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所屬企業員工差旅費財務報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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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756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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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所屬企業員工差旅費財務報銷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集團差旅費報銷及費用審核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我集團費用支出審核程序和差旅費報銷范圍,提高費用報銷及時性,制定本管理規定。第二章 費用報銷簽字程序第二條 集團費用報銷審核簽字由財務管理部統一辦理,具體簽字程序如下:經辦人簽字部門長簽字財務審核(集中簽字)財務負責人簽字公司總裁簽字董事局主席簽字(大額費用支出)第三條 各項費用報銷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未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的集團財務管理將有權拒絕單據審核。第四條 費用2、報銷單經辦人欄應由費用具體經辦人簽字,禁止其他人員代替費用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僅限于主持該部門工作人員,其他人員簽字無效。第二章 費用報銷時效性第五條 費用報銷人應在業務結束后兩周內(節假日不順延)到財務管理部審核報銷,其中市內交通費每兩周審核報銷一次。第六條 超過報銷日期未到財務管理部審核報銷的財務管理部將直接按照以下考核辦法進行考核;1、專項業務:超過規定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包含一個月)給予100.00元罰款;超過規定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二個月以內的(包含二個月)給予200.00元罰款;超過規定期限在三個月以內的給予300.00元罰款;超過規定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給予500.00元罰款。3、(專項業務是指因公購物、承辦活動、支付零星貨款等為了某個明確目的而發生的業務)2、其他業務:超過規定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按照報銷金額的10給予罰款;超過規定期限在二個月以內的按照報銷金額的20給予罰款;超過規定期限在三個月以內的按照報銷金額的30給予罰款;超過規定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按照報銷金額的50給予罰款。第四章 報銷單填寫規定第七條 青島市內發生的差旅費應填寫市內交通費報銷單,青島市外發生的差旅費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辦人發生的差旅費以外其他單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但如果一項業務涉及多種費用單據的,只填寫一種報銷單,保證業務單據的完整性。第八條 各報銷單應按照費用項目、發生時間、金額、內容等詳細4、填寫,所有項目填寫必須齊全規范。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鋼筆填寫,且填寫的金額項目不得涂改。第五章 差旅費報銷規定第九條 差旅費報銷包括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行李包裹托運及保管費、訂票費等(不包含通訊費)。第十條 出差人員不得超標準乘坐飛機、人力車及其他非機動車輛,同時不得超標準住宿。具體乘車及住宿標準如下:項目等級標準職務火車輪船飛 機住宿標準出租車標準總裁級軟席二等艙普通艙500元/天100元/天部長級硬席三等艙普通艙300元/天50元/天其他人員硬席三等艙-200元/天30元/天第十一條 兩人以上共同出差到同一地方辦理相同事項且能夠共同住宿的,出租車及住宿標準減半執行;出差人員乘坐出5、租車必須因公需要,并且業務真實、合理;公司員工因公參加統一組織且統一安排住宿的各項會議,住宿標準按照會議實際標準報銷。對于因特殊情況超標準乘車(船)或住宿的應單獨申請審批,并列明詳細原因。第十二條 集團各職能部門在青島市辦理業務,每月出租車實行定額管理,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費用,公司不再給予報銷,集團各職能部門每月暫定定額為150元,未配備專車部門每月增加出租車費300元。乘坐出租車必須為因公需要,并且業務真實、合理。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出差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誤餐補助30元,在青島市內出差不再享受出差誤餐補貼,對于出差人員已報銷業務招待費、會務費、培訓費的不享受當天出差誤餐補貼。第十四條 公6、司員工因公出差發生通訊費給予定額補貼,部級以上每人每天補貼3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補貼15元。第十五條 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交通費只報銷往返直線車船票、訂票費、住宿費(在探親途中因中途轉車確需要住宿的,可報銷一天的住宿費),其它費用不予報銷。第十六條 對于探親人員超標準乘坐飛機的按照火車或輪船標準給予報銷,但出差人應提供相關標準確鑿證據。第十七條 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各項培訓,按照上述1-3項規定執行,不再享受出差補貼。對于員工參加具有學歷性質的學習培訓(例如MBA、成人教育等),公司原則上不報銷各種差旅費,對于特殊因公委派參加培訓,應單獨審批并到財務管理部備案。第十八條 員工發生工作調動(主要7、是指畢業大學生以及其他專業人才到我集團報到工作),按照上述1-3項規定執行。第六章 單據審核規定第十九條 財務管理部按照有關費用報銷標準及財會稅收制度規定,審核報銷單據金額是否正確,單據是否真實、合法、有效,審核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單據,一律蓋章作廢;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單據,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更正、補充。第二十條 經審核合格后,審核人應在報銷單據上加蓋“審核”章及個人私章,對需要更改的數字或項目經更改后,須加蓋審核人的私章。 第二十一條 對于公司員工因公報銷的出租車費用,必須取得具有時間標記且為微機打印的原始單據,不符合標準的原始單據公司不予報銷。第七8、章 罰 則第二十二條 集團財務管理部在審核過程中發現業務不真實,騙取公司資金的,按照實際金額給予5倍罰款,并從經辦人當次報銷費用扣除,當次報銷費用不足部分,財務管理部通知人力資源與組織人事部從經辦人工資中扣除。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費用報銷管理程序停止執行。附件:費用報銷單 編號:Q/AKMG04B001F01市內交通費報銷單 編號:Q/AKMG04B001F02 差旅費報銷單 編號:Q/AKMG04B001F03集團財務管理部2007年1月1日 Q/AKMG04B001F01澳柯瑪集團費用報銷單發生時間費用項目業務描述票據張數金額合計大寫: Q/AKMG04B001F02澳柯瑪集團市內交通費報銷單日期業務描述起止地點票據張數金額合計大寫: Q/AKMG04B001F03澳柯瑪集團差旅費報銷單姓名起止時間地點金額其他費用項目金額詳細事由:日期起點日期止點出租車費誤餐補貼通訊補貼合計大寫:審核人員簽字 領導簽字等