,超5萬元的由總經理核準。(4)、 員工借款的報銷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報銷票據,部門負責人審核其業務的真實性、合理性,財務部審核票據的合法性并復核業務的合理性,經董事長(總經理)核準后,方可進行報銷處理。(5)、員工報銷款項應首先用于償還借款。如報銷同時遇有新工作任務需借支現金時,需再次履行借款審批手續,財務部出納員不得保留借款人原借條,而以報銷單直接支付現金。(6)、特殊情況下超本制度規定的借款業務:對于本規定第二條、員工因公借款及第三條、員工備用周轉金借款業務,如果業務已完成但因實際情況業務單據未能由業務經辦人部門領12、導或分管領導確簽,而不能報銷,又因工作需要新借款而超借款額度時,可在原業務單據是簽名并交至財務部出納員處備存,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后辦理新借款,經辦人要對交出納員處的單據做傳遞記錄,并及時簽字報銷處理。經董事長特批的借款財務受理。(7)、借款單內均應注明借款、還款時間及借款用途,由出納員負責催還,并及時向財務經理反饋情況。個人因私借款還款時間由財務核定,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公派業務借款還款時間的合理性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把關,如果員工公派業務借款單中還款時間晚于業務完成時間的,按前述在業務完成后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核報還款。(8)、財務部將嚴格控制員工借款額,準確掌握員工現金借支、報銷和還款的情13、況,及時清理借支,對超過借支單中約定還款時間2個月未還款的員工,財務部將下發“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見附件)催收。財務部將每季度對員工借款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于員工逾期借款且接到“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10日內仍未還清借款的員工,財務部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借款。備用金借款在額度內的除外,對于董事長(總經理)特批可以延期還款的除外。(9)、臨時工和試用期的員工不能借支現金,如有出差任務時,由同行非臨時工人員借支現金。如同行出差人均為試用期員工的,經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可以在不超其應得工資額內借支現金。(10)、借條單原則上應掛帳,鑒于公司實際情況,除備用金借條掛帳外,其它臨時因公借款及個人因私借款14、的借款單存于出納員處,不作入帳處理,由出納員直接催收現金或在報銷時扣減借款,但對自借款之日起超過1個月的借款單,財務部均予以掛帳,并按本規定相應條款進行處理。第七條、借款審批流程及單據使用規定:(1)、單據使用規定:個人私用借款,開具“借條單”,公司公派業務借款開具“公派業務借款單”。(2)、審批流程:借款人開具借款單(含必需附件:如采購計劃單、出差申請單等)分管領導簽字財務負責人簽字董事長(總經理)簽字出納員付款。第八條、借款責任:1、如審批人審批的借款造成損失的,審批人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2、對于按制度規定應收回的借款,如因出納員沒有及時催收或未反饋信息而造成借款損失的,由出納員承擔相應15、的經濟責任。 第九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子、分公司。第十條、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第十一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藥業有限公司xx-01-01附件: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財清字2009-001號 部門 同志:截至 年 月 日您逾期借支的現金余額為 元,按照公司員工借款管理規定,請您在10日之內到財務部核對,報銷并歸還所借款,如逾期未辦,將依據有關規定執行。此致 *藥業有限公司財務部 年 月 日員工借款清欠通知單*財清字2009-001號 部門 同志:截至 年 月 日您逾期借支的現金余額為 元,按照公司員工借款管理規定,請您在10日之內到財務部核對,報銷并歸還所借款,如逾期未辦,將依據有關規定執行。此致 *藥業有限公司財務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